第一篇:枫桥经验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出,推广“枫桥经验”,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建设平安乡村。
上个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通过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实现了“捕人少,治安好”,“枫桥经验”由此诞生。半个多世纪过去了,“枫桥经验”的内涵在更加丰富,从过去单纯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治安稳定,拓展到防范化解基层各领域安全风险,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的重要法宝。
“枫桥经验”为何历久弥新?源于现实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党组织在引领基层治理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一些地方基层党组织软化、弱化、边缘化,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些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不强,没有及时依法回应、解决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以致矛盾激发。一些地方滥办酒席、天价彩礼、不赡养老人等情况屡禁不止,乡风文明受到挑战。
只有借鉴“枫桥经验”,突出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上的核心领导作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位一体乡村治理体系,才能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
党建引领,夯实战斗堡垒。同志强调,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肌体的“神经末梢”,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实践证明,只有始终把党的领导与“枫桥经验”基本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把党的基层组织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主心骨”,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鲜明导向,更好地把党员组织起来,把群众凝聚起来,才能抓住推进基层治理的“牛鼻子”,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多元调处,自治消化矛盾。建立排查调处机制,突出抓早抓小,努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重点纠纷实行领导包案,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提高工作效率。借鉴“红九条”“黑名单”等做法,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弘扬公序良俗。
“一村一特色”,德治春风化雨。坚持“一村一特色”,发挥道德讲堂、文明实践中心作用,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通过家风建设、评选“十星文明户”等方式,培育文明乡风。深入推进移风易俗,遏制大操大办、相互攀比、“天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本内容由 西西作文 wWw.xianDiaoyu.com 整理]
重拳出击,法治定分止争。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成立法律顾问工作室,引导群众走司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每个村配置警务助理,做好治安信息收集上报,配合公安机关专项行动。强力整顿涉黑涉恶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重拳惩治村霸乡霸,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对基层组织的干扰渗透破坏活动,坚决清除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和“保护伞”。
第二篇:枫桥经验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笔者注意到,《条例》由8章34条增加到10章48条,改动幅度较大,其中有一处亮点可谓非常罕见,《条例》第六章乡村治理第二十条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中提出:推广“枫桥经验”,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建设平安乡村。党内法规推广地方经验,实属罕见,据笔者了解尚属第一次。
地方经验写进全国党内法规,不了解的人还以为是眼花,或者说有点懵。为什么“枫桥经验”能写进《条例》,到底有何魔力呢?2018年4月,《法制日报》对此进行系列报道,用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详细解读了“枫桥经验”的前世今生,生动深刻地阐述了“枫桥经验”半个世纪以来变与不变,让人们再次看到了“枫桥经验”的新亮点新成效新变化。不难看出,“枫桥经验”之所以能写进全国党内法规,绝非“破例”还是有其“魄力”。
首先,从政治“含金量”来看,“枫桥经验”先后得到2位不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批示,具有举足轻重的历史地位。1963年,毛泽东对枫桥镇以发动群众、教育说理方式教育、改造“四类分子“的做法取得的成绩做出重要批示,强调“这就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要求好好总结枫桥的经验。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指示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04年5月,亲自倡导在浙江省作出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2013年,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之际,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跨越半个世纪的时空,两届国家领导人针对同一经验做出重要批示,这在是历史上极其少见,足见其分量之重、地位之高绝非一般。
其次,从经验的形成、发展、成效上看,“枫桥经验”无疑是不同时期群众工作、社会稳定、基层治理的典范。50多年前,在浙江枫桥这个并不起眼的江南小镇,基层干部群众用自己的创新行动,生动实践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朴素愿望,“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做法成为当时全国社会改造的经典力作。之后,浙江省把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贯穿于浙江社会治理全过程,把一个来源于乡村的治理经验,逐步发展成为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利器,成为当时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面旗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枫桥经验”得到进一步创新与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社会治理经验。一路走来,“枫桥经验”可谓花开满园、硕果累累,不管是从继承优良传统的角度看,还是从加强基层治理的需要看,“枫桥经验”都绝非是某个时段某个地域因某项工作需要而刻意打造的“盆景”,而是一直以来党的群众工作的一道亮丽“风景”,更是各个时期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的一张大美“全景”。
最后,从国家基层治理的需要来看,“枫桥经验”对国家和社会治理具有历久弥新的启示和借鉴,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基本遵循和重要动力。当前,脱贫攻坚全面小康进入冲刺阶段,改革进入深水区,乡村振兴整装待发,国际社会风云莫测,我们党面临的“四大风险”、“四大考验”加剧,各种矛盾会上升,关键时刻尤其需要良好的发展环境,而基层和谐稳定是国家繁荣昌盛的基础,倘若不注重基层矛盾解决,势必扰乱发展环境,势必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大局。当下,在广大基层,尤其是广大农村,必须深刻认识形势基层治理的重要性,充分学习借鉴和推广“枫桥经验”的做法,通过坚持党建引领的政治导向、坚持人民主体的核心价值、坚持“三治融合”的主要路径、坚持“四防并举”的重要手段、坚持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大力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注入新活力。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枫桥经验”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治理的成功典范,经过50多年的实践与创新,充分证明了它在国家与社会治理中的独特意义和强大的生命力。因此,“枫桥经验”写进《条例》,打破常规进入党内法规,应该说既在意料之外,也属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