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治理与生态修复方案(精选4篇)

河道治理与生态修复方案(精选4篇)
时间:2022-12-27 09:32

  河道治理与生态修复方案 篇一:

  一、编制依据

  1、翻身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图纸;

  2、有关技术及安全操作规范;

  3、南京市渣土运输、堆弃管理等有关规定;

  二、工程概况

  上坊新孙家头泵站及河道治理工程范围西起外翻身河交汇处东至沧麒路,线路全长440余米。本工程构筑物包括进水口、格栅段、前池、泵房及出水口等单体。工程施工范围主要包括泵站主体结构、设备安装调试、河道清淤扩挖、岸墙砌筑、土方回填、管线复建、及景观绿化与周边综合建设开发等。

  三、清淤施工方案

  1、泥浆泵清淤施工方法

  根据翻身河河道具体情况,经过实地查看及清淤方案论证,我单位确定采用泥浆泵清淤,并结合长臂挖掘机挖掘施工。

  施工顺序按照顺河流方向,自上而下施工,具体施工步骤如下:

  ①机械准备:15KW泥浆泵两台,箱式运土车四台,普通双桥车辆四台,长臂挖掘机1-2台(视实际情况定),普通挖掘机两台。首先沿河道两侧修建临时施工便道,靠近施工便道的淤泥用普通挖掘机挖掘装车外运,较远处则用长臂挖机挖掘装车外运,河道中心处则用高压水泵冲搅后再用泥浆泵抽至箱式运输车内外运。

  ②河道清淤按照自上游至下游、先中央后两侧的顺序施工。

  ③首先进行河道中央的淤泥挖掘。我标段河道现状宽度在45米至60米之间,施工时挖掘机不能一次将河道中央的淤泥挖至河堤上,故河道中央的淤泥需经过2-3次倒运方能至河道两侧,然后将淤泥挖至河岸箱式运土车上外运。

  ④由于采用水中清淤,淤泥含水量大,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道路及周边环境污染,因此一部分淤泥挖至岸边需经过晾晒后方可外运。

  2、渣土运输及弃土场管理

  ①淤泥运输

  渣土运输将严格按照南京市有关渣土运输的有关规定,选用性能良好、车厢封闭较好、证件齐全的车辆,严格按照指定的线路行驶。做到运输车辆不超载,车厢上部全部用篷布覆盖,避免运输过程中渣土散落污染市区道路及周边环境。

  为防止渣土在运输过程中的乱倒、乱弃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我标段将采用开挖现场与弃土场双向签票的办法,坚决杜绝渣土乱倒、乱弃。[本内容由 西西作文 wWw.xiandiaoyU.com 整理]

  为保证车辆运输不对市区环境造成污染,在渣土运输的区间段内安排清洁人员,随时对车辆散落下来的土块、泥块进行清扫,并安排专人进行巡视。

  ②弃土场管理

  翻身河河道整治工程弃土方,土方:25304m3、淤泥:40144m3;结构物基坑弃方,土方:15300m3;共弃方量80748m3。

  拟定弃土场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上坊镇东南部,弃土场为一片低洼地,面积约为15万平方米,平均弃土高度为2。2m,弃土场共能容纳33万方土方。

  运输距离:从地块的中点到弃土场沿行车路线总共距离为:19。9公里。

  为配合弃土场管理,安排普通挖掘机一台在弃土场,协助运输车到土、平整土场等。弃土高度严格按照规划高度,禁止超区域、超高度弃土。

  四、施工机械及劳动力配备

  1、施工机械配备

  长臂挖掘机二台

  普通挖掘机二台

  装载机二台

  20t自卸车十五辆

  交通车一辆

  2、劳动力配备

  根据现场需求,我单位拟投入劳动25人,分别安排在清淤现场、弃渣场。

  河道治理与生态修复方案 篇二:

  根据《XX区民主党派专项监督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围绕本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做好对对口XX镇专项监督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中央深改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本市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决定启动全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顺应群众期盼,聚焦全区中小河道,综合施策、重拳出击。下决心打赢黑臭河道整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短板,为站在更高起点上全面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青浦、全面建成更高质量的小康社会、创造人民群众幸福美好新生活厚植生态环境优势,凸显“绿色青浦,上善之城”城市新形象。

  1、总体目标

  20XX年底全区中小河道、断头河基本消除黑臭,实现“三个明显提高”:河道水质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水平明显提高、公众获得感明显提高;20XX年全区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重建河湖健康生态环境。

  2、主要任务

  根据《XX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本区列入国家和市级考核的黑臭河道共28条段,总长度54。36公里,均为镇村级河道。其中国家考核的黑臭河道共5条,7。84公里,全部位于XX镇。市级考核的黑臭河道共23条,46。52公里,集中在赵巷、徐泾、华新、白鹤、香花桥5街镇。

  3、整治措施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水岸联动、重在治岸”的基本原则,结合“五违四必”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域化推进、系统化治理,推动水岸“违建全拆、污水全截、河道全疏、水系全通、河岸全绿、水体全活”,有效解决河道黑臭问题。

  4、验收标准

  黑臭河道整治后连续三个月或20XX年10月、11月、12月的水质平均值达到考核指标(溶解氧大于等于2毫克/升、氨氮小于等于5毫克/升、透明度大于等于25厘米);整治后或20XX年底河道的感观及公众满意度调查比整治前有显著提升。

  二、监督内容

  按照《XX区民主党派专项监督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九三学社XX区委对XX镇开展对口监督。XX镇共有5条,7。84公里河道,列入国家住建部黑臭水体。分别为杨巷港、康家桥港、姚河浜、骑龙港和苗泾港。监督内容包括:

  1、本区域中小河道整治目标任务;

  2、本区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情况;

  3、本区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

  4、本区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有关政策保障和执行情况;

  三、监督形式

  1、开展调研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现场走访、查阅资料、个别访谈以及社会调查等形式了解核实情况和工作进展。

  2、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据区委、区府决策部署,以及水务、环保等条线工作要求,向相关街镇和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

  四、成果要求

  1、形成一份调研检查报告。XX镇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调研检查报告。

  2、形成一份监督报告。XX镇中小河道综合监督情况报告。

  3、推荐社内专家学者2名参加区级专项督查考核工作。

  五、监督实施计划

  (一)准备阶段

  时间为20XX年12月。

  1、成立工作组

  成立以主委为组长,分管副主委为副组长,若干社员代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背景资料收集与学习

  收集包括以下背景材料

  (1)中央深改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2)《XX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3)XX区中小河道整治配套政策;

  (4)《XX镇中小河道整治工作方案》;

  (5)XX镇5条黑臭河道情况资料。

  (二)调研检查阶段

  时间为20XX年1月—20XX年7月。

  内容:

  1、中小河道目标任务及整治措施方案制定情况调研检查。包括控源截污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沟通水系、河道疏浚、堤岸整治、生态修复等河道整治实施方案制定情况;开展河道长效管理方案制定情况。

  2、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情况调研检查。包括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整治成效。

  3、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包括执法监管,动态管理机制,长效养护管理,引清调水,鼓励公众参与等方面。

  4、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有关政策保障和执行情况调研检查。包括贯彻落实“河长制”,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建立政策保障机制。

  形式:

  1、开展政府职能部门调研检查2次。计划安排在1月份1次,7月份1次。

  2、召开2次座谈会。参加对象包括政府职能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居委会等有关人员以及社会代表人士、群众等等。计划3月份开展1次,6月份开展1次。

  3、开展2次社会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计划3月份1次,5月份1次。

  4、现场走访。计划每月至少安排1次现场走访,工作组联系街镇水务所进行。

  5、个别访谈。对若干名代表人士进行个别访谈。

  6、查阅资料。结合部门调研检查进行。

  (三)成果整理汇总阶段

  时间是20XX年7月-20XX年8月

  1、撰写调研检查报告;

  2、撰写监督检查报告;

  3、梳理汇总书面意见和建议;

  4、梳理汇总相关文字、影像、调查表等材料;

  5、推荐1~2名九三学社专家学者参加区级专项督查考核工作。

  河道治理与生态修复方案 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经营管理,规范砂石市场秩序,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河道采砂经营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抚府办发〔20XX〕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开展采砂集中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意义

  河砂作为河床的组成部分,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河砂可以缓冲河道水流、涵养水源,是保护堤防与河岸的重要屏障。合理、规范采砂既可以疏浚河道,修复和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又可以产生经济价值。为此,必须做到科学规划、规范管理、有序开采。全县河道采砂主要用于保障本县群众生产生活用砂需要和项目建设用砂需求,从严控制砂石外销。

  二、整治目的

  按照“政府主导、国有公司统一开采经营”的模式,逐步关停取缔各乡(镇)支流河道采砂,今后不再对外许可审批,由县城投砂石公司统一管理经营。逐步使我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整治要求及任务

  (一)服从规划。坚决服从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需要,服从旴江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以生态修复为根本目标,以河道疏浚为主要方式。坚决服从河道采砂规划,实行河道采砂“五定”原则,即:定点、定船、定人、定时、定量。

  责任部门: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

  (二)规范管理。加强和规范河道砂石开采、运输、销售过程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

  1、乡(镇)支流采砂整治。从20XX年10月开始,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水利、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安监等部门抽调干部组织联合执法检查队开展为期15天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各乡(镇)采砂点进行采砂总量核准,达到开采总量的依法关停。未达到开采总量的严格按照河道采砂要求规范采砂行为,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责令停产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关停。

  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安监局

  2、强化采区管理。采砂区所在乡(镇)政府应按照《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协助县政府和县水利等部门做好辖区内采砂船舶管理、采砂纠纷调处、采砂区现场监督等工作,配合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打击辖区内河道偷采盗采行为。砂场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40%由受益财政奖励给砂区所在地乡(镇)政府。

  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城投砂石公司

  3、明确审核权限。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购砂需求,对个人及工程建设用砂出具审核意见,并指定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

  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建设局城投砂石公司、各项目建设单位

  (1)个人用砂审核。乡(镇)政府对农民(城镇居民)自建房或装修用砂进行审核(县城规划区内到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审核)。购砂人需凭个人身份证明、县国土部门《土地审批表》、建设部门《规划许可证》到所在乡(镇)政府(县城规划区内到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具《购砂核准单》,核准的购砂量依据建设部门的核算标准。购砂人再凭乡(镇)政府或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具的《购砂核准单》到县城投砂石公司采砂场(或配送点)进行购买,城投采砂场(配送点)根据乡(镇)政府或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具的核准量进行开票售砂,销售砂量应与《购砂核准单》相一致。县城规划区内居民零星装修用砂由县城投砂石公司直接配送。

  (2)项目建设用砂审核。建设单位先凭招标文件、开工通知书或项目主管部门的《购砂核准单》以及相关县直部门会议纪要到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具《购砂核准单》,园区项目建设由项目建设单位到工业园区管委会开具《购砂核准单》,具体用量由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核把关。混凝土搅伴站用砂由县工信委根据用量审核单出具《购砂核准单》,建设单位凭《购砂核准单》到县城投砂石公司采砂场(或配送点)进行购买。城投采砂场根据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或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工信委开具的核准量进行开票,销售砂量应与《购砂核准单》相一致。

  3、优惠居民用砂。城乡居民(农民)按市场价,先凭乡(镇)政府或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具的《购砂核准单》到县城投砂石公司的采砂场(或者配送点)按市场价购砂,待房屋建设完工(或装修结束)后,再由县城投砂石公司根据原购砂核准单位开具的《购砂补贴单》对超过过筛砂56元/立方米、统砂50元/立方米的溢价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县城规划区内居民装修用砂由县城投砂石公司直接配送至相关住宅小区楼下。

  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工信委、县城投砂石公司

  4、加强运输管理。县城投砂石公司要积极探索组建砂石运输车队,并按照河砂装载需要对车辆进行改装,引导个体司机自愿加入专业运输车队,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组建并投入运营,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砂石的运送。

  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城投砂石公司

  5、加强内部管理。县城投砂石公司应加强人员队伍管理,强化廉政教育建设,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加强风险防控,重点强化砂场现场人员管理,发现问题要从重从快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县纪检、监委要不定期开展检查监督。要尽快建立完善砂场信息化(购砂审核联动平台)平台建设,配合治超加强源头管控,依法缴纳税费,加快采砂船舶(或租约船舶)办证工作,落实城乡居民优惠用砂政策。

  责任部门:县城投砂石公司

  (三)价格并轨。推进我县砂价与周边地区平均价格并轨,按不超过XX市砂石销售价格的90%的标准,确定我县砂石销售价格(其中,过筛砂80元/立方米、统砂70元/立方米),从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新定砂石价格含砂场上车费用,砂场不得再另行收取上车费用。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县政府为砂石价格调整机构,价格调整周期原则上确定为每两个月一次。由县建设部门定期发布重点工程用砂价格信息。

  责任部门:县建设局、县城投砂石公司

  (四)严格执法

  1、加快采砂船舶、采砂人员办证。县城投砂石公司要加快完善采砂船舶登记、办证,为采砂人员办理相关从业资格证工作。

  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城投砂石公司

  2、严厉查处打击违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现场管理人员违规卖砂,虚开证明倒砂。个人或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虚开证明参与倒砂、卖砂,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抚府办发〔20XX〕47号文件相关规定从重惩处。坚决打击河道采砂过程中涉黑涉恶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城投砂石公司

  四、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9月21日——9月30日)。制定整治工作实施细则,召开整治工作协调会和动员大会。在县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发布公告,在采砂场周边村、镇,城区重点路段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支持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日——10月20日)。各地、各相关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和管理职责,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治目标、任务、措施和进度要求,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XX年10月21日开始)。各地、各相关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总结和推广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完善措施,巩固集中整治成效,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和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广昌县河道采砂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县水利局、县城投砂石有限公司、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环保局、县工信委、县公路分局、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大队、县税务局等及各乡(镇)、工业园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由刘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祖友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详见附件)。

  (二)加强执纪监督。县纪委、监委要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插手或参与砂石开采、经营谋利等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对不作为、怕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问责。

  (三)注重政策衔接。要认真贯彻落实抚府办发[20XX]47号文件精神,加强与上级沟通协调,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开展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四)实行全县联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县实际,强化举措,集中人力和物力开展河道采砂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乡(镇)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工作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规范全县河道采砂秩序奠定扎实基础。

  河道治理与生态修复方案 篇四:

  近年来,我区堤防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物占用河道现象十分突出,造成水域面积逐年减少,防洪排涝能力下降,防洪安全隐患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城市形象受损。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坚决打击违法行为,构建良好的水事秩序,扎实开展全区堤防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物专项整治工作(下称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发展观,根据汕府办〔20XX〕68号文件精神,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属地负责、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集中整治”原则,大力清除影响防洪排涝、破坏水生态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涉河违法建筑。通过整治,拓宽行洪通道,消除安全隐患,改善河道水环境,规范水事秩序,营造依法治水、管水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平安水利”、“生态水利”建设,为建设和谐澄海、幸福澄海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整治范围

  全区行政区域内的江海堤防管理范围内的已建或在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堤防河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由林典发(副区长)任组长,蔡硕伟(区府办)、林定平(区水务局)、蔡松元(区公安分局)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水务局、监察局、公安分局、海洋与渔业局、规划局、环保局、交运局、城管局,澄海航标与测绘所,澄海供电局等单位各一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区水务局),由林信全(区水务局)担任办公室主任,人员从区水务局和相关部门抽调组成。

  四、职责分工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工如下:

  区委宣传部: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督促区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有关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查处。

  区公安分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安全保卫、道路交通及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对妨碍专项行动、暴力抗法的相关人员予以立案侦查。

  澄海航标与测绘所:负责对与通航有关的设施建设、施工作业的行政审批把关,配合交通综合行政执人员对通航水域的违章建筑物进行查处。

  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对涉海管理范围建设审批把关,对涉海河道管理范围违章建设情况进行清查。

  区规划局:负责对整治对象的建设规划审批情况进行审查把关,对涉河违法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规划许可。

  区环保局:负责对整治对象的环评审批情况进行把关,对涉河违法建设项目不予出具环评意见,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区交运局:负责对职权范围内道路运输车辆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区城管局:协助开展城区堤防河道专项整治工作中停水相关工作。

  澄海供电局:负责对违章建筑物的供电管理,对违规构(建)物实施停电措施。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责任堤段管理范围,做好本辖区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以镇长(主任)为组长,分管副镇长(副主任)、派出所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组织领导机构。办公室统一设在各镇(街道)水利所。对辖区江海两堤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依法进行拆除和整治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8月上旬前)

  1、召开动员会议,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与任务。

  2、各镇(街道)建立领导小组,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实施具体方案。

  3、开展宣传,大力营造保护良好水环境的舆论声势,提高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制意识。

  4、各镇(街道)对本辖区内的河道及其管理范围内江海两堤已建或在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清涉及违法建筑的数量、面积、结构、所在河道地点、建造时间、业主或建造主要负责人等相关信息。

  5、各镇(街道)对涉及构筑物根据历史成因及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甑别分类,登记造册。做好整治工作难度评估工作,防止突发事件发生。要尽早动员违章搭建户自行拆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8月-9月底)

  1、转发市政府《关于强制清理拆除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的通告》。

  2、由供电、城管部门根据镇(街道)的要求,对违章建筑采取停、限电(水)工作。

  3、各镇(街道)根据本工作方案对辖区河道、堤防的违章建筑物(如高脚屋、竹棚屋、输砂带、拦鱼网等),依法集中进行清理拆除。

  (三)巩固完善阶段(20XX年10月-11月底)

  1、各镇(街道)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区领导小组对各镇(街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2、建立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对整治后的堤防河道两岸进行美化绿化,按照属地管理,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并建立和完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涉河违法行为死灰复燃。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当前我区河道违法行为的严峻形势,提高认识,增强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堤防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物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多形式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以及违建行为对防洪排涝、生态环境,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关心自身的安全和利益出发来关注、关心堤防河道的安全问题,使专项整治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集中报道整治工作进度,并有重点地公开曝光一批违法典型,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和水患意识,营造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氛围。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动员,迅速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整治行动,尽快掀起整治高潮。要认真做好涉水建设项目大排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要坚决予以查处。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意识,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严格执法,形成合力,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各项规定,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区领导小组将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法进行督查督办,对各镇(街道)有关部门有虚报、瞒报和拒报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或活动开展不力、措施不到位、进展缓慢,或违反规定,擅自为涉及违法建设项目进行产权登记、发放各类行政许可及通电、通水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形成长效机制。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河道的动态监管和在建项目的跟踪检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努力形成河道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河道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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