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篇一:
一、总则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根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通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党支部的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确保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实效。评议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民主公开的原则,做到客观评价、激励先进、鼓励后进、帮助困难。
三、目标任务
通过民主评议,全面了解和准确评定每名党员的思想、作风、学习、履职和遵纪守法情况,明确每名党员的优势和不足;对表现优秀的党员予以表彰激励,对表现一般的党员提出改进建议,对问题突出的党员进行帮助教育甚至组织处理。
四、评议对象
本次评议的对象为本党支部全体正式党员及预备党员。
五、评议内容
(一)政治素质。检查党员是否坚定理想信念,是否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作风建设。评议党员是否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是否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是否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是否在大是大非面前站得出来,讲得清楚。
(三)执行党的决定。检查党员是否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定,是否认真执行党的决策部署,是否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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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实绩。评议党员在本职工作中的表现、创新精神及其工作成效,对党组织交办的任务是否能在时间和质量上都做到圆满完成。
(五)群众评价。收集和反映群众对党员的看法和评价,检查党员是否深入群众、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六、评议时间与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1日-3月10日)
1、党支部委员会对评议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成立工作小组,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2、针对评议内容,制作评议表格和相关材料,准备评议所需的各类工具。〔www.xiandiaoyu.com〕
(二)自我评价阶段(3月11日-3月20日)
要求每名党员对照党章和本次评议内容,开展自评,如实填写自我评价表。
(三)党员互评阶段(3月21日-3月30日)
1、通过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党员开展互评,每名党员需要对其他党员进行评价打分。
2、收集汇总各党员互评情况,为下一阶段民主评议会议做准备。
(四)群众评议阶段(4月1日-4月10日)
党支部组织群众代表采取座谈会、意见箱等形式,对党员进行评议,收集意见建议。
(五)民主评议会议阶段(4月11日-4月20日)
1、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确保评议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2、在民主评议会上,党员依次发言,交流自评和互评情况,民主讨论评议党员的表现。
3、根据自评、互评和群众评议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4、会议结束后,党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结果,提出奖励和处分的建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评议结果运用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根据民主评议的结果,对党员进行适当的奖励和惩处。对于表现优秀的党员,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对工作表现不佳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并制定整改措施;对违纪违法的党员,按照党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民主评议工作小组,并明确具体负责人和分工,确保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二)严格工作纪律。评议过程中要严肃认真,坚持原则,做到客观公正,保证评议质量。
(三)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监督。由支部纪检委员对评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四)确保结果公开透明。民主评议的结果要向全体党员公开,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通过此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的实施,预期能够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提升党员的自我管理能力和队伍整体素质,为推动本党支部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4年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篇二: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五个更加注重”“三个实实在在”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有关部署要求和集团《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安排,现就公司机关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来进行,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和集团党委各项部署上来。
二、会前准备工作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紧密结合支部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安排支部委员就集体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做好分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党员深化学习(1月12日完成)
1、组织党员集中1天时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本系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通过深化学习,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党性锤炼、解决自身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有效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辅学”。
(二)联系实际认真查摆问题(1月15日前完成)
党支部委员会要对检视整改问题和党员职工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梳理,聚焦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支委班子围绕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执行上级组织决定、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党员职工群众、抓好自身建设等方面,深入查找问题短板、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党员要组织党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查摆4个方面问题:检视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情况,看学了多少、学得怎么样,有什么收获和体会;检视党性修养提高情况,看自身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对党忠诚、弘扬优良传统、保持政治本色等方面还存在哪些差距,看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等方面还存在哪些不足;检视联系服务职工群众情况,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否到位,为身边职工群众做了什么实事好事,还有哪些差距;检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看是否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看是否忠诚履行新时代兵团职责使命、提升维稳戍边看家本领,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查摆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联系自身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不回避矛盾,防止空洞无物、大而无当。会前,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相互交换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到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参与谈心谈话,示范引领谈心谈话见真章、出实效。对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党支部书记要逐一谈,表达组织关怀,有针对性地做好政治工作。
三、召开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支部将召开会议的请示(含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议程、列席领导)以及支部班子和支部委员个人的剖析材料提前3天报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待审核同意后方可召开。
(三)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月20日前完成)。要遵循“团结一一批评一一团结”方针,组织党员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根据党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上作对照检查,虚心听取党员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勇于解剖自己、揭短亮丑、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直接指出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受到诫勉谈话的党员应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说明整改情况,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要作出深刻检讨。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开展民主测评和组织评定(1月20日前完成)。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主题教育开展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情况,接受党员评议。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和参加主题教育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要坚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的原则,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问题差距,建立“一对一”帮带机制,帮助改进不足,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直接帮扶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稳妥作出组织处置。
五、抓好整改落实
(五)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党支部委员会要把抓好专题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融入主题教育检视整改,作为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措施。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逐项整改制定措施,能改的马上改,一时解决不了的明确具体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分工,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改,向基层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细化个人整改措施,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职工群众不满意的党支部,公司党委要及时批评纠正。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自觉接受党员、职工群众监督。
2024年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篇三:
按照中共__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__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会组发〔2020__〕2号)文件要求,根据我镇实际,请各党支部于3月15日之前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为确保组织生活会扎实落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会前准备
紧紧围绕会议主题,坚持统筹兼顾、有序衔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同时进行,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一)扎实开展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结合本支部实际,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要求和对甘肃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二)深入谈心谈话。严格落实“四必谈”要求,党支部书记同支委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三)深入查摆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紧扣组织生活会主题,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深入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问题和不足,重点从以下6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
一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二是牢记“国之大着”、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
三是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是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
五是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六是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
各党支部和党员都要从检视出来的具体问题中,剖析主观上、思想上的根源。各党支部要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党员要一条一条列出问题,不搞官样文章,不规定字数。关键是要实事求是,正视不足,解决问题。
(四)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紧紧围绕查摆剖析的重点内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具体地逐条查摆剖析,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支部书记要主持起草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对支部委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三、召开会议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一)会议流程。
会议由各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议程包括:
1、各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
2、党员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评议。
3、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支委委员以及其他所有党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其他党员为其提出批评意见。
4、镇指导组组长对会议召开情况进行点评。
5、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情况由党支部负责人进行测评汇总。
6、各支部书记对会议情况进行小结,强调会后相关工作。
(二)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遵循“团结一批评一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在党员大会上,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三)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注意防止出现评议不真实、不客观等问题。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四、会后工作
(一)形成评议结果。支委会要综合党员平时表现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其中被评定为优秀的党员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并报镇党委备案。党支部可采取通报、会议等方式,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二)加强整改落实。党支部和党员要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纳入明年工作计划,抓实整改、抓出成效。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公布,适时在党员大会上报告进展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镇党委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组织领导。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责任担起来、把工作做到位,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出偏差。镇党委班子成员全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同时,指导各联系点组织生活会,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党支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由村党支书记及指导组组长审核。每个层面都要认真履行好把关责任,严审实把,对查摆问题不全面不深入、没有列出具体表现的,剖析原因不透彻、没有真正触动思想灵魂的,整改措施没有回应问题、操作性不强的,对不符合要求的对照检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甚至要求重写,要督促修改或者退回重写,屡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
(三)做好会议记录。要指定专人做好组织生活会记录,写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出席、缺席(说明原因)和列席人员名单,主持人、记录人以及每名党员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主要内容、意见和建议等。记录要准确,重要内容要避免遗漏。
各党支部要及时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专项报告,会后5日内报镇党委。
2024年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篇四:
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__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召开20__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开好20__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此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来进行,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主要步骤
根据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紧密结合支部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三个阶段的工作。
(一)会前阶段准备工作(3月1日-3月15日)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各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要把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以及市委五届四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努力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加快实现市委“五高五新”奋斗目标,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是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研讨。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各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老党员、流动党员等群体,党支部要通过送学上门、线上学习等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和党员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电话网络沟通等多种方式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的反映和意见。
四是开展普遍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交换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以及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是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征求意见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要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六是做好会前沟通。各党支部要提前与党建办沟通情况,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和方式,邀请党建办派人员参加指导会议。领导班子成员所在的党支部要及时通知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会议阶段基本步骤(3月16日-3月17日)
1、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正式开会时要报告本次参加会议情况,包括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以及参会党员所占党支部党员总数的百分比,是否符合召开会议的人数。
2、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征求意见情况,并代表支作 文 吧部班子查摆问题进行对照检查。
3、党支部书记、支委会成员、普通党员逐一进行个人剖析,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要结合党支部委员会存在的问题,对照履职情况,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党员要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等进行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提出有针对性的观点意见,直接点问题、摆表现,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要一律称呼同志,不称呼党内外职务。接受批评后,对照检查人员要简要表态。
4、列席组织生活会人员进行点评;
5、党支部书记对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下一步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
6、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客观公正评定。党支部要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要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开展。组织评定要综合党员日常表现,结合评星定级、党员“全链条”管理等工作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将作为推荐“两优一先”和“最强党支部”的重要依据。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党纪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规定执行。即:党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第三年,不评定等次。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民主评议,不评定等次;结案后,免于党纪处分或者不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按规定办理。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
(三)会后阶段工作(3月18日-3月25日)
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书记项目”和具体实事上,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措施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党建办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在年底党建工作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将对支部年终考核中通报并扣除相应分数。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党支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措施》,党支部书记必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党支部要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制作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教程》视频光盘,准确掌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和程序。
(二)加强工作指导。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指导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发现不严肃、不认真、不规范的,及时提出批评意见,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三)改进工作作风。各党支部要结合自治区解决“三多三少三慢”问题,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和市委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五大行动”等工作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实事求是、简便易行,不搞复杂的表格、台账和材料。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23年3月25日前全部完成。
(四)按时上报情况。组织生活会完毕后,各党支部要将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措施清单、党员民主测评结果、《20__年度全市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1)、《受党内处分党员参加民主评议评定等次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23年3月24日前报党建办,此项工作计入党建工作日常监督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