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篇一:
近期,我园开展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活动,通过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我进一步感受到家庭教育的神圣使命,身为家长的责任重大。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教育好孩子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作为现在的我们,做得真是远远不够。
此次《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使我受益匪浅。通过此次宣传,我了解了法律出台的背景、家庭教育的内容、实施要求、九大方法为我以后教育孩子提供了切实的帮助和方向指引。
现在,我就和大家谈一谈自己平时的想法和做法,和大家一起共勉。
2017年1月,我满心欢喜的迎来了我的宝贝女儿,这是我人生第一次做妈妈。在没做妈妈之前,我就想,等以后我有了孩子,我一定要好好教育她!然而一句“好好教育”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我一直在努力的学习,看了好多育儿方面的书籍和专家讲座,再通过本次的学习,我意识到真正到了实处却不好落实。
我对孩子习惯的培养非常重视,对此我总结了以下几点与大家共勉。
一、培养孩子早睡早起的习惯。
孩子每天早上七点准时起床,晚上九点准时睡觉。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早睡早起不但有益身体健康,对孩子以后的学习和工作都有好处。
二、培养孩子遵守秩序的习惯。家长教会孩子从小遵守秩序很重要,比如排队啊之类的秩序,懂得什么是先来后到,孩子从小学会遵守,做懂文明的好孩子。
三、培养孩子讲卫生的习惯。饭前便后洗手、睡前刷牙、饭后漱口、勤洗澡,这样的卫生习惯要养成,对健康生活才会有帮助。
四、培养孩子爱分享的习惯。爱分享的孩子更懂得别人的感受,才能交到更多好朋友,让以后的人际关系更加顺畅。每次给孩子吃东西之前,我都会让孩子去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分一分,让她懂得感恩,懂得孝敬父母,孝敬长辈。这样的孩子长大后会更有出息。每个父母都是爱孩子的,但是过度溺爱会害了孩子。
五、培养孩子做简单家务的习惯。
根据孩子的年龄,让孩子做简单的家务。很多人以为孩子只要好好读书就行,家务事情一律不让孩子管。这样也许培养出一个高学历的低能儿,也许培养出一个学习并不好的妈宝男、妈宝女等,对孩子一生的影响很不好。所以我很注重这一点,如我会让孩子自己洗衣服,帮妈妈扫扫地,墩墩地,刷刷碗,捏饺子的时候帮忙擀皮等。这样的果活动,既提高了孩子的自身生活自理能力,也让孩子体会到了妈妈的辛苦,让她懂得了感恩。适时的夸奖,鼓励,让孩子信心满满。家长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孩子的具体情况,培养孩子做家务的习惯,这对孩子学会独立自主很有好处。[本内容由 西西作文 wWW.xiandiaoYu.com 整理]
我还教育我的女儿要懂得并努力去做到以下几点:
一、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我主要从孩子自己吃饭,自己穿衣穿鞋,自己入厕,自己刷牙洗脸,洗屁屁,洗脚,自己叠衣服,叠被子等方面进行教育。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这件事听起来简单,做起来很难,尤其需要每位家长的配合,团结一致,有共同的教育方针。
一般孩子3岁就上幼儿园了,有些孩子3岁就能够自己如厕了,有的孩子到了5岁还不会。早点把孩子如厕这件事情训练好,孩子会更受老师的喜欢和小朋友的尊敬和欢迎。因为幼儿园的孩子那么多,老师很难都照顾到。孩子早点学会如厕,也相应地减少了老师的负担,老师当然会更开心、更喜欢这个孩子,会经常表扬孩子,这又会增强孩子的自信心。孩子两岁半的时候,我就锻炼孩子自己入厕了,给她买了一个小马桶,半夜上厕所自己坐到马桶上,还锻炼孩子自己穿脱衣服,自己提裤子等,与此同时让她知道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道理。
再比如自己吃饭,专心吃饭。在孩子第一次坐上餐桌吃饭的时候,我就有意识的告诉她,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要自己吃饭,而不是让家长喂饭。最开始孩子吃的不是很好,她可能会把饭弄得到处都是,衣服很快就脏了,但我一直认为衣服脏了可以洗,但对孩子能力的培养一刻也不能忽视。从孩子能自主吃饭开始,我就教育孩子吃饭的时候就专心吃饭,不能一边吃饭一边看电视、玩玩具等,我们家长也要为孩子做榜样,在吃饭的时候自己也要放下手机,陪孩子专心吃饭。孩子专心吃饭的习惯,有助于提高孩子专注力,专注力强不强,对以后的学习和工作影响很大。直到今天,孩子已经掌握了以上这些基本的生活技能,基本能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在我看来还是非常棒的。
二、哭闹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从三岁开始,就得让孩子明白,哭闹不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很多孩子在自己想做的事情被拒绝的时候就开始大哭大闹,很多家长一听哭声,就立刻满足孩子的一切要求。这是非常错误的做法。家长要有原则,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不该做的事情,即使是哭,家长也绝对不能妥协。
三、做一个懂礼貌,有教养的好孩子。
每个人都喜欢有教养懂礼貌的孩子。如果一个小孩儿见了老师长辈问好,跟大人说话有问有答很有礼貌、能在饭桌前安安静静坐着把饭吃好再自己把盘子收了、不争不抢,还给别人夹菜,照顾别人,坐电梯会在一侧等里面的人出来再进去,大人之间说话不插嘴,去别人家不能带走别人家的东西,不和别人要东西……大人就会有点儿惊喜地觉得这个小孩儿很成熟很有礼貌很招人喜欢。
然而,作为家长,我们需要做的有很多。
一、以身作则,树立榜样。
当你吃饭看手机时,孩子也想看;当你开的电视吃饭时,孩子也跟着看;当你见了熟人问好时,孩子也会主动问好……俗话说:家长就是孩子的一面镜子。我们当家长的一定要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好的榜样。
二、手放开一些,大胆些。
在孩子想自己动手的时候,一定要给她动手的机会,只有尝试过失败过,才能成长。记女儿一岁的时候,很想自己拿筷子,奶奶说:不要让她拿快筷子,危险,别扎了眼睛。但是我认为这样的做法不是很好,的确筷子对于孩子来说的却危险,我们可以给她讲明白用筷子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比如拿筷子时不能瞎跑,容易受伤等。而不能限制她学习的欲望,所以每次吃饭,我都会让她自己用筷子。然而女儿一岁半的时候就已经把筷子用的很好了。
三、不断学习,和孩子共同进步。
时代在发展,教育在进步,作为家长的我们,要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转变传统观念,做一个新型家长。
3-6岁是孩子性格习惯养成的关键时期,家长们不要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幼儿园,真正培养孩子行为习惯的好地方是家庭,家长一定要以身作则,发挥父母榜样的力量。希望我们的孩子都能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篇二:
近期,学校组织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使我有很多收获,使我认识到家庭教育是实施学校教育的基础,学校教育要与家庭教育互动,只有家校互动才能更有利于教育。孩子健康成长,此刻的教育事业发展迅速,教育模式也多样化,这给家庭教育带来了很大压力。因此,怎样把压力转化为动力,就需要我们老师跟家长不断地提高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并以实际行动来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总结出了一些教育孩子的方法如下:
一、树立孩子的人生观跟价值观教育孩子做人要有人生价值,要学会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做人要有一个人生计划跟目标,不能稀里糊涂过日子,到老一事无成,为了这个人生的计划跟目标,那就要好好学习,因为只有透过不断学习跟进步,获取更多知识才能创造完美的未来。
二、教育孩子凡事要从点点滴滴做起首先自我要给孩子树立良好榜样,关心孩子日常生活中的细节问题,比如生活跟学习状况,身体跟思想状况,如果孩子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我会尽自我最大努力去帮忙解决,家长还要在家中准备一些书籍跟学习资料,不仅仅自我能够学习,还能够作为孩子的参考资料。总之,自我有潜力解答就解答,没潜力解答,就翻资料为孩子解答。
三、家长要及时了解孩子在校表现比如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是否好好上课,能否按时完成作业,有没有什么压力等等。每次孩子回家,家长要跟孩子聊聊在校的状况。如发现新的状况或有什么疑问,就能及时与学校老师进行沟通,确保这样那样的问题能及时教育并督促孩子加以纠正。
四、抓好平时学习外,还要帮忙孩子做好阶段总结工作尤其是每次考试之后,要帮忙孩子分析错误的原因,哪方面有问题,就说明哪方面知识掌握不够,透过考试后检查分析,对的要加以巩固,不足之处要采取补救措施,一般方法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找到问题。另外安排同类型参考资料进行强化训练。五、给孩子足够空间,让他自由发展在完成必要作业后,其他时光让孩子自我安排,而不是让他学这个,学那个,一般孩子会做一些他感兴趣的,比如做手工、画画,骑自行车,看儿童节目,只要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活动不干涉。学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如果把孩子锁在必须范围内,身心得不到休息跟调整,就有可能适得其反,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从而丧失对学习的兴趣跟信心。
五、在教育孩子时,我们要学会用童心来观察孩子的内心世界
作为家长有时能够是严厉的父母,有时还能够是良师益友,我们要有足够的耐心跟信心,用平跟宽广的耐心,沉着冷静地去对待孩子做的事情,成功了不要喜形于色,只要适当表现跟鼓励就能够了,失败了也不要气馁,只要帮忙孩子寻找跟分析原因就能够了,不赞成不要大呼小叫,这样会挫伤自尊心跟自信心。教育孩子没有一个固定模式,为了孩子应当不断探索学习,这对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是很有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篇三:
有一首歌叫《常回家看看》,当这样感人至深的歌曲还没有唤醒人心的时候,“常回家看看”后来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现在有不少的“问题孩子”出现,成了一个影响家庭和社会的大问题,所以又有了一部法律相应而生。今天,我来谈谈我学后的一些心得体会。
2021年10月23日,我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这部法律是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法律。我读完这部法律,禁不住热泪盈眶。泪水里既有对党和国家心系人民的感激之情,又有对党和国家把人民的事情做的如此之细的赞叹,更有了宣扬这部法大力的决心,我想通过大力的宣扬,引导全社会都来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从而让更多的家庭更加幸福,让社会更加的和谐。
在《大学》里有这样一句话: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意思就是说君子不出家门,也能把好的德风教化推广到全国。乃言君子教人以孝、悌、慈,亦可成敦厚之风,而成教于国矣。也正是因为如此,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我国特别非常注重家风家训的传承,像我们耳熟能详的《钱氏家训》、《朱子家训》、《曾国藩家训》……打开百度,我们可以看到历朝历代长盛不衰的家族都有自己的优秀的家训家风,也正是这些优秀的家训家风才成就这些家族长盛不衰。究其根源,这些家族都是非常注重家庭、家风、家训的家族,也正是因为他们注重家庭、家风和家训,所以他们才有了百年兴盛。由此可见,家庭的教育,家风的培养,家训的传承是如此的重要!
北大中文系钱理群教授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们的一些大学,包括北京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俗,老道,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人一旦掌握权力,比一般的贪官污吏危害更大。”钱理群教授一席话道出了他对国家建设人才的担心,我看到的还有这些人不仅仅是会对社会带来负面影响,‘这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对家庭的幸福所起的作用也不会很大。钱理群教授的这句话还令我反思到:是谁造成了这一结果?这一结果的产生,既是社会教育的结果,也是学校教育的结果,更是家庭教育的结果,因为,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根源。
我国现在从小学生到大学生为何有那么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扪心自问,这种现象的产生难道不是忽略家风的培养,家训的传承的结果吗?难道不是家庭教育缺失的结果吗?试问今天的家庭,我们在用物资喂养孩子的同时,又有多少家庭在培养孩子的家国情怀、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方面,在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的方面进行了引导和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这个规定不仅明确了父母的职责,也说明父母在孩子成长上确实担负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每一个做父母的都应该认识到职责,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不仅仅在孩子的价值观的养成上我们有一些家长缺乏一些必要的引导,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爸爸的缺位也是一个普遍现象。现在社会上存在着“守寡式育儿”,“丧偶式育儿”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也是当今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一现象也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重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有这样的两个内容:“(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这两个内容的规定,充分显示出我们的党和国家有真知灼见,看到了问题的存在。在此,我衷心希望每一个缺位的爸爸能够在读到这个法律条文的时候能够引以为戒,在家庭教育上回归自己的本位,因为,任何事业的成功都无法弥补育子的失败,即便是没有国家的这种硬性的规定,爸爸们也应该担负起自己应该担负的这个责任,试想一下,我们做父母的在外面打拼的再艰难困苦,如果没有培养出接续发展的孩子,我们的家族如何可持续发展!我们的国家如何可持续发展!
在家庭教育的落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规定,上至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下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都有各自不同的明确的分工,这让每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无论是家庭、社会,还是国家都在家庭教育的发展中起到了全方位的促进作用。我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有责任担负起这一历史使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地,为增进更多家庭的幸福与社会的和谐而贡献我的力量。党培养了我,我就应该发扬“老黄牛精神”,在甘做人民的孺子牛中实现我的价值。
在此,我也呼吁更多的父母停下奔跑的脚步来思考一下:
在家庭中,我们除了要注重事业的打拼,物资与名誉的追求外,对于和谐幸福的家庭的建设,对于家族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我们是否也应该沉下心来做些什么了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篇四:
《家庭教育促进法》,这个新规的意义主要在于通过法律规定,完善教育制度,落实教育方针,注重家庭教育以及家风建设,从而推动民风以及社风建设。新规准确定位了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实施责任主体为未成年人的监户人,一般是父母,支持责任主体包括人民政府儿童工作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公安、司法机关、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等。新规在过过去的保护体系基础上,应指引了家庭教育方向,进一步完善的制度、细化了各方面的责任,从而为未成年人获得良好家庭的教育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此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父母进入了“依法带娃”的时代,这也意味着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将大大的提高,孩子的成长不能仅靠学校教育,家长不应是孩子成长教育的旁观者。是通过法律为大众树立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的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以此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也是通过法律为家长提供了有效的指导性意见。
作为一位四年级学生的家长,就我个人而言自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后,自我反省其思想和方法应该纠正。正确树立家长和监护人形象及影响,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是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所以在孩子学习的同时,家长更应该加强自我学习,优秀的父母才能培养出更出色的孩子。结合社会发展培养和影响自己的孩子,发扬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注重家教,家风教育,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全面发展,增强兴趣爱好,引导审美追求,增进科学探索,促进身心健康和安全教育,自我保护能力。良好的品行品德才是做人的根本。
二是监护人的责任。负责养育被监护人。教育被监护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维护被监护人的权益;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未成年人教育权利;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帮助被监护人。以前,我认为孩子送到了学校有老师教导就可以了,因为孩子最听老师的话,但是现在我明白了,家长要积极投入到对孩子的家庭教育中,孩子成长的路上,与老师肩并肩一起走,信任每一位老师只有和老师一条心,多沟通交流。才能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越来越好,让孩子先成人再成才。
三是强化社会协同。要求通过各村、政府、学校、公益机构等渠道大力宣传,培训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作为家长我们应该积极努力学习和配合,争做一个合格负责的未成年人监护人。
四是家庭教育的职责。做父母的应当教训小孩子的顾虑别人的安宁;做父母的须禁止小孩子作伪;教小孩子服从;教小孩子爱人。
五是强化家庭教育的学习和研发。家庭教育管理部门不明确;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认知缺失;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能力不足;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存在脱节现象。
今天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让我受益匪浅,在今后的教育中,如何能真正做到“依法带娃”却任重而道远!作为家长我们必须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与学校共同努力,使孩子身心健康快乐的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篇五:
家庭教育是人生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安宁,更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从立法目看,该法不是为了规制家长、约束家长,而是更好地引导家长,协调社会、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未成年家庭教育的工作,让未成年人在家庭这一重要学习环境里,更好成长,而这与每一位家长的“生养”目的是一致。所以,家长们不必紧张或担心自己不能自由教育孩子。
1、家庭责任方面:首先,就是将家长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责任从过往的传统观念、道德观念上升为法律条文。以白纸黑字、定律条文的方式加以明确。事实上这些规范要求都是我们每一个负责人的父母千百年来一直在做的,只不过是从无形要求转变为看得见的文字要求。
其次,就是将父母家长需要在家庭教育方面具体要做的内容,进行细致的划分和规定。从家庭关系、价值观念、人生观等等,全面规定家长在未成年德、智、体、美、劳各方面成长中要做的、要关注的、要学习的。
2、国家支持方面:规定了自中央至地方的各级政府在家庭教育促进方面各自应承担的职能,省级以上重点在与制度和政策制定,县区一级重点在于政策落实。重点在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服务、重点人群关怀、家庭教育市场服务监管等方面,体现国家部门在家庭教育促进方面的作用。
3、社会协同方面:全方位的规定了涉及未成年人成长的重点环节、相关机构的法定职能义务。具体体现在村居社会对家长监护人的指导监督、学校教育机构的支持、医保照护机构的关怀、文化机构对未成年人的素质教育支持等。
4、法律责任方面:仅有七条,从面上较为笼统地规定了对相关机构和个人在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方面不履职做出了宽泛规定。整体上看并没有类似于治安处罚法或者刑法那样的较为严厉的惩戒性规定(仅仅是在涉及违法犯罪时,依据相关法律处置),这与家庭教育中各方的责任程度相关。
通过对《家庭教育促进法》有所学习和了解,让我在教育理念上有所升华:原来家庭教育不只是你一个家庭的事情,更是国家和全社会的事情,从单一的“血缘”责任升华为“法律”责任。
我们要加强家庭教育技能提升,教育孩子不只是给他吃饱穿暖,不只是每天的几句啰嗦。孩子的成长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涉及到文化、心理、健康等方方面面,家长自身没有充足的储备,当然不能做好“依法带娃”的细致性的要求。
我们要摒弃“束缚”观念,放手去教育。立法的目的不是为了约束家长,而是引导和规范家长家庭教育行为,更多的是在指引家长如何去教育未成年人,事实上是在帮助家长实施家庭教育。基于此,所有家长都无需因为家庭教育立法化而担忧自己的“教育权”。更直白地说,你只要不是用违法犯罪的方式去教育,都不会受法律制裁。但如果你要想做的更好,你要想自己的孩子教育的更好,你就应该遵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去实施。
最后,希望《家庭教育促进法》能真正地帮助中国家长,更好地做好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这既是每个家长的期待,更是国家的责任。
1、家庭责任方面:首先,就是将家长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责任从过往的传统观念、道德观念上升为法律条文。以白纸黑字、定律条文的方式加以明确。事实上这些规范要求都是我们每一个负责人的父母千百年来一直在做的,只不过是从无形要求转变为看得见的文字要求。
其次,就是将父母家长需要在家庭教育方面具体要做的内容,进行细致的划分和规定。从家庭关系、价值观念、人生观等等,全面规定家长在未成年德、智、体、美、劳各方面成长中要做的、要关注的、要学习的。
2、国家支持方面:规定了自中央至地方的各级政府在家庭教育促进方面各自应承担的职能,省级以上重点在与制度和政策制定,县区一级重点在于政策落实。重点在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服务、重点人群关怀、家庭教育市场服务监管等方面,体现国家部门在家庭教育促进方面的作用。
3、社会协同方面:全方位的规定了涉及未成年人成长的重点环节、相关机构的法定职能义务。具体体现在村居社会对家长监护人的指导监督、学校教育机构的支持、医保照护机构的关怀、文化机构对未成年人的素质教育支持等。
4、法律责任方面:仅有七条,从面上较为笼统地规定了对相关机构和个人在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方面不履职做出了宽泛规定。整体上看并没有类似于治安处罚法或者刑法那样的较为严厉的惩戒性规定(仅仅是在涉及违法犯罪时,依据相关法律处置),这与家庭教育中各方的责任程度相关。
通过对《家庭教育促进法》有所学习和了解,让我在教育理念上有所升华:原来家庭教育不只是你一个家庭的事情,更是国家和全社会的事情,从单一的“血缘”责任升华为“法律”责任。
我们要加强家庭教育技能提升,教育孩子不只是给他吃饱穿暖,不只是每天的几句啰嗦。孩子的成长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涉及到文化、心理、健康等方方面面,家长自身没有充足的储备,当然不能做好“依法带娃”的细致性的要求。
我们要摒弃“束缚”观念,放手去教育。立法的目的不是为了约束家长,而是引导和规范家长家庭教育行为,更多的是在指引家长如何去教育未成年人,事实上是在帮助家长实施家庭教育。基于此,所有家长都无需因为家庭教育立法化而担忧自己的“教育权”。更直白地说,你只要不是用违法犯罪的方式去教育,都不会受法律制裁。但如果你要想做的更好,你要想自己的孩子教育的更好,你就应该遵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去实施。
最后,希望《家庭教育促进法》能真正地帮助中国家长,更好地做好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这既是每个家长的期待,更是国家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