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让我着迷作文400字(精选7篇)

什么让我着迷作文400字(精选7篇)
时间:2023-02-10 10:59

  奥数题让我着迷 篇一:

  作者:廖文浩

  奥数的全称是奥林匹克数学竞赛,里面的题都超过了正常教学水平,有人就把里面的题拿来做,做着做着就发现脑细胞少了许多,所以大家都一致认为杀害脑细胞的凶手是奥数题。可我却不这样认为,我可以证明奥数题并不是凶手,因为它不仅没有让脑细胞数量减少,而且还让它增多了不少。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我。我曾经有一个辉煌的时段,在一个暑假,我曾在网上找了上千道奥数题来做,什么“牛吃草问题”“流水行船问题”“行程问题”我都做过,而就这一个例子就让许多人坚持不下去,可我为什么能呢?只因为我爱奥数题,可能这就是别人一直常说的“日久生情”吧。

  那段日子,早上一起床就会对妈妈说:“妈妈,帮我找一套奥数题。”这下我对做奥数题的渴望如同聋子想听见声音一般。奥数题中,简单的一会儿就做完了,可难的就需要想很久,吃饭的时候在想,听歌的时候在想,散步的时候也在想……反正,只要想不出我就睡不着觉,如果遇见太难的我就会去请教爸爸来教我,有时候一讲就是三个小时。而对于我来讲那三个小时如水一般流去了。

  玩耍时,一旦听见别人有不会的题时,只要我没有做过,我就会悄然无声地拿出笔和纸在一旁默默地算起来,无论是在船上,还是在车上,或者是在走路。

  经过上千道题的练习,现在我已经可以初步学习初中的知识,如果你的脑细胞还在减少,那么请去寻找真正的凶手吧,不要再怀疑奥数题了。

  美食让我着迷 篇二:

  作者:周宇

  知道什么让我着迷吗?哈哈,当然是美食啊!“好吃狗”可不是浪得虚名的。

  家中来了几个亲戚,姑姑便大展身手——红烧了螃蟹,烤了全鸡……姑姑这个“食界高手”,平时不怎么见她做饭,没想到她还有这一手。美食的香味直奔鼻子,抵抗大战就此打响。我屏住呼吸,要问我为什么。因为我不想吃竹笋炒肉,可是对方太过强大,我方“损失惨重”。快……坚持不下去了!我的手仿佛被灌了迷魂药,根本不受控制,它渐渐地伸了出去。任凭另一只手怎么生拉硬拽,它也不肯回头。最终我方败了,肉香味撬开我的鼻孔,厨房似有魔法,一群“魔法师”使出浑身解数把我的魂儿都勾走了![本内容由 西西作文 WWw.xiaNdiaoyu.com 整理]

  趁时机成熟,我小心翼翼地溜过去,还未发现敌情。准备拿起鸡腿,却不料姑姑守株待兔,她夺过鸡腿:“再有下次,绝不轻饶。”

  我会就此罢休吗?哼哼,未勉太小瞧我了吧!此时的我,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我等啊等,终于,姑姑走进房间,时机已到,我冲进厨房,谁知一无所有:翻开冰箱,打开柜子,就是没找到任何蛛丝马迹。我只好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回到沙发,拿起薯片,看电视。

  真是碰上高手啦!姑姑居然把美食放在了微波炉,这么“聪明”的我怎么会没发现呢?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哈哈哈哈……

  书让我着迷 篇三:

  作者:向姝洁

  只要一有时间,我便会驾起我的小船,在书海中畅游,将其他事通通抛到脑后九霄云外的世界里。不论是在学校、在教室、在走廊、还是在家里、在书房、甚至连厕所都有我读书的身影。

  放学回家后,我坐在书桌前一如既往地做着作业,可心里却打着小算盘,时机差不多,该开始行动了。我走到门口,向客厅望去,一切正常,可以进入密秘基地。趁着老妈做饭,我拿起一本书,向密秘基地——厕所跑去。你可能会想,厕所怎么是密秘基地呢?不过在厕所里看书,十分安全,可以借上厕所的名义看书。我坐在马桶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书,一页、二页,我如一匹贪婪的饿狼,吸食着鲜美的羊肉。直到脚都坐麻了,在老妈做好饭后,才会依依不舍地离开。

  你可能会问:你为什么会被书迷上,书又不好看,还不如玩游戏。不过这样你就大错特错,因为书可以让我走进不同的世界。每当我读励志类的书籍时,我仿佛来到不同的世界,成为了一名新兵,与伙伴们突破重重困难,完成训练,成为一名真正的少年特种兵,与军犬、战马、军鸽和海豚去执行各种各梓艰巨,甚至是要赌上性命的任务。每当我科普类的书时,我便来了一次宇宙之旅,我来到史前,与远右霸王恐龙来了一次“亲密接触”;我来到外太空,探索到太空外星人的秘密;我来到地底,来了一次惊险的地心大冒险;我来到原始森林,见到了各种各样奇妙有趣的动植物。

  让我着迷的是那普普通通的书。书是我进步的阶梯;书是我飞翔的翅膀;书是我无声的老师。

  哈利波特让我着迷 篇四:

  作者:邹欣宜

  我的男神只有一个,就是柯南;我崇拜的人只有一个,就是莫奈;我敬佩的人只有一个,就是梵高;我全心全意爱的书只有一个系列,就是《哈利波特》。

  我对《哈利波特》的爱可以惊天动地。如果它被埋在了海底,就算被鲨鱼吃掉我也要把书捞上来。若是书从悬崖上掉下去,我就跟着一起跳下万丈深渊,宁死也要抱着它。

  这个系列早已让我走火入魔了。我为了看《哈利波特》真的是“废寝忘食”。周末,一向爱睡懒觉的我大清早就从床上爬起来抱着它看,看到中午吃午饭时直接不吃了,继续看书。待到夜晚之时,我也是一边吃晚饭一边看书。夜深人静了,我准备关灯睡觉,按开关的手伸出去一半就停下了,另一只手拿着书又看了几十分钟才作罢。

  我得到《哈利波特》系列是在一年级下期。那时我对别的书更感兴趣。我随便翻了几页主要人物列表就把它忘掉了。我当时甚至连霍格沃茨是什么都不知道。后来我闲来无事,看了《哈利波特》的前几章就被它迷住了。多么有意思的内容啊!除了J。K。罗琳,有谁能想出魔法学校、咒语、魂器、对角巷这些神奇的东西呢?

  《哈利波特》不仅是一本拿来打发时间的小说。因为它丰富的情节中还隐藏着深刻的人生哲理。不然它为何会世界闻名呢?勇敢的哈利、智慧的赫敏、重情义的罗恩、坚强的纳威……他们都深深地打动了我。

  这个系列的书成功地让没有生机的纸质书充满活力,它引起了我无限的遐想。《哈利波特》让我着迷!

  红烧肉让我着迷 篇五:

  作者:李星霖

  妈妈拿出手机,正在给她打电话。

  唉,这个啰嗦的人又来了,不耐烦地说道:“喂,干什么呀?”

  她听后心情又糟糕了,那么远谁愿意过去,果断地说:“不来。”

  妈妈听后并没有大惊小怪,却得意地说:“今天我煮了红烧肉,你不来算了,我们吃了,把你的那份给旺…”

  话还没说完,她就挂了电话。嘟囔着:“现在才跟我说,我当然要去啦,还卖什么关子!”

  “妈,我要上厕所!我憋了很久,从坐车到现在。”她东张张西望望,目光落在一个位置上,眼睛发出亮亮的光。哇,是红烧肉,事不宜迟,先下手为强。一种邪恶的想法从她的脑袋里跳了出来:趁这个时候,赶紧把肉吃了,这样,他们就不会抢了。她拿起筷子,迅速往碗里夹。“这些这些,通通都是我的,一个也不许跑。”她嘴里默念着。这时,小狗已经站在她面前,脸上现出可怜巴巴的眼神,一动不动地望着她。她知道这是在向她要东西吃,可她并没有心软。

  有时她在家,爸妈在门市,她也有办法探测红烧肉是否存在。到饭点了,又一个想法跳了出来:想知道今天有没有红烧肉,就先给爸爸打个视频电话,再通过视频就可以知道。“叮叮叮……”爸爸终于接通了她的视频电话。“爸,快点让我看看饭桌。”爸爸皱起了眉,犹豫了几秒,才调换了摄像头,对着饭桌上。她瞅了瞅,遗憾地说:“还以为今天有红烧肉呢,不过来了,不过来了。”“这招真厉害呀,红烧肉也逃不过她的千里眼,下次想让女儿来,只能再煮红烧肉了。”爸爸只好这样感叹。

  “她”是谁?当然是我啦!一个被红烧肉迷得走火入魔的女孩子。哈哈哈……

  “嘟嘟”让我着迷 篇六:

  作者:戴华蔚

  “咚咚咚……咚咚咚……”熟悉的“闹铃”声又在我耳边响起,睁开朦胧的睡眼,一团白胖胖,眨着如珍珠一般闪亮的眼睛、十分可爱的小家伙在我眼前晃悠。它是谁呢,它就是让我着迷的嘟嘟。

  嘿,放学一开门,就看见了嘟嘟。哈哈,又在笼子里欢天喜地地蹦着迎接我呢!

  我蹲下身,用慈爱的目光盯着嘟嘟,很快,便利索的给它喂了食,看它那津津有味的“绅士吃相”,我心里也甜津津的。

  一个水瓶,两个食盒,一只嘟嘟……嗯,没什么问题呀,可是为什么,总觉得怪怪的?我仔细地寻找那个让我看不惯的地方。呃,等等,那是什么?我被眼前的情景震惊到了,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天,天哪,一个食盒里居然装满了嘟嘟自己拉的屎!呕,隔着笼子也能闻到臭味!

  我朝嘟嘟投去一个嫌弃的眼神。嘟嘟呀,嘟嘟,书本上都说你这种动物是最爱干净的,难道你是想推翻理论?嘟嘟也有点坐不住了,知道自己“小绅士”的形象在主人面前已经不保,就一跳三尺高,仿佛在告诉我:哼,动物的世界你不懂!

  不知怎么回事,晚上9点我才做完作业。刚放下笔,一股浓浓的睡意就从我眼里袭来。刚躺上床,熄了灯,门外就突然急促地响起了“咚咚咚”的声音,让快要进入梦乡的我狠狠打了个激灵,“蹭”地一下腾了起来。不会吧,难道有小偷。也不可能啊,现在顶多才10点,偷东西也讲究一下时间呗!我在床上翻来覆去,不断猜疑着。过了一小会儿,不知怎的,我好像一下吃了豹子胆,就是要推开门一看究竟。“砰”的一声,我夺门而出,眼前的景象不禁让我大跌眼镜:嘟嘟在笼子里疯狂地蹦跶着,看到我出来了,还用那黑不溜秋的大眼睛瞪了我一下,鼻子里发出不满的“呼哧”声。哦,原来没有给你喂食呀。哎,真是吓死我喽。

  哎,嘟嘟,你说说,为什么你这么调皮捣蛋,却还有我这个主人心甘情愿地围着你团团转啊?是你有什么了不起的魔法,还是我已经被你迷住了?

  泡椒猪肝让我着迷 篇七:

  作者:胡虞玺

  美食,这个又通俗,又有点书面的字眼,是让我非常喜欢的东西。它做法繁多,光是肉类,就有炸、煎、煮,炖、炒等一样不少。我最喜欢的是炒,因为“炒”里包含了爷爷做的泡椒猪肝,它甜中带咸,咸中带辣,可以说是“饭遭殃”。

  刚将一大块猪肝放进嘴里,我的第一反应一定是“哇!好好吃!”这味道,好比一小块刚煎好的牛排,上面一层酱汁,那辣味,像一座火山喷发似的在我口中爆炸,直到你吃了一碗饭,又一碗饭……就像呼兰河的居民们吃豆腐,沾一点就可以吃一碗饭,又一碗,又一碗……你永远不可以抗拒再吃一块,再吃一块……直到吃的很饱,还继续吃。直到没有了,也会不顾一切的在盘子里“搜刮”。时不时还会兴奋地举起来,爸妈还以为我找到了一块金子呢?我也不以为然,吃一块猪肝吃一碗饭,每到这时,爷爷都会风趣地说:“把裤脚卷起来找嘛!”我吃姜总可以吧,这姜是提味儿的。这姜还夹杂着淡淡的猪肝味儿,姜的辣,加上猪肝特有的香,就算是姜也是美味的极致呀。

  总之,猪肝的味道满分是一百的话,我打99。999999999分。(一个一百分完全不足以形容)但在这个世界上也只有我们一家能吃到这么好吃的猪肝啦!

  “胡虞玺,吃猪肝了!”

  “好,马上来了!”拜拜,我吃泡椒猪肝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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