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一:
在5岁的时候,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哥哥看书的时候,我就会静静地坐在他的旁边,等哥哥看完了,我再慢慢地翻开他的书,似懂非懂地读起来。
上学后,我认得了不少的字,便疯狂地爱上了书。
有一次,哥哥在看《三国演义》。故事起于刘备、关羽、张飞在桃园三结义,刘备为了建立蜀汉,恢复大汉王朝的政权,三顾茅庐邀请诸葛亮出任军师。诸葛亮对刘备说:“孙权占据江南,曹操占据北方,主公又占据蜀中,形成了三国鼎立的局势。如果主公进攻刘璋取益州,那里粮食很多,又是兵家必争之地,主公要是取得益州,可恢复汉室。”刘备却回答:“军师,刘璋乃我刘姓宗亲,我怎么能够抢他的地盘呢?”听完这一段,我很替刘备惋惜,但是如果他听诸葛亮的话,恐怕早己恢复汉室的势力了。
当我听哥哥读到曹操率领大军去进攻刘备的时候,十分担心刘备的安危,害怕刘备被杀,没有想到当曹军来袭时,刘备他们早己走了,曹操得到的只是一座空城。原来,诸葛亮神机妙算,料事如神,早做了打算。我不禁对诸葛亮佩服得五体投地……
同学们,书确实是好东西。现在,我向大家推荐这一本书,因为它既可以让您了解历史,又可以让您变的更加既聪明又勇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二:
我已经读了很多书了,不过在这其中,我还是有一本我很喜欢的书。
这本书的名字叫《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人物有几个,我最喜欢是的查理和旺卡先生。书里还写了一个神秘的事情。事情是这样的。
有一天查理的爸爸回家时,手里拿着报纸,说:“特大新闻!旺卡先生请五名小朋友到他的巧克力工厂用一天的时间参观工厂里的每个车间。”他又继续说着旺卡先生的话:“我在全国的旺卡巧克力里藏了五张金奖券,只要拿到一张金奖卷,就可以来到我的巧克力工厂里。走的时候还可以带着一卡车巧克力回家。如果吃完了,还可以拿着金奖卷再来领。
查理的妈妈说查理没有这个机会,而查理的爷爷却并不这样想,他认为查理有这个机会。到最后查理拿到了金奖卷。
这一天结束的时候,旺卡先生才说出了他的目的。他把整个工厂都送给了小查理,也把其他人就到了工厂里。[本内容由 西西作文 Www.xiaNdiaoyu.com 整理]
我喜欢查理和旺卡先生,查理非常乖,不吵也不闹。旺卡先生什么时侯都很幽默,干什么事都兴高采烈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三: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终生的伴侣,是最真挚的朋友。我喜欢读书。
最近我读的这本《中国名人故事》的书,由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的,封面是一面中国国旗。里面介绍了144位中国名人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写这144位名人的光辉事迹和优秀的品质。其中有勇于认错的汉高祖;有两袖清风的郑板桥;有宽宏大量的蔺相如;有刻苦学画的王冕;有才华出众的中国第一位爱国的铁路工程师詹天佑;有汉朝大将二十六年戈壁牧羊,誓死不降的苏武,有………
其中我喜欢唐朝的大诗人李白,他小时候看见老婆婆拿一根铁杵在一点点地磨,上前问,老婆婆告诉了原因,李白明白了老婆婆用天天的耐心劳动要决心磨成绣花针,从而使他深受感动。发奋学习,便成为了“诗圣”
我还喜欢这本书里介绍的武则天,因为她是一个女人也能把一个国家管理好,而且也爱惜人才,崇尚文化,把国家管理的歌舞升平,国家太平,人民安居乐业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从中吸取了无穷的力量,明白了什么是智慧,什么是担当,什么是善良、尊严、正义和爱国。
怎么样?你喜欢这本书吗?如果你喜欢了话,就赶快来买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四:
书是一位朋友,充实了我们的生活,带我们遨游知识世界,让我们活得有意义。我是个小书虫,爱看形形色色的书。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那就是《托莱摩斯的面包房》。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作家小仓明,绘图者是日本人石仓欣二,翻译者是侯鹏图。封面上画着主人公博鲁特,手里捧着一袋面包,似乎要给别人送面包。
故事内容有很大的吸引力,令人感慨万千:两家面包店老板的技术都差不多,为什么最终的结果不一样呢?原来博鲁特做面包只是为了得到“面包王”大赛的冠军。他太在乎做面包的技巧与烘焙的手法,认为自己的面包不需要再改良了,从而忽略了水的选材是面包口感改良的关键。博鲁特当初选择面包师这个职业是因为做面包让他感到快乐,如今的他被荣誉与虚名蒙蔽了双眼,只为冠军能带给他满足感而做面包。而对面面包房的老板用充满爱与真诚的双手去做面包,用心去体会面包给自己带来的快乐,认真研究面包的选材,做出了香甜可口的面包,从而得到“面包王”比赛的冠军。我为博鲁特感到深深的遗憾。博鲁特原来是个优秀的面点师,因为缺乏创新精神,最终被赤路德先生击败了。
我推荐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用心地去做每一件事情,你会感到很快乐的,最朴素的东西才是最可贵的'。学习和生活不能墨守成规,要不断去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地创新,不断地进取,才能不断地进步。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学到了知识和人生道理。希望大家也能用心去读一读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五: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有多少本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但是,我只要有时间就总会从中拿出一本封壳已泛黄的书——《夏洛的网》。
指尖拂过泛黄的封壳,我又如饥似渴的读起那熟悉的故事:“弗恩从爸爸的刀下救出了一只小蠢猪,并取名为威尔伯。后来,由于弗恩没时间照顾它,小猪威尔伯被卖到了弗恩舅舅家,与其他动物一起住在农场里。当小猪孤独极了的时候夏洛出现了,它们是对奇怪的组合猪和蜘蛛。但是,一个不幸的消息飘进了农场,小猪威尔伯竟然要被做成熏肉火腿!这时夏洛挺身而出,在网上织出赞扬小猪的话语。这下小猪可有名了!还参加比赛得了奖,它也不会被做成火腿了,而夏洛却要和它告别了……”
又一次读到夏洛临终时的话语,夏洛那轻轻的话语声在我耳畔响起:“我觉得我回不去了……你能将我的卵袋带回去吗……我真高兴你不会成为火腿了。”那是夏洛临终前说的最后一句话。它即使在最后关头也在为朋友的自由高兴。记得刚读这本书时,我因沉迷其中被妈妈批评了很多次,责令我不务正业并将书放到其它地方,而我总是在干完事后将它轻轻地取回来,每次读完我都会感叹,它们的友情多么伟大呀!我也要尽全力去帮助朋友。
回忆完这些点点滴滴,我又将它放回书架,不禁想到:“好曲不厌百回唱,好书不厌百回读!让我们多读好书,走进文学的殿堂!”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六: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曾写过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
这本书里一个小男孩叫汤姆。索亚。他是一个有趣而又调皮的孩子。他的妈妈和爸爸很早就去世了。现在与他相依为命的只有他的姨妈和弟弟。每当汤姆表现好的时候姨妈就会很开心的表扬他,但他要是敢犯错的话,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一次,她罚汤姆刷墙。对于别人来说刷墙就是一件普通的工作,但对于汤姆来说却让他烦透了。
于是,他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他对一个小男孩说,这刷墙可不是一个普通人想刷就刷的,只有个别人有资格刷这面墙。于是小男孩越听越有兴趣,说:“能让我刷一下吗?”“不行,除非你用什么东西来换。”于是这个小孩用苹果和他换刷墙的机会。后来越来越多的小孩用自己的宝贝换取了刷墙的机会。汤姆什么也没做,而那些小孩辛苦刷墙,却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被汤姆骗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不但有趣,而且还告诉我一些哲理。它让我明白了工作是被逼着做的事情,而玩是自由自在不会被逼着做的事。有时候这两种事,其实就是同一件事。比如,书中的刷墙这件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七:
读了这本《成语故事》以后,我有了很大的收获。我不但学会了很多成语故事,还懂得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我非常喜欢读这本书,书里面最吸引我的故事要数“掩耳盗铃”的故事了。
“掩耳盗铃”这个故事讲的是在春秋末年,一个人想要把一口大钟偷走,可是他又担心这口大钟发出的巨大的声响惊动了人们,使自己的丑行暴露。他冥思苦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把自己的耳朵堵上,这样就听不到声音了。结果,他的偷盗行为很快就被人们发现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忍不住笑起来了,一边笑一边想:“这个人怎么这么愚蠢啊,把自己的耳朵堵起来,就以为别人也无法听到声音,真是太愚蠢了!”但是,仔细反思这种行为,我们又何尝没有过这种愚蠢的行为呢?
记得有一次老师留了一道数学题作为家庭作业,我读了读那道题感觉很难。于是为了偷懒,我就直接把后面的参考答案抄在了作业本上,还得意洋洋的认为老师根本不可能发现。结果,在第二天老师讲课的时候让我讲讲这道题的答题思路,我这才傻了眼不知道怎么回答了,那种尴尬的场面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从此以后,我暗下决心以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实事求是,踏踏实实。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那些花拳绣腿和投机取巧的行为只能是自欺欺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八:
罗尔德·达尔曾经说过:“要是你心灵美的话,这种美就会像阳光一样在你脸上闪耀,你看上去便总是会很可爱。”它就是我喜欢的作者,我最喜欢它写的“女巫”这本书。
“女巫”这个词一听就让人不寒而栗,这是一群很可怕的女人。“女巫”的头是秃的,头上连一根头发都不长,脚上不长脚趾,好像被一把刀整齐的切掉了一样,手上没有指甲,只有弯弯的小爪子,像喵星人的爪子一样。“女巫”的眼睛也不一样,它们的瞳孔会一直变色,在她们的眼睛里你可以看到火和冰在跳动,让你浑身起鸡皮疙瘩,她们的口水是蓝色的,就像蓝墨水一样,她们甚至可以用这个写字,它们用尖尖的老式钢笔,蘸着自己的口水就能写字了,我要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女巫”不是人,她们装扮成女人的样子,学着女人的一举一动和一言一行,做出了让人做呕的样子。
“女巫“的行为更可恶,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情。“女巫”很讨厌小朋友,因为小朋友身上有一种让女巫头疼的气味,她们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伤害孩子身上,她们可以把小朋友变成老鼠,毛毛虫,甲壳虫,火腿,以及变成更可怕的东西,但是孩子们不甘示弱,奋力反抗和女巫斗智斗勇,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最后孩子们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可恶的女巫。
罗尔德·达尔用他的文字告诉我们,我们要学会识别女巫的伪装,并用智慧消灭它们,即使被女巫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面对,还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消灭她们并战胜她们。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九:
我最喜欢看《小寓言大道理》,这本书是张琳宇编写。
我认为这本书很有意思,我最喜欢看里面的《斑马换衣服》。
小斑马和小白马是好朋友,常常一起玩耍。一天,他们互相讨论自己的衣服。小斑马非常羡慕小白马的衣服,觉得自己的衣服一点儿也不好看,全是斑纹。小白马见好朋友非常喜欢自己的衣服,就借了件雪白的衣服给小斑马穿。小斑马穿上雪白的衣服可神气了!它得意地在草地上四处溜达,好让大家都看到它的新衣服。一头饥饿的豹子发现了小斑马,豹子张牙舞爪的冲向小斑马,于是小斑马躲进树林里。平时,小斑马只要一躲进树林,豹子都找不到它。而这一次,怎么躲也躲不开豹子。小斑马妈妈看见了大喊:快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小斑马听了妈妈的话,立即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藏到树丛里,豹子怎么找也找不到它了。
看到这里,我有一个感想。《别人是别人而我是我》,我有我的优点,别人有别人的优点。在羡慕别人的同时,要学会发现自身的优点。
我认为这本书还可以让人变得很聪明,有个故事叫《乌龟拔河》。斑马、狮子和乌龟一起拔河。可是最后胜利的却是乌龟,因为乌龟趁它们不注意把绳子偷偷拴在一颗大树桩上,狮子和斑马怎么也拔不动。我的感想是《智慧产生的力量是无穷的》。
这本书对我们很有用,希望很多人来阅读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十:
我喜欢许多的东西,比如:舞蹈、声乐、画画……这些都令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一本书,因为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而这本书的名字是《自己的事自己做》。
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叫亚里·克米克的小男孩,因不想做家庭作业,而在学校里雇人给他写。有一次,他的妈妈问他:“亚里·克米克,你学校的作业写完了吗?你就打游戏。”妈妈就去拿他的书,结果妈妈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儿子写的字,就立刻询问儿子:“今天的作业上的字,是你自己写的吗?”儿子小声地说:“不是。”妈妈立刻教育起他,并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听后,非常生气,就对亚里克米克说:“孩子,你从小就要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不能依赖别人,否则当你走向社会时,你将一无是处。不管干什么事,我们都应该记住一个原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别人来帮忙。”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我成长了许多,自己的事情开始自己做,从而家人更加爱我,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乖巧了。每当我自己做自己事,并把事做得很好时,都会变得很开心、很欢乐,就像一只鸟儿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着。我永远都会记住这个道理,让它促使着我不断地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十一:
这本书是我刚刚看完的,名叫《宝葫芦的秘密》,我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王葆的小孩儿,它很想拥有一个宝葫芦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一次偶然的机会,王葆终于得到了宝葫芦,让他变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王葆一直在问这些东西怎么变出来的,宝葫芦却死活不说,因为这是它的一个秘密。在王葆去借《科学画报》的时候,突然,它就莫名其妙的变到自己的书包里,为了不让同学们发现,王葆只能躲着同学。原本以为能让自己心想事成的宝葫芦,原来都是骗三岁小孩儿的!因为:“直到有一天,王葆发现了宝葫芦的秘密,原来,这些变出来的钱、食物、玩具、工艺品,都是从别人那里‘偷’回来的”。王葆只能把这个事瞒着。可是纸是包不住火的,还是被发现了。情急之下,王葆被迫说出了秘密,说完之后王葆好像放下一个千斤重的担子,异常轻松。后来,王葆被惊醒,噢,原来是个梦呀!
我觉得王葆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只是被自己的欲望蒙蔽住了双眼。只要王葆能踏踏实实的学习,成绩肯定不会差。
我很喜欢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我们不能不劳而获,我们也不能像宝葫芦那样,为了讨好主人,为了讨主人的欢心就去偷别人的东西,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要付出辛勤的劳动,不能不劳而获。”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十二:
书,被人们称为文明的“长生果”。这个比喻,我觉得十分亲切,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阅读一本好书,就像同智慧而高尚的人对话,而不论时间和空间。许多成功人士,也正是从书中汲取了养分,才走上了成功之道。
在我的童年生活中,我也读过许多书,印象最深的一本叫《秘密花园》。这本书是我的最爱,因为它影响了我的学习生活。
这本书,让我一生受用不尽。这本书,让我明白:快乐是给予,而不是索取;快乐是奋发向上,而不是碌碌无为。快乐,离我们尽在咫尺。有些人觉得快乐离自己很近,是因为他们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有些人觉得快乐很遥远,是因为他们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秘密花园”,只要我们积极向上,奋发图强,就可以找到开启这座心灵花园的钥匙,就可以让快乐永驻心中。从开始读那本书,我便若有所思!
从那时开始,我便以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记得那决赛般的期末考试,我考得十分不好,到家后,受到爸爸妈妈的批评,我变得十分沮丧,直到又一学期的第一次月考。在月考前,我想“以我这样的心态参加考试,肯定考不好。”我猛得想起了《秘密花园》这本书,于是,我变得坚定,心里想“我要沉着冷静,积极向上,争取考个好成绩,加油!”你还别说,我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从那件事后,我便立志让心中那座“心灵花园”开花结果,生气勃勃,让快乐永驻我的心间!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十三:
每当我打开书柜,总会看见那本我珍藏许久的一本书——《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让他们当上狼王,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每次读起这本书,我总是会泪流满面,我被母狼紫岚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感动了。它为了梦想一次又一次接受打击,最后变得丑陋,还为了狼孙的安危与“金雕”同归于尽,母狼紫岚对孩子们的爱远远超过爱自己。我反复阅读这本书,上面的每个故事情节我都非常清楚。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写完作业已经很晚了,我看爸妈都睡着了,便偷偷地关上门,打开灯继续阅读这本书,结果被妈妈发现了,她把我训斥了一顿,还说再也不给我买书了,我吓得赶紧钻进被窝睡觉了。但是我却做了一个梦:我来到“紫岚”生活的草原,亲眼目睹了“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场面,然后我就被吓醒了。我回忆做的那个梦,想到“紫岚”非常可怜,一生就为了丈夫的遗愿、孩子的安危,只为了别人而活,从未想过自己。
这本书被我翻阅过很多次,里面的故事情节我都非常清楚,现在我的学业重了,也没有时间再看了。但这本书是我最珍贵的东西,我会永远保存着它!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十四:
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可以让我们拓展视野,放松心情。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品德的人做朋友。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书——《狼王梦》。
它讲述了一条母狼生了五条小狼,结果小狼崽出生的当天就遇到了一场暴风雨,致使一条狼崽死亡。后来,母狼紫岚带着自己的儿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开始了走向狼王之路的故事。
都说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这在狼群中也不例外。母狼紫岚为了实现自己寄托在孩子身上的狼王梦,付出了无数心血,牺牲了多少,一波三折的情节一定让你感到像在乘坐过山车一样刺激。文章有时描写细致,有时作者又挥笔写出了狼群之间打斗的场面。从高兴到失望,从顶峰跌入绝境,文中的剧情非常生动、曲折,让你过目不忘。
狼和人不同,书中重点突出了狼阴险、谨慎、狡猾、贪婪、粗暴、凶狠、冷血无情的性格。作者写出了不同狼的个性,是给每个字都添加色彩的颜料。
这本沈石溪爷爷写的《狼王梦》,让我终生难忘,相信你们看过后也会有同我一样的感觉。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十五:
一个小女孩,居然和怪兽成了朋友,还能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神奇的故事,这就是《故宫里的大怪兽》。
书里有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小女孩,叫李小雨,有一天她在建福宫花园里捡到了一只洞光宝石耳环,只要把耳环对着太阳,就能够看到天上的神仙,而且,只要带着它,就可以跟怪兽对话,还能听懂动物的语言。自从有了洞光宝石耳环,李小雨身边神奇的事就不断发生,比如她和杨永乐一起去偷菊花仙子酿的菊花酒,一起参加嫦娥、玉兔等神仙们的聚会,她还去过黄鼠狼开的餐厅吃饭。
这些神奇的事让李小雨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在故宫里她再也感觉不到孤单了。因为,野猫梨花、怪兽斗牛、狎鱼、天马、行什、海马等都成了她的好朋友。她跟吻兽一起学游泳,每天给野猫们喂猫罐头。我很羡慕书里的李小雨,我也想拥有一对像李小雨那样的洞光宝石耳环,这样我就可以看见天上神仙们的动态,和动物对话。
《故宫里的大怪兽》不仅故事新奇有意思,还能教给我们许多知识。看完这套书,我也想去故宫里转转,尤其是建福宫花园,书里面说,建福宫花园里有许多金桂树,散发着淡淡香气,特别漂亮。而且,我也想看看能不能捡到神奇的洞光宝石耳环。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十六: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它是本土作家,红旗小学的沈涛老师写的《楚楚的离歌》。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楚楚小时候被人贩子从农村拐到城市,楚楚的父母在不断的寻找。在人贩子拐卖的路上因为楚楚发高烧,所以重病被丢弃在医院奄奄一息,最后楚楚被医生夫妻救下并收养,她拥有了幸福的家庭,喜欢的同学,可爱的宠物信子(小狗)她是那样的幸福和开心!
直到两位警察的出现,楚楚才知道自己的身世。亲身父亲在寻找楚楚的途中车祸身亡,母亲一人孤苦伶仃。楚楚在警察的陪伴下回到了亲生母亲身边,她十分不适应农村的生活,时不时的给养父母打电话倾诉,养父母也很想念她,并一直在积极办理合法的领养手续。
楚楚要选择身患疾病、善良、贫穷的亲身母亲,还是对她宠爱有加,视如己出、生活条件富足的养父母?最后楚楚带着身患重病的母亲来到了养父母身边并一直照顾着母亲。她收获了很多,成长了很多的故事。
这本书告诉我们,人要有一颗善良之心对待任何事物。我们要珍惜自己和父母的感情,努力学习,回报父母无私的爱。被别人爱的同时,要学会更好的爱他人,爱是人间最美的花。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十七:
我读过许多书,有让人快乐的《小鹿斑比》,有让人学到知识的《十万个为什么》,还有幽默风趣的《不一样的卡梅拉》,但我最喜欢的是劳拉·英格尔斯·怀尔德写的《草原上的小木屋》。
这本书介绍了劳拉一家人迁徙到大草原上,在那里自力更生。他们的遭遇惊险--大草原上缺粮少水,森林大火,狼群……危险无处不在!劳拉一家却处之泰然,用勇气去面对困难--爸爸砍来木材,建起一个温暖的家,又辛勤的挖井,犁地,播种;他们和邻居守望相助,躲过大火,躲过狼群……
书中有许多优美的句子和词语,比如"那里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没有木本植物,野生动物们可以自由的溜达,就像是生活在一望无际的牧场上一样。"这句话立刻让我脑海里浮现了野兔和小鹿在草地上蹦哒,旁边还有一些我没见过奇花异草。还有"这些小黄鼠看起来像天鹅绒一般柔软,它们长着大大的眼睛,弯弯的鼻梁和细细的爪子。我心里暗想,这些小家伙们一定非常好玩吧!
我希望大家都去看看这本书,它不但开阔我们的视野,还让我懂得了:不管你的生活处境多么因难,也要坚强,勇敢地去面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十八:
我喜欢阅读书,在家里或书店还有图书馆,只要我一有空的时间,我就会看书。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其中令我最喜欢的是海伦.凯勒传。
现在,我把海伦.凯勒这本书大约描述一下。海伦.凯勒出生在美国,她一出生就很令父母疼爱,但是海伦出生了几个月后,却生了一场重病,父母赶紧请医生检查,经过了医生的检查,才知道海伦失去了听力和视力,海伦变成生活在黑暗又无声的世界,海伦这样的生活一直到她七岁的生日那年,母亲请了一位教师来教海伦,海伦无声的世界终于透出了光芒。
老师教了海伦许多的手语,老师也进了千辛万苦,但是老师没有放弃,后来,海伦十七岁那年,老师带着她进聋哑学校学习,直到海伦二十一岁她读完了大学,到世界各地帮助和她一样的人。海伦这样的精神值得许多障碍的朋友学习,希望很多障碍的人能向海伦.凯勒学习她的勇敢面对痛苦的精神,听完我分享的书,你也可以马上去图书馆借来看喔!
我喜欢看书,书中不但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又能学习一些学作文的地方,我想再把我想看的书都把它看完,我才能再告诉你,或许比海伦.凯勒传这本书更好看,或内容里写得更精采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十九:
我喜欢《知音漫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所以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书中有个女孩叫李宁,正在外面玩的时候,突然看见了一个四不像的怪物从前面走过来,李宁吓的张嘴大叫撒腿就跑,那嘴张得都要盖过她的头了,好夸张,我看的哈哈大笑“李宁是个胆小鬼!”没想到李宁忽然停下了脚步,还说:“怪物我跟你拼了”随即转身跑了回去,她用尽全力和怪物搏斗,身上伤痕累累,但她怕怪物伤及无辜就没有放弃,过了两天两夜才打败了怪物,结果她因为失血过多也死亡了。我正为她伤心,她的同伴赶来了,用了一个能量济又把她救活了。我又开心起来,继续往后看渐渐入迷了。突然我手中的书不见了,往后面一看是妈妈,妈妈拿着书说:“我叫你吃饭,你没有听见吗?”原来妈妈叫我去吃饭,我都没听见,我还想看书,于是央求妈妈“妈妈能把书还给我吗?我真的没有听见”,妈妈坚定的说:“不行,去吃饭去”,我只好去吃饭了,我三下五除二的吃完了饭,拿起书又看了起来。
书中的故事让我懂得了,我们不要胆小,我们要坚强,要做个勇敢的孩子。
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二十:
暑假里,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几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宝葫芦的秘密》等,本来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看“白字文”,看也是三分钟热度,一会儿思绪就飞到九霄云外了。可是当我拿起这本书时就已经爱不释手了,它不仅讲得津津有味,而且绘声绘色。它就是——《宝葫芦的秘密》。
书中有一位叫王葆的初中学生,他无意中拥有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宝葫芦要飞机有飞机,要星星有星星。之后宝葫芦认王葆做它的主人。王葆每一次的想象都能变成真实的。王葆以为拥有了它就会很幸福,可谁知宝葫芦变出来的东西都是偷别人的,还给王葆带来了麻烦。甚至有一次数学考试,宝葫芦竟偷了同学的试卷给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各种烦恼都扑向了王葆,他也非常的懊悔。正当他伤心的时候,妈妈叫他起床了,原来是一场梦。哈哈,结局是不是很惊喜呀!
这虽然只是一场梦,但也让我们知道: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自己也动手动脑,不能不劳而获。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过不劳而获的时候,就说我小时候吧。那时我也可以称做为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因为我有一个绝招——哭。我一哭,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就会给我买。后来爸爸给我送到了少林寺待了一个月。在那里哭也没有人会照顾你。在那个时候,我才懂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真正含义,懂得了靠人人会跑,靠山山会倒的道理,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我们不能向往不劳而获的生活,要让自己成为一个爱劳动,珍惜别人劳动成果,诚实的孩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二十一: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好的一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而我最喜欢的就是《西游记》,作者是吴承恩。
这本书和我还有一段故事呢,有一次我和妈妈出去逛街,我和妈妈说:“妈妈,我想去书店看书。”“好,妈妈带你去。”妈妈抚摸着我的头说,我到了书店,一进门就发现了《西游记》,我便看了起来,妈妈走过来看见我津津有味地看着这本书,于是便帮我买下,我就这样和《西游记》认识了。
《西游记》这本书的内容是一个孙猴子拜师学艺,学会了72变,最后被观音菩萨挑中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最后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人物有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唐僧为人正直,孙悟空善良勇敢,遇到困难不畏缩,机智过人,是一名忠心耿耿的好徒弟,猪八戒除了吃还是吃,沙僧勤劳肯干,任劳任怨。
《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因为孙悟空勇敢,也是一名敢作敢当的猴子。记得孙悟空的师父被黑风怪抓去,趁黑风怪出去的时候,砸了它的洞。黑风怪气得火冒三丈,说:“这是谁干的?”“就是俺老孙来,你们把我师父抓去,我砸你洞,这是你自找的。”孙悟空大声地说,凭这点,孙悟空就是敢作敢当的猴儿。
哪像我!有一次,我把妈妈心爱的花瓶打碎了,都不敢承认。我也很胆小,晚上上厕所,都不敢自己去。所以,我应该向孙悟空学习。
我喜欢这本书,也很喜欢孙悟空,
因为他让我知道:遇到困难,不要退缩,应该敢作敢当!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二十二:
书是知识的海洋。我是一个爱阅读的人,我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绿山墙的安妮》。
一次,我和妈妈去图书馆看书,我无意中发现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特别喜欢,妈妈就买了一本送给我。书中的主人公叫安妮。她从小父母双亡,在孤儿院长大。在她十一岁的时候,绿山墙农舍的马修和玛丽拉收养了她。安妮成长的过程中虽然有很多不幸,但是她活泼乐观,勤奋好学,通过她的努力获得了大学的奖学金,还成为一名乡村教师。
我特别喜欢安妮这个主人公,她虽然从小生活很艰辛,但是她总能乐观地面对烦恼,一直坚持学习,也取得很好的成绩。她的精神也常常激励着我好好学习。
前一段时间,我在接连两次的数学考试中都考得不好,我很沮丧,不知道该如何学好数学,对学数学丧失了信心。这时我又想起了安妮,她好像在对我说:“军雅,加油!我相信你一定能学好数学!”书中安妮不断坚持,努力学习的故事又像过电影一样,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激励着我打起精神,好好学好数学。通过我的努力,我的数学成绩终于有了提升。
德国伟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我喜欢阅读,我还要阅读更多的好书,收获更多的快乐与知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二十三:
以前我因为贪玩,不喜欢阅读,但自从我读了《秘密花园》这本书以后我就开始爱上了阅读。
记得那一天我正闲着没事儿干。妈妈拿出《秘密花园》这本书对我说:“这本书可有趣了,让你一看就会停不下来的。”
“怎么可能?书是多么无聊,多么枯燥呀!我不想看!”
妈妈耐心地对我说:“你不想看,那是因为你没有认真地去读,用心地去感悟书中的人物、故事情节及作者的良苦用心。你不妨认真地去读一读这本书哦!”
我听了妈妈的话,捧起《秘密花园》这本书细细品读起来。
读完后,我掩卷沉思。《秘密花园》主要讲了任性、孤僻的小女孩玛丽因一场突如其来的传染病变成了孤儿,她被送往姑父克雷文在英国的庄园。庄园中有一片落了锁的神秘的花园,不准任何人进去。仆人玛莎告诉了玛丽有关秘密花园的事情。在有灵性的知更鸟的带领下,玛丽找到了秘密花园的钥匙。她和迪肯、柯林等几个好朋友一起进入了秘密花园种花、种草、种树、玩耍、游戏,使花园重现生机,柯林也因此恢复了健康和自信,玛丽也成长为一个懂礼貌的人见人爱的小姑娘。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做人、做事的道理:“只有乐观、积极、勇敢的人才能战胜一切困难。”我要向书中的主人公玛丽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坚持不懈、乐观进取的精神勇敢地克服生活中和学习上遇到的各种困难。《秘密花园》真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我非常喜欢它。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二十四:
我最喜欢的书是曹文轩的一本书:《草房子》。
世上图书千千万,我为什么最喜欢这一本呢?起初是因为作者,现在是因为作品格调高雅,自始至终充满美感。叙述风格谐趣而又庄重,整体结构独特而又新颖,情节设计曲折而又智慧。
此作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
这中间最让我感动的情节是,杜小康因为家里没钱了,不能让他读书,他就偷偷溜进学校拿了一套书。虽然这种做法不对,但他勤奋好学的精神还是打动了我。看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以前我一感冒了就会不想做作业,妈妈怎么说,我就是不写。但是他已经不能上学了,还要拿一套书在家中自学。和他相比,我差得太远了。
当初买书的时候,我是死乞白赖,妈妈才给我买了下来。因为买下来不容易,所以我一直把它当宝贝。一天,朋友来家中玩,他却把这书弄坏了,气得我差点没去打他。
读完这本书,感动人的情节很多,重要的是,感动人的那些东西是千古不变的,我们只不过是想看清楚它们是在什么新的方式下进行的罢了。
追随永恒——我们应当这样提醒自己。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二十五:
暑假,我去杭州游玩。除却带回了满满的回忆以外,我还带回了一本有趣的书。这天晚上,吃完晚饭,我兴致勃勃的拉着妈妈去书房,拿起了《骆驼祥子》,当祥子绝望时,我的心扑通扑地跳着,为他担心他的未来。当祥子战胜困难时,我为他感到高兴。当祥子救出虎妞时,我也为他逃出困境而愉快。读着读着,一本书马上就读完了。妈妈问我:“读完这本书,你有什么感想吗?”我想了一会儿,回答道:“祥子原来是个善良、正直,有理想的人,但却因为社会懦弱不堪,所以才从充满希望到最后走向坠落。虽然我很同情祥子,但社会是现实的,他不会为了一个认得理想而改变。我只能感到可惜。”听了我的回答,妈妈点了点头:“你说的对,我们要成功,不但要战胜自己,还要战胜别人,战胜很多很多东西。你现在能做的就是好好学习,为自己的梦想打下基础,你能做到吗?”“能!”我坚定的回答道。
通过这次和妈妈一起阅读《骆驼祥子》,我受益匪浅。明白了许多道理,如果我们真的用心付出了,那就一定会有好的回报。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二十六: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家书柜上,有着一本我喜欢的一本书_《三国演义》
当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我爱不释手,立刻被它那古色书香吸引住了,封面上,刘备、关羽和张飞的画像映入眼帘。画像旁,写着几个引人注目的几个大字_三国演义。看到这,我不由自主地把书翻开,津津有味的品读起来。
经过这本书,我知道了以前从未认识过的人物和事情。原来,赵云原来就是赵子龙;刘备竟是刘玄德;当年关羽和关平是被孙权处死了;诸葛亮最后竟是病死的;最后皇帝司马炎竟在公元280年统一了中国。
这本书里的人物们的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总是激励着我要做一个坚强不屈、无私奉献的人。被人誉为“卧龙先生”的诸葛亮在刘备三顾茅庐之后,便协助刘备一统三国,之后,便收了马超、黄忠、周仓……最后虽然刘备、关羽、张飞都死了,但他还是带领军队一统三国,最后,因为疲劳而病逝了。他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感动了我。《三国演义》这本书激励着我成长,让我知道了许多三国战争的故事,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怎能不喜欢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二十七:
大家好,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绿山墙的安妮》,我非常感动。
绿山墙是一个地方,安妮是一个人。绿山墙里住着一对夫妇,一个叫马瑞拉,一个叫马修。
马修和马瑞拉想要一个孩子,为的是帮助马修干活。马修和马瑞拉想要一个男孩子。但是,马修向孤儿园的园长说这件事的时候,可能是园长错了,以为他们想要一个女孩子。就转给他们一个女孩子。
等到马修去接那个孩子的时候。到了车站,马修下了车。但是,马修一看,竟是一个女孩子。心想:这可怎么跟马瑞拉交代呢?马修看着这个女孩怪可怜的,就把那个女孩带了回家。让马瑞拉知道后,马瑞拉非常生气。马瑞拉想着,肯定是弄错了,我明明在电话里说的是想要一个男孩,来帮助马修干活的。马瑞拉把自己想的告诉了马修。结果,不幸被安妮听到。
安妮非常伤心。经过了许多年,马瑞拉渐渐喜欢上了安妮。让安妮留在了绿山墙。
安妮是一个孤儿,在孤儿园里,哪能像有爸爸妈妈的孩子那么开心。多么的高兴。
安妮,你现在有了一个家。是多么的幸福,多么快乐。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绿山墙的安妮》。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二十八:
我喜欢读书,最近我在读一本《战神联盟》的书。书中描述了塞尔号正面临灭顶之灾,为了拯救塞尔号,布莱克正面迎击一颗如同小行星似的陨石。然而,布莱克的力量是有限的,眼看他就要与塞尔号同归于尽时,一个名叫格兰迪瓦的强大精灵出现了,化解了危机,布莱克与格兰迪瓦结为好友。为了寻找传说中的空间之门,他们一同来到遥远的达克星。达克星上,从天而降的黑星石强烈诱惑着小精灵们,让他们变得强大但却疯狂。诡异的黑暗气息弥漫在整个星球上,甚至也影响到了布莱克,布莱克的黑暗人格渐渐觉醒。谁也无法阻挡破坏与毁灭的脚步,最终布莱克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恢复了正义的力量,拯救了塞尔号,带领小伙伴们走上了探险之路。
这是一个科幻故事,我经常想除了地球之外,真的会有一个达克星存在吗?塞尔号与宇宙飞船哪一个飞得更快?人世间除了人类还拥有具有强大超能力的精灵吗?这一切对我来说真是又神秘又无法解释。
应该是我太小了吧!我还是个一年级的小学生,需要学习的知识还很多。等我长大了,学到更多更新的知识,就能解答我心中那么多的疑惑了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二十九: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书就是我的营养面包。当我一看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
前几天,老师推荐我们读一本《草房子》。买来后,我迫不及待地拿出书,看到封面上画着一间草房子,我想这本书是讲一个怎样的故事?又会有怎样的经历?于是,我翻开书,先看了简介: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六年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校园生活,亲眼目睹或直接演泽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读到这里,我已按耐不住想快点看下去的热情,打开书一页,两页……
其中,故事中最搞笑的是秃鹤。秃鹤因为头发秃了,为了不让同学用异样的目光去看他,就让爸爸去集市买生姜然后用来擦头,希望自己在七七四十九天长出头发来,并企图用帽子遮掩自己的秃头,结果受到了大家的嘲笑。
可秃鹤的演技,使我不得不佩服。油麻地小学开文艺汇演,需要一个秃子角色,原来柳三并演不好,当大家正打算放弃的时候,秃鹤说:“想来试试这个秃子又有点流胚子的角色。”没想到秃鹤从未演过戏,竟只用了一个上午就把台词背的滚瓜烂熟,到演出的那一天,秃鹤很有自信的把这个角色演得栩栩如生!还获得了大家的热烈掌声!
这本书很精彩,是值得去阅读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篇三十: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扩充我们的知识面,让我们获得更多知识,并获得一种身心上的愉悦,快乐。每个人肯定都会有各自喜欢的书籍,我喜欢的书,就是这本杨翠的《镜子里的猫》。
这本书获得了以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而命名的青铜葵花奖。主要讲了一个叫七月的小女孩不经意间进入了一个小房子,那个小房子里有7只猫还有1个晶莹剔透的镜子。七月照了照镜子,却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那里有透明人,有柜子精灵,甚至还有魔法!在那里,一位名叫庄先生的人收留了七月,于是七月就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但在文章最后,柳树婆婆告诉七月,庄先生其实五年前就死了,只不过他在用他的灵魂招待七月,就在这两天,他准备和这个世界告别了。这一消息对于七月和庄先生家里的其他人犹如晴天霹雳。但他们坚持了下来。到最后,七月再次找到了那个有7只猫的小房子,照了照镜子,就回到了原来的世界……
这本书拥有着巨大的想象力。从刚开始“照一下镜子,穿越时空”到“发现这个世界还有魔法”最后“再穿越回去”整篇文章绽放了文学界最美丽的花———想象力。就连外国读者看到这本书后,都不禁赞叹:“这就是中国想象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