梗概作文600字(精选30篇)

梗概作文600字(精选30篇)
时间:2023-03-01 14:51

  梗概作文600字 篇一:

  《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故事 。

  东胜神州傲来国有一座花果山,在花果山的山顶耸立着一座仙石,仙石吸收了日月精华,产下了一个石卵 。几十年后,那石卵破裂了,从里面蹦出一只石猴。石猴身手非凡,十分勇敢,闯入了那凶险又神秘的水帘洞探索了一番,发现水帘洞里并没有危险,反而十分美丽,还有各种家具 。它的胆量和勇气征服了众猴,也因此成了众猴之王 ,而水帘洞也成了它们的安居之所。

  后来,它四处拜师求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来到西牛贺州,得到了菩提佛祖的提点,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和筋斗云 。

  归来后,又到东海龙宫去借宝物。说是借,实则是硬抢,通过一番大闹,得到了稀世之宝一一“如意金箍棒”。这如意金箍棒可大可小,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得到宝物之后,孙悟空又去了阴曹地府,把自己的名字从生死薄上勾划掉了 。

  它认为自己非常厉害,于是又飞到天上大闹天宫,玉皇大帝大发雷霆,却又奈何不了,就请来如来佛祖,将孙悟空压在了五指山下 。

  五百年后,一位叫唐三藏的僧人路过五指山,救出了孙悟空,孙悟空也答应一路保护唐僧,跟着他一起西天取经 。

  在西天取经的路上,唐僧又收获了两位徒弟,分别是沙悟净和猪八戒,并且降服了白龙马。一路上,一行人闹了不少矛盾,但是每一次都和解了。在途中,唐僧多次被妖怪抓走,孙悟空它们想尽办法,每一次都救出了唐僧 。

  唐僧师徒四人一路上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他们不畏险阻、勇往直前,最后在雷音寺取得了真经 。

  梗概作文600字 篇二:

  金色的草房子,大片的艾叶,沉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聪明的桑桑、文静的纸月、慈祥的秦大奶奶……

  桑桑是个聪明调皮的小男孩,他经常做出许多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而这一切的一切也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纸月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父母,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娘的的奶奶。她在被其他人欺负时,怕奶奶担心,并没有告诉奶奶,而是独自一人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作文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www.xiandiaoyu.com[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竟只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而不慎落水,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感动之余,我不禁回想;到底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文章还通过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位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的友谊,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

  在曹伯伯的笔下,每个人物形象性格分明,各有各的特点。他们每个人都是一本书,打开都是一段故事。《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它的每个主人公都有它独特的人性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梗概作文600字 篇三:

  翻开书,一股墨水的清香扑鼻而来,印着黑色宋体的纸张像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吸引着我,狼王梦讲述了一位伟大的母亲叫紫岚,在广阔无垠的尕玛尔草原上,他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她的嘶吼,她的挣扎,他用母亲保护孩子时才有的眼神警告猎狗,他随时可以与他同归于尽。

  天有不测风云,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狂雨夺去了一只小狼崽的生命,可是这样的伤痛,却只是开始,她饥不择食却找不到食物,在百般无奈中她选择吃掉那只已经死去的小狼崽才有足够的奶水,养育其余小狼崽,这是丛林里的生存法则。

  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最后的心愿:登上狼王宝座!为了完成他的梦想,他选择了偏心,她偏向于那只长得像黑桑的黑仔,给予他更多的母乳。果然黑仔不负众望。才半岁多点就不屑于打闹嬉戏有着超越同龄狼的胆量和勇气,但是这种胆量却成为了黑仔丧命黄泉的原因。

  其实狼的世界和人类有些一样,都是有望子成龙的心理,狼也一样都希望自己的'狼崽能成为新一代狼王,紫岚并没有因黑仔的死而放弃,将目标转为蓝魂儿身上,紫岚没有对以前那样和蔼可亲却多了一份急功近利,争强好胜的心理。

  蓝魂儿和双毛的死使紫岚彻底绝望!未完成的使命像一块无形的石头压在紫岚的心里,喘不过来气。因为自己为了培养狼崽成为狼王,而提前衰老。她想去石洞看看自己的狼孙,却无情地被赶了出去,这位心灰意冷的母狼为了自己的狼孙,饥饿了二天后带着对失子的悲痛和老雕同归于尽。

  可爱又可恨的母亲,她死得那么悲惨,她的一生为了培育狼王而活,也许是狼王梦才毁了她一生!

  梗概作文600字 篇四:

  一年夏天,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正站在树桩上享受着盛夏,因为闻到了腊肠的香味,跳进了一个野餐盒中,从而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被男孩玛利欧捡到带回了报亭。在报亭里柴斯特认识了老鼠塔克和猫亨利,不久便成为了要好的朋友。

  星期天上午,玛利欧带着柴斯特去唐人街买蟋蟀笼子,他以十五美分的价格从冯赛手中买到了笼子、铃铛和一块幸运饼干。玛利欧十分高兴。晚上柴斯特梦见了自己吃着好吃的嫩树叶,清醒后才发现自己吃掉了本就收入不多的玛利欧家的两块钱。玛利欧妈妈发现后立马表示要把柴斯特关起来,关到玛利欧替柴斯特还清钱为止。

  塔克为了救出柴斯特,拿出了自己全部的积蓄释放出了柴斯特。玛利欧认为柴斯特吃钱是因为自己喂得不好,于是去请教冯赛。冯赛请玛利欧和柴斯特吃了中国的饭菜,然后翻了书,告诉玛利欧蟋蟀吃桑叶,而自己家正好有,他就摘了一些喂给了柴斯特。

  回到塔克的家,他们跟着捡来的旧收音机唱着歌。这时,火柴摩擦产生的火星点燃了报纸,报亭里发生了火灾。他们灭火无效后,仓皇逃走,得以保命。大火烧光了报亭,玛利欧妈妈认为柴斯特是纵火犯、不祥之物,要把柴斯特扔掉。此时柴斯特唱出了在收音机里听过的歌曲,这让玛利欧妈妈很开心,她决定留下柴斯特。

  音乐老师史麦德利听到柴斯特的歌声后,十分震惊,就写信将此事告诉了报社。不久报刊上登出这件奇事,柴斯特一下名声大振。

  但在光辉时刻,柴斯特却想回家了,亨利为了帮助他,钻了许多下水道,找到了他回家的列车。柴斯特就这样离开了纽约。

  梗概作文600字 篇五: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趣味数学摆脱原来传统数学课堂的枯燥,通过多媒体教学生动有趣的带动孩子的课堂积极性。趣味数学共十章,主要有奇妙的数,算数中的智慧,迷人的图形与空间,表字母代替数,推理的魅力,有趣的概率,形形色色的悖论,学习游乐园,数学家逸事等内容。数学是最重要的课程之一。数学也是所有学科中最有趣,最有魅力的课程课程之一。

  一位美学家曾说过美,只要人感受到它,它就存在不被人感受到,他就不存在数学的魅力,也是在这样发现它的魅力之所在的人就会非常喜欢它,而这本书对少女儿的智力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训练。让孩子们一边思考,一边获得智能的提高和训练。这本书是一套综合性较强的,融知识性,趣味性和参与性于一体的。亲子共读读物。被称为“世界上最令人爱不释手”的趣题集,有很多孩子对数学不感冒,一点儿兴趣都没有,读不懂题,计算还可以,一遇到应用题就懵, 概念不理解,没办法举一反三,这个问题很多孩子都有,遇到题会做,但是,却不能够知道做题的原理是什么,这就是对概念把握不到位,遇到复杂的问题没有解决思路,这是因为没有掌握建模的概念。

  其实,很多问题都可以通过数学绘本来解决,比如兴趣培养这块,一开始就让孩子接触枯燥的数学公式,冰冷的数字符号,孩子肯定抵触。但如果从这些有意思的小故事开始,数学在孩子的脑海中将是另一番景象。而趣味数学,仅解决了孩子对数学的兴趣问题,还能潜移默化地积累数学知识、培养数感,养成数学思维,最重要的是可以提高孩子的阅读理解能力。

  梗概作文600字 篇六: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英国。一对富豪兄弟因一件事起了争执,于是用一张面值百万英镑的现钞来打赌,看这张钞票究竟会给人带来无尽的财富,还是只是一张一文不值的“小纸片”。

  很快,从美国来的亚当进入了富豪兄弟的视线。亚当是一个船上的办事员,而这艘船在海上触礁沉没。他靠给其他船只做工来抵押船票才到了英国。现在他只是一个身无分文、饥饿难忍的人,这样一个穷人是再适合不过的人选了。

  富豪兄弟给亚当百万钞票,并约定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可以任意使用,但一个月后必须把钞票原封不动的还给富豪。这样就可以得到富豪为他提供的任何一份他想从事的工作。

  亚当糊里糊涂的接受了约定。亚当拿了钞票,可他无论出去吃饭还是购买服装,都会因衣衫褴褛而遭到人们的白眼。但当他拿出这张百万钞票时,人们不但向他大献殷勤,甚至连相关的费用都可以减免,因为在他们看来亚当是富豪,而且根本没有人可以给一张百万面值的钞票找零。

  不久,报纸上刊登出美国有一位着装怪癖的百万富翁光临英国的消息。一下子,亚当成了整个社会的焦点,无论是公爵、富商,都以和亚当交际为荣。许多年轻姑娘更是为了吸引亚当的注意,而彼此之间争风吃醋,亚当就这样成为了英国人尽皆知的人物。

  可是不久,亚当陷入了困境中。先是他欠下的债越来越多,之后饭店服务员和他开玩笑,将百万钞票藏了起来,瞬间股市大跌,要债的人挤满了整个饭店……

  好的是,一个月的期限终于到了,亚当如释重负地将钞票还给了富豪。但他并没有接受富豪给他安排的工作,因为经历了大起大落,亚当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求,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也得到了许多。

  梗概作文600字 篇七:

  《鲁宾逊漂流记》是由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所写的一篇长篇小说。是作者以亚历山大.塞尔柯克在荒岛上真实的经历改写的。

  主人公”鲁滨孙.克鲁索”生在英国的一个中等资产阶级的家庭里,所以他小时小时候的生活不像其他小说里的那样艰苦。但他一心渴望航海,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便乘着一次外出,瞒着父亲出海去。前三次出海很顺利。但在第四次出海时,发生了意外,遇到了暴风雨。船上只有他幸存了下来,只身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

  在孤岛上,他用仅剩的食物在岛上种出了大麦、稻子,伐树制作家庭需要品,挖洞当成自己的家,捕捉并训练野山羊。以这样的形式度过了前期的困难,虽然这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寻找离开荒岛的办法。他花了半年时间做了一条大船,但船太大了,没法拖下水,他便继续寻找材料做一条小船。在寻找材料的途中,发现了食人族,所以,他之后更加警惕周围的事物。

  在第24年,他发现了一群人被野人当俘虏准备吃掉。他设法救人,但只救出一个,并给他命名为星期五。之后与星期五一同救出了星期五的父亲和一个西班牙人。之后来了一条商船。船上水手叛乱,鲁滨孙便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并和船长带着星期五回英国去了,把水手们和西班牙人都留在了岛上。

  鲁滨孙在岛上呆了一共28年,回到英国后过了许多年,鲁滨孙再次出海,路过荒岛时,荒岛不再是之前那个荒岛了。水手们和西班牙人都在岛上开始安家生活。鲁滨孙又送去一些移民,帮助他们繁衍生息并满意的离开了小岛。

  梗概作文600字 篇八:

  这是著名儿童文学家张天翼写的一本书,故事惊险又刺激,难过又有趣,读了后还让人陷入沉思……

  书中写到有一对老夫老妻生了两个儿子,大哥名叫大林,小弟名叫小林。兄弟俩十岁那年,他们的父母去世了,为了生存,兄弟俩只好出去找工作。路上,他们遇到了一个可怕的怪物。于是他俩决定分头跑,跑了很久,终于把怪物给甩了,但是兄弟俩就这样走散了。后来,弟弟被一只狗绅士和一只狐狸当成废物捡回去了,然后他又被拍卖给了四四格先生。四四格每天都让小林干没完没了的活,没有饭吃,还不让他休息,也不给工资,小林和他的同伴们受尽了四四格的虐待,终于大家团结起来把四四格打死了。可是打死一个四四格又来了一个四四格,小林他们最终都无法摆脱四四格们的欺压,于是他们就一起逃跑。结果小林遇到了开火车的中麦伯伯,他就跟着中麦伯伯学开火车,后来他成了一名优秀的火车司机,可以自食其力了。大林逃跑后,他也遇到了一只狐狸,那只狐狸用诡计把大林送给世界第一富翁—哈叭先生当干儿子,他从此就过上了荣华富贵的生活了。后来,哈叭先生去世了,大林打算和蔷薇公主去海滨玻璃馆结婚,可是中途掉到了海里,辗转来到了一个叫富翁岛的地方,那岛上都是金银财宝,而且也只有金银财宝,没有人劳动,没有人创造财富,最后没有食物,大林就被活活地饿死了。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金钱不是万能的,劳动才是最最重要的,创造财富才是最幸福的。俗话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如果我们仅仅拥有金钱,并不代表我们就拥有了生命、健康和幸福。我们只有通过自己努力地劳动,去获取我们想要的东西,那才能拥有真正的幸福。

  梗概作文600字 篇九:

  从小寄养在姨夫家里的哈利·波特饱受姨夫一家人的歧视与欺辱,然而就在哈利11岁生日那天,他从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和猎场看守鲁伯﹒海格那里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他的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原来哈利的父母是两位善良的巫师,在他一岁时,父母为保护他被那个连名字都不能提的神秘人——伏地魔杀害了。

  为了继承父母的遗志,哈利来到了英国一所专门教授魔法的学校——霍格沃茨。霍格沃茨有四所学校,它们分别是:格兰芬多、赫奇帕奇、拉文克劳和斯莱特林。进入霍格沃茨学校后,哈利被分院帽分到了格兰芬多,成了格兰芬多一年级新生,与罗恩、赫敏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许多成为魔法师的课程正在等着他研习。

  在一次与同学的争执中,哈利表现出超乎所有人想象的飞行技能,连他自己都很意外,格兰芬多的院长麦格教授因此让他成为了格兰芬多魁地奇球队的队员,另一方面,魔药学的斯内普教授似乎总是对哈利不怎么友善,然而他错了,斯内普教授不是不喜欢他,而是恨他,除了在课堂上刁难他外,还处处找哈利的麻烦。

  哈利在一次魁地奇比赛后发现斯内普严词威胁着懦弱的奇洛教授,甚至斯内普腿上有三头犬的咬痕,更可以证明哈利的推断是正确的,有股邪恶的阴谋在平静的霍格沃茨里悄悄地成长着,斯内普似乎是这一切的关键人物。

  于是哈利在他的朋友的帮助下,成功穿越了四楼走廊外面的活板门,发现奇洛教授才是这一切的关键,奇洛的内心充满仇恨,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伏地魔,让伏地魔附在他的身上,因此奇洛不能碰哈利,幸好邓布利多学校的校长及时赶到,阻止了奇洛。

  梗概作文600字 篇十: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的马克吐温所著,汤姆是一位爱冒险,顽皮的小男孩。碰到过许多危险,但他从不畏惧,勇敢的去面对不退缩,他曾目睹过一起凶杀案件。勇敢地在法庭中指出了凶手。

  汤姆幼年丧母,于是由他的波莉姨妈照顾。因为讨厌被束缚,所以常常惹事生非,但波莉姨妈从不骂他,还是一如既往的爱他!他经常与其他孩子打仗,搞恶作剧……无所不能的他一天深夜与哈克去墓地玩耍,竟无意间目睹了一场凶杀案件!凶印江乔埃杀了一名医生,但他嫁祸给了胆小怕事的酒鬼波特,让他成了替罪羊。汤姆为此彻夜难眠,他与哈克都惊恐万分,便于哈克去了杰克逊岛做起了海盗,过起了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自在生活。但是逃不过内心的不安,决定回去。镇民们都以为他们死了,因此十分伤心。正在为他们开追悼会时他们出现了!大家都欣喜若狂、激动万分!

  镇上要开庭审波特杀人案件了,和内心的不安做了一番斗争后,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可印江乔埃却逃之夭夭、无影无踪了。

  过了一段时间后,汤姆与贝琪进入了山洞,但他们竟然在山洞中迷路了!当贝琪十分绝望和已经做好死的准备了,汤姆一直在安慰贝琪,汤姆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找到了出口,但中途并没有抛弃贝琪,而是回去找到了贝琪,并安全回家。

  汤姆回到了镇上还吹嘘了一番。但不久后,汤姆像撒切尔法官汇报了印江乔埃还在洞里!可撒切尔法官两周前就已经封死了洞口,正当他们再次进入洞口时,却发现印江乔埃已经死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讲述了汤姆这个顽皮小男孩的童年,经历了重重困难,汤姆都不畏惧,并克服了!我们应该学习汤姆这种不畏惧不怕困难的精神!

  梗概作文600字 篇十一:

  有一个小男孩叫尼尔斯,因为他戏弄小精灵,所以被小精灵变成小人儿。变成小人儿的尼尔斯发现家鹅莫顿想跟随雁群一起飞走,尼尔斯为了不让母亲伤心,便抱住了莫顿的脖子,爬上了鹅背。从此,尼尔斯便开始了他的骑鹅旅行。

  在维姆布湖面的浮冰上,狐狸斯密尔叼走了一只大雁,尼尔斯拼死救下了那只大雁,自己却被斯密尔困住。第二天,领头雁阿卡用调虎离山之计解救了尼尔斯。从此,尼尔斯赢得了雁群的信任,成了雁群中的一员。不过,斯密尔却对尼尔斯便怀恨在心。

  在一个农庄里,一只母松鼠被关在笼子里,它显得烦躁不安,因为它和孩子们分开了。尼尔斯找到了母松鼠的孩子,并把它们送到了母松鼠身旁。农庄里的人知道这件事后,决定把松鼠一家放回树林。从此以后,尼尔斯成了小动物们崇拜的对象,只要小动物遇到困难都会找尼尔斯帮忙。

  大雁们来到了库拉山参加一年一度的鹤之舞表演大会。狐狸斯密尔违反鹤之舞的规定偷袭了一只大雁。年长的狐狸惩罚了斯密尔,当众咬掉了斯密尔的耳朵。此后,斯密尔更加仇恨大雁,他一路跟踪雁群,伺机报复。

  在旅途中,尼尔斯还帮助了灰雁、山羊,乌鸦卡尔木,老奶奶,绿头鸭、老马、公熊、天鹅、渡鸦、小雕高尔果和奥萨姐弟俩。一路上,尼尔斯做尽好事,他的故事被越传越远,越传越神奇。

  雁群们在美丽的大峡谷度过了夏季,又开启了南飞的旅程。尼尔斯回到了家乡,阿卡用金币表达对尼尔斯的谢意,可尼尔斯并没有收下金币。

  雄鹅莫顿带着邓芬和孩子们回家时被尼尔斯的父母抓住了。尼尔斯鼓起勇气救下朋友的那一刻变回了原来的样子,他们一家终于团聚了!

  梗概作文600字 篇十二:

  故事的主角——迪克,出生在一个优秀、血统纯正的猎狗家庭里,因为相貌奇丑,被主人丢弃在野林里,它便当起了野狗。

  一个偶然的机会,迪克拥有了想要主人的念头。恰巧迪克在街头闲逛时碰见了苦命少年阿炯,并与他相依为命,也拥有了自己的名字。阿炯是个小瞎子,以在茶馆卖艺为生,父母离婚了,后妈待他也不好。

  一天,茶馆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却没有了生计。迪克在怒气中咬坏了收音机,给阿炯的家庭及茶馆造成了很大的损失。阿炯和迪克为了逃避家暴,也为了远离苦难生活,当晚一起离家走了,要去云南昆明的豆腐营寻找阿炯的生母。

  一路上他们穿越了死林,好不容易来到了豆腐营,阿炯却只能以乞讨为生,期间还生了场病。一位好心的穿绿呢大衣的阿姨让阿炯住在了她家。其实她是阿炯的生母——缪青,缪青没有让阿炯知道自己是谁。她的新丈夫偶然听到了阿炯在拉胡琴,并且拉得非常好,便让他走上了舞台。而迪克却因为相貌太丑,没法上台,由一只美丽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可是白狮狗与阿炯相处得并不融洽,他们互相讨厌着,存在着很大的矛盾,有时会闹得近乎无法演出。

  阿炯此时已从小乞丐变为了红透了半边天的大明星,甚至要到更多的地方去演出。而迪克却十分不爽——它肯为主人阿炯付出自己的一切,可是却被别的狗抢走了主人。于是,迪克的“复仇”计划慢慢拉开了帷慕……

  迪克咬断了白狮狗的腿,闯下了大祸,当剧院中所有人想要在第二天杀了它时,头天晚上,阿炯偷偷地将迪克从铁笼中救了出来。

  就这样忠心耿耿的迪克与主人最后选择了流浪天涯,去寻找真正纯洁的爱。

  梗概作文600字 篇十三:

  《骑鹅旅行记》的作者是塞尔玛·拉格洛夫,主要写的是喜欢欺负小动物的小男孩尼尔斯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小人,跟着家鹅莫顿一起随着大雁群遨游世界。尼尔斯历经磨难,终于变成了有爱心、勇敢的孩子。

  尼尔斯是一个住在瑞典南部的14岁男孩。他不喜欢学习,还总是戏弄小动物。

  一天,尼尔斯在家里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并捉弄了它。最后,他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

  这时,有一群大雁从天空中飞过,家里的一只雄鹅莫顿也想跟随雁群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莫顿飞走,就紧紧地抱住了莫顿的脖子,却被莫顿带上了高空。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又危险的旅行。

  他们跟着雁群飞向拉普兰省。一路上,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各种诡计;从强盗山中逃出来;差点被铜像踩扁;用小口哨打败了灰鼠兵团;救出小松鼠;救了绿头鸭雅洛……在这些冒险中,尼尔斯逐渐改正了许多缺点。

  夏天过了,雁群要往南飞,尼尔斯知道自己只有照顾好白鹅,才能变回原来的样子。最后,白鹅莫顿带着尼尔斯回到家中。

  尼尔斯恢复了原形,却再也听不懂动物的话了。他从一个淘气、不听话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乐于助人、富有责任感、勤劳、善良和懂事的孩子。

  《骑鹅旅行记》告诉了我:要学会勇敢,学会去帮助别人。尼尔斯虽然身处逆境,但最终能克服恐惧的心理,并在一次次的“磨练”中变得勇敢起来。最终,尼尔斯从一个淘气,喜欢恶作剧的小男孩变成一个懂事,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因为他懂得了给予别人帮助是快乐的!

  梗概作文600字 篇十四:

  唐僧师徒四人离开了乌鸡国,走了半个多月,遇到一座高山挡路。

  这座山太高了,唐僧看到后胆颤心惊,只见山坳飘来一团红云,孙悟空说:“妖怪来了!”他们三个人把唐僧护在中间。

  那红云就是妖怪,他听说唐僧肉吃上一块可以长生不老,他看着下面的唐僧,心生一计,变成一个五岁顽童,被倒挂在树上。

  悟空看那红云不见了,刚好又听见一个孩子的救命声,就对师父说,那是妖怪,不要理他,师父也怕是妖怪,也就走了。

  妖怪看他们不来,他就抖落绳索,到另一个山头故技重施。师父又听到那救命声,忍不住了,就把他放了下来,唐僧问他是哪的,他说他是被强盗抢上去的,唐僧又不忍心,叫悟空背他,悟空想把他摔死,他就用千斤重的假身替代自己,而自己却飞到天上去了,并用了一阵旋风刮走了唐僧,悟空气急了,把那假身一摔,又使出大闹天宫的精神,把土地神叫了出来,悟空问土地神那妖怪是谁,土地说那妖怪叫红孩儿,在火云洞住。

  孙悟空来到了火云洞,和红孩儿斗了二十个回合,不分胜负。

  八戒在旁边看那妖怪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也来战斗,红孩儿一看不妙,就往自家锤了两拳,喷出了三昧真火,就逃了。

  接着,悟空去请龙王,在另一次大战中,红孩儿又用三昧真火,结果,凡水浇三昧真火如火上浇油,孙悟空被烧的逃跑,他看见一条河,便向下一跳,不料被冷水一激,火气上身,三魂出窍,晕了过去。八戒按摩揉搓,不一会儿,悟空果然醒来。

  后来,悟空请来观音菩萨救出了师父。

  梗概作文600字 篇十五:

  那一年的国庆假期,新华书店在我家楼下举办了“全民读书”的活动。像这样的活动,我和妈妈当然不会缺席。所以我们也就在这场活动中买到了这本书。

  安妮是一个身世凄惨的红头发女孩儿。她非常喜欢幻想一些不用切实际的东西,也会给家人带来一些麻烦。她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儿。如果是换做大家,可能都不愿领养她。而马修兄妹阴差阳错的领养了安妮。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安妮住进了绿山墙。她和普通的少女一样。她会臭骂林德太太,但是也会真挚的道歉。她想要去学校的野餐,被误会也不解释。她因为“红毛”的外号和全校最帅的男生对立。她误用葡萄酒把好朋友戴安娜给灌醉。她马虎的把风油精当香草精放进了蛋糕里。当然安妮也有她独特的魅力。她会靠着自己的伶牙俐齿和情商智商,哄得老巴里小姐一片欢心。她为了大家的写作能力和阅读能力而举办了故事会。她能靠着之前在三个寄宿家庭的医学知识救了险些丧命的戴安娜妹妹。安妮也有自己的目标---非常有名的女王学院。而她对目标,并不是说说玩的,而是真的去努力。对于自己不擅长的几何。,她没有轻言放弃,更加努力地去练习几何。最终真的考上了女王学院。在那么好的学校里,成绩还是数一数二。最终以全校第一的成绩毕业。而就在那个假期里,马修去世了。本来有出国的机会的安妮。因为担心马瑞拉的身体而放弃了那个机会。成为了教师。

  我非常喜欢里面的那句话“安妮知道,不管脚下的路有多狭窄,幸福的花总会恬静的开放。”我觉得如果我们都像安妮一样努力,一样为了自己的目标奋斗,自己身边幸福的花也会开放。

  梗概作文600字 篇十六:

  1948年,董存瑞所在的解放军部队准备攻打热河的隆化。敌人妄想阻止我军前进,在隆化城旁造了许多的碉堡。为了减少部队的伤亡,所以,就要把它们一一炸掉,给大部队前进扫清障碍。

  董存瑞所在的二排,在这次战斗中的任务就是炸碉堡。 战斗打响了,二排的战士们,一起去炸碉堡,董存瑞在炸碉堡时,把耳朵震得嗡嗡响,头被气浪震得发晕,但他仍然坚持着,先后又炸了二个碉堡 ,其他战士也炸了很多碉堡,我们的部队随着冲锋号的响声冲了出去,可是在干河的那座桥上,几块砖掉了下来,接着一个枪管出来了,向我军阵地扫射,董存瑞所在的连队不得不停下来,连长命令二排战士在15分钟内炸掉这座桥型碉堡,友军在东南角进攻,也在院中被阻,这时二排战士自告奋勇去炸碉堡。

  可是,第一名和第二名,还没到桥下就牺牲了,董存瑞立刻拿起炸药包冲向桥头碉堡,从敌人的枪林弹雨中冲了过去,腿被子弹射中,受伤了,但是他没有倒下,继续向前,一直冲到桥的下面,他把炸药包两次放在桥沿上,都滑了下来,他心急如焚,心想,每耽误一分钟就会有许多同志的牺牲,所以他用手托起炸药包,拉着了导火索,董存瑞向战友们大声喊道:“同志们,为了胜利,前进!”之后“轰”的一声,碉堡被炸毁了,董存瑞也牺牲了,战士们一齐冲向了隆化,一会儿,隆化中学升起了五星红旗,隆化解放了。

  随后战友们和师首长,来到桥型碉堡废墟旁,脱下了帽子,为董存瑞致敬。 董存瑞的牺牲重如泰山。他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换来了今天的和平安宁,人民安居落业,国家繁荣昌盛。我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他,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梗概作文600字 篇十七: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课外书。真是受益匪浅!

  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海伦的小女孩儿,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是好景不长命运捉弄人,在一次猩红热后,她成了一个盲聋人,虽然生活很困难,但是这些挫折打击并没有让她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在不断地努力下,她以超出常人的毅力、学习、坚持,成功进入哈佛大学,并顺利毕业。创造了一生的神话,这一颗不会放弃的心,和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学习。

  读了这篇,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海伦一生中接受了许多挑战,坚持面对困难。终于在黑暗中有了光明。海伦教了我们怎么坚持,面对困难不要放弃。既然盲聋人能做成的事,我们正常的人岂能办不到?

  那一次,学校要举行运动会。我和我们班的同学代表班级参加长跑比赛。因为是第一次,在这么多人的面前比赛。我们都很紧张。但是我想到了海伦的坚强。于是我每天坚持都在操场上跑两圈回家,可是我同学满不在乎,把这件事已经忘到九霄云外了。到了比赛的日子,我们在比赛场上奋力地奔跑,最终我获得了二等奖,我知道这都是海伦精神在鼓励着我前进!

  还有一次,我练习骑车,看到别的小伙伴骑着车玩得那么出色、那么得心应手,我以为很容易,我就试了试,一下、两下,当我再骑一下时,我和自行车摔倒在地,惹得众人大笑,我很狼狈,我很生气,准备放弃时,想起了海伦的坚强,于是我又开始反复练习,摔倒再起来骑,倒了再骑…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月后我终于学会骑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海伦精神将永远激励我前进!

  梗概作文600字 篇十八:

  鲁滨孙·克鲁索出生在英国一个富裕体面的商人家庭。作为备受宠爱的家庭最小的成员,他对父母安排的人生之路了很无趣,反而对航海冒险有这执着的念想。终于,在1651年9月1日那天,他全然不顾父母的劝阻和警告,毅然决绝地和好朋友汉斯偷偷登上了伦敦的船,开启了他的人生冒险之旅。

  首次出海遭遇风暴的鲁滨孙十分害怕无助,但最终都平安无事。当更大的海难来临之时,他的朋友汉斯选择了放弃,而他在经过内心的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选择了继续冒险。再次出行的他在还上度过了一段美好成功的航海旅程,却不料被摩尔人俘虏成奴隶。如此巨大的落差令他悲痛欲绝,向往自由的他无时无刻的计划着出逃。有一天,他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逃走了,途中出逃的他被船长救起,定居在巴西并且拥有了自己的事业。但天性爱冒险的他并不甘心于此,于是又扬帆起航出发,无奈途中造次遇到毁灭性的海难,船只摧毁,只有他一人绝处逢生。面对荒无人烟的海岛,鲁滨孙感觉再次落入了另一种绝境,但很快战胜了绝望、忧郁的负面情绪,利用沉船和小岛上所有的材料及工具,靠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建造房屋,寻找食物,圈养动物,种植谷物,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和生存质量。在岛上居住多年以后,他救助了一个野人俘虏,并取名叫“星期五”。“星期五”的到来给鲁滨逊带来了希望,也让他有了一个得力的助手和一位忠实的伙伴。后来,海岛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在这个过程中,鲁滨逊遇到了许多常人难以预料的困难和挑战,但他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和双手一一克服,在绝境中孕育希望,最终迎来了自己的新生。

  梗概作文600字 篇十九:

  在东方花果山上,有一颗女娲补天留下来的一颗七彩石。七彩石吸收日月精华,是七彩石内部充满了神力。一天,七彩石裂开了,有一只石猴从里面跳了出来。它与普通的猴子们在一起,融入了其中。

  有一天,天气非常炎热,猴子们发现了一条河,便顺着河下去找到了一条瀑布。他们很好奇瀑布后面有什么,便说,如果有一只猴子带他们瀑布后面,便可以封为猴王。石猴成功带领猴群到了瀑布后面的水帘洞,成功的登上了猴王之位,被封为美猴王。

  美猴王为了出去学习法术,告别了猴群,独自外出,到了一位仙人那里学习法术。那位仙人给美猴王取了一个名字,叫做“孙行者”。孙行者向那位仙人学习了七十二变,因为给门中弟子表演七十二变,被仙人赶回了花果山。回到花果山以后,发现花果山被一个魔王占领了,便去打败了魔王,赢回了他的花果山。

  他教猴子们防身术,因为没有适合他的兵器,便去东海龙宫里面讨一件兵器。最后孙行者带走了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东海龙王因为惹不起孙行者,并去向玉皇大帝告了状。

  玉皇大帝派了众神仙去捉拿孙行者,但去的神仙纷纷败在孙行者的手里。最后二郎神捉到了孙行者,并把它押到了斩妖台。孙行者挣开铁锁,开始大闹天宫,最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之下。

  500年后,一位叫唐僧的僧人救出了孙行者,并给孙行者取名为“孙悟空”,孙悟空与唐僧去取经的路上,白龙马,猪八戒,沙和尚等人纷纷加入进来了。最后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取到了真经,统统都升天成了神仙。

  梗概作文600字 篇二十:

  有一天,我们的小主人公尼克斯在看书时不知不觉睡着了,当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他这时想起了妈妈讲的小狐仙的故事。他决定去找小狐仙讲理,把他变回原来的样子。

  听妈妈说小狐仙常在在牛棚里,于是便去牛棚里找小狐仙,也从此踏上了他的另一个神奇的旅途。他在找小狐仙的路上遇见过鸡,鹅,麻雀,牛还有猫,因为他之前对牲畜家禽都不好,所以引来了家禽的嘲讽和谩骂。他难过的爬到了院子里的厚石墙上,任何事物也引不起他的乐趣。他发现一只大雄鹅要飞走的时候,他为父母着想,如果大雄鹅飞走了,父母从教堂回来会很难过的。所以趁雄鹅要起飞的时候,他跳到了雄鹅的背上,一起跟着大雁门飞向其他的地方。

  当一只叫阿卡的大鹅带领大雁停留在冰湖上时,他们发现了在大雄鹅身上的尼尔斯。立时变得警惕起来,经过大雄鹅的解释,阿卡才慢慢的相信了尼尔斯。当他们的同伴被一只叫斯密尔的狐狸抓走时,尼尔斯挺身相救,然而大雁也救了尼尔斯。阿卡才渐渐地对尼尔斯产生了好感。它们在飞行的路上困难重重:狐狸的追击,拯救大白鹅,保卫格里敏大楼,同伴被杀,前往厄兰岛时遭遇大海风,救助小灰雁这一段段艰辛的旅程,让尼尔斯也变得成熟起来,他不再莽撞也不再调皮。只是以更加的懂事。为雁群做出过许多事,三番五次地保护了雁群。

  他们遇见了许多神奇的事,还有那些令人不可思议的结果。尼尔斯对雁群渐渐产生了情感,同时会为雁群着想。最后的尼尔斯回到了他的家乡,正想与大雁告别,其他的大雁都飞了过来,用嘴在他的身上摩来擦去,在他身边挤来挤去。告完别后,男孩和大雁分道扬镳,尼尔斯含情脉脉地送他们远去。似乎希望能够再一次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再一次跟随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

  梗概作文600字 篇二十一:

  小女孩海伦·凯勒在19个月大时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去了视觉和听觉,从此看不见光明,只能在黑暗中生活。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渐渐懂事的海伦对未来的生活已经绝望了,常常发脾气,扔东西,她感觉生活中没有了希望,没有的爱。直到她认识了人生的指导者—莎莉文老师。莎莉文老师每天都耐心地教海伦学习盲语,力图告诉她外界的事物。从此,海伦对生活又点燃了希望与激情。在莎莉文老师的指导下,海伦认识了许多字,学会了阅读。渐渐地,她知道了圣诞节、感受到了海洋,用手拂过秋天的落叶,感受到雪花的冰冷,也体味到生活中的温暖。

  慢慢地海伦长大了,于是开始了她的求学之路。在求学之路上,海伦遇到了很多困难,因为哪个学校都不会收一个盲人,但是她没有放弃,后来历尽艰险,终于有一所学校肯收她。海伦在学习中,凭借她那不屈不挠的精神,学会了说话,写作,也结实了很多朋友。功夫不负有心人,她成功实现了大学梦,考进入了哈佛大学。尽管她的大学生活虽然非常吃力,但是在老师的帮助下,她学会了五种语言,最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

  一次次的契机,一次次的顽强抗争,成就了一次次的奇迹。身残志坚的海伦在书中写到,我想让自己得到三天光明,她说第一天,要看人,要看自己,看自己的老师,看自己的父母。第二天,要看景,第三天,要过一个正常人该过的生活。

  海伦到世界各地奔波去做慈善,这样的一颗善心,救了很多人,她这一生虽然没见过光明,但是她的心,是充满光明的。

  梗概作文600字 篇二十二:

  尼尔斯是个不爱读书的捣蛋鬼。一天,他因捉弄小精灵而变成了拇指大小。他试图向家里的小动物求助却被驱逐,就在此时,家鹅莫顿想跟大雁飞走,尼尔斯情急之下骑上雄鹅,开启了飞行之旅。

  男孩被雄鹅带到高空,结实了高傲的雁群,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他们与雁群一起旅行。在农庄上,莫顿被一群男孩捉住了。尼尔斯靠着自己的机智与勇敢救出了莫顿,回到了雁群。

  几天后,他们随着雁群来到库拉山参加鹤之舞表演大会。大会上,狐狸斯密尔咬死了大雁被驱逐出境。随后,灰鹤的表演令大家震惊,给表演大会添上了一丝魅力。除了中间小小的插曲,整个表演大会都十分圆满。

  因为此事,斯密尔对雁群怀恨在心,一路追踪雁群伺机报复,他还怂恿紫貂和水獭偷袭雁群,但都未成功。随后,大雁们来到卡尔斯克鲁纳军港和大造船厂,兴奋之下他独自去参观,却得罪了青铜大汉,还好被木头人救下,成功脱险。

  由于被斯密尔追踪,大雁们便绕道飞去厄兰岛,在那遇见了小灰雁邓芬。他救下邓芬,并治好了她的伤。邓芬与他们一起踏上了旅行。

  旅行中,尼尔斯经过了许多神奇和有趣的地方。有海底城市、陶庚湖、伯尔斯拉格那、梅拉伦湖、峡谷等等,他每经过一个地方,都深有感触。这让他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成长为了一个善良、勇敢的孩子。回到家时,家中的动物们都非常欢迎他,他也变得更爱护动物了。他有时也会想起大雁们,希望它们能回来找他,但是无奈他变回原样后听不懂动物的语言了,只能暗自伤心。

  尼尔斯在这场旅行中完成了自身的升华,从不爱读书的调皮蛋蜕变成了一个爱护动物,勇敢善良的小男子汉。

  梗概作文600字 篇二十三:

  莎士比亚说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所以,我们要在书的世界里遨游,体验读书带给我们的快乐。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是美国人马克·吐温写的。他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淘气的美国少年。他虽然很顽皮,但是他有一颗爱冒险的心,不怕困难。

  汤姆和哈克是好朋友,而且他们的鬼点子很多,干出很多令人奇怪的妙事。有一次,汤姆被姨妈惩罚粉刷围墙,他使出了很多诡计,不但让别的孩子心甘情愿帮他工作,还给了他很多礼物。

  汤姆的冒险心很强,他本来为了试试哈克的胆量,就带他去了墓地。来到了墓地,他们很害怕,因为看见了凶手乔埃。

  接着,汤姆和哈克带上了乔安,三个人乘着小船来到了杰克逊岛。成为了这座岛中的三个“小海盗”。那个岛上,他们在那无忧无虑的,过得非常开心。而镇上的人都找不到这三个孩子,都急坏了。星期日,镇上的人们就在教堂为三个人追掉。而他们三个调皮鬼,躲在了教堂的钟楼上,偷听他们说话。本来在墓地上,汤姆和哈克发誓不说出他们见到了乔埃,可是,他们却告诉了别人。

  接着,汤姆就带着哈克去鬼屋寻找宝藏。在鬼屋中,他们见到了乔埃和一个陌生人,并听见了他们的对话。知道宝藏在“二号十字架下面”。

  而汤姆的同桌贝琪请求父母让同学们到山上野营。可是,汤姆和贝琪在一个山洞中迷路了。贝琪很害怕,也很伤心。汤姆为了让她平静心情,一直鼓励她。但是,在山洞中,他们意外遇到了乔埃。这时的乔埃听到了有动静,赶紧就跑了。于是,他带着贝琪找到了出口。一走出洞口,他就对镇上的人说,乔埃在洞中。

  这一次,汤姆和哈克再次到洞中寻宝,在一个刻有十字记号的大岩石下,挖出了那些宝藏。

  后来,汤姆成为了镇上的小英雄。

  我觉得汤姆虽然之前很顽皮捣蛋,但是他为了正义,还是挺身而出。从这方面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梗概作文600字 篇二十四:

  《童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的代表作,也是他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主要描述了作者自身的童年遭遇。

  阿廖沙三岁时父亲就病死了,年幼的他只好和母亲投弃住在尼日尼的外祖父家,在此期间他经历了许多事:贪婪的舅舅们为了财产而大打出手;外祖父被烧红的顶针烫伤手指,原来是自己的儿子所害;阿廖沙在表哥的怂恿下染坏桌布,被外祖父一顿暴打……不管是自己经历的还是别人身上屈辱和困苦,都让阿廖沙隐隐不安。但就在前来探望他的外祖父讲起自己的故事时,他意外发现外祖父也有温柔的一面。

  生活中也不止这些。阿廖沙结识了茨冈尼克,他是一位多才多艺的小能手;还有“好事情”,他见识远大,是阿廖沙的挚友,他教了阿廖沙许多东西。

  在外祖父家的这段时间,外祖母无疑是阿廖沙黑暗童年中的一缕阳光,外祖母呵护着阿廖沙,让他茁壮成长,是他的朋友,成了他最贴心的人。

  就在这时,消失很久的母亲回来了,因为她又发生了许多事:因为两个自私的舅舅,茨冈尼克惨死;母亲再婚,继父叶夫根尼·马克西莫夫好赌成性,自私虚伪,脾气暴躁,让母亲陷入一片黑暗;一起共同劳动生活了五十年的外祖父和外祖母竟然分家了!外祖父成了守财奴,阿廖沙开始赚钱……而不幸总是不期而至,贫病交加的母亲死了,十一岁的阿廖沙从此孤独地走向了人间……

  在这本书中,我明白了,我们与阿廖沙的生活相比,一个是在天堂,一个是在地狱,在那种环境下阿廖沙还能坚强地学习,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学习呢?

  梗概作文600字 篇二十五:

  《苦儿流浪记》的作者是埃克多·马洛,主要写了主人公雷米一开始被养父租给流浪的表演者后,经过一波三折,终于与生母团聚的事。

  一天,雷米正在家中与养母聊天,被养父突然打断。养父认为家里太穷,养不起雷米了,决定将他租给一位流浪的表演者。雷米知道后十分悲伤,不知所措。到了晚上,他闷闷不乐,怎么也无法入睡。外面养父与养母的争吵声甚至都吵醒了邻居。第二天,雷米还是被养父租给了流浪的表演者。他依依不舍地与养母道了别,和表演者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后来,在流浪的过程中,雷米经历了重重困难,并与流浪者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还从他们那里学习了许多的知识。雷米在这个过程中,经历的事有:在荒郊野外遭遇狼的袭击,在城中无故被捕入狱,在流浪途中许多动物朋友接二连三地遭受不幸……在这些故事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雷米、流浪者以及流浪者的动物朋友一起在野外露宿。因为没有被子等衣物,雷米被冻得瑟瑟发抖,流浪的表演者为了照顾雷米,将自己的大衣给了他。第二天早上,雷米发现流浪的表演者被冻死了。他悲痛万分,向一户人家求助,并在这户人家家里生活了两年。再后来,这户人家被捕了,雷米迫不得已又回到街上继续流浪。不久后,他还碰见了以前的朋友,并与朋友踏上了探望养母、寻找生母的路。

  最终,雷米与朋友成功找到了去探望养母的途径。探望了养母后,雷米又发生了几番波折,终于寻找到了自己的生母,雷米和朋友一起生活在自己的家里。

  处理完麻烦的事后,雷米为了纪念像恩师一样的流浪表演者,给他立了一座雕像。大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经历了种种磨难,雷米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并与朋友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梗概作文600字 篇二十六:

  在英国16世纪的一个秋日,世界上诞生了两个相貌相同的男婴,但他们的命运却截然不同。一位是名叫爱德华的英国王子,另一位是贫民窟的一个乞丐的儿子汤姆。十三年后的一天,汤姆同往常一样乞讨,走着走着就到了皇宫门口,他在大门旁看着花园中的爱德华王子出了神,这时他被凶狠的士兵发现,把他痛揍了一顿。爱德华王子看见后出面阻止,把汤姆带进了皇宫。

  王子和汤姆交流着,王子被汤姆的生活所吸引,因此他们交换了衣服,同时也交换了身份。变成王子的汤姆一时接受不了这样的变化,也一直向大家解释,但他们都觉得汤姆是疯了,变成乞丐的王子也是如此,出了皇宫就被很多人欺负,他只好忍气吞声地逃走。他想,先去汤姆的家看看,也许他的家人听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就会把他送回皇宫,但最后的结果是他们觉得爱德华疯了。

  后来,汤姆的家支离破碎,他结识了一位名叫亨顿的爵士,他精心的照顾着王子,爱德华也听了许多关于亨顿的故事。于是,他和亨顿回了自家的庄园,经历了重重磨难,亨顿的家人去世,只有六亲不认的弟弟修和他的妻子爱迪斯还活着,可他们所有人都不相信他是亨顿,原因是七年前有人来信说亨顿已死。因此,亨顿和爱德华被修关进了监狱。但没想到,在监狱中有位亨顿曾经的仆人把他们救了出来。之后,他们踏上了去王宫的旅途。

  王子和汤姆相遇后,换回了自己原来的衣服和身份。爱德华因经历了平民的生活,深深的体会到了当今社会的残忍,决定修改英国法律。因为汤姆的善良,王子让他做了自己的侍从,但这位仁慈的统治者不久就去世了。

  梗概作文600字 篇二十七:

  七岁的城市女孩葵花跟着父亲来到了与大麦地仅一河之隔的五七干校,在一次小意外中结识了不会说活的十一岁的男孩青铜。

  不久,葵花的爸爸在意外中溺水身亡,善良而贫穷的青铜一家收养了这个可怜的女孩。从此,葵花就成了青铜的小尾巴,青铜就成了葵花的保护伞,两人形影不离。

  因为家境贫寒,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把这个难得的机会让给了,葵花;为了圆葵花的一张照片梦,青铜全家在严寒的大雪编芦花买鞋,青铜甚至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买给客人赤足踏雪回家,为了不让葵花挨骂,青铜揽下看守茨藤不力的过错;为了能让葵花更清楚的看戏,他让姝姝骑有自己肩上,任凭身体晃动也咬牙坚持;为了让葵花更好的演出,青铜亲手用冰凌做了“钻石顶链"惊艳全场煌灾过后,人人都饿的前胸贴后背,可青铜还要选最的芦花根给葵花。

  而葵花,青铜一家对她的好,她都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她不扎漂亮的头绳,不照相,省钱买纸,买笔教哥哥识字写字;她知道家里条件不好,为了给奶奶治病,便独自一人去江南捡银杏叶卖钱;她是个城市女孩不太会于农活,但她也认真的去做,她吃不惯野菜和糙米,却丝毫没有报怒;她分不清草和麦苗,但还是努力地去学放牛……

  就这样,青铜、葵花一家了生活在艰难的岁月里,大家同心协力,过着贫困却快乐的日子。而打破这一平近的是葵花的口岁的那年,市长为了葵花的前途,青铜一家只能忍痛将她送上船。

  这件事对青铜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从那时起,他日日坐在河边的草上望着葵花所在的方向,用尽平生力气喊出了"葵花"两个字,震憾了所有人的心!

  梗概作文600字 篇二十八:

  美国学者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第一次提出这一概念——人类生存于一个虚拟的、数字化的生存活动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人们应用数字技术(信息技术)从事信息传播、交流、学习、工作等活动,这便是数字化生存。“信息的DNA”正在迅速取代原子而成为人类生活中的基本交换物。整本书最核心的思想即尼葛洛庞蒂总结的数字化生存四大特质——分散权力、全球化、追求和谐和赋予权力。

  本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大部分比特的时代着重讲了比特如何替代原子成为新的组成世界的结构。无论是宽带的建立还是数字电视,都是比特时代下的产物。也由此带来了多媒体的诞生,信息产业的爆发。第二大部分人性化界面作者对机器进行了一系列设想,不仅提出了让“机器人变得更像人”的言论,更对虚拟现实有了自己的设想。这一部分作者提到了《我的日报》,即未来的信息将是个人化的,为个人而服务的。当下的今日头条、一点咨询便是对这一伟大预测最好的反映。第三部分数字化生活,作者更是前瞻性的提出了家用机器人、物联网、艺术、教育的信息化。

  时隔约17年,书中所谓“预测”的东西,现在已有很多制造了出来,甚至有一些已经淡褪至人们的生活背景中,使大家觉得它理应如此,如电子邮件、互联网、触控式人机交互等。的确,技术的变化与发展实在太快太快,以至于在今天还看似天花乱坠、无厘头的各种技术预测,到了明天却显得极度软弱无力。但是,良好的思想却是沉静而绵长的,它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苍白,反而会因岁月的积淀愈发显现出它的光辉。

  梗概作文600字 篇二十九:

  1865年南北战争时期,工程师史密斯,记者斯皮莱,仆人纳布,水手庞克洛夫,少年布朗被困敌营。

  他们一起乘坐热气球穿过恶劣天气下的太平洋逃了出去,可途中遇上了强烈风暴,他们把所有东西可扔的东西丢入水中,可还是没逃过而厄运。他们被无情的扔到了荒无人烟的小岛。主心骨史密斯也被浪头打入了海中。托尼为了救主人也跳进了海中,潮退了没想到脱离金跑到他们的临时住所,带他们找到了史密斯。

  工程师带领他们建造了新的家,名为花岗石宫。并且利用工程师的知识和才华吹了玻璃,生起了火,制造了武器,还过上了好日子,什么都不缺,还养上了畜牲,并收养了黑猩猩一一一于普,将它培养成了一个忠实的仆人,后来他们把此岛命名为“林肯岛″。

  很多年过去了,有一天,他们收到了一只漂流瓶,瓶里装的是离林肯岛不远的一个岛上的一封求救信。他们想办法到那个岛上并成功救回那个人,救回后才知他是罪犯,名叫艾尔通,是格兰特船流放于那个岛,早已失去了人性,后来在他们五个人热心的帮助下才渐渐的复原。

  有许多年过去了,他们惊奇的发现海滩上其他人的脚印,还发现有艘船正在靠近,原来那是艘海盗船,打算在此停靠,经过与海盗几番周折,最后只剩下了五个海盗,但是这五个海盗绑架了艾尔通,以此要挟他们跟他一起做海盗,重操旧业。当他们准备着解决掉那些海盗时,却发现海盗们已死了,疑点越来越多,当岛民百思不得其解时,他们收到了一封电报,让他们去找发电报的人,更让他们想不到的是那个人就是鹦鹉螺号的船长一一一尼磨船长。

  后来,火山爆发,地面下沉,六位患难者终于乘坐格兰特船长的船上回到了美国。

  梗概作文600字 篇三十:

  从前,有一个叫汤姆的小孩,住在美国圣彼得堡的小镇上,他非常调皮,但喜欢宝藏,顽皮的汤姆经常逃学闯祸,遇到过许多危险,但他一点儿也不害怕,一直向往自由。

  有一次,汤姆心情沮丧,突然看见他的朋友乔哈波,萌生出离家出去当海盗,于是汤姆乔、哈克准备了一些食物和物品,当天晚上就开船来到了杰克逊岛。

  他们吃咸肉、玉米面包过得自由自在,在沙滩上追逐打闹,在河边钓鱼,玩了许多天。镇上的人许多天都找不到他们,以为他们被淹死了,派了一艘蒸汽船打捞他们的尸体。他们知道后非常的自豪。因为这个事,汤姆还一个人溜回家看了看,得知镇上的人星期天在教堂为他们举行葬礼。在镇上的人为他们举行葬礼时,他们突然回到教堂,让全镇的人大吃一惊。

  又过了许多日子,有一天汤姆和哈克来到鬼屋,不久杀人凶手印第安乔和一个陌生人也出现在鬼屋里,两个孩子连逃出去的勇气都没有了,一直趴在二楼的地板上听他们说话。

  当陌生人发现了哈克和汤姆的挖土工具后,两人商量如何转移财产。印第安乔觉得有人在二楼,上楼杀人时楼梯垮了,他觉得不要浪费时间就走了,汤姆和哈克才松了一口气。

  又过了许多日子,有一天镇上的孩子们参加了贝琪妈妈举行的野餐会。吃喝玩乐后,他们决定去山洞冒险,而汤姆和贝琪在山洞迷路了。他们两个人筋疲力尽,汤姆把食物留给了贝琪。自己在山洞里探险,蜡烛马上就要燃尽了。贝琪绝望了,可汤姆还在苦苦支撑着,鼓起勇气探路。途中还遇到了躲在山洞里的印第安乔,不过他一听到声音就跑了,最后汤姆以他的智慧,终于走出了山洞。

  最后,汤姆和哈克进入山洞。把财宝挖了出来,他们变成了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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