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方案(精选10篇)

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方案(精选10篇)
时间:2023-03-03 17:00

  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篇一: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形成良好校风,我校在原有的“三好学生”评选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发展实际,对“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及评选方法进行如下说明。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一)身心健康

  1、热爱生活,珍爱生命,以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努力学习、与人交往、关注社会。

  2、能正确评价自己与他人,性格开朗,懂得感恩,懂得宽容。

  3、乐于参加集体活动,善于与他人合作完成任务。理解尊重他人,愿意与人交流和分享。保持良好的竞争心态。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做好课间操,体育锻炼达标,体育总评成绩良好以上。有健康的体魄,有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等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品德高尚

  1、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并能将自己的爱国情感、责任感转化为实际的行动。

  2、集体观念强,与同学友好相处,关心同学,乐于为他人服务。

  3、有为班、为校争光的思想,并能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竞赛及活动。

  4、尊敬长辈,体贴家长,关心邻里。善于和父母、师长交流。听从师长的教导。

  5、诚实正直,有爱心,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6、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不拥挤,不喧哗,礼让他人。

  7、有正确的劳动观点和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值日工作。

  8、有集体荣誉感,自觉维护班级、学校的荣誉。

  (三)习惯良好

  1、严格遵守学校学生常规管理要求,尊敬老师,友爱同学,仪表整洁,举止文明。

  2、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料理自己的生活,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3、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学习用品摆放整齐,自觉维护校园内的环境卫生。

  4、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求知欲,以认真的态度上好每一节课,完成好每一次作业。

  5、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爱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6、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xiandiaoyu.com≥

  (四)学业优秀

  1、课堂表现优秀,作业书写工整,课本、作业本保持整洁,有良好的学习态度。

  2、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仪态端庄。

  3、认真学好每一门课程,各学科全面发展,体育成绩在“良好”以上。校级三好学生评选体育达不到良好等次的,至少跳绳一项为良好以上。

  4、能以饱满的热情对待学习,有较强的求知欲。

  二、“三好学生”评选方法

  1、“三好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一至五年级各班“三好学生”名额占全班总人数的30%,六年级各班“三好学生”名额占全班总人数的30%(采用“进一法”取整数)。

  2、除评选“三好学生”外,一至六年级各班评选“好习惯标兵”、“体育标兵”、“学习标兵”、“艺术标兵”、“上进标兵”;“劳动标兵”。“读书标兵”学习标兵为语数英各2人,其他标兵2人。

  “三好学生”不再参加单项奖的评选。

  3、每班评选出“优秀班干部”1人,在评选条件在三好学生的基础上,增加热爱班集体,协助班主任带领全体同学做好班级工作要求。

  4、各班按照学校规定的统一时间进行“三好学生”及单项奖的评选。

  5、“三好学生”评选前,班主任主动倾听任课老师的意见,了解学生一学期以来的表现,对评选工作做到心中有数,亦可邀请任课老师参与班级评选“三好学生”及单项奖工作。

  6、各班“三好学生”及单项奖的获得者应在班主任的引导下,通过全班学生民主选举产生。评选时,班主任首先向学生介绍我校“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然后由学生提名,提名结束后,班主任开诚布公地与学生交流各科老师的综合意见,经学生充分酝酿后,进行无记名投票(低年级可进行举手表决),当场唱票,公布票数,按得票数确定“三好学生”人选。“三好学生”评选过程中票数相等时,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上台演讲,再进行二次投票。

  7、单项奖的评选参照“三好学生”评选方法进行,主要方式可由班主任、任课老师及学生共同提名推荐,程序可适当简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各项评优一票否决。

  1、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或借以各种理由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参加本学年评优;

  2、因事因病缺课一个月及一个月以上时间的学生,不可以参加本学期各项评优;

  3、因自身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学年评优。

  4、有一个学科成绩为待及格的。

  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篇二:

  根据《关于评选20XX—20XX学年度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订我校20XX-20XX学年度省市区级“三好学生”推选工作方案。

  一、评选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参评对象

  市、区级三好学生参评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毕业年级学生。

  三、三好学生评选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守则》(20XX修订)及中小学生行为规范,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2、学习好。热爱学习,成绩优异,勤于思考,善于创新,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及健康的身体、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社会适应能力较强,体质健康水平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四、评选标准

  1、小学省级三好学生的文化成绩以五年级2个学期以及及六年级上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为准,即以3个学期的期末考试平均分计算;综合素质评价以五年级2个学期以及六年级上学期的结果为准。

  2、凡以等第方式呈现学科考试成绩者,在计算总成绩、平均成绩时,按区级标准统一成绩计算办法。

  3、办理正当转学手续取得学籍后,在转入学校就读1年(含1年)以上的异地转学学生,在转入、转出学校就读期间均须符合评选条件。

  五、学校评选流程

  1、制定方案。1月18日

  2、召开评选小组会议。1月18日

  3、宣传发动。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将评选方案发布至微信公众号、教师群,班主任将方案转发至班级群。

  4、六年级按要求各班评选出1人,填写、上交审批表、上交佐证材料(证书)。1月18日——21日

  5、校级评选小组按照评选细则表、审批表、佐证材料进行打分,推选出区级三好学生。2月21日

  6、公示结果。学校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在醒目位置公示3个工作日。2月21日

  7、推荐上报名单。2月22日

  六、评选办法

  1、班级初选,按要求推选候选人,班主任及学生进行考核、投票推选1人至学校参选。

  2、校级评选:评选小组按照评选细则表、审批表、佐证材料进行打分,推选出区级三好学生。

  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篇三:

  评选原则

  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1、注重综合素质,突出全面发展

  2、自主申报与集体评价结合

  3、全员推优,树立榜样

  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

  1、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

  3、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善于思考,勇于钻研,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4、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心理素质良好。

  5、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二)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积极为班级服务,能出色地承担管理工作,有实绩,受到师生好评。

  具体程序

  1、第一环节:“对标自省,班级初评”

  全班同学符合基本条件的均有资格参评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如下:

  (1)品德好:遵守《小学生守则》及校纪校规,个人无“严重违规行为”(错误言行屡教不改或负面影响大、后果较严重等);能积极为集体服务;

  (2)学习好:语数英学科成绩通常“优秀”;综合学科评定“优良”;有良好的兴趣爱好;

  (3)身体好:坚持每日运动,积极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测试数据达“优良”。

  本环节由学生自行对照进行鉴定,符合条件者由班主任推荐均可进入下一评选环节。

  2、第二环节:“自推自荐,多元评价”

  (1)符合条件者经班主任推荐,自己书写《“三好学生”自荐表》、《优秀学生干部自荐表》,统一稿纸认真书写,内容务必真实,不少于600字。

  (2)自荐表完成后,经班主任指导查阅后,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班主任可帮助收集打印学生相关照片,如:做小小志愿者、互助同学、奖励荣誉等,附于自荐表后。

  (2)全科评议,教师评价。班级各位任课教师在学生自荐表后附上教师意见及评价。

  3、第三环节:“综合考评,量化积分”

  本环节主要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进行考察,量化“综合素养积分”。“综合素养积分”核算办法如下:

  (1)学科表现类:

  在语数英学科“优秀”基础上,根据全学期学业表现,再分别给予对应积分;综合学科根据优秀比例对应积分。

  (2)活动获奖(荣誉)类:

  个人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活动类获奖,或得到荣誉称号的。

  (3)公益服务类:

  为培养公益情怀,鼓励积极参与班级和学校管理,对积极参加公益服务并认真完成服务任务的学生给予积分认定。

  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篇四:

  一、评选对象

  全省普通中学(含民办中学)初、高中学生(不含复读生)。

  二、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参照《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执行(附件1)。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遴选、择优推荐、省级评定”的程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

  (一)学校推荐。时间:20XX年5月10日前。学生自愿填写《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申报登记表》(附件4)或《陕西省普通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登记表》(附件5),并提交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按照《评选标准》,经民主推荐,学校、县(区)教育局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市级评选。时间:20XX年5月20日前。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县(区)教育局推荐的候选人,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选,并根据《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附件2)择优推荐,填写《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信息汇总表》(附件3),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省级评定。时间:20XX年6月10日前。省教育厅对各市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定,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命名表彰并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评选要求

  1、各地市要把思想品德要求作为评选的首要条件,高度重视推荐人选的思想品德表现。引导学生树立远大志向,爱党爱国爱人民,增强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激励学生奋发向上。

  2、各地市在评选中要注重推荐人选的综合素养,重视学生的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多方面表现,统筹整合评价,克服“唯分数”倾向,引导学生树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成才观。

  3、各地市要统筹考虑推荐名额,合理分配到各县(区)和学校,照顾边远山区学校,兼顾各个年级,其中初三、高三学生所占比例不得超过40%。

  4、各地市在公示推荐人选名单时,要设置举报信箱、邮箱、电话,以方便社会各界发表意见和监督。对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必须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在原公示媒体上予以公布。

  5、各地市要加强领导,从严把关,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防止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发生。

  6、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建立完整的学籍、综合素质评价、学业考试成绩、平时成绩档案,并保存3年,随时备查。

  (二)材料要求

  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于5月25日前将推荐情况报告(附公示网页截图或照片)《申报登记表》(一式两份)《信息汇总表》盖章扫描后发至指定邮箱。

  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篇五:

  为鼓励全体学生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进一步推动“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促进校风校纪的建设,特制定办XX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评选时间

  评选工作每学年度进行一次,各系将评选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报学校批准后予以表彰。

  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友爱,热爱劳动,勤俭质朴。

  (2)学习好。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内智育测评分名列本班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综合测评分名列本班前10%以内。同等条件下英语四级成绩在426分以上或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者优先(也可参考其它条件)。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班级、学校和社会服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友爱,热爱劳动,勤俭质朴,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行为。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内智育测评分名列本班前40%以内,无补考课程;综合测评分名列本班前30%以内。同等条件下英语四级成绩在426分以上或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者优先(也可参考其它条件)。

  (3)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突出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含校、系、班干部及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学期以上。

  评选数额

  1、“三好学生”按班级人数的5%评定。

  2、优秀学生干部按本班干部的15%评定,系学生分会优秀干部按本系分会干部的20%评定,校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按干部的30%评定。

  评选程序及要求

  1、评选工作由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要做到坚持标准,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外出实习班级由教学系负责安排及时评选。

  2、“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民主推荐产生,所在系审核。系学生分会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由辅导员组织提名,班级学生干部代表和分会全体干部讨论。校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校学生会组织评选。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均填写《评选登记表》,要求事迹简明、具体。

  4、评选中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及早做好有关准备。评选工作必须充分酝酿讨论,广泛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及时完成。

  表彰奖励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学校表彰奖励,《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对评定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表彰前发现有违纪现象者,自动取消其称号。

  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篇六:

  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保障学校教育教学事业和谐发展,强化学校常规管理,促进良好风气的形成,宣传和弘扬先进典型,学校将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选三好学生。

  “三好”界定

  “三好学生”是对学生一学期以来的综合评价与表彰,狭义上说是学生要在德、智、体均表现优异,广义上说是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均表现突出,堪称同学的先锋与楷模。

  具体解读

  (一)德:思想品德好

  1、定量评价

  《成长脚印》中“思想与品德”考评为“优”。

  2、定性表达

  (1)爱祖国,爱人民,亲社会,拥护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言必行,行必果,知错能改。

  (3)讲规则,守秩序,有较强的自律意识和能力。

  (4)爱学校,爱护公物,自觉维护校园环境整洁美丽。

  (5)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做文明的小学生。

  (6)尊敬父母长辈,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

  (7)管理好自己,讲究个人卫生,着装整洁,热爱劳动。

  (二)智:学业水平好

  1、定量评价

  各科学业综合等级考评为“优”,凡参加期末统一检测的学科成绩均需达班级均分。

  2、定性表达

  (1)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预习好当天学习内容。

  (2)课上: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踊跃发言,回答问题声音响亮,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

  (3)课后: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及时进行巩固复习。

  (4)课外:读好书,多读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或推荐的各项公益活动,锻炼能力,增长才干。

  (三)体:身体素质好

  1、定量评价

  《成长脚印》中“体育”考评为“优”。

  2、定性表达

  (1)正常参与体育课及阳光体育锻炼,做好眼保健操和广播体操。

  (2)积极参加运动会等竞赛活动,努力在锻炼身体的同时取得优异的成绩。

  (3)注意用眼卫生,保持良好视力。

  (4)学会情绪管理,保证身心健康。

  评选依据

  (一)达标项目

  学业表现:各科学业综合等级考评为“优”,凡参加期末统一检测的学科成绩均需达班级均分。(该项目数据由老师提供)

  (二)赋分项目

  1、民意测评

  学生在班级进行竞选演讲后,班级学生、所有任课教师进行无记名投票,一人一票,一票一分。(该项目数据由投票产生,班主任提供结果)

  2、综合素养

  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类活动和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根据获奖情况酌情赋分。标准如下:

  一等奖+3分

  二等奖+2分

  三等奖+1分

  称号类参考三等奖计算分值+1分

  (该项目材料由学生本人提供申请表及复印件,供班主任审核)

  设置比例

  1、班级获三好学生名额为班级人数的20%(四舍五入)。

  2、班级在本学期内如获得过市区集体荣誉,可再增加1人。

  评选流程

  第一步:在班内自主申报。

  第二步:在班内竞选演讲。

  第三步:本班学生、任课教师进行无记名投票。

  第四步:班主任汇总申报人民意测评结果以及赋分项目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本班指标,产生最终人选,于班级内公示通过。

  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篇七:

  总则

  为鼓励学生锤炼品德修为、刻苦学习研究、积极投身实践,不断提升道德素质、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

  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

  评选对象及比例

  三好学生的评选范围为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

  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的5%。

  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品行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学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均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本学年未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已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平均成绩需达到80分以上)。

  (二)学习好: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当学年获得B等以上(含B等)综合奖学金,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同等条件下,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三)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社会劳动和文化活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身心素质,本科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

  (四)同等条件下,文艺、体育及学术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优先评选;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或在全国或地区性重大赛事及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优先评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评三好学生:

  (一)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或公益活动的。

  (二)受过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

  评选程序

  三好学生评选程序

  (一)评议推荐。三好学生评选按照学生申请与班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系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及班级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人选。

  (二)各单位评选。三好学生的评选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经各系研究,评选结果在本系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汇总、复核。

  (三)学院审定。三好学生评选结果经学生事务处理领导小组审议、全院范围内公示后,报院务会审定。

  (四)表彰奖励。学院审定后发文予以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每生不超过200元)并将相关材料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五)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者,经核实后取消其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院级以上三好学生评选按照相关通知要求进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XX大学新华学院自治区级、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20XX年修订》同时废止。

  本办法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篇八: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要求,拟定学校三好学生评选方案,积极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中国心的美善儿童”。

  评选原则

  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1、注重综合素质,突出全面发展

  2、自主申报与集体评价结合

  3、全员推优,树立榜样(推优比例:班级学生总数25%)

  评选流程

  1、对标自省,自主初评(对照基本条件,进行自主申报)

  2、自主演讲,多元评价(学生演讲汇报,师生评议积分)

  3、综合考评,量化加分(根据量化规则,进行素养加分)

  4、累计核定,公示表彰(累计积分票选,进行表彰公示)

  具体程序

  1、第一环节:“对标自省,自主初评”

  本环节主要进行学生基本参评资格界定,由每个学生自主对照条件鉴定。全班同学符合基本条件的均有资格参评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如下:

  (1)品德好:遵守《小学生守则》及校纪校规,个人无“严重违规行为”(错误言行屡教不改或负面影响大、后果较严重等);能积极为集体服务;

  (2)学习好:语数英学科成绩通常“优秀”;综合学科评定“优良”;有良好的兴趣爱好;

  (3)身体好:坚持每日运动,积极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测试数据达“优良”。

  本环节由学生自行对照进行鉴定,符合条件者均可进入下一评选环节。

  2、第二环节:“自主演讲,多元评价”

  符合条件者可参与第二环节,本环节可在临近学期结束前1个月内开展。本环节可分两步骤开展:

  (1)学生演讲,同伴评议

  利用班会课开展演讲活动,由申报参与三好学生评比的学生汇报自己学期内表现,同班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及投票,得出参选人“同伴点赞积分”。

  1学生演讲:

  候选人准备演讲稿,就自己一学期里品德、学习和身心健康各方面表现、学期获奖等进行汇报,每人2分钟。

  2同学投票:主要对自主申报并参加演讲同学进行评议投票,如有未申报但投票人认为的确优秀的,投票人也可给该同学投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规定数。

  评议要求:同学可对申报人演讲进行提问或评议;学生投票不可超过规定投票名额;学生投票需在班级内公开透明进行,现场投票、唱票、统计;强调投票纪律,任何贿选等不公正现象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该学期参评资格。

  (2)全科评议,教师评价

  全体任课教师进行民主评议及投票,得出各候选人“教师推荐积分”。

  评议要求:教师投票不可超过规定投票名额;任课教师需在班主任组织下,认真公正进行投票;强调投票纪律,任何贿选等不公正现象一经查实,取消当事学生该学期参评资格,对涉及教师进行调查处理。

  3、第三环节:“综合考评,量化积分”

  本环节主要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进行考察,量化“综合素养积分”。由家长和学生提供真实原始材料,由班主任及家长委员会进行量化记录并核算结果。“综合素养积分”核算办法如下:

  (1)学科表现类:

  在语数英学科“优秀”基础上,根据全学期学业表现,再分别给予对应积分;综合学

  科根据优秀比例对应积分。

  (2)活动获奖(荣誉)类:

  本学期(上学期暑假开始到本学期期末考试期间,以证书为准)个人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活动类获奖,或得到荣誉称号的,积分如下:

  说明:此项分数10分封顶;如同一活动不同级别获奖,取最高级别积分;所有奖状必须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校外辅导机构等颁发的名次和证书不予参考。

  (3)团体赛事类:

  为培养团队意识,弘扬协作竞赛,对在体育、科创等团体竞赛中获奖的学生个体,给予认定,进行积分核算。核算积分时需提交个人参加团队比赛有关证明(团体奖状证书、参赛照片或学校部门认定名单)。个人按团体获奖级别积分:

  说明:此项6分封顶;所有奖状必须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校外辅导培训机构、俱乐部等颁发证书不予参考。

  (4)刊载发表类:

  班级同学有文章发表的,发表在省、市、区各级刊物上的有一篇算1分,3分封顶。

  (5)公益服务类:

  为培养公益情怀,鼓励积极参与班级和学校管理,对积极参加公益服务并认真完成服务任务的学生给予积分认定。担任班级红领巾公益志愿者,一学期内加1分;担任校级的红领巾公益志愿者,一学期内加2分(凭相关证明加分);其它公益服务据证书酌情考虑积分。

  4、第四环节:“累计核定,公示表彰”

  本环节主要对前三个评选程序结果进行汇总,将全体师生客观与主观评选结果进行量化核定,计算候选人总积分,确定当选人,进行班级公示,报交学校登记、表彰。

  (1)累计积分:总得分=民主评议积分+综合素养积分,依据得分高低,确定最终班级当选学生名单。

  (2)公示结果:班主任在班级群内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三天(自公示日起)。班主任须留存评选过程性资料,以备学校及家长查询。

  (3)经公示无异议,班主任上报推选名单,由学校给予表彰认定。

  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篇九:

  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2、一学年综合素质考评中德育素质成绩在前30%以内或90分以上。

  (二)学习成绩好

  1、成绩优异,无补考。

  2、“三好学生”综合素质考评中智育成绩须在全班前20%以内。

  3、“优秀学生干部”综合素质考评中智育成绩须在全班前40%以内。

  (三)体育锻炼达标

  1、“三好学生”体育课在80分或者体育达标成绩在良以上。

  2、“优秀学生干部”体育课在70分或者体育达标成绩在合格以上。

  (四)工作能力强

  “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热心做好本职工作,在干部考核中应为优秀。

  (五)出现下列情况,不得参加当年度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1、评选期处于处分影响期内;

  2、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学生,所在寝室在评比年度中有不合格记录。

  (六)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在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推选

  评选方法

  1、评比工作每学年一次,一般在9月。

  2、“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两项总合不超过10%。若条件不够,宁缺毋滥。

  3、评选活动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辅导员组织学生进行。

  4、对已获得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但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学校可取消其荣誉及待遇。

  奖励办法

  1、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由学校授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登记存入个人档案。

  2、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评选出的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推选,批准后奖励100元或奖品,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

  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篇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我校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同时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团省委要求及学院《关于设置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奖项的决定》,经研究,现将我院年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以及20XX-20XX学年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省级荣誉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对象为本校在读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院级荣誉评选范围和对象

  我院20XX级、20XX级在读学生;前述两个年级中的学生干部,含院、二级学院、班级团组织干部和学生会干部,班委会成员、小组长,以及其他学生组织干部。

  评选标准和名额

  1、省三好学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不断提升自身劳动技能;身心健康、意志坚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2、省优秀学生干部: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政治思想良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是联系服务同学的桥梁纽带;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办实事,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劳动技能,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担任的职务应是班级或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积极到上级部门实习锻炼或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同学优先考虑。

  3、省先进班集体: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班级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团支部有活力;积极开展和参与“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劳动、体育锻炼和志愿者公益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院三好学生: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国荣校、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零违纪;具有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勤奋学习无补考科目、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身心健康;热爱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道德意识。

  5、院优秀学生干部: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政治思想良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起到联系服务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热心集体工作,为同学办实事,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院先进班集体: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级所有同学零违纪;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上课出勤率高、成绩优良率高;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班级学生在园区综合表现好;班级诚信教育效果好,当年各类考试中无作弊现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和志愿者公益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和参与“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名额比例分配

  按照省委高校工委要求,我院是获省级文明学校称号的高等学校,省三好学生和省优秀班干部推荐比例可按在校大学生人数5‰比例基础上增加1‰;先进班集体可在原基础上增加1个推荐名额。学生数量以学院上一年的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准,我院按照在校生人数6‰的比例推荐,其中三好学生占4/5,优秀学生干部占1/5。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9个。

  院三好学生推荐比例为评选范围对象的5%;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比例为评选范围对象的2%。(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园区自律委员会、大学生创业互助联盟、众创空间入驻团队成员、培训中心服务站等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单列,不占各二级学院名额)。

  财会学院名额分配如下:省三好学生20人、省优秀学生干部5人、院三好学生107人、院优秀干部43人、省先进班集体2个由学生处按照先进班集体的标准审核上报、院先进班集体为20XX级、20XX级零违纪班级总数的20%,由财会学院按照现金班集体评选标准推荐。

  推荐程序

  (一)省级荣誉推荐

  (1)班级评选推荐,允许学生自荐。被评选的学生必须由所在班级学生提名,全体学生进行民主评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民主测评必须超过本班学生总数的2/3以上,得票多的学生获得推荐资格,并由辅导员会同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

  (2)学院评选推荐。入选学生由各二级学院报学生处审核后,上报学院学指委审核批准,学院统一确定上报人选。学院确定的评选推荐结果将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无意见后报省委高校工委大学生工作部。

  (二)院级荣誉推荐

  (1)教学单位评选推荐。学生自荐;班级班委提名;班级全体学生进行民主评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超过本班学生总数的2/3,得票多的学生获得推荐资格;由辅导员报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后报学生处。注:单列名额评选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除在各部门工作的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外,还要征求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的意见。

  (2)学院审核批准。各二级学院推荐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由学生处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最后由学院学指委批准。

  表彰奖励办法

  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经审核凡符合条件的,由省委高校工委、共青团XX省委颁发XX省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荣誉证书和奖状,并发文予以表彰。获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在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时予以优先考虑。

  经批准的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由学院颁发XX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荣誉证书和奖牌,并发文予以通报表彰。综合测评加分办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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