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 篇一:
为规范我区出租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打击非法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维护乘客、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客运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要求,结合我区出租车市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法从事出租客运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XXX、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XXX、区交通运输局执法队总协调人
XXX、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四中队中队长
XXX、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六中队中队长
XXX、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四中队副中队长
XXX、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五中队副中队长
XXX、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六中队副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通运输局执法四中队,办公室主任XXX、联系电话:XXX、XXX、。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局属相关执法中队要以前所未有的高压姿态,持续性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和查处非法出租汽车营运行为,包括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运营;利用互联网打车软件、“微信叫车群”组织和“黑车”营运组织团伙从事非法营运;组织没有运营手续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二)加大处罚力度。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扣的非法营运出租车辆经营者,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处罚、强制等方面一律按处罚标准上限予以处罚,并依法公示处罚结果。
(三)深入开展执法人员自查排查。定期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等业务能力。局属各执法中队要立即开展自查排查,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及充当“黑车”“保护伞”的执法人员,对群众投诉举报执法人员违法违纪的相关案件,要第一时间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一经查实,移交纪委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重点整治区域和分工[本内容由 西西作文 wWW.xianDiaoyu.com 整理]
(一)整治区域。局属各执法中队要聚焦火车站、汽车站、皮口港及周边,主城区各小区、商业网铺、医院学校以及旅游景点和其他客流集散地等重点区域。
(二)职责分工。
1、执法四中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接听群众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案件要第一时间转交至执法五、六中队进行现场受理、调查。负责对辖区内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做好政策解读,行动宣传、维护行业稳定等有关工作。
2、执法五、六中队:负责依法以高压态势,持续打击无道路运输证,非法从事客运出租经营行为;针对群众举报非法营运案件应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调查、处理;在辖区内重点区域要开展常态化巡查,加大对非法从事客运出租经营的巡查打击力度,对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1、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各责任中队要采取定点蹲守、流动巡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专项执法,全面开展非法从事出租客运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取得整治效果。
2、建立举报“黑车”长效机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市民对非法从事出租汽车营运行为的举报,并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建立举报快速响应机制,针对举报案件,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应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受理和处置非法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案件。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举报电话:83114631。
3、严厉打击黑车“保护伞”。各执法中队应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引导执法人员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提升服务意识,积极开展执法队伍自查排查,发现执法人员存在问题,第一时间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区交通运输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3132222。对“跑风漏气”、充当黑车“保护伞”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新闻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非法营运举报投诉电话、黑车“保护伞”举报电话,营造打击非法营运的强大声势,实时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展示整治工作成果。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执法中队要指定专人收集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和数据,每天结束行动后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至局领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执法中队要落实好局领导的部署要求,建立组织领导责任制,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放到重要议事日程,行动统一,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切实把整治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强化联合治理。各中队要结合本方案,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强化执法联动,主动加强沟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整合资源,加大执法力度、抓住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共同做好整治工作,提升执法效能。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要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宣传工作,要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成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经营者自觉遵章守法,自觉抵制非法营远行为。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法纪律。各执法人员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做到执法程序严谨、规范取证,维护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形象;对给“微信叫车群”组织和“黑车”经营者充当“保护伞”的执法人员,将依法责任追究,严肃查处。
(五)加强信息沟通,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严格的通报、监督、处罚的长效机制;要密切信息沟通,坚持边分析原因、边固化经验、边整改推进;坚决避免问题反弹,稳控出租市场环境良性发展,助力优化交通营商环境,确保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 篇二: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出行更为频繁,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不顾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顶风从事非法营运(即开“黑车”),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扰乱道路运输市场,且涉及跨省跨州运送学生非法营运,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维护正常的道路运输客运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运输秩序、治安秩序以及校园周边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良性发展,预防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坚持“关注民生、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健全机制”的工作方针,从20XX年2月起至20XX年6月底,利用5个月时间,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时段为学校放假期间、县城赶集日和各镇(街道)赶集日、春节、春运等,使非法营运现象逐步减少,道路运输市场进一步净化,且使严厉打击形成常态化,为推进公交进镇、村村通客运和维护正常运输提供有力保障,确保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成立县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XXX、县公安局局长
XXX、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XXX、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员:XXX、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XXX、县督查督办局局长
XXX、县教育局局长
XXX、县公路管理段段长
XXX、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XXX、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XXX、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
XXX、三合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大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XXX、普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XXX、中和镇人民政府镇长
XXX、周覃镇人民政府镇长
XXX、九阡镇人民政府镇长
XXX、都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覃家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领导小组下设2个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其人员及车辆安排如下:
(一)第一组: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覃家苗同志任组长,工作人员由县公安局调派2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派5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巡警调派2人,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调派2人,各镇(街道)综合执法分局、派出所配合,执法车辆由运管局安排2辆,负责各镇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特别是加强各镇以及各社区赶集日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联络员:杨漠高)
(二)第二组: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石源亮同志任组长,工作人员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调派,执法车辆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安排,负责城区(三合街道)各学校、各重点路口、路段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工作,特别是加强县汽车站周边、都柳江桥头、榕树脚等群众日常候车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联络员:杨重九)
四、整治工作重点
(一)严厉查处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旅游客运资质擅自从事旅游客运的行为。
(二)严厉查处未经许可的车辆从事客货运输经营。
(三)严厉查处私设售票站点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等严重违规经营行为。
(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道路客运活动、组织学生外出务工、旅游客运、农村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的“黑车”“黑摩的”。
(五)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牵头者和组织者。
(六)严厉打击外来旅游包车非法营运现象。
(七)严厉查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牌)或持虚假包车证(牌)的行为。
(八)严厉查处其他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经营行为。
五、部门分工与职责
县监察委员会:负责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行政效能监察,对妨碍执法活动,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调查处理。
县督查督办局:负责跟踪督查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并适时通报。
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打击操控道路运输市场黑恶势力,打黑除恶,依法查处案件,负责查处阻碍执行公务、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负责路面巡查管控,依法查处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或使用假号牌、无牌无证“黑车”、“克隆车”、套牌车、无证驾驶等行为,配合运管调查取证,协助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涉嫌非法营运的移交运管部门处理。
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整体协调,研究建立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负责道路运输车辆源头监管,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路检路查,对有非法营运嫌疑的车辆调查取证,证据确凿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其他部门移交的案件,查证核实后按照规定标准处罚,并将处罚结果通报有关部门。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县城区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工作。
县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学生乘坐车辆。
县公路管理段:要结合治超治限工作开展相应打击工作。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打击非法营运,加强乘坐合法营运车、拒乘坐“黑车”的宣传教育,摸清本辖区内黑车基本情况,督促各镇综合执法分局、派出所配合各成员单位在辖区内开展打击非法营运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打击“黑车”特别是假期组织学生外出务工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扎实开展联合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等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营造人民群众安全的出行环境。探索建立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的长效机制,严防整治过后非法营运“死灰复燃”。
(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县的统一部署,开展统一行动,上路联合执法检查,针对非法营运车辆流动性大、隐藏性强及调查取证难等特点,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打击和查处非法营运车辆;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县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汽车站和学校周边的非法营运“黑车”,全面清除非法营运的学生包车、旅游包车、面的车、摩托车、客货两用车、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客运车辆和其他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形成全县联动的高压整治态势。
(三)广泛宣传,群防群控。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震慑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告知乘客乘坐非法违法营运车辆的危险性,提高全社会抵制非法违法经营车辆的自觉性,主动举报非法营运车辆扰乱客运秩序的行为。对参与非法营运的车辆,要查处一辆、曝光一辆、警示一批、教育一片。
(四)严明纪律,依法行政。各有关单位相关执法人员在整治工作中,要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严禁粗暴执法、执法犯法;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切实做到事实认定清楚、法规运用正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在整治工作期间,各单位严禁下达罚没款指标等公路“三乱”行为,坚决杜绝为非法营运者说情,严肃查处执法人员向非法营运者通风报信等违规违纪行为,行动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五)加强沟通,及时总结。各有关单位要定期做好总结、分析工作,注意收集有关信息,及时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好的做法等进行反馈,发生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方案 篇三:
为严厉打击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根据《XX省交通运输厅XX省公安厅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行动整治方案〉的通知》(川交发〔20XX〕31号)和《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依法处置、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打击非法营运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依法取缔一批利用微信、QQ等网络渠道从事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的网络平台,引导一批符合条件的社会车辆加入网约车平台,集中端掉一批道路旅客运输非法组客“窝点”,集中打击一批非法经营“黑车”,公开曝光一批从事非法营运人员,促进我区道路客运市场有序健康发展,确保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动我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成立西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XXX、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XXX、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
XXX、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分管常务工作)
XXX、区信访局局长
XXX、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XXX、区财政局局长
XXX、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XXX、格里坪镇镇长
XXX、清香坪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玉泉街道党工委书记
XXX、河门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大宝鼎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陶家渡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摩梭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XXX、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队长
XXX、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副主任由余磊、XXX、XXX、兼任,负责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人员。一是非法营运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具有黑恶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二是长期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经营者以及群众举报、影响恶劣的非法营运人员;三是为获取非法利益,专门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车辆“喊客、揽客、组客”的违法违规人员;四是带头闹事、聚众滋事、阻扰执法和暴力抗法的违法人员。
(二)重点车辆。一是专门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的车辆;二是利用“营转非”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的车辆;三是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上路行驶的非法车辆。
(三)重点区域。重点整治农村客运站点、清香坪、格里坪、河门口、陶家渡等非法客运突出区域长期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的组客“窝点”、车辆停靠揽客地点。
四、工作步骤
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12月起至20XX年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2月24日—20XX年1月4日)。
1、开展摸排调查。深入开展调研、调查、摸底,做到“三个摸清”,为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一是摸清梳理辖区内非法营运特点;二是摸清掌握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及经营者基本情况;三是摸清总结其活动规律,明确打击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
责任单位: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
2、加快推进网约车平台落地。积极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做好网约车平台落地服务的前期准备工作,待网约车相关工作规范出台后,积极指导网约车平台公司完善规章制度和设施设备,立即按规定办理网约车平台线下服务能力审核许可。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3、召开专项整治会议。安排我区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4、强力营造舆论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自媒体、户外宣传栏、公交站台、公交和出租车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宣传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网约车政策,以及非法营运的违法性、危害性,引导群众不参与非法营运经营,引导公务人员带头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为非法营运者“说情”;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向社会公布非法运营举报奖励电话。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做好正面引导,形成社会共识,营造打击非法营运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教育体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
5、继续规范运营秩序。根据公交专用(优先)道运行情况,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总公司适时优化调整公交车运营数量、发班频次、收班时间、线网布局;根据需求,适当延伸部分城乡结合部公交车的运行线路,保障群众基本出行需求;增设出租汽车即停即走站点,规范出租汽车停靠;开展出租汽车运营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拒载、涨价、绕道、强行组合等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
6、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安排,做好国家关于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政策的宣传执行,深化巡游出租汽车改革,开展巡游出租汽车运营规范专项整治;积极引导网约车平台吸纳符合条件的社会车辆转型为网约车。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5日—20XX年1月20日)。
1、组建联合执法队伍。由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共同组建打击非法营运联合执法队伍,制定联合执法计划,集中开展路面打击。
2、从严实施打击。对非法营运突出的重点区域、重要路段、重点时间,采取分片与分线、定点与流动、错时与错峰、例行巡查和突击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切实加强打击力度。充分利用先进科技手段收集、固定证据,确保查扣一辆处理一辆。对多次从事非法营运的,依法行政(刑事)拘留。安排专门力量依法依规整治在农村客运站点、清香坪、格里坪、河门口、陶家渡等客流集散地为非法营运车辆“喊客、揽客、组客”的现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以河石坝至同德镇、河石坝至渔门镇、河石坝至渡口桥、清香坪至矿务局、清香坪至河门口、清香坪至格里坪、清香坪至东风、矿务局至太平、格里坪至庄上等区域和线路为执法重点,以市三十六中小、市十二中、市十中、格里坪镇中心小等中小学校收放假为重要执法时段,按照区域联动、部门联合、分级负责的原则,交通、公安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周边地区交通、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对跨区域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
3、严格依法处罚。对涉嫌非法营运经营、改变车辆用途、乱停乱放等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对打击非法营运过程中引发的阻扰执法、暴力抗法、围堵国家机关、扰乱工作秩序等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由公安、交通等部门坚决依法处理。
4、公开曝光。联合执法队伍发现违法行为后,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和事实认定,将查扣的车辆信息和违法行为当事人信息立即录入“信用XXX”平台,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三)第三阶段:巩固深化阶段(20XX年1月21日后)。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巩固打击成果,总结打击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群众积极参与的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机制,有效防止非法营运反弹。
五、工作责任
(一)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利用网络自媒体、户外宣传栏和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道路运输法律法规以及非法客运的违法性、危害性,引导群众不参与非法客运经营、不乘坐“黑车”。组织、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相应的应急处突、稳控化解工作,对交通运输部门抄告的非法客运当事人进行教育监管。
(二)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摸底排查非法营运车辆、线路等基础信息,将非法营运车辆信息抄送高速公路交通执法、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组客“窝点”、车辆停靠揽客地点(农村客运站点、清香坪、格里坪、河门口、陶家渡等重点区域)开展非法营运联合执法检查,依法驱散取缔非法组客“窝点”。依法依规对涉嫌非法从事旅客运输“黑车”的核查、取证、处罚。对涉及使用伪造证牌的车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取证属实、逾期不接受处理或不履行处罚决定的“黑车”,联合司法部门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并按规定启用失信制裁手段,提高打击实效。负责协调市公交总公司做好城市公共运力保障工作,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升公交服务能力;引导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提供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车辆加入网约车平台,缓解居民群众“乘车难”。
(三)区公安分局。
1、交警部门:加强与交通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摸排非法营运车辆信息,并将信息录入“缉查布控系统”进行布控;指挥车辆停靠接受检查;对交通运输部门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先期处置;依法查处超员、超载、超速、乱停乱放、随意上下客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依法查处在公交车站台前后30米随意停靠的社会车辆;打击强行冲关、冲卡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行为。
2、治安部门:对接网监部门,收集利用QQ、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从事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的证据材料;依据收集的非法违法线索,对嫌疑车辆进行拦截、排查;加强对非法营运的组客“窝点”、车辆停靠揽客地点(农村客运站点、清香坪、格里坪、河门口、陶家渡等重点区域)的治安巡逻,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强行冲关、冲卡等违法行为;对挡获的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应将相关证据材料一并移交交通执法部门处理;对妨碍、阻扰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行政机关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依法严肃处理;根据摸排掌握的非法营运“窝点”“组织”线索,组织力量,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黑恶势力、非法经营团伙主要头目和经营者等;对情节严重到达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非法营运、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区委宣传部。负责前期宣传动员和集中打击期间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及时报道打击工作动态,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氛围。负责安排媒体记者深入现场跟踪采访,对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报道。
(五)区信访局。负责接待处理因打击非法营运引发的有关信访问题,做好信访人员的政策宣传、法律解释和情绪疏导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六)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在全区各学校开展师生“拒乘黑车”专项教育活动,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学生家长自觉抵制“黑车”行为。
(七)区财政局。负责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经费保障。
(八)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开展公交站点前后30米占道经营行为的取缔工作,确保公交车运行畅通;负责协调落实户外LED屏广告牌宣传打击非法营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