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作文 篇一:
从我记事起,经历的事情就像泉水一样源源不断,久而久之,很多都已慢慢淡忘,但是有一件事却让我终生难忘。
那是我上二年级时的一天下午,天下着蒙蒙细雨。放学了,我回到家里,刚把雨伞收起来,就隐约地听到姐姐说话的声音:“妹妹,我们上楼收衣服吧!楼上的阳台有水玩,既可以收衣服,又可以玩水。”听了姐姐的话本性贪玩的我立即兴奋了起来,我哼着小曲,屁颠屁颠地跑到楼梯口,准备上去。由于下雨导致地面很滑,而处于兴奋与激动之中的我哪还顾得了那么多,抓木楼梯的手还没有抓牢,脚就跟着爬上去。突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一脚踏空,整个人失去了平衡,向前倾去,整个身体也跟着跌落下去,头部左眼上方正好重重地磕在尖尖的楼梯边缘。“好痛!”我立刻放声大哭起来。奶奶听到哭声,就赶忙跑了过来,看到我满脸鲜血,奶奶也被吓坏了,上前把我抱了起来,惊慌失措的用纸巾帮我檫去脸上的鲜血,然后打电话给妈妈。
妈妈挂掉电话就立刻往家里赶。我以为妈妈会骂我顽皮,可是当妈妈出现在门口的时候,我看到的是妈妈脸上满是担忧的神情,连头上的草革帽都没来得及摘下来,好像瞬间苍老了许多。她看到我的伤口还在流血,心疼的扑了过来,抱着我说:“还疼吗?走,妈妈带你上医院。”听了妈妈的话,我感动得连话也说不出来,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在半个多小时的颠簸下,我和妈妈来到了医院,因为伤口深,裂缝大,缝了四针。后来,在妈妈的精心照料下,我的伤已经好了,只是左眼上方的那条伤疤却永远的留在那了。
每当我看到我额上的这条伤疤,我都会想起这段经历,它让我认识到了:凡事都要小心谨慎,千万不可以马虎大意,否则会留下永远的伤疤。
永远的作文 篇二:
性子温和得像中草药一般,这是我对他的初次印象。
那天,他初次来到我们班,闹哄哄的班级顿时安静下来,同学们盯着这位穿着干净衬衫的不速之客,只见他推了推丝边眼镜,淡淡地说:“我是你们今后的数学老师,我姓徐,你们可以叫我徐老师。”话语中听不出一点波澜。说罢,他开始翻数学书,并没说下去,空气似乎都凝结了,同学们大气都不敢出。他们见多了雷厉风行的老师,像这般性子只有十八摄氏度,不冷不热的老师,感到甚是奇怪,却也觉得好奇。不知为何,我竟感到有一丝窃喜。或许,淡淡的语气,淡淡的老师,给我这个性子有一百摄氏度的学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www.xiandiaoyu.com]
但却在同学们一次失败的考试之后,我看到了他的另一面。
“你们知道吗,什么词用在你们身上最合适?堕落,对,就是这个词,虽然我不是你们的班主任,但你们的成绩不得不让我失望,这就是所谓五班考出的成绩吗?你们就甘心这点成绩吗?你们的斗志去哪了?”他涨红了脸,我似乎可以看见他脖子上因为过于愤怒而突出的青筋。
空气又一次凝结。
这一次,与他的空间有点不一样,大脑神经紧绷着,连空气都是紧张的,窒息般的。同学们只剩尴尬,他们没想到温文尔雅的老师,竟有如此强大的气场,震住了他们。没人敢发出一点声息,原本挺直的腰杆,现在却趴在桌子上,脸埋在臂弯里,他们在等待接下来的暴风雨。谁知他伸手掸了掸身上的灰尘,淡淡地说:“没事,知错就好,接下去请同学们把书翻到……”
他温和的性子让我学会了成稳,他淡淡的话语让我学会了领悟,他严格的要求让我学会了自控……我的老师,我永远不会遗忘。
永远的作文 篇三:
我们班转来了一个同学,叫冯欣,她在我们班上很不受欢迎,我们经常欺负她。
有一次排班站队,老师要求同学们要手牵手,倒霉的我正好站在她旁边,我很讨厌她,不想跟她牵手,但老师一直站在前面,我也不敢不牵,只好不情愿地跟冯欣牵好手,下楼以后,老师离开我们去跟别的老师说话了,我想把手松开,她却一直紧握我的手不放,我只好用左手掐了她一下,她一下子就松手了,也许是太疼了吧。我心想:真是活该!谁让你不放手的!她什么也没说,我心里更生气了,觉得她是个哑巴,这种人不适合交朋友。
还有一次,早读时,我收数学作业,冯欣一直没交,我来到她桌前,大声向她吼道:“交作业!”她小声说:“哦!”连忙转过头去,拿出《新领程》交给我,我一把抓过来,丢在地上,说:“真笨,昨天的数学作业是口算本!”她听了后又从抽屉里拿出口算本,慢吞吞地给我,我一把夺过来,就走了,心里还念叨着:真烦人,磨磨蹭蹭的!
有几天,冯欣一直没来上学,我真的好开心:这几天不用看见她了,实在是太好了!下课后,我准备去抱作业,刚走到办公室门口,听见杨老师对顾老师说:“冯欣不在我们学校读书了。”我心里一颤:不会吧,难道是因为我欺负她就走了?是不是我错了?我想起有一次我摔倒了,她轻轻地把我扶起来,问我:有没有摔伤?哪里疼……而我却在平时用难听的话说她,欺负她,对她不好。她是对的,我错了,完全错了,是我不好。冯欣,你快回来好吗?我真的错了,对不起!我不会欺负你了!然而,冯欣一直也没有回来。我的一句“对不起”也不可能说给她了,这成了一个永久的遗憾!
现在我才知道,失去一个朋友的滋味是那么难受。冯欣,对不起!
永远的作文 篇四:
“噼啪”的鞭炮把我从睡梦中吵醒。今天是春节,新年就要到了。我父母和我来到我姑姑家,那是我小时候最常去的地方。我看着门口的一个大树坑,想起从前我最好的朋友住在那里。
我年轻时在一个春天认识了那棵樱桃树。我姑姑告诉我,有一天我会长成一棵大树。就像樱桃树一样。从那以后,樱桃树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每年春天,当我无事可做的时候,我都会坐在樱桃树旁,给它浇水并修剪它。我的家乡春天总是多雨多风。每当下雨,我都会拿出一件衣服挂在树上。在我进来避雨之前,我觉得樱桃树不会被“冻”住。每当刮风时,我就坐在樱桃树下,它会帮我挡风。我们一起度过了八个春天。
每年夏天,天气都很热,只要我坐在樱桃树下,它就会给我带来阴凉。那次,我姑姑对我发脾气,因为我回家晚了。当我感到委屈和无助时,我仍然坐在樱桃树旁。晚风轻轻地吹着,樱桃树用枝叶为我擦去眼泪,倾听我的抱怨。我们在一起呆了八个夏天。
每年秋天,我都和樱桃树分享快乐。我记得有一次,我第一次参加了区级绘画比赛并获奖。我高兴地来到樱桃树前,怀里抱着奖状。樱桃树似乎想奖励我,并“送”我一些红樱桃。咬一口,很甜!我看到樱桃树也咧嘴笑了。我们一起度过了八个秋天。
每年冬天,樱桃树不再有绿色的枝叶,但我总是喜欢在上面穿上棉大衣,以免感冒。我记得有一年春节被庆祝了。在爆竹声中,我同意樱桃树的说法,我们将一起庆祝每个春节。看着我们亲密的样子,阿姨也笑了。我们一起度过了八个冬天。
今年的春节又来了,但是樱桃树已经不在了。樱桃树,我们不是说过要一起庆祝每个春节吗?我蹲在树坑旁边,茫然地盯着这个充满童年快乐的地方。我最好的朋友,你会回来吗...
永远的作文 篇五:
小巷,我永远的天空
在我记忆深处,一直有一条弯弯曲曲的小巷,通向我纯真的童年。
小时候,小巷总是湿漉漉的,铺满长着青苔的青石板,雨水顺着两旁陈旧的木屋的房檐滴下来,滴到我充满稚气的脸上,清晰的听到雨落下的声音,在那时,这种清脆柔婉的声音成了我听过最美的乐曲。小巷中,充满了纯美。
外婆总是会站在小巷口等我,手中拿着一块披肩,满头的银丝也被雨水打的湿湿的,慈祥的微笑流露出不寻常的美。我那双鼓槌般的小脚板,踏过石板上的小水洼,迎着细密的雨丝,投到外婆的怀中,外婆用披肩围住我,把我背到她瘦弱的背上,暖暖的。小巷中,充满了外婆的爱。
小巷的尽头种着一棵枣树,树上伶仃的挂着几颗青青的酸枣。树干像一位老人一样佝偻着。我喜欢站在枣树下,目不转睛的仰头看着枣树,莫名的爱上了这稍带凄凉的美感,还有,想尝一尝那青青的酸枣。小巷中,充满了我幼稚的小小心愿。
从小巷中看洁白的皓月,它变得神秘却又蕴含着朦胧的美。我蹲在小巷中,捕捉多情的月亮不经意间投在我脸上、身上的银色光斑。仰起头,静观一弯新月在繁花绿叶间游弋。小巷中,充满了静谧的月光。
雨季已过,留下的是一片新意。
所有的花,交给蝴蝶去数;所有的蕊,交给蜜蜂去编织;所有的树,交给风去纵宠;而风,交给檐前的老风铃去一一记忆、一一垂询;所有的记忆,交给我去珍惜。
故乡,早已听不到纯美的雨声;早已感受不到外婆的爱;早已忘却了那小小的心愿;早已看不到那静谧的月光,但小巷的纯朴在我头顶撑起一片蓝天,保护我,走向远方……
永远的作文 篇六:
我读过许多故事,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苏武牧羊》的故事。当我读完《苏武牧羊》后,心中涌起了一股暖流,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回味无穷。
汉武帝年间,苏武出使匈奴,却因为贵族的内乱受到牵连而不幸被扣留。匈奴要苏武背叛汉朝,苏武不同意,匈奴就把他关押起来,要迫使苏武投降。起先匈奴把他关在地窖里。当时正是严冬,苏武渴了只能吃雪,饿了只能吃随身的皮带、皮衣。几天下来,匈奴见苏武不投降,就叫他到贝加尔湖畔牧羊,对他说只有公羊下了羊羔才能回去。苏武虽然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他还是决定去牧羊,也不愿意投降。他在贝加尔湖畔牧了十九年的羊。当汉朝的使节来接他时,他已经白发苍苍,但是手里还是握着十九年前的节杖。
如果我是苏武,一定坚持不了十九年,甚至连十九天都坚持不下去。因为我没有他那样顽强的意志力,也没有他那样坚定的信念。他真是太不容易了。他既不愿背叛汉朝,又不能自寻了断。因为他知道他代表的是汉朝,作为大使要具有一个大国使节的气度,为祖国保持尊严。在牧羊时,匈奴不给他粮食,他就啃草根、食野鼠充饥。生活虽然艰苦,但是他还是不屈不挠,始终持着使节,盼望着回归祖国。他宁愿牧十九年的羊也不肯投降。这种坚贞不屈的精神、坚定不移的信念,让人感动。而他的爱国精神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孙中山说过:“为国家效死,重于泰山。我死则国生,我生则国死,生死之间,在乎自择!”一个就应该这样不违反真理,要忠诚与自己,忠诚与国家,就像苏武,像那些为了国家利益,不惜牺牲的人致敬吧!
永远的作文 篇七:
“你说,它在一个小站上,注视着周围的荒草,让列车静静驰过,带走温和的记忆。”
它指引着方向,抛开陈旧的过往,放下一切不堪,追寻着那份纯粹与自然。记得她对我们说过:“今天也许是失败,明天也可能是失败,但后天也许就会成功,而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在今天努力!”她那坚定的话语,那一颦一笑,都铭印在我心上。
诲尔谆谆,听我藐藐。
夜深了,我想起有东西落在了学校,于是返校。路过老师窗前,仰望见:她手持红笔,在纸上勾勒着,时而微笑着点头,时而叹气紧锁眉头。她抿着唇,束着一头干净利落的马尾辫,洋溢着青春气息。是啊,她在最美的青春年华中遇见了我们。这时,她抬起头,看了看台上的钟,她眉头紧锁,轻叹一声,目光凝固在那张大家的合照上,嘴角轻扬,明眸含笑,桔黄色温馨的灯光,柔柔地斜射在她的身上。光与影完美地交织着,很美。她抬起头,望向了我,她将叠在耳边的碎发笼拨在耳后,她站起身来,朝我走来:
“奕汝,你那么晚了在这儿干嘛呀,回家去吧…”“咦,下雨了呢,没带伞吧,我送你回去吧。等老师一下哦。”
她很快地整理好,挽着我的手臂,撑起了一把伞。雨淅淅沥沥,一阵风吹来,她拉紧了我的外套,替我扣上了纽扣,风微凉。
毕业那天,我们的眼角还挂着泪,但时间却还是无动于衷。初见时,那一袭长衫,一头长发,娇小却坚定的目光。“同学们,让我们再一次吟诵那首我们《我们去寻找一盏灯》。”
“走了那么远,我们去寻找一盏灯……”
“最后,祝你们能遇见你们人生的那一盏灯。”声音渐渐哽咽。
那一天,那景,那人,那雨,渐渐模糊,却又愈发清晰,交织成一幅一一永远的风景!
永远的作文 篇八:
在我的记忆长河里,有一个朋友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当我伤心时、开心时都会想到他,他就是我永远的同学哥们——小阳。
小阳长得高高的,一头乌黑的浅平头,水汪汪的眼睛总是炯炯有神。他不仅是我们班当之无愧的学霸,而且他还是我们班的Happy boy,每当有同学不高兴时,他都会摆弄出滑稽有趣的动作,把同学乐得前仰后翻,反正有他的地方总会有阳光。他还是一位重情义的小男子汉。
记得那一次,小阳来我们家玩儿,于是我们决定去楼下骑自行车,你追我,我追你的,可好玩儿啦。突然,一群和我们同龄的小孩儿骑着自行车到我们跟前来挑战:“我们来个比赛吧?”“小意思!”我和小阳爽快地答应了!
第一局开始了,我和小阳一直名列前茅,这时有一个人突然发力,冲到了第一的位置,我默默想到,他冲这么快到最后一定没会没有力气的。果不其然,那位同学渐渐力不从心,就放弃了比赛,最终小阳获得了胜利。第二局也开始了,和上一局一样,前期还是我和小阳名列前茅,突然一块石头呈现在我面前。把我摔得仰面朝天,疼得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而原本可以得第一的小阳赶紧下来把我扶起,那温暖的脸儿,使我至今难忘!!!
虽然由于一场疾病小阳永远地离开了我们,但是我相信他在另一个地方看着我们,我也会带着他的那份坚持、那份品质、那份希望好好地走下去。当我遇到困难时,他那阳光灿烂的笑容总会浮现在我的面前给我鼓励,让我不再畏惧任何困难,让我一路畅通无阻地前行,我相信他一直都在我身边做我永远的朋友!
永远的作文 篇九:
有的东西永远存在,而有的东西失去了就不会再来。
小时候,是爷爷每天送我上下学。雨天,爷爷一定会举着那把已经老的看不出年纪的伞,深蓝色的伞面被雨水冲刷成了淡蓝色,伞把从银色锈成了铁铜色。每次我见了,都会说:“你这伞是不是该换换了。”爷爷总是微笑而不语。
爷爷知道我最喜欢吃山竹,可山竹太贵,爸爸妈妈很少给我买,而爷爷经常在我一放学就从怀里掏出一个山竹,山竹上还有着爷爷的体温。我连声谢谢也没说,便狼吞虎咽的吃起来。爸爸妈妈也老对爷爷说:“爸,别老给她买山竹吃,一个平均下来要好几块钱呢!别宠坏了”爷爷笑着说:“没事,她喜欢就多吃点,这点钱,没事。”妈妈也老对我说:“你看爷爷对你多好,你长大以后可要好好孝敬爷爷。”每到这个时候,我便跑到爷爷身边说:“等我长大以后,一定给你买好多好吃的。”爷爷眼眶里会有两粒亮闪闪的东西一闪而过。
二年级上学期期中考试的那一天,我一直记得。那天,连着下了一天的雨,早上爷爷又举着那把同样的伞,我也说了同样的话,爷爷也同样用微笑回答。可当我头也不回走进学校时,我从未想过那是我见爷爷的最后一面了。
考完试,我在屋檐下寻找着爷爷,可是我没有看见那把伞,没有看见山竹,但看见了爸爸那肿成桃子的眼睛,我心里知道出事了,可当听见爸爸说爷爷去世的时候,我脑子里一片空白,被爸爸推回了家。
我再未见爷爷一面,那把伞我一直在用。爷爷不在了,伞还在;爷爷不在了,爱还在,那把伞和爷爷对我的爱会共存下来。
永远的作文 篇十:
从古老的三叶虫到曾经称霸世界的恐龙,从哺乳期动物到如今的人类,经历了四十六多年漫长岁月的洗礼,地球母亲以她那博大的胸怀哺育了人类。然而,地球母亲却越来越虚弱。
曾经,地球上那大片大片的森林哪去了?曾经,地球上那清澈见底的小河、小溪哪去了?曾经,地球上珍贵的古老生物哪去了?曾经,地球母亲那美丽的披肩──大气层为何变的残缺不全?答案是:人类严重的破坏了地球的环境,才使地球母亲千沧百孔。
不仅如此,一些珍贵的动物再也不会出现在世界上了,比如:欧洲蓝蝶,美丽异常,人们称“会飞的花朵”,然而在几十年前,因为推土机无情地把帮助蓝蝶生儿育女,抚养后代的两种小蚂蚁的栖息地毁了,没有了相依为命的小蚂蚁,蓝蝶那翩翩倩影也在暖春的晴空里永远地消失了;旅行鸽,一种有着庞大家族的鸽子。却因为人类的贪婪,大量捕杀它们。所以,它们也灭绝了。世界上少了它们结伴飞过蓝天的身影……
难道我们要眼睁睁的看着地球母亲一步步走向灭亡吗?不!我们每个人都要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不再让地球母亲哭泣。当然,光靠个人的努力是不行的,环境需要大家来保护。每天,我们要多走几步,让垃圾回到它们的家;每天,我们尽量少坐车,多步行,不再让汽车尾气伤害地球母亲那华丽的披肩──大气层;每天,我们要节约用纸,让世界上多一棵树木……
重视地球母亲的命运,也就是重视自己的命运。让我们携起手来,保护环境,爱护地球!
地球,永远的家!
永远的作文 篇十一:
这几天连下大雨,刮狂风。我的伞被风刮得打不开也收不起来,我决定拿去修一修。听了妈妈一阵唠叨后,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拿着伞和钱出了家门。
来到一个小巷口,我看见角落处一个修伞的大伯正聚精会神地修伞。我走过去,轻声问道:“大伯,这伞能修吗?”大伯连看都没看一眼伞,一面忙手上的活儿,一面说:“能修,能修。伞就放这儿吧。”我心中充满怀疑:大伯连看都没看,怎能知道能修好呢?即使能修好,大伯都这么大年纪了,会不会把伞修得用不了两三天又坏了呢?于是便担心地站在旁边等着拿伞。大伯看见我没有走,抬头打量了我一眼,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放下手里的活儿,拿起我的伞,一丝不苟地修了起来。
借着他干活的机会,我看了看这个不起眼的大伯。平凡的外表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双布满皱纹和老茧的手,那记录着他一辈子经历的风霜艰辛。
忽然间,我心里蒙上阴影,我连钱都没问,他要多向我要钱怎么办?伞修好了,我认为他会漫天要价,谁知他麻利地忙活一阵子后,大伯只向我收三元钱。看来,大伯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人。付钱后,我拿着伞回家了。在回家的路上,我的心仍不踏实,于是小心翼翼的把伞打开了。呀!大伯把我没坏的小零件也换上了新的了。一股愧疚之情在心底涌起,我真不该怀疑他!当我再次走到巷口想去感谢大伯时,他已经不见身影了……
如果有机会让我再遇上他,我一定要真诚地向他道声谢,不但因为他为我修好了伞,还因为他让我明白了:人类最美好的品质!让我们都以诚待人吧!
永远的作文 篇十二: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对我而言,书籍不仅是进步的阶梯,更是我永远的天空。
从小,我就开始阅读,只不过那时我还不识字,看的是绘本。我家对面开了绘本馆,一有空我就拉着妈妈带我去看绘本。小小的我沉浸在绘本的世界里,忘记了时间。
上了小学,我识字了,一下子便被课本上精彩的故事吸引了。我便吵着让爸爸妈妈给我买书。于是,我开始读注音书,虽然我并不能理解故事的寓意,并不能完全认识所有的字,不过我被它们精彩的情节吸引着,有些细节囫囵吞枣,连蒙带猜着理解。
后来,在老师的引导下,我知道了读书要咬文嚼字,更知道要理解故事的含义,要有所收获,我还明白了读书不仅仅是为了“图乐子”,用来填充“空闲时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提高文学素养。我在有些时候就会坐下来,打开一本书,品尝阅读的滋味,汲取知识的雨露。
每当我打开一本好书,便感觉我像一只鸟儿在书的天空里翱翔。我的书柜里已经有500多本书,那一本本书就是天空的组成部分。优美的文学作品就像柔软的白云,神秘的科幻小说就像闪光的流星,简短隽永的古文就像徐徐的微风在这永恒的天空里,小鸟尽情地飞翔。
有时,我也会对一些读来平淡的文章感到疑惑。有时,我也会看不懂看似纷繁琐碎的文章究竟要表达什么。可仔细读多思考,就像解谜一样,最后总是能得到答案。阅读,让我开拓眼界看到更多风景、让我勤于思考、让我汲取养分学着让自己的文笔从青涩到流畅。
不知不觉,鸟儿已经飞翔很久了。而它还会在那片永远的天空里继续遨游
永远的作文 篇十三:
每当我伤心的时候,总会想起外婆瘦削的身影。
小时候,因为爸爸妈妈要上班,所以我一直住在外婆家。外公在我很少的时候就去世了,所以屋子里只剩下外婆了。外婆总对我说:“小澜,你真是外婆的开心果,有你外婆就不会孤单。”因为那时我还小,并不知道孤单是什么意思,所以我就用微笑来回应外婆。外婆一直都很疼爱我,而我却顽皮,但外婆却包容我,我很喜欢外婆,我很爱她。
记得有一天,那时的我已经五岁了,外婆跟我说:“小澜,今天呢外婆带你去公园玩,今晚你的爸爸妈妈就接你回去,所以你今天玩得开心一点知道吗?”我扁扁嘴说道:“我要永远跟你在一起”。“傻丫头,你始终都要回到妈妈身边,所以你今天就开开心心地玩,知道了吗?”外婆边说边摸摸我的手。我犹豫了一下,嗯。我穿着裙子,外婆牵着我的手,一起走去公园。到了公园,我看见了许多小朋友在里面,我笑着跑过去,很快就融入了其中,几乎要忘记今晚就要离开外婆这件事了。当我一回头,看见外婆瘦削的的身体坐在石椅上,看着即将落下的夕阳,仿佛思念着某事。我跑过去拉着外婆的手,用自己天真的眼睛看着外婆,对她说:“外婆,你也一起玩吧!”外婆只是笑一笑,然后站起来向前走去。我看着她的身影,突然鼻子一酸,眼泪流了下来。外婆回过头,见我哭了,急忙哄我。
跟外婆吃过饭后,爸爸就开车把外婆送回家,送外婆走到门口的时候,我哭了起来,呜咽地说:“外婆再见了,我会经常回来看你的。”我目送外婆走进去,她的身影是那么的瘦削。
许多年过去了,外婆也下去陪外公了,外婆再也不孤单了。每当看着别人的外婆,我总会想起外婆,想起她的身影,想起她对我的好,我是多么想念她啊!
永远的作文 篇十四: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朋友是一生的牵挂,永远的幸福,我也有这样一位特殊的朋友——刘靖,他是我在参加“城乡学生手拉手”活动中认识的。
10月17日早上,我们乘上大巴车,前往章贡区水西坳头小学。一路上,我按耐不住心中的激动,浮想联翩:他们的学校是什么样的?学校里有多少人?刘靖在看我送给他的书吗……想着想着,思绪回到了9月25日我们见面的情景。
我第一眼见到刘靖时,便被他那憨厚的脸庞,黝黑的皮肤吸引住了。他躲在一边,低着头,一副害羞的样子。我轻轻地走过去,摸摸他的头:“不要紧张,我们是好朋友。”他抬起头,抿着嘴,轻轻地笑了。之后,他跟着我参观美丽的校园,中午我带他回家,我们做游戏、讲故事、堆积木,玩得不亦乐乎。慢慢地,他俨然成为了我们家的一员。
正当我想得出神,忽然,远处传来“欢迎欢迎,热烈欢迎”的欢呼声,打断了我的思绪。啊!目的地竟然到了。“刘靖!”“明峰!”我们像快乐的小鸟,互相看着,开心不已。他告诉我,我送的书他非常喜欢,班上的同学都称他“小博士”呢。
随后,我们扛着锄头,提着菜篮,拿着菜刀,穿过一条狭窄的田间小路,来到刘艺家的菜地里干农活。刘靖说,他每个周末都要帮爸爸妈妈干农活,挖红薯算是最简单轻松的了。一想到这,我们更加卖力地干了起来,恨不得把所有的红薯都挖出来。
不知不觉到了中午,吃完午饭,离别的愁绪又爬上心头,我拿着刘靖一家送给我的珍贵礼物——自家的花生、薯粉,沉甸甸的。我登上大巴车,刘靖跑过来和我挥手告别,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车开动了,刘靖的影子越来越远……
永远的作文 篇十五:
“奶奶,我热!我要吃冷饮。”“好,好,好,奶奶给你买。”每当我看到别人在奶奶身边撒娇时,我心如刀绞。在我还未懂事的时候,奶奶就被突如其来的胃癌夺去了生命。长大后,我多么渴望能坐在奶奶的腿上像别的孩子一样向奶奶撒娇啊!
记得小时候,春姑娘挽着长裙来了,奶奶忙着去田里播种。我一听可乐了,缠着奶奶带我一起去。嘴里还嚷着:“我要播西瓜种。”没办法,奶奶只好答应了。一路上,我像出笼的兔子蹦蹦跳跳。到了田里,我学着奶奶的样子把西瓜种子埋进土里,心里美极了。不懂事的我一个下午往田里跑了许多趟,也没看见种子发芽,急得又哭又闹。奶奶只好又拿零食哄我,又给我唱儿歌,只到我不哭不闹为止。
一年夏天,我们全家坐在空调房间里,突然空调停了,灯也不亮了,原来停电了。那天可是38摄氏度的高温啊!我热的睡不着觉,浑身是汗,烦躁不安。这时,一阵凉风向我扑来,我定眼一看,啊!原来是奶奶正用蒲扇对着我轻轻的摇着,同时她用那粗糙的手轻轻的拍着我的脊背。顿时我感到惬意极了,不知不觉地我进入了甜甜的梦乡。不知过了多久,我迷迷糊糊感到有水滴在我的身上,我费力地睁开双眼,却发现奶奶仍然在给我摇着扇子,自己却大汗淋漓,原来是奶奶的汗水滴在我的身上……
秋天,奶奶常常带我去放风筝,荡秋千;冬天,陪我堆雪人,让我每天开开心心。
可好景不长,一场大病夺去了奶奶的生命。“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又到了,我带上奶奶生前最喜欢吃的东西去扫墓。我有许多的话想对奶奶说,可我却一句也说不出,泪水渐渐地模糊我的双眼……
永远的作文 篇十六:
稚嫩懵懂的我,怀揣着梦般的童话,带着对青春的梦想与憧憬,踏进了那个神圣之地,在哪儿踏上了成长之梯,开始了成长之路。
在哪儿的三年生活,三年成长,三年的苦与乐,三年的汗水与泪水,慢慢在我意识海中剪接,拼凑,成了一卷唯美珍贵的成长影录。
记得,在这里发生的点点滴滴。原来,不经意间,她的每处“肌肤”,都已被我踏遍,都留下了我的身影与足迹。
记得,她那美丽的花园中修剪的很漂亮的花草。
记得,她那宽阔操场的篮球架底下的谈笑,在单双杠上玩耍。
记得,她那温馨的八人宿舍,一起疯到半夜的流年。
记得,她那庄严的教学楼里,曾努力拼搏的汗水与成功的泪水。
记得,她那一条铺着“六方石块”的宽阔路上,玩跳“宫格”。
记得,她那餐厅的阿姨与门外的保安叔叔很有夫妻脸。
原来从一楼到三楼的距离真的只有三年…
那些年,我们一起疯过的日子,在那留下了太多太多,带不走,抹不去。
时光荒芜了青春,落寞了年华。再回首,一切已经结束。当在她那里生活成长的一幕幕,犹如电影般一部部的在脑海里浮现,想重新来过,却以为时已晚,只恨当时的那一千多个日日夜夜自己没有好好珍惜。
当年华不再,青春不再,物是人非之后,又该如何?
某一天,我重新回到那个让我心心念念的母校,却以物是人非,感叹时光的悲凉。一步步走到曾经停留的地方,却再也没有未回到之前的那种激动,是不是失去的才懂得珍惜,拥有的总不在乎?
走了几个地方,我便回去了,没有再继续。
我永远的母校,就让你在我的记忆中留存,永不逝去!
青春的河流应该在校园里流淌,青春的种子应该在校园里萌发,正值青春花季的少年,请珍惜。
珍重,我永远的母校。
永远的作文 篇十七:
在清明节前几天,我校组织了徒步到朱家岗扫墓的活动。在听到这个消息时,同学们的脸上洋溢着兴奋与不可思议。好几十里的路程,要“走”过来可是不容易的啊!大家从没走过这么远的路,正因此,对于这项“远足”大家都满怀期待。
那天阳光明媚,伴随着阳光我们踏上了征程。刚开始挺high的,毕竟从未有过此类经历,然而,才走了十几里路就没有了之前的那种兴奋劲。步子迈得越来越小,每一步都很沉重。脚也不看重任,每走一步都伴随着疼痛。随着时光的流逝,汗的挥洒,我们在车辆不多的路上一步一步的艰难地走着。此刻真的有放弃的冲动。但我没有放弃,因为我相信自己能行。几十里路算什么?正是因有了这次远足,才让我活的磨练意志的好机会,我怎能轻言放弃?心里这样想的,行动上也是这么做的。于是背着包跑了起来,好舒服!
在此之前,我从未觉得走路是这么辛苦的事情。虽然我们每天都在走,但从未因走路而觉得累。也许是从来没有走过这么长的路就不知道艰辛,所以认为没问题,不就是几个小时的事吗?
来回的欢笑与疼痛不必多说。通过这次活动让我感触很多。或许,对于我们来说,没尝试过就认为它很简单。然而,但当我们真正去做事才发现它并非易事。古人云:“每一个成功者的背后都有着无数的汗水和泪水。”
这次的远足将是我一辈子的精神财富,是我一个美丽的回忆。即使回忆中带有苦涩的味道,夹杂着汗水与泪水,但他认识我一个重要的回忆。一个永远值得去品尝与回味的一段经历。
通过这次远足,我深有感触:无论我们深信多么疲惫,坚持到底就是胜利,脚踏实地一步一脚印。阳光总在风雨后,总有一天会到达成功的彼岸,见到我的“太阳”。
永远的作文 篇十八:
初一,初二我们积攒美好,到了初三,就只剩下感慨了。
在印象中,女生的事儿他们也都知道。他们的做法也真是“绝”了!瀚叶“花大价钱”买了红糖,由老胡和雪洋同桌俩保管。此后,女生的杯子里时常出现红糖水的痕迹。丙森,博炎,晓蛋,老薛,老辉,土哥,老赵等等也都是挺有眼力见的,每次打来的水都热腾腾的。我记得当我情绪起伏大时,时常因为一些小事“火山爆发”。近日来无辜受害者就有丙森和博炎。这俩人也是够意思了:丙森每节课下课都把头扭到后面,以他幽默风趣的语言来逗我,而每次都是在我被气得牙痒痒的时候弄得我绷不住,没底线得笑了;至于博炎,那可是绝对的正式了:无数句的对不起以及一个90°的大鞠躬(看来我还是蛮有震慑力的)。无数次的破费,无数次的关心,无数次的忍让组成了暖心的他们。
而从我的角度来看,我们女生也是够贴心了。
每节课下课都能看见老辉用手扶着头一脸愁容的样子,不用说我也知道准是老辉上课没听懂,于是我就“倾尽毕生所学”来教他,教了一遍又一遍,哪怕他只有一点说对了,我都觉得还挺有成就感的。周五早上见博炎有些不对劲,就趁课下问了一句“咋了?”他指了指额头,说:“发烧了。”随后抽课间就问问“还烧吗?”.......偶尔那个成天嬉皮笑脸的丙森也有“愁绪”,此时,我和老陈就成了他的倾诉对象,能为他分担一点是一点吧。有句话我觉得说得特别对:爱笑的人内心越脆弱。诸如此类的情况还有很多,我觉得我们女生也是足够贴心了吧,嘻嘻!
最后一年,对彼此好些,最后留下这点美好的回忆吧!
永远的作文 篇十九:
“渔灯暗,客梦回,一声声滴人心碎。孤舟五更家万里,是离人几行清泪”。家就是永远的岸。
每年春节是我最高兴,也是我最期待的时候。因为无论有多远,有多忙,父母都会带我踏上回故乡的路。三百多公里,十多个小时,这里面寄托了太多漂泊在外的游子对家乡的深情。然而,今年与往年不太一样,故乡多了许多路,条条大路通家门,原本干枯的土地又重新苏生,河塘里有了鱼儿的身影。
我爱故乡,爱这里的每一方土地,每一方青石,这养育了祖祖辈辈淳朴,勤劳的人。低矮的瓦屋虽没有城里的楼房精致,豪华,但在我看来却十分有乡土风情,十分朴实温暖。
当阳光丝丝缕缕透进窗户,不燥的微风和清脆的鸟鸣声中,迎来了新的一天。看着太阳缓缓从远处的山坡上努力爬到山顶上;朝霞中,我嗅到了泥土的清香和瓦屋的每一寸墙上浓浓的阳光味。很快,一天就将这美丽的朝霞染成了晚霞,但却没有“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悲凉。
晚霞染红了天空,秒针转动着,天空又多了份紫色,远远看到太阳的影子,像玩捉迷藏一样,又躲到了另一个山头。望着瞳孔里的一切,美得就像是一幅油画。不,应该是比油画还要美丽。
时间“嘀哒嘀”地过去了,天色渐渐阴沉,没过一会就全黑了,月色下的故乡只能看到模糊的轮廓,这晚,我看到了城里罕见的满天星空,沉浸其中,无法自拔。
人生总要有些牵挂,让我们魂牵梦绕,那最刻骨的就是对家的牵挂。正像《荷马史诗》中的英雄奥德修斯所说的那样“我天天想家,想回到我的家”。家永远是游子梦魂萦绕的岸,灵魂眷念的地。
永远的作文 篇二十:
从古至今,国内外的伟人对生活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然而,我把生命比作一首永恒的歌。
生活就像一根棍子,每一行都是我生命中的岁月。生活就像音符,每一个音符都是我多年来经历的道路。生活就像声音,每一个音节都是我旅途中美好的记忆。生活就像一首歌,五线谱+音符成为我的歌,我的声音构成了生活的乐章。这场运动的标题页上有一个故事,我把它命名为“永恒之歌”。
一天早上,太阳已经照耀了整个地球。从远处看,这条河像鱼鳞一样闪闪发光。一个淘气的小男孩挣脱了他妈妈的手。他看见街对面的野菜花,就冲到街对面。他母亲为他担心。当小男孩摘下野菜花,回到妈妈身边时...
一个快速而沉重的刹车声和一个喘不过气来的喇叭的声音随着风飘来。我看见一个年轻人离开他心爱的自行车,挣扎着穿过马路上的斑马线。他的手和脚几乎同时,甚至没有任何停顿。整个人像一阵风一样飞驰而过。他想用自己的身体挡住这个小男孩。一只手抱着男孩,另一只手张开了。他的脸是紫色和蓝色的,嘴唇是红色和红色的,他开始变白。因为他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就在他想喘口气的时候,车在2米外撞翻了,小男孩被扔进了长满绿草的草坪。英雄般的血液从年轻人的鼻子和嘴里流出,流经汹涌的水流、车轮下、马路对面和每个人的内心。当120,110到达时,小男孩呆呆地坐在草坪上,眼角挂着泪水,手里拿着野菜和鲜花。
虽然这个年轻人在那一刻有选择地结束了他的生命,但他将成为一首永远的歌,在每个人心中荡漾,直到永远,永远...
永远的作文 篇二十一:
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都充溢着一些温馨的细节。有时候,父母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动作都会让人记忆犹新。几年前母亲的一个亲切的怀抱,至今仍令我难以忘怀。
还记得八岁那年,我在与朋友玩耍的途中,因为不小心,摔倒在地上,腿上“涌”出了许多鲜血,剧烈的疼痛逼得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其中有一个朋友马上去叫我的妈妈,我原想阻止她,可话还没说出来,她就已经跑得远远的了。我心想,忙碌的妈妈是不会因为我的一点小伤而放下手头上的工作来看我的。
过了一会儿,大汗淋漓的母亲出现在我面前,我的眼泪流了下来,妈妈来了,妈妈真的来了!妈妈看见我哭了,连忙掏出纸巾为我抹眼泪,然后小心地把我扶回家里,坐在椅子上,“妈妈……您不是很忙吗?”“乖女儿,即使妈妈多忙,也不会丢下女儿不管啊,女儿你是妈妈最重要的呀!”
“啊,我的脚很痛!”“乖,没事的,妈妈帮你消消毒。”话音刚落,妈妈便拿着带有消毒药水的棉花轻轻地擦拭着我的伤口,我痛得大叫起来,妈妈心痛得像刀割一般,亲切地把我搂入怀里,就在那一瞬间,我感受到了母爱的温暖,就像一个天使把我从看不见一丝光明的悬崖下带到那阳光明媚的地方,那里没有一丝黑暗,有的只是鸟语花香。妈妈那不断安抚着我的手就像天使的翅膀一样柔软与温暖,这时,我的心中没有一丝恐惧和伤心,有的只是妈妈的怀抱带给我的温暖!
妈妈的一个亲切怀抱把我从万丈悬崖带到蔚蓝的高空。这样一个简单的细节却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成为了一段永远的记忆。
永远的作文 篇二十二:
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是啊,读书可以治愚,读书可以塑造我们的人格,读书还可以使我们放松,从书中找到自己的知己。
从我上幼儿园起,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天睡觉前,妈妈都会给我讲《安徒生童话》。我会和那卖火柴的小女孩一起悲伤;会和那睡美人一起等待着白马王子的来临;会和那丑小鸭一起变成美丽的天鹅,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我常常沉浸在悲伤或幸福中入睡的。
上小学一年级,学会拼音后,我就开始自己读书了。从《伊索寓言》读到《十万个为什么》。我从《伊索寓言》中,懂得了成功的秘诀在于坚持,永不放弃;懂得了失去了诚信,就失去了一切;懂得了外表美不美并不重要,心灵美才是最重要的……从《十万个为什么》中,我知道了骆驼的驼峰是储藏营养的;知道了太阳离我们约有1.5亿千米;知道了叶脉有着输送养料和支撑叶片的作用……
再长大些时,我就更爱读书了。总是一个人独自坐在窗前,在阳光的沐浴下,扎进那书的海洋里,独自慢慢、慢慢地去品味,那像绿茶般的故事。甜中有苦,苦中有甜。一同和那书中的主人公,一起走遍天涯海角,尝遍人生中的酸甜苦辣。
当我升入六年级时,已经和书形影不离了,因为书带给我的好处太多太多……我把书中有美的语句用到了我的文章里,使我的文章获奖;我把书中丰富的知识用到了我的学习中,使我的学习成绩突飞猛进;我把书中的'人生哲理用到了我的生活中,使我少走了很多弯道……
书,你就是一盏灯,照亮了我人生前进的道路;书,你就是一艘导航船,引领我避开一块块礁石;书,你就是一把金钥匙,为我打开成功之门。书——我永远的朋友,你将伴我一生。
永远的作文 篇二十三:
上周末,我去看康复中的爷爷,冷风呼呼地吹着。我不禁将脖子缩进衣领里,恨不得马上飞奔到温暖的家里。
刚走到楼下,我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难道是爷爷吗?我在路上还在想着因脑血栓刚刚出院的爷爷是在家看电视还是读报纸。却没想到会在这里与爷爷相遇。爷爷左手戴着手套扶着围杆缓缓前行,左腿带右腿一小步一小步地向前迈。刚开始爷爷还步伐轻盈,可是随着时间的加长,爷爷直挺地背渐渐弯了下来,脚步也越来越小,右腿从开始有规律地抬起走,变得拖地而行,爷爷的头顶上冒出细密的汗珠,走得很吃力却很努力。我赶忙跑上前,扶住爷爷的胳膊,询问爷爷用不用休息一会再走。爷爷向我摇摇头,说道:“一定要把十圈走完再歇。
等爷爷好不容易走完,我想把爷爷推上楼,可爷爷不让,硬是自己走上去迈过门槛回到家。等到吃饭时,我准备给爷爷拿勺子,爷爷拉住我,不许我去,他要自己锻炼用筷子吃饭,我们都争着给爷爷夹菜,可爷爷却板着脸,用左手吃力地拿着筷子夹菜。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爷爷已经能熟练地捞丸子和夹菜了吃了。
爷爷总爱坐在客厅窗户旁向外看,爷爷的目光总是飘向那些行走的人们,他的目光带着希冀与向往。奶奶说,爷爷特别爱看小孩们儿玩,有时侯看着看着就会笑出声来。我想爷爷一定是想起来小时候带着我的时光了吧,一老一小,手拉手,走向前方,夕阳的余晖把他们的背影拉得很长很长……
爷爷是一名优秀的军人,年轻时奔赴在抗美援朝的战场上,和战士们用鲜血和汗水取得了战争的胜利;爷爷是一个吃苦耐劳的人,尽管老了也不愿意给别人添麻烦,做事总是亲力亲为;爷爷还是一个慈祥的人,手牵手把我带大。在我心中,爷爷是一个永远的战士!
永远的作文 篇二十四:
家,是温暖的港湾,是爱的住处,是欢笑的天堂,幸福的摇篮。总是会离开家踏上征途,但也永远在回家的路上,永远有着对家的思念。
一天的起点始于家中的床,被褥的温暖最是让人恋恋不舍,等待着一声温柔的呼唤将我叫醒,享用香喷喷的饭菜后,背上书包踏出家门。学校的最后一节课总是使我:"思家断肠",心中的急切无法言语。一天一天,一年一年,当路旁的树刻上一层层年轮的痕迹,我还是在回家的路上。
偶尔也会到外出游好多天,躺在旅馆的床上夜不能寐时,思绪总是停留在家。待坐上呜呜叫的火车,看着窗外掠过的陌生的景色,只是兴趣索然。心不在此,怎能被吸引?吸引人的是家,我已经在回家的路上了!有兴奋,有激动,更有深深的思念。
看到上大学的哥哥、姐姐们常年不在家,我便期盼慢一点长大,而别人总是笑笑,搞不懂我的想法。我曾经幻想过,到那时,我也许会往往返返,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漂泊也许会使我悲伤寂寞,心里只想着远方的家。
我们像迁徒的鸟一样,从北方飞到南方,又从男方飞回北方,是因为家用无形的锁链牢牢地栓住了我们的心。自由的同时却又怀念那种在家中虽被约束却温暖的感觉,而家无论何时都会存在,像一根小小的蜡烛,用微弱的光芒指引着你走在回家的路上。待我们又想要闯荡天下时,家不会阻拦你,只是向你敞开大门,永远欢迎你的回归。一次又一次,我们的一生看上去极其忙碌,从这里到那里,但实际上,我们一直在回家的路上。
我们永远在回家的路上,你脚下的步伐迷惑了你,你认为自己一直在闯荡,而你最真实的那颗心却在告诉你:你永远都在回家的路上。
永远的作文 篇二十五:
“下雪啦,下雪啦,耶”随着小朋友们的欢呼与笑声,迎来了xx的第一场雪。
站在窗前,看外面皑皑白雪漫天飞舞,覆盖大地,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感觉。 这时,来了一群身穿彩色棉衣的小朋友,可爱的帽子下面是一张张可爱的笑脸。他们握着雪球打起了雪仗,不时就会弄得满身雪儿,像一个雪孩子!这不就是那时的我们吗?六一班的同学们在操场上开心的打着,男生一边,女生一边,场景激烈。“彭”一个雪球砸在了任红霞的身上,任红霞拿起雪球追着赵星毅跑了起来,顿时响起了这样的口号声,男生道:“赵星毅,加油,男生必胜!”女生道:“任红霞,加油,女生必胜!”
那时的我们,天真,可爱,正如同这白白的雪一样。我们是描述这雪颜色的最好答案!
可是,还能这样孩子多久?即将毕业的我们又会怎样?想起刚入学的时候,满教室都是我们稚嫩的哭声,声音是那么干净,那么离不开妈妈!现在呢?谁都不愿意离开这个大家庭!仿佛这是我们的另一个家!不,这就是我们的另一个幸福的小窝!在这里,我们一起玩,一起学习,一起做作业,开心时,互相拥抱,展现自己可爱的笑脸;伤心时,互相安慰,尽力让朋友不再伤心…… 可是,这次……当谈起快毕业时,我们低着头,没有人说话,陆续听见眼泪“滴滴答答”的声音,我们都哭了!炽热的眼泪融化了雪儿。我想,融化雪儿的不是我们的眼泪,而是我们对“家人”的不舍。
六年同窗,共沐一片阳光,谁不会为我们在一起点点滴滴的美好时光而流泪呢?如果,时光可以倒流的话,我们将更加珍惜这段友情。可惜,事实是不容改变的,我们……真的要劳燕分飞了!相信,经历过风雨与快乐的我们会飞翔在天空的最高处!那时,你仰望天空,会看到五个耀眼的大字:永远的我们!
永远的作文 篇二十六:
小时候,我听妈妈说,“开卷有益”,书是来帮助你的,它为人类提供智慧。我那时有一点点懂得妈妈说的话,从这开始我慢慢地对它感兴趣了。但当我开始去认识它的时候,看到那密密麻麻的字,令我头昏眼花,我不再跟它亲近。本来我以为,我和书的距离遥不可及,直至一件事发生后,才把我和书的距离拉近,成了亲密的朋友。那是前几年寒假期间,爸妈带我到动物园玩,看到了千奇百态、外形奇异的动物,当我看到身形纤细的蜂鸟时,我惊叹大自然的神奇,竟然有这样的鸟,我问爸爸;“这是什么时候发现的新品种?”爸爸笑着说;“傻孩子,鸟类专家早就发现了这种鸟,你平时一定是少看书,才有这样的疑问。”我的脸红了,恨不得地上有个洞可以让我钻进去。回家后,我找到了有关鸟类的书籍,发现原来有这么多的知识是我不知道的。我看完有关鸟类的又看其它的,看完一本又一本,越看越多,书慢慢地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它对我的学习、生活帮助很大。
从此以后,她和我形影不离,她告诉了我许多有趣的事情,有关于丑小鸭、钓鱼时三心两意的小猫、狡猾的狐狸等等的故事,说也说不完。书伴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快乐的日子,就像歌曲所唱“和你在一起,永远没烦恼”。
它就像浩瀚的大海,永远没有尽头,它也在不断地创造更难的知识,更丰富多彩的词汇,还有那更多、更新的催人泪下的故事,吸引着我,令我舍不得远离它。
啊!书——我心爱的朋友,你有永远学不完的知识,有无穷的力量,能和你交上朋友,使我感到光荣、感到自豪。
永远的作文 篇二十七:
“妈妈出去找点吃的,你们三个要乖,不要乱跑,要注意安全!”“好的,妈妈!”鸟妈妈对小鸟们叮嘱了一番后,出门去找食物去了。
她展开双臂在空中盘旋着,找了好一会儿,也不见虫子的影子。忽然,警觉地鸟妈妈发现了一些异常:附近有树枝被踩断的声音,在陆地上行走的同类有一部分集体飞上天空。在她发现异常的时候,视线里突然瞟到了一只小青虫,看着这只青虫,她想起了在家中嗷嗷待哺的孩子们,顿时将危险的异常情况放到一旁,心想:“我快点捕虫,再快点回家,孩子们在家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于是她像是一支离弦的箭,飞向那青虫,再向家的方向飞回。没有什么问题嘛!正在鸟妈妈暗自得意的时候,一发子弹在空中闪过,打中了她的一只翅膀……
“妈妈这么久还不回来,不会是出了什么事情吧。”等待了一个小时的小鸟们开始害怕,不安。
突然,一个淡棕色的身影落到了地上,地上鲜血直流。“嘿嘿,运气真好,两天了,终于捉到了一只。”一个身着格子衬衫的男人,可能因为两天没吃到肉了这时竟流下了眼珠大小的口水。他把她麻利的绑在枪管上,哼着小曲走回家。鸟妈妈这时已经丧失了所有气力,可想起家中的小鸟,不知怎么,竟恢复了气力,忘记了疼痛,拼命地,不顾自己死活的挣扎起来。“我一定要将口中的虫子送给孩子们,哪怕只剩一口气!”可是,她只挣扎了一小会儿,上帝就将她最后的一点生命力收回去了。
“妈妈,妈妈!你在哪儿啊,快点回来好不好,我们好害怕!”小鸟们意识到了妈妈可能遇到了困难,但却没意识到他们的妈妈已经永远的离开了他们。
在这个寂静的夜晚,所有东西,仿佛都因为这个家庭的不幸而悲伤。
永远的作文 篇二十八:
友情比生命更永恒,即使人类的躯体消亡了,但精神的友情依然存在,似星辰,似明月,似朝霞,更似彩虹,呈现在精神的宇宙之中,只要生命存在,友情就在生命里存在。
对于友情而言我有种特别的感觉。虚假的友情!讨厌的友情!我一向最重友情,找到一个真正的朋友,我会和他好好交往。但是,如果有事情拜托的话,还得恭维什么的。难道这就是中国人的“友情?”?我讨厌这种表面的友情,我讨厌这种虚假的友情!怎么才能避免这种事情?我觉得这种友情很不值得我付出、我也不想从这个里面收获什么。因为,我需要的是是真正的友情、友谊!
有人告诉了我道理:不要把友情当作一部动画片所含量的一角,因为他也无法解释真正的友情是个什么感觉,给人什么温度——他只知道死了都要扞卫,现实,不是这样的表达方式,不是死,是无私的推力,你先有不信任,你自然会对那个所谓的朋友冷淡,反过来,他就不可以对你不信任吗,现在的人,口口声声说没有友情,虚伪,自己也不检讨一下,自己可否有错,什么虚伪,人类走过的历史就证明了世界是真实的,虚伪是那些逃避现实,恶心,胆小人的代言词;不要被现实的残酷吓呆了——相信你自己,你会找到最真的期待——朋友——这个世界有朋友的人很多——自己是其中之一俗话说知己难觅,理想的友情是不存在的,在现实中,你不得不对世俗低头,如果你们之间是真正的友情,他会阻止你这么做的。
人们常说学生时代的友情是最珍贵的,因为他们是用心去交的,但是在社会上,在现实面前,有些友情往往变得苍白无力,这已经是变质的友情,不必要我们去精心呵护,只能应世俗罢了,真正的知心朋友都是付出不图你回报的,所以,珍惜你值得交的朋友就足够了,让世俗见鬼去吧!
永远的作文 篇二十九:
那是过完年的一个清晨,天空原是阴蒙蒙的,当东升的太阳渐渐的破开云层,透过寒风中干枯的枝丫,把斑驳的阳光洒在了还有残血的大地上。我和母亲在外祖父家中,母亲接到一个电话走了出去,不知说了什么,回来跟我说:“走吧”。
“我们回家吗?”
“是。”
我和母亲在靠近家的车站下了车。到家门时,我突然感到光照仿佛突然间强烈了许多,照着我的眼睛,不知为何有些发酸。
阳光照进屋内,屋里一片安静。我突然间不想进去了,阳光却执拗的一点一点把我推了进去,望着安详地躺在床上的爷爷,距离床几步的路,我却走得那么艰难,那份安详仿佛近在直尺,又仿佛遥不可及。窗外树丫上最后一枚叶子在寒风中终于再也支撑不住,缓缓地飘零了下来。关上了门,也关上了我生命中的一扇心门,一缕阳光终于走到了尽头。
门外,风雪肆虐。
天空突然间阴沉,一缕缕阳光被乌云收回。每次在爷爷的身边,我是总是觉得很温暖。脑海中又浮现出了与爷爷一起足膝长谈的情景,爷爷的脸上挂着笑,仿佛早就知道我会来似地拍了拍身边的椅子,苍老的夹杂着打趣的声音传入我的耳中:“过来坐下和我说说话吧,这么大个家里,也就你愿意和我这个老头子唠唠啦。”我笑嘻嘻地说:“爷爷才不老呢,爷爷肯定会长命百岁的……”我的心忽地颤抖了起来,一股难抑的悲痛从心里生发出来。这时我才明白,原来一种情绪到了极点,是无法用任何的语言行为来表达的。
如果可以,我宁愿待在家中。
仿佛记得是前日爷爷才对我说:“你可真是我的小福星啊!”爷爷的脸上挂着笑,如同冬日里的阳光那么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