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1000字(精选4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1000字(精选4篇)
时间:2023-03-24 09: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1000字 篇一: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宣告了我国“民法典时代”的正式到来。《民法典》将成为新中国历史上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2020年5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的实施、以更好的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利益”。

  《民法典》共有: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继承、婚姻家庭、侵权责任及附则,共计1260个法条。此次《民法典》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典范;是应对细致入微民生关切;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大百科全书,这部《民法典》是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是立足新时代;迎接新挑战;反映新需求的《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属于人民的《民法典》。《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1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的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的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婚姻家庭、财产安全、生活幸福、人格尊严、交易便利等各方面权利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构建起全方位的民事权利保护体系。《民法典》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法制的力量、是写满民事权利的宣言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律基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民法典》的灵魂。

  “立良法于天下,则天下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非常需要一部与新时代国家发展、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相适应的伟大法律,历史必将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诞生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时代特色;反映人民意愿,将为正确调整民事法律关系、更好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美好生活,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系统、完备、具体的民事法律保障。[www.xiandiaoyu.com]

  《民法典》的颁布是我国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成就;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开启了民事法律领域治理现代化的崭新篇章。

  我决心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到对《民法典》认真学习、全面领会、深入贯彻、自觉执行,特别是在广泛宣传上下功夫,做《民法典》的宣传者、践行者和维护者,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自己的奉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1000字 篇二:

  2020年5月28日,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第一部民法典由此诞生。

  究竟什么是民法典,它有多重要?民法典中的“民”字既代表着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同时也代表着“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治国理政的基点,我们不仅要仔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深入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我是一名医务工作者,切身感悟的就是民法典促进病有所医。

  说起“医闹”案例,数不胜数。2020年1月20日,北京朝阳医院眼科医生陶勇在出门诊时,遭遇了恶性伤医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某是陶勇接诊的无数眼科疑难杂症患者之一,天生双眼高度近视,之前其他医生曾给他做过三次手术,但术后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视网膜脱落。崔某转投陶勇医生,正赶上陶勇医生腰伤复发,但陶医生忍痛为崔某做完两个小时的手术。经手术后,崔某的视力本已部分恢复,未承想他却对医生动了杀机,持刀去了朝阳医院。两周后,陶医生才脱离生命危险,后来重新上班,然而他却因为手受伤无法重返手术台。

  这样的“医闹”并不鲜见,也让医务工作者心寒,让医患关系更加紧张。在医闹成疾的今天,网络新闻媒体一次又一次报道护士被打,医生下跪新闻。人们常说:“兵家输赢胜败是常事。”但是对于我们医院的战场,对于中国医疗的战场,在医闹、医伤事件的今天,只许赢不能输。

  为了制止医生被“医闹”所伤的悲剧,民法典明确了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责任情形和免责情形,同时明确了医疗机构采取紧急医疗措施的程序。同时,将医疗侵权责任写进《民法典》不仅有利于合法规范、公平合理地解决医患纠纷,及时化解医患矛盾,还为优化医学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有利于医疗事业和医学研究的稳健发展。

  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方中即圆,圆中有方,没有规距,就没有方圆,没有院章,就没有医患的和谐。而有了民法典,医务工作者就有了法律这一盾牌。民法典的颁布,显示了立法者对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的人身权益及解决医患问题上的用心良苦。这既考虑到患者的合法权益,也强化了对医务人员的保护力度。民法典是从根本上对医护人员的保护,也是对医护人员的尊重、对医护人员价值的认可。作为一名医护人员,有了民法典的保护,我们更要不断地提高技术、态度、服务,不断地学习,在院长的带领下,完善不足,总结经验。

  一部民法典,一生守护的人民情怀!一部民法典,温暖了大家的心。《民法典》对医疗行业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定下了基调。唯有医德为本、技术为宗、管理为矩,才能不断进取。让我们在民法典的保护下,像孙思邈说的那样,“大医精诚”,以“见彼苦恼,若己有之”感同身受的心,策发“大慈恻隐之心”,“博极医源,精勤不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1000字 篇三:

  《民法典》从更多的角度反应人们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诸如邻里关系、劳动关系、婚姻关系、继承关系等。如何处理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民法典调整的范畴,我们在生活中发生了纠纷,如何解决纠纷呢?具体做法如下:

  首先是咨询法律人士,要实事求是地说明事实经过,在听取法律人士提出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提起诉讼,若诉讼就要收集证据,因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不能想当然认为自己有理,没有证据的“有理”也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找证据就成为官司输赢的唯一依据,那么证据的种类都有那些呢?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2、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通过其外部特征和自身所体现的属性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它不受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3、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它包括录相带、录音片、传真资料、电影胶卷、微信信息、微型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资料和电脑贮存数据和资料等。4、证人证言。证人是指知晓案件事实并应当事人的要求和法院的传唤到法庭作证的人,证人就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称为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6、鉴定结论。是指鉴定人运用专业知识、专门技术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判断后做出的结论,称为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一定的事实,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亲自进行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查验、拍照、测量后的记录。

  其次,证据的取得必须是经过合法途径的取得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当然证据不是都由当事人去收集,个人能力是有限的,当个人无法取得时,可以申请法院去取证,必要时可以委托律法去取得证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现有《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民事法律法规将作废。每个人的每项权利在每时每刻都将受到民法典的保护,出台民法典,标志着我国依法保护民事权利将进入全新的“民法典时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心得体会1000字 篇四: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是自20世纪50年代起历经六十余年而成的法典,这是关系到每一个中国公民的法典,它的产生是我国数十年来法治不断进步的体现,更彰显着我国始终坚持依法治国的信念和决心。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由此可见,《民法典》的颁布对于我国的法制建设具有何等的意义。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在省联社、审计中心和总行的带领下,在领导干部的带头学习下,我行员工坚持每日学习,在《民法典》的学习上迸发出了巨大的热情,这是因为作为金融行业从业者,《民法典》对于我们的意义尤其重大,特别是其中的“物权编”和“合同编”,更与金融行业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例如:《民法典》“物权编”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也就是说,在《民法典》“物权编”中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对于抵押权人只负有通知义务,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无须取得抵押权人同意,但与此同时,抵押权随抵押财产的转移而转移,取得抵押财产的受让人在取得所有权的同时,也成为抵押人。而在《物权法》中,抵押人想要抵押财产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否则不得转让。再比如,《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这就要求在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尽可能要明确贷款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以免产生潜在的贷款风险。

  管子曾言“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民法典》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通过学法方能知法,只有知法才能知敬畏。“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尺之台,起于累土”,对于《民法典》的学习,我们必将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真正的将《民法典》学透、吃透,把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负众望,在推进县域金融、服务当地百姓的道路上愈行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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