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设备订货合同 篇一: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工程地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要求,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设备租赁事宜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向甲方出租如下机械设备(见下表)
一. 租赁期限:以每台租赁机械的检测报告日期 年 月日开始计费至甲方报停日期终止。在租赁期间里由于甲方各种原因或天气原因造成停工或租赁机械无法正常工作时,由甲方承担,乙方无责承担,机械租赁费照常计算。
二. 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每台租赁机械的进出场费用 元由甲方承担。
三. 设备使用权
租赁期间,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只享有设备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将设备以实物的形式抵押给第三方,未经乙方同意也不得将设备转租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四. 乙方责任
乙方提供型号为 施工升降机 台,高度 米给甲方。
五. 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指定的设备安装地点应满足设备的安全作业要求,在特殊环境中使用时(如作业区内有高压电路、管道等),甲方应采取符合规范的防护措施。
2、甲方负责制作设备安装基础,并承担制作费用,基础制作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必须满足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的相关规定。如因基础方面出现的安全事故问题,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如因基础原因导致设备损坏的,甲方将负赔偿责任。
3、甲方负责安装承租设备专用的动力电源设施(安装地点至设备底下)。电源配置的技术安全标准应完全满足设备的使用要求。
4、甲方应指定专业人负责承租设备的作业指挥和生产协调工作,根据《劳动法》安排作业时间,严禁非专业技术人员指挥操作。
5、甲方人员未经乙方允许不得擅自上机,更不得拆卸设备任何部件和随机附件。否则,导致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6、乙方负责设备配件,及顶升、附墙的安装工作。
7、合同中明确的甲乙双方条款和非约定条件在履行中必须双方签字确认生效。 六.
七. 设备的运输、维护保养、安装和拆卸费用由 方承担。 设备的现场使用[本内容由 西西作文 wWw.xianDiaoyu.com 整理]
甲乙双方约定的设备租赁期限到期,甲方如需继续使用,双方签订延期协议,本合同将一直执行至甲方书面需求停止时截止。
八. 设备租赁费的结算
甲方应向乙方一个月结算一次设备租赁费。
七、违约责任
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方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违约方将向对方支付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内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八、合同纠纷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和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郑州仲裁委员会提岀仲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双方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完成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梯设备订货合同 篇二:
甲方: ( 使用方)
乙方: ( 出租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就乙方租赁肆台施工升降机给甲方使用事宜,在互助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信息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高度:
二、租赁设备信息
1 2、规格型号: 3、生产厂家:
4、产权备案号:
5、出厂日期: 6、施工升降机安装位置由甲方定,高度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三、租赁期限
1、暂定为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期计算方式:从广州市或省级检测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因甲方资料不齐全而造成无法检测验收在均在安装调试完成一个星期后)开始计算租期,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整机拆卸完毕之日止租期结柬。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书面通知乙方延长租赁期限,本合同延续,双方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注:机械使用中途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租金照算。)
四、机械进场
1、在本合同签定后,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问进场;约在期内进场。
2、乙方保证进场机械质量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符合其所提供的单证的质量说明,并经市建委和技术质量监督局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
3、乙方迟延进场或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问。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机械月租金、加长附墙增加费、进退场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机械月租金及支付方式
1、按月计算租金,施工升降机的每台每月租金为元(大 写: 壹万壹仟元)。此价格为不包税不包含操作司机不包强制保养费(包强制保养费合计月租为11500元/台),司机工资另议。乙方收款后开收款,如需发票甲方应另付税款。
2、 施工升降机租金包括如下几点;
(1)、施工升降机维修保养费用(强保费除外);
(2)、施工升降机材料配件及附墙安装费用(加长附墙除外)。
3、施工升降机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使用后每2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在当月10号前支付2个月租金)。
4、拆机前甲乙双方结清所有款项,否则乙方有权不拆机,租金照计。
(二)加长附墙增加费(1800元每道,货到一次性付款,定做每次不少于10道)包括如下几点;
1、厂方的标准设计费(必须通过技术质量监督局审批);
2、部件的制作生产费(通过技术质量监督局检验合格证书);
3、部件运输费;
4、部件安装费(由乙方安装,完工后由乙方回收)。
(三)进退场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机械进退场费用按每台人民币18000元计算(大写:壹万捌仟元整)此进退场费包括如下几点:
(1)施工升降机进场时的运输费用、安装费用。
(2)施工升降机申报检测及验收等费用。
(3)施工升降机退场时的运输费用、拆卸各项费用。
2、在机械安装时施工现场场内运输要有甲方塔吊配合,如果没有塔吊则甲方请吊车配合乙方安装;而拆除时乙方自理。
3、施工升降机进退场费用先安装一台自乙方设备进场安装时甲方支付每台捌仟元给乙方,余下的经广州市安监站验收合格发放备案证一个星期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壹万元整。
六、机械安装准备约定
1、乙方应在订立本合同后即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升降机安装的现场和技术要求。甲方按照要求,提供安装机械设备现场条件,做好场地、道路、电源等准备工作,以保证满足施工升降机安装要求。所需电源供至施工升降机外笼电源总箱。
2、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使用要求及场地情况,向甲方提供施工升降机基础的图纸及机械使用。由甲方负责编制方案报给监理工程师审批。
3、施工升降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并负责技术指导,在基础方案通过审批后,由甲方安装,并且做好基础验收资料,经相关单位签字盖章。
4、楼层呼叫通讯设备由乙方负责安装交付使用,以后维修由甲方负责。
5、施工升降机安装、检验、调试合格后,乙方提供有关资料给甲方负责办理使用登记牌及备案。
七、机械安装、调试、顶升、附墙和验收
1、施工升降机的安装、调试、顶升、附墙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安装、调试、顶升、附墙,确保正常使用。
2、乙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应拆装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升降机安装,安装作业人员持有省级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预升、附墙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施工升降机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
3、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4、调试、安装后不能达到验收或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负责相关损失费用。
八、责任约定
(一) 乙方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提供设备的约定
(1)须有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等;
(2)明确属国家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的使用年限的、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不得出租、使用。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档案
技术档案包括:
(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定期检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4)以上技术档案资料应复印加盖公章后文甲方项目部,并以“一机一档”的方式保管,以备查阅。
3、乙方对机械设备维修与保养规定
(1)设备租赁期问,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或乙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保证施工升降机运行中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保持良好的适用状态;机械于净整洁达到卫生检查要求标准;机械噪音控制符合环保要求。
(2)乙方应认真实施维修、保养制度,详见《施工升降机维修和保养》。每月维护保养不得少于2次(维护保养后经甲方机管签字)。
(3)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机械设备管理进行检查,检查记录签字并存档。
(4)当机械发生故障,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积极组织抢修。在早6时至晚22晚时正常使用阶段内,维修时间超过24小时,扣除当月4%台班费。
(5)因机械故障所引发的事故及损害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二)甲方安全生产责任
1、合同签定之后,甲方根据乙方提供施工升降机图纸、数据制作基础。并且做好基础验收资料及隐蔽验收资料,经相关单位签字盖章。
2、装拆期间,配合协调乙方安装、拆卸时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3、进场施工升降机设备及附件、工具的所有权属乙方、未征得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指派任何人员动用、操作该设备,否则,甲方将承担相关责任。
4设备安装完毕后,甲方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验收;未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甲方应当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设备验收资料、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设备使用登记备案。登记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6、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
7、制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甲方保证在使用过程中严禁班组空中丢物,如丢物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9、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10、制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11、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机械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1、施工升降机特种作业人员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当配备起施工升降机司机。(注:在机械验收前,甲方的施工升降机司机必须到达现场。)
2、施工升降机司机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运载,并具备相应的实践操作能力,保证满足甲方施工要求,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司机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每天上班时问由甲方安排,如上班超过8小时,司机有权拒绝不合理要求。若需要加班福利费用另计。
3、乙方应确保甲方作业班次要求,保证在施工升降机司机在国家法定的范围满足施工需要。施工升降机司机应当积极配合施工,甲方需要加班加点,保证随叫随到,优质服务。
4、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应当接受甲方的工作指令,密切配合甲方工作,不得破坏甲方的工作规章管理制度。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升降机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详见附件:施工升降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5、乙方应当对其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安全。甲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
6、乙方应当对其指派的操作人员办理工伤,并对司机进行定期体检。
7、甲方对乙方配备的司机提供食宿条件。非因甲方过错导致操作人员在生活中发生的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8、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对甲方施工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操作人员进行调整。
九、禁止行为
1、未经乙方授权;甲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租、抵押、质押。
2、在租赁期间,除非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另行商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停机。因乙方停机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拖欠乙方租金时问过长,乙方有权停止开机。
十、其他事项
1、施工中;如因设计或建设单位导致使用需求改变;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费用由双方商议。
2、机械设备的附件运至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经甲方查验、签收后,机械附件由甲方保管。如在工地丢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机械配件及材料进场后如需要离开工地必须有甲方放行条经甲方保安检查后才能离开,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必须服从配合甲方关于创建广州市文明安全工地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及接受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并在限时内整改安全隐患。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双方就施工升降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在机械拆除及付清所有款项后,本合同自然失效。
6、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广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共八页。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 乙方: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电梯设备订货合同 篇三:
出租方(简称甲方): 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北侧国都高尔夫花园裙楼
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华通大厦
电话: 33914998 传真: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升降机机械设备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根据现场布臵图及乙方工地实际需要,甲方施工升降机按施工升降机说明书标准安装附墙。如因施工需要增加附墙或非标准附墙,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 芷峪澜湾花园(一期、二期)
2、施工地点: 宝安观澜大道旁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施工升降机租赁期限为 8个月。若施工升降机实际租赁期限少于8个月,租金按 8个月计算。实际租赁期限超过8个月,超过时间按照实际租期支付租金,第一个月与最后一个月如实际使用不足月,当月租金按照月租费÷30天×计租天数计算。
乙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半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续签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进退场费
1、每台施工升降机租金及进退场费:租金 15300 元/月/台;每台施工升降机进退场费 30000元(含运输、安装、拆卸),租金和进退场费均为不含税价。如须提供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
2、履约保证金,租金及进退场费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 / 天内,乙方支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 /元。甲方未收到租赁保证金,有权不予供货并可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期间不得以履约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如乙方不存在违约责任,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余额无息退还乙方。
(2)甲方施工升降机进场当天,乙方同日支付进退场费 30000 元/台。
(3)租金采用月结方式, 第一期租金从起租日起算至当月月底,其他月份月底结算,在下个月 5 号前付清上月租金。
3、租金支付起止时间
甲方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安装单位自检合格之日,双方书面确认该日为起租日,自该起租日开始计算租金及租赁期限。非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确认起租日,乙方同意甲方按施工升降机主机进场之日起第十日开始计算租金及租赁期限。
在施工升降机租赁期间,非因甲方原因(正常维修保养除外)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租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租金。
退租时,乙方必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在设备拆除完成前应结清并支付完租金。
第五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甲方以裸机形式将施工升降机租赁给乙方,由乙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乙方配备施工升降机2名司机,食宿及水电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相关费用。
3、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要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提供符合要求的性能良好的设备。甲方提供施工升降机的基础图、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交给乙方留存。
2、密切配合乙方的施工生产,满足乙方施工要求。
3、甲方施工升降机进场之前,应提供施工升降机的基础脚预埋件及相关零配件给乙方制作施工升降机基础。
4、基础脚预埋件、附墙架及相关零配件在施工升降机拆卸时应完好返还甲方,如无法返还,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或按照每套480元赔偿给甲方。
5、负责施工升降机的进场、安装、加节、拆卸、退场及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如因设备故障无法运转超过48小时,甲方扣除当日租金作为对乙方损失的补偿。
6、因甲方设备质量原因造成事故,甲方赔偿相应造成的人和物的直接损失。
(二)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在设备使用期间,乙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为原则,协调好现场工作,乙方操作手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乙方所提供得施工现场应满足安全作业需要,否则甲方有权停机。
2、甲方货到工地,乙方应当天组织相关人员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甲方施工升降机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3天内,乙方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共同完善验收资料。
4、施工升降机由乙方负责定位,严格按甲方提供该设备说明书基础图施工和编制基础施工方案。如升降机基础特别是设臵在地下室顶板上或天然基础上,要进行基础承载力验算,加固基础并提供基础验收表给甲方。乙方负责预埋施工升降机避雷设备,保证施工升降机基础不积水。
5、乙方应提供现场布臵图给甲方留存,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布臵图进行施工,如因实际施工情况与现场布臵图出现重大误差,影响到甲方机械设备的常规安装和拆卸,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甲方施工升降机基础2m范围内设臵两个专用开关箱和电源,各配备一个100A的漏电开关(三相五线)和隔离开关,电源供电线截面面积不少于25平方毫米,并负责联接至施工电梯电源接线端处,施工升降机所需电力由乙方负责,电费由乙方支付。乙方要保证专用电源稳定,满足使用条件,如因配臵的电源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甲方有权停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负责搭设地面吊笼出入口防护棚,卸料平台及各个停层站防护门,并承担费用,要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8、甲方负责施工升降机验收手续及费用,乙方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如因乙方提供资料、盖章不及时,造成施工升降机不能如期申报检测,导致有关部门不准使用施工升降机,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9、非因甲方原因,导致施工升降机基础倾斜而重新安装,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工地在进行打桩时,不得进行施工升降机安装,如乙方强行要求造成施工升降机倾斜而重新安装,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10、若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高度超过其独立高度,由乙方负责制作施工升降机的附墙预埋件,由甲方提供附墙框架。楼面附墙预埋件安装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提供预埋尺寸。附墙杆安装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搭设拉杆处的上人脚手架。如附墙拉杆距离施工升降机轴心超过3.6米的部分,增加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包含提供加长部分的结构件和构件验算、验收费用,包含但不限以上内容),甲方负责安装。乙方负责搭设拆卸施工升降机的钢管脚手架。
11、乙方在每月应预留每台施工升降机累计48小时的时间给甲方进行施工升降机的维护保养。
12、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升降机进退场道路通畅,提供足够的场地和空间给甲方进行装卸,乙方无偿提供塔机配合甲方进行设备的安装、加节及拆卸等作业。若乙方不能提供足够的空间和道路及设备给甲方施工升降机拆卸和退场,则视为乙方继续租用施工升降机而继续计收租金,直到乙方具备拆机和退场的条件为止。乙方具备拆机条件下,甲方的每台施工升降机应在七天内拆完退场,否则后果由甲方负责(若因天气原因等时间顺延)。如无塔机配合拆卸,增加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3、在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设备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停机期间的租金。
第七条 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甲方设备进场之日起,乙方承担设备的安全和保管义务。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至无法修理或灭失的程度时,乙方应按甲方机械原购臵价或参考市场价赔偿甲方损失。
3、如租赁机械购买了商业保险,在出险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商业保险理赔手续。
第八条 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保证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约定,丙方作为担保人应对乙方基于本合同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设备进退场费或者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延迟进退场和停机。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以下措施可以叠加采用):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未付金额 0.3 %的逾期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设备。
(3)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 合同变更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乙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邮递方式或当面签收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双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通讯地址: 。 乙方通讯地址: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涉及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
3、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4、 。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