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精选30篇)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精选30篇)
时间:2022-12-19 13:30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一:

  有句话叫做:“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作为爱好读书和吹竹笛的我,看到这句话,点头默叹,以为妙绝。

  镜头一:窗外,风乍起,雨打梧桐叶,几多凄楚。我伏案读书,黛玉葬花的故事,深深打动了我。黛玉原是弱小的女子,儿时,不幸失去了母亲,性格孤僻,不爱和他人交流。一天早晨。露水打落下来的花瓣,形成了一个一场花雨,就如一支花仙子不停地飘落下来。黛玉触景生情,不仅想起了自己的母亲,看到这时我不仅被这些情节所吸引。正在这时,妈妈叫我赶快睡觉,我只是应和了一声。又痴迷于红楼梦的故事,同贾宝玉、宝钗一起去安慰黛玉。

  直至黛玉不再自怜,痴迷读书的我才酣然入梦,嘴角上扬流露出甜蜜的微笑。

  镜头二:晴空如洗,蓝天如碧绿,朵朵白云在嬉戏。我步伐敏捷,拽着妈妈往超市里钻,准备买我爱吃的零食。进入超市,广播里播放的曲子《步步高》,一下子就让我体会到一个个意境出现了。感受着即将过年了,人们忙着准备年货,回家团圆的情景。还有寒假过后,收获竹笛考级证书的情景。

  由于痴迷于自己喜欢的竹笛,连不经意间入耳的音乐带都能给我莫大的欣慰。

  因为那份痴迷,我们感受到了快乐;因为那份痴迷,我们体会到了欣慰;因为那份痴迷,我们才成就了最好的自己。痴迷的味道,是甜蜜的,是美味的,为何不品尝一下呢?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

  黑夜中,长街空无一人。两边的霓虹灯交相辉映,黑暗中好像星辰点点。突然,一个身影一袭长板,动作娴熟。那是我,我深深地痴迷着长板。

  滑板一年多了,不管风吹日晒,都甘之如饴。

  精神集中、重心降低、腰部发力,肩膀带动身体,双手摆动完成180度转体。即使我小心小心再小心,可还是和大地来了个亲密接触。

  月光下,长板因为冲力太大,飞出去四五米远,我的手腕处传来一阵阵刺痛,胳膊上也多处挂彩。这狠狠地一摔,让我眼冒金星。在地上坐了很久,才缓缓起身,木木地追回了板。

  浑身已经酸痛无力,胳膊上的伤也疼的眼泪夺眶而出,可是“痴迷”却不曾被这些困难与痛苦打败。我揉了揉手腕,又再次轻轻上板,今晚,不成功决不罢休!≤xiandiaoyu.com≥

  上了八年级,作业日益增多,每天都在九点多完成作业,能自由安排的时间少之又少,我滑板的时间更是像海绵里的水,挤啊挤却还是只有一点点。可作为一天不碰板就浑身难受的我,当然不能就此罢休啊!于是,我利用课间时间去完成作业。当别人谈天说地时,我正奋笔疾书默古诗;当别人畅游篮球赛时,我正心无旁骛地背单词;当别人三五成群讨论新见闻时,我正用全身解数计算一道数学题………终于,我挤出了滑板时间。又迎着风穿梭于长街,心情也随着风飘向快乐的远方……。

  滑板,成了我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深深地痴迷其中!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三:

  我痴迷于长跑,每当跑完过后的那种超越自我的感觉,是难以言表的。对我而言,每一次比赛都是一次磨炼,每一次奋进都是一种超越。再跌倒中成长,在失败中向前。而那份痴迷,那份不变的执著,却是一个比我小七岁的小男孩教给我的。

  弟弟的到来总是那么突如其来“咚咚”的敲门声下,我打开了门,但似乎他的脸上多了一份骄傲,刚进门就吵嚷着要和姑夫比赛,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也准备参与其中。

  平板支撑是一种锻炼腹部肌肉的不错选择,但我比较意外,对于年仅五岁的弟弟来说,这似乎是个不可能的事情,但他的脸上却毫无忐忑的表情,那一刻,我才读懂了他那骄傲的神情,比赛即将开始,我洋洋得意,不以为然,一声令下比赛开始:时间开始慢慢流逝,我也与他先后开始颤抖,三十秒他有些抖动,四十秒我也开始晃动起来,我想他望去,看见了汗珠在他的额头上,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他的手仿佛想要将地面紧紧握住一般,不敢松手,我自信地笑了。回过神是已是一分钟整了,我也开始体力不支,剧烈地抖动起来,像是经历着地震一般,四肢不堪负重倒了下来,我回过头来,看向弟弟,他还奇迹般地支撑着,咬着牙。但终究抵不过时间,败下阵来,而他的痴迷,他的坚持,那副认真的模样却深深的刻在我的心头。

  哨声响了,比赛开始,十位少年在赛场上飞奔着,坚持着。其间的一个少年跑得时快时慢,他尽力地去跟上队伍,他不服输,他痴迷着长跑,他热爱着长跑,而每当他筋疲力竭想要放弃时,他弟弟的模样便会浮现在他脑海中,它伴随着少年超越了那个往昔的自己,超越了那条象征着胜利的白线。

  “长跑苦吗?”

  “苦”。

  “长跑累吗?”

  “累”。

  “那你为什么还要去拼?”

  “我热爱它。”

  这就是我的答案。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四:

  高尔基云:“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张海萍云:“读好书,好书读,书读好。”要读就一定要读好书,好书使人进步,使人快乐。

  我家有很多书,作文书,童话书,文言文,辅导书,文学书……其中,我最喜欢看作文书和童话书。看书的时候,我会很入神,全身心地融入书的海洋。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啃着《安徒生童话》,妈妈气呼呼地摇了摇我,我不满地叫道:“干什么呀,我才刚刚看呢!”妈妈满脸的疑惑:“什么可我半小时前就叫过你吃饭,又敲门叫了几声,你理都没理!”“啊!”我不知所以,眼睛又瞟向了童话故事。妈妈生气地一下子拿开书,大声说:“你要看到什么时候快吃饭去!”我吐了吐舌头,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吃饭去了。

  虽然家里的书都已经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但我每次捧起他们,就好像第一次看一样兴奋,而且,我一看起书来就停不了,特别是看到精彩之处,那可真是除了书,什么都忘了。寒假的最后几天,我闲着没事做,就把书搬出来,细细咀嚼起来了。每当夜阑人静之时,更是我读书的好时光。当我看到精彩的地方,不管是什么时间,什么地方,我都要把它读完,这样子也就免不了被爸爸妈妈“臭骂”一顿。有一次就是这样,我一拿起书便被其中行云流水般的美妙文字深深吸引住了,不知不觉就十二点多了。老爸看到我房间的灯一直亮着,特地从温暖的被窝中爬起来,“教训”了我一顿,可惜我在他的“教诲”声中已呼呼大睡了。

  每次出去逛街,路过书店时,拿种书才有的独特的清香都令我情不自禁地走进去瞧瞧,有时,为了一本我心仪已久的书,我可以每天去那里看上几十页,直到读完。我常想:如果书店的老板是我们家亲戚的话,我久能够随时随地看我喜欢的书了,那该多好啊!

  正如五柳先生语曰:“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看书使我痴迷,书会带给我许多的乐趣,许多的知识。让我们一起飞向书的海洋,和书本一起遨游世界吧!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五:

  与风共舞,直上青云,心中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小时候,总爱抬头看风筝轻盈的上下翻飞,看见它们点缀天空,心中洋溢起无限痴迷。对我来说,最幸福温柔的事就是在风筝飞舞的季节亲手放飞每一架风筝,看见风筝点缀在炫丽的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风筝俨然一副王者姿态。

  “妈妈,看那只飞得多高啊!”我惊羡地喊。

  妈妈只是柔柔地一笑:“你也可以啊!”

  “怎么可能,我的风筝还没起飞呢。”

  “哪一只风筝不是从地平线一点点飞上高高的天空的?妈妈相信你!”温柔又笃定的眼神,给我自信与力量。

  我的行动,妈妈的神态,心中的感受,简约而细腻,我牵着风筝奔跑,风呼啸在耳际,看妈妈嘴角扬起一个漂亮的弧度,我的心中满满的都是幸福。

  风筝乘风飞起,我赶紧转动线轴,但只是一瞬间,风筝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后,就轻轻地飘落了,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捡起地上的风筝,又有什么关系呢?每一只风筝都是从起点飞向终点,都有过跌落的经历。那些飞翔在天空中的风筝,都是因为它们失败但绝不放弃,我再一次牵起风筝,再次起飞,跌落起飞……终于,风筝晃晃悠悠地飞起来了,我慢慢地转动线轴,风筝像蜗牛一般执着,再次起飞。“起飞,跌落,起飞……”一点一点的向上飞,线轴上的白色一点点消失,风筝飞得更高了,一只风筝努力的向上飞,湛蓝的天空下,妈妈的笑脸在四处撒播的金黄色光线中很美很美。

  现在,天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是我的风筝,是的,它成功了,成为真正的王者,妈妈兴奋的说:“太棒了,我再去给你买线。”

  看着她胖胖的背影,我眼中泛起一层白雾,天空中风筝只剩轮廓的蓝点。“妈,不用了。”我轻轻扯断那根不断企图向上争脱的线,只剩手中空荡的线轴,它拥有天空的颜色,也许天空才是它的归宿,那么就让它飞吧,只剩我在原地痴痴的望着,不变的是心中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六:

  有的人人心易变,三头五年便面目全非;有的人心如止水,十万八千里走过仍初心不改。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似乎是一个颇为无趣的人——新闻听了一天又一天,茶水泡了一盏又一盏,抗战片看了一遍又一遍。

  每天早晨排长队买来的热乎的烫皮,新闻联播主持人字正腔圆的播报声,称为爷爷生活中常伴的“老友”。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手机App里有趣的内容层出不穷,在我因一个又一个网络新“梗”开怀大笑时,爷爷仍是聚精会神地听着那新闻。

  某天突然看到爷爷的笑容,心道:看新闻还能看出什么乐子来?于是忍不住发问:“爷爷,什么事这么高兴啊?”

  爷爷推推眼镜,缓慢而自豪的说:“我们国家——要奔小康了!”

  若是午后,亲朋好友来时,一盏好茶,是爷爷招待客人的“法宝”,若无人来访,一张盏好茶,则是爷爷午后的消遣享受。

  向妈妈撒娇,我便能得到一杯香醇的牛奶,扯扯爸爸的衣袖,心仪的饮品便会被放到我的手中,唯独在爷爷这,每每只能讨得一杯味苦的茶。

  又是午后,我捧着手里冒着热气的茶,轻呡一小口,茶香在嘴里弥漫开来,回味是无穷的甘。

  “爷爷,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旺仔牛奶变成了益力多,小布丁也长成了大布丁,只有您这茶始终没变啊。”

  “这哪里只是茶呢?这是传承了千年的中华文化啊!”

  到了傍晚,妹妹总是要去房间里躲起来的,因为爷爷会在这时打开他的抗战片。年纪尚小的妹妹最是受不了电视里隆隆的炮声,和撕心裂肺的呐喊。

  我躺在沙发上,无奈地吐槽:“爷爷,最近新片这么多,你怎么净看这?剧情我都会背了!”

  爷爷轻轻叹了口气,说:“人老了,很多事情稍不留神就会被从记忆里抹去,但他们是值得铭记于心的英雄,而那是一段不应该被遗忘的峥嵘岁月。”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七: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记录先人思想的最好工具,徜徉书海你能体会到伟人的情思,就好像和他面对面的交流,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在你劳累时,一本书能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了,上幼儿园前妈妈就开始教我读诗。我听着那些富有韵味的诗句,不由的念起来,这是我刚开始接触书,后来我开始自己念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儿童书,上面有许多许多的故事,我读着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会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许多帮助,这使我对书产生了一种迷恋,让我沉浸在书海中不能自拔,于是我一有时间就开始阅读。

  长大后我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主要的是课本,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让我获得了更多的知识,让我充分提高了自己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期我最喜欢看的是冒险类小说,因为那些热血的情节,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让我痴迷。虽然有时我会感到害怕,但是这些书告诉了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后来受到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我迷恋上了科幻书,有些新鲜的名词是我从未接触到的,于是我如饥似渴的阅读,想要在知识中提升自己,科幻书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世界,科幻书为我的理想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使我充分的了解到未来科技,以及现在科技的不足,这使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书将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那份痴迷永不会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八:

  小院,小屋,一声声嘹亮而婉转的戏曲冲透了院门,在空中萦绕。

  从小,奶奶给我的印象就是爱戏。无论京剧,昆曲总爱唱上两句,虽不专业,但那延长的音调和抑扬的神韵让我惊叹。我趴在窗上望她,奶奶一边是忙碌的活计,一边是自己追随了一辈子的爱好,两不误,边干边唱。

  我是从来听不出她在唱什么的,但却喜欢看陶醉的她,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手上活计飞快,身体却左摇右摆,连眉毛梢都洋溢着喜悦,《红灯记》《智取威虎山》,无论哪一段总能信手拈来,家里的电视也总是“咿咿呀呀”地响着。

  痴迷。这怕是她对戏曲最贴切的词了吧。只听得音调一起,停顿两声,进而步入正曲。如流水般潺潺而下,时而遇着高音,便轻巧地跃过,留下水花四溅,引人回味。又似随风缓下的叶,兜兜转转,落地时又平添一份厚重。是啊,自练了一辈子的戏,怎会不好呢。我暗自想。

  奶奶常与我说,年轻时最喜听戏,过耳不忘,如今竟记不得了。我笑着说您唱得好着呢,她笑而不语,但我看到她的笑在发光,是隐藏不住的欣慰和穿越几十年的痴迷。

  如今社会飞速改变,还有几人会唱国粹,有谁会细数戏台上的角儿呢?我看到奶奶找不到她的京剧频道了,怕吵到家人只能小声哼唱。我看到奶奶站在时代的角落,被尘土弄得满面凌乱。爱好成了痴迷,是跟人一生的,尤是奶奶这种上升到传统文化的老人啊。

  惊鸿延声,惊艳时光,当漫步了几十年的戏曲撞上时间的冷漠,奶奶坚守自己的心,那份痴迷是永远不变的。一阵曲声起,奶奶又唱开了人生。

  自古及今,戏曲何以传承,唯是不变的那份痴迷啊。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九:

  可能是受到家中老人的影响,我在6、7岁时就有幸接触到类似岳飞的《满江红》一类有豪情壮志的诗词。不知不觉与它们的羁绊已经长达八年了。

  记得一开始的时候,我与《满江红》的结识仅仅是外婆心血来潮地给我讲了岳飞抗金的故事。也仅仅是外婆顺嘴念叨了几句《满江红》的词句,我便把它深深地映到了自己大脑里。到了初中,对于《满江红》我早已熟能成颂。

  “三十功名尘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我不明白是什么样的精神才能让人把自己三十多年建立的功业视为尘土一般,把自己南北转战八千里视作理所当然。“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首诗句被当做珍惜时间的名句,岳飞认为好男儿就应当抓紧时间为国效忠,而不是年老时才来叹息。其实在我看来这句话何尝不是在讲整个宋朝呢?莫等有一天金军打进帝都,才悔恨当他们在边境时未把他们驱逐。

  不论吟诵《满江红》多少遍,我心中对岳飞、对他手下的兵将、对想收复失地的决心敬佩之心始终未减,甚至愈日浓厚。我敬佩于岳飞“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的豪情,佩服于岳飞“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的壮志。国土沦亡之际,真正说起又能有多少人精忠报国呢?

  在这八年里,《满江红》引领我打开诗词界的大门,让我痴迷于他们的豪情壮志,痴迷于他们的忠义双全,痴迷于他们保家卫国的精神,痴迷于他们的一切……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

  一人,一花,一世界。

  邻居爱花,胜过爱世界。已是古稀之年的她,用姹紫嫣红的花儿寄托着她的情。大概,被幸福包裹得厚重,心才会如此甜蜜吧。

  春日迎春,夏日荷,秋日艳菊,冬日梅。在她的雅居里,花,无处不在。冬日,含羞的三角梅点染着每个角落,给萧瑟的冬漂了一层温情的味道。

  虽是对门,但邻里间联系不多,平日里见着了,也只是笑着打个招呼,这一来二去,便听闻了她爱花的事儿。夏日里,坐在阳台上闲读,便能透着玻璃赏她养在大水缸里的莲花,那高洁的姿态与无边的魅力,让人看的如痴如醉。

  他的儿子,常回来看她,带着与我年龄相仿的孙子。每每到这时候,幸福便爬了她一脸,笑容也便退不掉了。她难得的认真烧菜,香味溢了一楼道。没过几天,她便来敲门,我吃了一惊,不知该如何待这位稀客,“奶奶,有什么事吗?”竟也忘了请她进门坐下,她也不恼,只是拿出一瓶山楂酱来,道是自己做的。我忙道谢,才想起将她请进屋来,她四周转转,看到我家那些半死不活的花儿歪倒、堆积在阳台上,她心疼道:“这么好的花儿,怎么这么个养法?”,语气中透着些惋惜,我解释说:“父母忙,大概没时间照料,要不奶奶您搬了去,这花儿跟了您也好”,她没推辞什么,便搬了去,临走时说:“养好了我再给你们送回来”。

  我没想到,没半个月,那些积满灰尘的枯叶竟已绿的葱茏,她笑着把花儿搬回来,说:“要好好善待它们啊!”她看花的眼神,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

  听闻,她年轻时即爱花,一晃五六十年,她对花的爱未减分毫。花概是她无声的朋友吧,她们互相陪伴这么多年,比知己还要了解彼此的脾性了吧!

  我终于明白了,她不是爱花胜过爱世界,原来,花就是她的世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一:

  我痴迷于大海,因为我是鱼儿:痴迷于天空,因为我是鸟儿:痴迷于山,因为我是树:痴迷于你,因为我是爱。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希望。

  细心观察,侧耳倾听,寻找着那些焦急的面孔,烦躁的话语,堕落的生活,唉声的叹息。救赎你,给予你,哪怕是一丝,总会感到心里非常安慰,经常把你错当成自己。你就像曾经的我,绝望,像一只折断了翅膀即将掉落的鸟儿,愿用自己一份力去托住你,因为自己摔下来过,那份痛,青春年少,不希望你拥有这份心碎的历史,就算是用橡皮擦出去我脑海中的记忆般,你脸上振奋的笑容总能让这份回忆渐渐淡去。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温暖。

  尽量去做生活里的太阳,本来黑暗的日子已经够多,不想再去冰冷到别人,于是,就想到了给予,也许,作为陌生人的我,能够给你一些温暖,让生活也享受一下阳光的沐浴,那被光抚摸的感受。

  我痴迷于给予,给予希望,给予温暖,是因为曾经被给予过,被温柔对待过,所以也想这样对待别人。像夏目那样,对世界有着美好的期待,即使在经历过伤害与沧桑之后,仍然能保持内心的柔软,对朋友尽所能的体贴与关心。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夏目那样的人呢。

  花开过,悄然无息。

  蝉声在,夏末静谧。

  大海也痴迷于鱼儿,因为鱼儿让它不再孤寂:天空也痴迷于鸟儿,因为鸟儿让它不再单调:山也痴迷于树,因为树给了山生机:爱也痴迷于你,因为你制造了爱。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二:

  落日余晖之时,我牵着弟弟走在街上,我向前慢慢的走着,手里拿着相机,望着西边天的,那是一轮紫红色饱满而圆润的夕阳,那夕阳美到出乎我的意料,我一边心里赞美这城市少见的黄昏余霞,连忙调整好角度,快门一按,可夕阳尘落的速度感到可惊,彷如拿着滚轮下最陡的斜坡,连轮轴都没看清,方还高挂于大楼顶方的红色圆盘,一坠一坠,迅即落入路的尽头。

  低头看着相机屏幕,记录下今日份的残留夕阳,存在相机里。周围的暖意渐渐消失,色彩逐渐褪去,一切黯淡下来,沉默下来,那一刻,像鱼离不开所居的大海,云飞不出那片天空,惨白感充斥着整个城市,而那黑色的屏幕却有着这座城市最后的色彩与风光……

  清理杂物时,偶然发现尘封已久的相机,布满灰尘,我仔细拿湿布擦拭干净,打开屏幕,“咔嚓”一声,还是熟悉的感觉……

  机缘巧合和朋友在山顶的观望台上看向远方,我们都在静静等待着那耳目一新的泛白,虽然并不是手可摘星辰的高度。围绕青林翠竹,不少知了早已起身,一声声尖锐的鸟鸣也来到天边。我们知道:黎明即将来了。远方天空已经泛白,一缕微光逐渐露了出来,很快很快当太阳穿透过云朵时,整个东方像是在世间泼了一桶金色的油料,绽放着无比绚丽。

  拍下这一刻——我知道,不变的不是拍照技术,不是那片天空,而是那份熟悉的感觉,那份未曾改变的痴迷。

  相视一笑,朋友跟我说:“下一次,海边再见。”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三:

  是着迷。

  或心绪消沉,我便弹它个波涛汹涌;或心生欣喜,我便奏一曲轻快小调;或心怀壮志,我便扬一首“鸿鹄”之乐(yuè)。高山流水,知音难寻。而在这红尘之间,我的知己却与我早早相识,它便是琴。

  它是西洋乐之王,毫无疑向。五十二白键,三十三黑键,论音域它若说第二,无称第一者。也难怪我初见它就认定要学。你问我缘起何时?且听我道来。

  起初未见其本尊,当我还是个小小丫头片子时,家里有一台亲友送的电子琴,是早些年代的琴,有“浏阳河”“上海滩”啊之类的古典华语歌。我对这个新奇的玩具十分好奇,成天捣鼓,依稀记得,我自己硬生生弹出了“两只老虎”,可别小看这,我那时可只是个小丫头呢。

  用“左手画圆,右手画方“来形容钢琴合奏再贴切不过了。起初我琢磨电子琴时,两手只弹相同的旋律,如若一只手改变了,另一只手也开始改变,紧接着就除入两手混乱,不堪入目。以往对什么事都不大上心的我,这回却不懈地试啊试。结果倒也美满,一曲“小星星”被我琢磨了出来。妈妈自然发现了我的兴趣,便带我去学琴了。见到钢琴本尊更是让我入迷几分,质地均匀的琴身,黑白相衬的琴键,无时无刻都散发出一种温文尔雅的气质。老师见我“自学”的“小星星”,道我有天赋,虽不知道是为了业绩还是发自内心,我还是开始了“高山流水”的知音之旅。

  “学琴好枯燥啊!”它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容易,直至那次演奏会前,我仍这么觉的,老师安排我压轴,我心如紧绷的弦不知所措,在候场区两手弹着“空气琴”生怕出错。不久,我慢步走上舞白,轻悄地在琴边坐下,是一首奏鸣曲,手指间溢出的琴声充满着音乐厅,白色的聚光灯洒在我身上,一人一琴,稍稍耀眼,目光在这对“搭档”身上聚集。我与琴默契不减,曲中的情绪变化都熔在曲中,作曲家的心中所想也化做乐音荡漾其间。那时我真正的着迷于琴。有自豪,有欣喜。

  时至多日,钢琴仍日日伴我身边,每每弹起,心中仍未变的是那份初心,那份痴迷。是热爱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四:

  沏一壶香茗,捧一卷书简,一阵清香随风徜徉。从唐诗,到宋词;从《红楼》,到《西厢》;从《围城》,归于《简爱》。我始终漫步在书的海洋,踱步几载,蓦然回首,唯有那份对书的痴迷不改。

  儿时,只会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或许那时我根本不知它的含义,不知谪仙对故乡的情感,只是觉得朗朗上口罢了。但当我如今颂到“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时,心中又别有一番滋味,仿佛是看到了客居他乡,漂泊四海的游子,听到了他们对于故乡的执念。狐死尚首丘,又何况是有血有肉的人呢?

  这份情,我在画中看不见,只有一缕墨香,能带给对家乡的思念。

  从前,每每看到“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时,浮现在我脑海中的,不过是追名逐利的愚忠之人谄媚之作,哪里有什么豪情壮志?可现在,我一看见“铁马冰河入梦来”,恍若敌军来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那份孤老之人的创作,不仅是成就个人之志,更是了却天下之乱啊!老骥尚志千里,吾辈青年,又怎可顾后而不前行,入黑暗而弃光明呢?

  以前,《红楼》于我而言,不过是男女间的情爱,卿卿我我,何谈千古佳作?可如今我翻阅《西厢》,文质彬彬的张生,秀丽脱俗的莺莺,似天作之合,神仙眷侣,如牛郎织女,万世留名。

  这份情,我在梦里看不见,只有泛黄书页,留我一份忠与爱。

  琴弦勒断,方宏渐与晓芙也走到了终点。与此同时,简爱也离开了庄园。书快翻完了,但属于他们的色彩将永不褪色。

  撑一叶扁舟,游遍书海,绕舟的寒江上映着明月,我从这里走过。

  你是呼唤雷电的屈原?江水已帮你洗冤,愿你的国殇安眠!

  你是抚琴的周瑜?江畔潇潇暮雨,东吴大地蒙你才智安宁。我要向你,道一声珍重!

  你是容若?我听见了雪落下的声音!那是你对我的呐喊吗?我听见了!

  你又是谁?莫非是培根?我已领悟到读书方法之真谛,谢谢您!

  我自楚国来,又随东吴去。遇见了大雪,遇见了你,我的身心皆因你而变,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五:

  夜已经拉近,月光铺在那个墙角,隐约间一丝闪光,让我痴迷其中。

  那是一个瓦罐,可里面的东西仿佛挣扎着要逃出那个罐,于是透过一点缺口,反射夺目的光。一罐琉璃碎片,老东西,少见了,蹲下拿起一块,便痴迷于那其中的艺术,仿佛时光跃迁,手上的琉璃重铸,回到了它的时代。

  百年以前,情况还大为不同,他越过那座山,便能看到那冲天的浓烟,这座小城,就是一个熔炉,一件件艺术品输出,同样,这里也不缺意气风发的小伙子。他有胆子,一下就到这花球大家的铺子里,可别人来这小城不过是避兵荒马乱,他的痴迷感动了这一世不得志而孤芳自赏的大师,便收了他为徒。

  师傅与他如拼合了的双壁,这四手之间却使花球名满京华,可师傅在一瞬间仿佛放弃了富贵,在默默无闻中,师傅残烛将熄,最后一句是对他说的:“莫用这花球换富贵。”他听下了,转身继续投入这花球中。

  不疯魔,不成活。小铺子不免越办越大,他痴迷于小小的花球中,从不在乎这身外之事。可他的三个儿子渐渐长大,没有一个能像当年的他一样吃苦,眼看花球就要绝后了,他心中一绞,为了孩子,第二天满城人都惊了,花球铺子如他的痴迷,锁上了大锁。

  手里的钱,买下了地,便当起地主。看孙辈们都长大了,他才又从脑中翻出陈年往事。只有她,像她的爷爷一样痴迷于花球。老爷子走前望着她,心里仿佛有一丝抚慰。家道中落,她不得不用老爷子的花球还债,她透过花球看到了琉璃的美,于是决定一生守着这花球。几年几十年,她放弃过,可她一次次拾起这花球生意,已不止是生意,是祖业,更是一份痴迷。孙子的牺牲,老伴的离去,死神给她莫大的痛苦,可她那份痴迷从未改变。

  他是我的太爷爷,她是我的老姑,百年来一切都变了,可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望着这残破花球,那沾满泥土的花仿佛在开放,在我心里栽下那不变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六:

  时光如流水,冲走了记忆里的流沙,冲淡了许多难忘的瞬间,却在我对钢琴的痴迷前束手无策。

  十年前的深夜,我慵懒地斜靠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翻找着节目。突然,电视里的聒噪摇身成气势磅礴,钢琴声从老旧的音响里流出,依然清晰可辨。水银泻般地,似鱼儿游进广阔的海洋;似鲲鹏冲向无际的苍穹,时而低回婉转,时而高亢蓬勃,如诉,却无言。

  我怔怔地靠在那,语言的尽头是无声的沉默,只有一个念头,在脑海中反复闪耀,我要弹奏出这样难言其妙的曲子!

  钢琴隆隆地抬进家门,占据了本就不大的客厅的一角。从最基础的指法,和弦练起,它伫立在那里,用日渐流畅的音调激励着我投入全部的精力。磕磕绊绊连贯成了一首生日歌;断断续续接续成了一曲《小星星》。我的梦里,多出了一架崭新的钢琴,多出一个矮小的坚持不懈的背影。

  进了中学,学业负担日益加重。我仍旧痴迷于钢琴前的一方天地,久久不愿起身。成绩一落千丈,父母的劝导,终于,在一个暴雨夜,钢琴在我晶莹的泪光中,无奈地进了一辆车,驶向另一个家庭。

  不过,它还在自己的意识里,自己上了一把牢固的锁,痴痴地不让它走。在梦里,我用它奏响一曲又一曲,驱散一个又一个痛苦之夜。

  三年过去了。

  老师在班里宣布,校园艺术节即将开幕,有特长的同学可以踊跃参与。我高高地举起自己的手,决不能让这难得的机会从眼前溜走啊!梦里的背影,将来的舞台,用痴迷真正弹奏一支心灵的赞歌,纪念曾经陪伴我的钢琴,曾经苦练却不后悔的日子。

  摸到学校的钢琴,每一个琴键都是那样陌生,又何曾熟悉。这一双大手,曾经那样稚嫩的抚弄过每一个音,静静安享慵懒的午后,熏陶着独有的音乐的语言。

  而现在,那双够八度18个键,易如反掌的手,指尖流淌的清脆,却与三年前别无二致。生疏乎?遗忘乎?痴迷犹在,琴声,便有灵魂。

  一曲终了,掌声雷动。

  那份不变的痴迷,在时光的清流下,氤氲出醉人的醇香。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七:

  三十二块木棋,二十九年的痴迷。

  还记得儿时在家中玩耍翻柜,一副象棋就这样被我在无意中发现了。傍晚,父亲回家,看到摆在桌子上的象棋,会心的讲起了他小时候的故事

  这是我拥有的第一副象棋。十岁的时候,村上的伙伴都出去玩,就只有我挤在人群里,靠在那张棋桌旁看大人们下棋,没有人教,时间长了,就在他人的一言一行中学会了下棋。记得那一年村里举行一次比赛,我的第一笔钱就是第一名得的,还有这副象棋,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他还在

  从前,听奶奶说,爸爸没啥别的爱好,就喜欢下棋,饭还没吃完,去奔去村头的楚河汉界大杀四方。据说他赢得象棋都够当一年的干柴了

  只是,父亲近十年来,一直忙于工作,为家庭的生计而拼命工作。我发现渐渐的,象棋似乎走出了他的世界,他不在有时间去下棋了,渐渐的也没有人与他下棋了。

  今年我十四岁,第一次提出想回老家看一看。40多分钟的车程,又回到了这片故土。我拉着他来到了这里,一个他爱好启蒙的地方,石桌旁坐着两位年过花甲的老人,亲切地与父亲打着招呼,好像已经约定好似的。这时,我已经从包中拿出了这幅象棋,规矩地排好,楚河汉界之中,仿佛有了硝烟。我们排做好,棋局便这样开始了

  渐渐地,我的额头上不断的沁出了豆大的汗滴,对峙的父亲却在静寂中将了我的将,直至置于死地一直无声的父亲开口了:人生其实就是一局棋,做事之前多想想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这三十二块木头,伴我已经29年了,现在我送给你,说罢将我必输无疑的棋牌全部打散。人生无法重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时常在网上看别人下棋,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也没有人陪我下,谢谢你重新带回来!

  傍晚的灯光,照在父亲的脸上,无言的棋局,载着父亲变不变的痴迷。

  这三十二块木棋,我愿与它们共老。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八:

  人生不完美,明月又能无缺只回?理想如泡沫般灰飞烟灭。佳风轻柔月下树,任它飘扬花千树。晚风习习引遐想。君愁悲忿不平事。倚靠窗前,弹奏世间绝唱。任凭手指在古筝中来回弹动,不顾伤痛,随血流动心绞痛。身穿霓虹衫,舞步轻盈,梳好发髻,佩戴珠饰。随着古筝的弹动,那轻柔的声音,在大地中飘舞、一片绿的气息,花香怒放,招蜂引蝶,引领你踮起脚尖,微闭双眼,用手触摸空气,用鼻子去呼吸那带有花香的氧气。一阵风吹过,飘起你的衣裳,你随风飘舞,跟着心里的节奏,用手拨动你的秀发,原地转圈,舞出你最美丽的倩影。你就是一位美丽的舞娘,肢体的柔软由你掌控。当你手指在转动的时候,在夜晚影子中飘逸你的秀发,展现你柔软的身躯。你就像是一首歌,当声乐响起的时候,所有的音符都为你跳动。啊,你是如此的让我痴迷。你为何如此完美无缺?娇容倾国倾城,家世背景显赫,无数男人心目中美丽的女神,折服千千万万男人的芳心。心地善良纯真,毫无杂念。你拥有一颗美丽的心。哦,原来你是我幻想出来的人。

  你常都捉着我骂,我这个学生真的让你这位老师那么讨厌吗!我们学校角落里有一张乒乓桌,男同学们在这里打球,只见红方发球,黑方不慌不忙一板刹了过去,红方没接住,气急败坏来了个高球,黑方这下傻了眼,因为他不会接高球,输给了红方一局。这更激起我想早一天探访爸爸故乡的愿望。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十九:

  中国进世界杯了吗?我吃过晚饭随口一问。

  我父亲盯着电视屏幕,沉声道没有,眼里是我看不懂的情绪。

  那时我还小,一听和我猜想的结果一样,不禁有些飘飘然,故作聪明地鼓掌。我以为会赢来夸奖,谁知父亲扬起手臂,看样子竟是要落在我身上。我不解,张嘴作势要哭,被他一声怒斥打断:有没有爱国心?

  父亲是老球迷了,四年一届的世界杯,他一场不落下,要很晚才睡觉。母亲总会体贴的为她备上啤酒和吃食。父亲嗜酒,酒量却很一般,有次我起夜,看见客厅的灯还亮着,悄悄探头一看,父亲喝得脸色酡红,正逢屏幕上有人进球,他仿佛失了神智,高举手臂呐喊:中国,声嘶力竭,他甚至红了眼眶。

  父亲对世界杯很痴迷,对中国进世界杯更痴迷。

  父亲不善用手机,在国足被骂的最惨的时候,特意来问我微博怎么用。学会后立刻一个不落地把中国足球运动员关注遍了。所有人都在辱骂他们的时候,父亲日复一日的发送这一条信息:小伙子,加油,你们是中国未来的骄傲!那些年轻,尚有梦想的运动员们恐怕不知道,在隔着千里万里的网络上,有这样一位大龄粉丝,每天重复着一句话来鼓励他们。

  我曾因好奇而问过父亲一个问题:你是谁的粉丝?父亲想都没想就回答道:我是中国的粉丝。

  如今是2018年,世界杯在俄罗斯举行。父亲特意买了票去看。今年的世界杯,依旧没有中国。

  会有的,父亲几十年如一日的坚信着泱泱大国总会有的。

  中国足球的趋势日渐好转,父亲很高兴。他依然痴迷着世界杯,依然痴迷着中国进世界杯。那天晚上,他喝醉了,笑着大喊:中国加油啊,母亲同我对视一笑,都耸了耸肩,眼中笑意渐浓。我这位父亲,十几年风雨,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中国,加油啊!我在心里这样想到。我的父亲那份不变的痴迷,永远不会落空,无论是世界杯,还是中国进世界杯。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

  经不住美食诱惑,就是没有什么好下场。

  不称不知道,一称吓一跳。43kg这个刺眼的数值出现在我的眼前,我那不出一米五小低个儿竟与它搭配了起来,真是万万没想到。

  “你呀,都快超重了,快减肥吧。”听着妈妈的唠叨,低头看看我那圆鼓鼓的小肚子,在心中暗下决心,一定要让多余的脂肪尽快消失。

  极不忍心的把车锁了起来,每天跑步上下学,“牺牲”自己的零花钱,买一副羽毛球拍和一个篮球,每天晚上都挤出30分钟时间打篮球或羽毛球。

  经过我的努力,那脂肪终于和我的汗珠一起消失了。正因为我减肥而不停地运动,所以我才痴迷于了运动。

  星期六,天空万里无云,一觉醒来,便想起了与朋友的约定——一起打篮球,兴奋地穿好球鞋,抱起篮球,便迈着大步奔向球场。看见他熟悉的身影,硝烟便弥漫开来。太阳悄悄爬上头顶,球场上那两个少年已汗流浃背,但还在开心地打着篮球。中午狼吞虎咽之后,便打开了老旧的电视,以前我连理都不理的体育频道,现在已是我的“常居地”。作业的最后一笔写完,我已迫不及待了,便使用激将法,和妈妈开始“战斗”,一起流汗。

  运动使我痴迷,他让我流汗,让我变得轻松,可以放松沉重的心情。

  如今,我已喜欢上了运动,痴迷上了运动……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一:

  徜徉书海,醉心音乐,欣赏比赛,学习技能……痴迷其中的那份快乐无法割舍,痴迷其中那份执著不易改变。因为这份痴迷,生活才有了色彩;因为这份痴迷,世界多了进步的动力。

  年少无知无畏无惧,懵懵懂懂,就这样碌碌无为的过了这么些年。

  直到现在,也不知自己的追求到底是什么,脑子一片空白。“急吗?这种年纪不懂自己的追求,没有自己的梦想,也没有自己想要守护的人或事物,你难道不急吗?”

  “急,当然急,怎么会不急呢?时常恐慌,自己一生是否只能毫无意义,毫无激情的过完?时常恐慌,自己成绩这样,以后是否只有被选择的命运?时常恐慌,自己难道真只能这样普通?没有追求?没有梦想?”

  终于,我碰到了想让我守护的人,也因为他,我有了自己的梦想,自己的追求!我想当一名设计师。可能你们会觉得很可笑吧。设计师?每个女孩都有当设计师的梦想,成功的又有几个?你觉得就你那样能成为设计师……

  也不知道是因为突然而来的兴趣,还是别的什么,我迷上了画画,怎奈没有那个天分,画什么不像什么,这让我非常苦恼,又不想去学,生怕兴趣变成任务。

  不过,我并没有因此放弃,我有很努力的在学,虽然见效甚微,但,简单的物体也是画的有模有样。我觉得这是我的梦想,梦想就是要努力去实现,不管多难,都不能轻言放弃,要知难而上!

  常言道,失败乃成功之母!虽然经历了千千万万次的失败,可是每一次失败你都会有收获,或大或小!

  梦想嘛,有梦才有想。夜有所思,日有所梦,你不去真心的爱它,它又怎么会想你?

  不,又或者说,这不是梦想,而是一种痴迷,深深的痴迷!

  时光荏苒,我们都变了。从年幼的只会哭闹的小孩,变成了一个懂得尊敬老师的小学生,又从一个小学生变成叛逆,又不爱学习,天天无所事事的中学生……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痴迷,那份为了他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二:

  我的弟弟是一个书迷,走到哪手中都不忘拿本书,别的东西却都忘记拿了。

  一次,我们一家带着弟弟到爷爷家吃饺子,而弟弟因为出门匆忙没有带书,一路上也就不停的抱怨,嘟嘟囔囔:真是的,这么急干什么,害得我忘带书了!哎其他人也是百般无奈,任弟弟怎么抱怨,都只顾往前走。

  到该吃饺子的时候了,爷爷突然发现家里没有醋了,便指使弟弟去买醋,弟弟应声出去了,可左等右等四十多分钟了,弟弟还没回来。看看大人们一个个抓耳挠腮着急的样子,我便自告奋勇去找弟弟了。

  我在外面找了好几家商店都没找到弟弟,广场、娱乐场所也都翻了个遍,最后,我的目光停留在了一家书店上。果然不出我所料,我一进书店就看到弟弟那瘦小的身影趴在地上看书。我急忙走过去轻轻拍了拍他,没想到他头也不抬,挥了挥手,气势汹汹的来了一句:别烦我!这一句话把我吓得往后退了一步,看他痴迷的模样,我没办法,只好等他。但他的眼睛仿佛粘到了书本上,眨也不眨,身体也一动不动。大约过了一刻钟,我实在是等不住了,趁弟弟不注意,迅速将头伸到了他脸下,弟弟因为没有准备,被吓得啊的叫了一声,手中的书也飞了出去,啪的一声落在地上,我见他两手空空,疑惑地问道:醋呢?

  弟弟一拍脑瓜:忘了!只好脚底抹油跑去商店买醋了,看着他跑开的背影,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啊!

  这就是我的书呆子弟弟,只要看书,他就痴迷了!瞧,他又趴在书桌上津津有味看起了书!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三:

  爷爷总有些让我意想不到的收藏。

  叮叮噹。干什么?爷爷又在院子里摆弄他的工具箱了。我只好自己去找乐子。一个大厨字静悄悄地依靠在墙上,看它个头不小,跑过去,在一阵吱吜声中它打开了。迎面扑来的是那清新的木香,只有几堆衣服,别无它物。

  有些失落,随手抓起几件衣服翻了翻,那块蓝,来了。抱着它,像抱着传家宝贝一样。小心翼翼打开它,几根银白色的金属条在阳光的打磨下亮起来了。用力从海棉中抠出一根,有些尖,像是插了根针。这个别乱动啊!我发现金属条的反光有些黯淡了,这个东西精密得很,乱玩它可就不准了。我这在看见爷爷已经站在门口了。他一笑,走过来,从我的手上将它拈在手心,仔细转动了几个螺丝后将其还原。这个东西是干什么的啊?长得这么好看?爷爷没有说什么,只是告诉我这个东西你以后自然会用到的。我并不理解。

  后来,从奶奶嘴里得知:那个金属条是圆规,爷爷年轻时用它们设计图纸用到的。

  文具袋中新添了一样文具圆规。总是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拿在指尖来回摆弄。老师要教我们新的图形圆。一个圆,用圆规画出来的才算是标准的,差一毫一厘都称不上是圆。握住圆规末端,用针尖固定好,再一旋转就好了。看着眼前铺满圆的纸,想起了爷爷的圆规,总算是对它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圆是所有图形中最美丽的图形初中的数学有涉及到了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条定理,一个个公式和一群难背的定义。图形千百条线纵横交错令人眩晕。

  夜又深了,右手握着铅笔,左手拿着直尺,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苦恼之际目光又落在了那只圆规上,爷爷的那只圆规竟再一次出现在脑海中。爷爷对圆规竟那么痴迷!我喃喃道。再看一眼这题,竟有了些新的想法,它迎刃而解。

  老师上课讲圆是最美丽的图形。果不其然。爷爷不变的是对圆规的那份痴迷,而爷爷用圆规画出的圆也让我对圆规充满敬意!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四:

  书是一盏明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书是一缕阳光,温暖我心底的寒冷;书是一位知己,伴我一路成长……岁月悠悠,书香依旧,不变的是那份深深的痴迷。

  初遇,它令我深深着迷,像一抹光射进我的胸膛,点燃了我的梦想。幼时,《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让我仿佛置身于一个童话世界里。小红帽让我懂得了善恶,三只小猪使我明白了团结力量大,我慢慢从从这些文字中懂了什么。

  上了小学,识字渐多,读的书也更多,《西游记》中的九九八十一难、孙悟空的七十二变让我眼花缭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的坚强不屈让我佩服,我似乎在书中窥见一个神奇的世界。

  上初中了,即使学业很重,但从未放下过读书,《红楼梦》林黛玉贾宝玉的爱恨纠葛牵动我的心,《撒哈拉的故事》中三毛用深情的笔触让我对撒哈拉充满了向往,渐渐长大,心境也变化,但对文字的喜爱,也从未变过。

  微醺的清晨,搬了一把吱呀作响的藤椅,轻轻做上去,一侧是满目的翠色,碧绿深深浅浅的流溢开来。和煦的阳光经婆娑树影的过滤,拓印在泛黄的书页上,幻化成忽隐忽现的小精灵,跟随我阅读的视线跃动。这些光晕静谧的旋转,却不会混淆视线,连僵硬的文字也跟着流动起来,透露出一抹灵动。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执一本喜爱的书,寻一处僻静的地方,浅酌一口清茶,唇齿留香,腹有诗书,何不快乐?时光弹指过,我慢慢长大,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五:

  魏源是我们班的一个小书迷,她无论何时何地都在看书,吃饭时在看,走路也在看,连睡觉前也要看上几篇。

  每天一下课,她就迅速地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书,轻轻地打开,原来伸得很直的背弯了下来,头靠在手上,另一只手按着书,眼睛直盯着书上,眼珠子随着书上的字而转动,脸上时而喜笑颜开,时而低头不语,时而愁眉苦脸。突然,她停了下来,疑惑地看着书上,目光停留在了一段文字上,仿佛是审判长盯着无恶不作的坏人一样。

  她又从书包里掏出笔和本子,沙沙的在本子上写着什么,她停了下来,把手抬起来,抓了抓头发,眉头紧锁,似乎在想什么,但又想不起来,汗水慢慢从她的额头上流下来,而她还在思索,手指不住地敲着桌子,发出“咚咚”声。

  眼看时间一点点流逝,她仍一无所动,只见她渐渐把手气伸直,尽管同学们的嗓音很大,但是她一点也没有受影响。忽然,她紧锁的眉头松开了,长舒了一口气,说“太好了,我终于想起来了,这句名言是鲁迅先生说的!”望着她笑逐颜开的面孔,我投去赞许的目光。

  “叮当当”,上课铃声响了,她却还痴迷在书中,看见老师已进入了教室,而她却还在书中遨游,我着急地推了她一下,她却像是没反应一样。老师注意到她了,不满地看了她一眼,并示意我提醒她,我碰了碰她胳膊肘,她依旧一动不动,直到老师大声点了她名字,她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

  我们要学习他她热爱读书的品质。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六:

  我喜欢跑步,尤其是那种有风作伴的跑,无论是顺风还是迎风,无论短跑长跑,那份热爱和痴迷从未改变。

  小学校运会,100米跑道在眼中似乎望不到边。但终点线一拉起来,就有了目标,有了一往无前的信心。一声令下,我开始冲刺,双腿迈开的幅度逐渐张大,感受着每次脚掌点地后脚跟往前拱带来的力量感,手掌立成刀形,手臂弯曲90度,随着双腿的动作而摆动。这时,起风了。脑后一股风与身旁因奔跑而带起的风形成反差,我隐约感觉双腿离地时那滞空感的延长,像是在帮助我向终点前进。心头一股热血向上涌,我全力加速,打破了校记录,并一年一年地刷新自己的成绩。

  初中的1000米长跑,对刚入学的我来说,是新征途,新挑战。前三圈我紧跟队伍,不让自己掉队。第四圈时,体力的消耗让我忍不住放慢脚步。此时,迎面吹来一阵风,如水般轻柔,凉爽。心弦突然被拨动,熟悉的热血从脚底沸腾至全身。我迈开脚步,双手握拳,往腰部靠拢,渐渐有了大口呼吸的力量,开始最后的匀加速。火热的太阳点燃了红色塑胶跑道,耳边飞驰的风点燃了我必胜的信心。那天,我刚好满分,心中充斥着成就感与长跑后的酣畅淋漓。

  在风中奔跑,享受着一往无前的力量,享受着绝地逢生的酣畅。我相信,跑起来,才能在时间的长河中乘风破浪。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七:

  痴迷,是热爱的极致。

  我们所痴迷的事物,可能是一种物品,可能是一项运动……它在我们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更是推动我们奋斗向前的动力。

  在小学时,我便爱上了篮球这项运动。当时拿着篮球走向球场,号召着同学们打比赛时,谁会想到,这一打,就是终身的痴迷与热爱。从此之后,放学的篮球场上多了一个男孩刻苦练球的身影。

  可能让我深深地陷入篮球生涯里的,是一部经典的动漫——《灌篮高手》。当看到比赛里,面对王牌的单防,流川枫单刀直入,一个拉杆扣篮,这个小男孩的篮球之花就完全的绽放了。我立刻跑到院子里,模仿着他的投篮假动作。

  之后,应该是在一七、一八年,我接触到了NBA——全美职业篮球联赛,一个所有篮球运动员,甚至说所有篮球爱好者都梦想站上去的舞台,在这里我见证了什么叫“美如画”、“三分雨”、“小皇帝”。这里有男子气概,有超级英雄,更有铁血柔情,就是这份伴我成长的痴迷,教会了我团队精神,教会了我什么叫“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时光荏苒,少年抱着他心爱的篮球,一路向前。因为篮球,所以热爱。记得在一次三对三的对抗中,我们“铁三角”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对方无论是身高、技术还是体能都要强于我们,但我们没有放弃,我们的团结与默契远胜于他们。虽然我们最后还是惜败,但我们打出了精神、激情与气势。永不言败就是这份痴迷给予我的回报。

  有人说篮球是最忠诚的伙伴,它不会抱怨,你把它扔在地上,它还是会弹回来,无论多少次都是如此。青春仍在,我们还有大好的时光,去勇力拼搏吧!我要把这份痴迷,贯穿到我的生命之中,对学习和生活始终保留着这份激情与热爱,就像我手中的这颗篮球一样,初心不改,砥砺前行,成为我人生赛场上的“MVP”。

  “你终将成为自己的超级英雄。”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八:

  我知道,自从遇到你以后,我再也不是冷月了。

  那天晚上,你说,今晚的月亮已没有那么冷了。我知道你是在说我。我的冷漠永远只装给陌生人看。自从遇到你以后,我才知道清风冷月不是我的性格。真正从我生命里带出来的东西,是痴。

  看着你的相片,我总是痴痴地微笑。我永远也忘不了你第一次穿校服的样子,那个我为你做的MV。

  我想,未来充满竞争。如果我们不能变得强大,就会被关在时间与竞争的牢笼里。所以我常对你提一些无理的要求:打进全级前三名,考上一中实验班。我现在知道,我的做法是错误的。常言道,我只是你人生路上的一个过客。所以我并没有支配你的未来的权利。我竟痴得如此天真。

  我还痴得有点懦弱。我以为时间总是对我充满敌意。我害怕一不小心就掉进时间的流里,无论怎样挣扎,都要面临失去。回头看,再也见不到曾经的你。那时候,总有一首歌,一句话,一个表情,能撩起我对你的记忆。

  但是,这一种痴却能让我一直坚持。我记得曾经一起喊过的梦想,每当想起你,我都充满力量。我总在心里喊着,我不能放弃。尽管梦想难以实现。就这样,痴了半年。

  我不会再用邮箱寄给你了,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回复。也许,你永远也不会看到这些文字。也好,让它们尘封在记忆里吧。只是,我的记忆有你的影子。

  痴迷于你,能让我坚持。谢谢你!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二十九:

  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的作品《学会感动》,文中有纯美的感动、苦难的感动、正义的感动……但《通讯二十八·痴鸡》执着痴迷的母爱最让我感动!

  这篇文章记述的是:一只黑母鸡,在春天到来之际,想孵小鸡,可它的主人想让它下蛋,不想让它孵小鸡。于是,这只黑母鸡便受到竹竿追打、尾巴系小旗、河中溺水、蒙眼荡钢丝的恐吓。经历这些之后,这只黑母鸡还是没醒过来,却变呆了。两天之后,这只黑母鸡失踪了。在这只黑母鸡失踪后三十多天,它又出现了,后面还跟着一群小鸡,它们正欢快的觅食玩耍……读到这里,我在想,是什么让黑母鸡不再痴呆,是痴迷的母爱;是什么让黑母鸡如此执着,还是痴迷的母爱!

  是啊,文中“黑母鸡”对孩子痴迷执着的爱感动着我,而生活中的母亲又何尝不是呢?

  在四川,有位重病缠身的母亲,听说献血能得到补助金,就到献血站献血,医生不同意,她就下跪哀求,直到医生同意。这位母亲献完血后,因身体虚弱晕了过去。面对此景,你可能会问:重病的母亲为何下跪献血?只为儿子“学娃”念书!由此可见,这位母亲用行动、用执着诠释了痴迷的母爱。

  可我觉得:痴迷执着的母爱如同“黑母鸡”一般,不因受阻而却步,不因苦难而气馁,不因生命而畏惧;痴迷执着的母爱是无私的、无怨的、无索求的;痴迷执着的“母爱如火焰”,时刻照亮、温暖着我们。你说,这执着痴迷的母爱能不让我感动吗?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三十:

  我问语文:“你是什么?”

  语文坚定地答道:“我是那屈原不屈的化身,是抗日英雄的化身,是‘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化身。”

  我又问:“那你还是什么?”

  它又如一缕轻风划过耳际:“我是春的温柔,夏的刚烈,秋的丰收,冬的纯洁。‘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这是春;‘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是夏;‘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这是秋。‘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这是冬。四季在我心中最深处的角落。”

  不解地我刚想接着问,语文就温柔地捂住了我的嘴:“别问了,去自己亲身感悟一下吧!”

  语文课上,我跟着老师徜徉在大自然中,倾听鸟的啼鸣,碰触树木的血液,追赶小河的步伐。哦,原来这就是语文啊!好美啊!“不,这只是我的一部分,你再找找看。”

  秦朝的兴亡,清朝的兴衰;春秋争霸,战国战火纷飞,七雄并列;远古社会,生产力不足,过群居生活;农耕社会,古人类生产力提高,过定居生活。这些是不是语文呢?我带着问题来找语文,然而四周又萦绕着她的声音:“别来找我,这还不够。”

  我带着困惑寻找老师,结果是——语文,是内心深处的感悟,呵!我找到你了,我现在才明白,原来我早就找到语文的重点。在我平时读书中我带入的感触原来就是语文所说的重要之处。

  语文,让我如痴如醉,我对语文的热爱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我与语文结下的不解之缘,今生都无法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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