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1000字 篇一: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困境中,放弃吗?海伦说:“不”
——题记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与我们相伴一生的朋友,是书。在一个初凉的午后,阳光温润,找一个寂静的角落,捧起一本心爱的书,和它共享这慵懒的午后,岂不妙哉?
我读过很多书,都能或多或少的获得些启发,但那本令我在迷雾中找回方向的书,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将它放在书柜的最顶端,时刻警醒着自己,永远不忘学习海伦的精神。
是的,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个叫海伦的女孩。命运对她如此不公,只有19个月大的她,在一场疾病的折磨下失去了视力听力和语言功能。疾病夺走了她的健康和快乐,她变得暴躁,任性和孤独。直到七岁,她在充满爱与耐、曾经接近失明、当时只有20岁的莎莉师费尽思的引导下,出了暗与孤寂,感受到了语的神秘,领悟出了知识的神奇。从此,海伦求知若渴,凭着惊的毅,在莎莉师的教育和帮助下,以优等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学四年的学习,成为类历史上第一个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哑人。
与海伦初识,是在我五年级的时候,说实话,那时候的班级风气很不好。下课时,没有讨论问题的轻声细语,只有震耳欲聋的欢笑声;上课时,没有积极回答问题的学生,只有看热闹起哄的调皮鬼;甚至到了考场,也没有奋笔疾书的沙沙声,只有传纸条的偷笑声……渐渐的,我也迷失了自己,找不到学习的方向,每天虚度光阴,甚至觉得大把浪费时间也很惬意。直到海伦的出现,我在老师的引导下翻开这本书,开篇无聊的字眼让我没有耐心读下去,但在老师的强烈督促下,我竟渐渐被海伦的困境吸引了。我想看她如何谱写自己的人生。带着这份疑惑,我读了下去。不久我就被这本书吸引了,身残却志坚的海伦,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一步步摆脱至暗的黑夜,走向温柔的黎明。
联想到自己,我不禁觉得羞愧。我拥有健全的身体,却并不懂得珍惜,反而时时抱怨命运,抱怨学习的苦累。但这些苦与累和海伦的遭遇相比,就像是满天星云中,渺小到看不见的一个个星星点点。我不能再这样继续浑浑噩噩了,我必须走出雾里,找寻属于自己的天地与前途。[xiandiaoyu.com]
现在我仍然喜欢翻阅这本书,每次重读,我都像与海伦进行了一次心灵的交流。她告诉我,遇到绝境一定不能放弃,如果迷失了方向,也不要害怕,努力一点,再努力一点,就能找回最初的方向了。没有一个成功是容易的,令世界瞩目的成就,一定少不了汗水的付出。请时刻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书是人类的益友。失望时,它给我们安慰;迷失自我时,它给我们方向;虚度光阴时,它给我们警示。老师告诉我们:“你现在读的书,都是将来看世界的门票。”读书没有坏处,但不读书一定有坏处。读书也要讲究读什么书,就是所谓的读好书。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我会带着海伦的精神继续前行,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谱写属于自己的人生华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1000字 篇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让我受益匪浅。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是海伦·凯勒,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小时候被疾病夺去了听觉,并且话也讲不了,变成了一个聋哑人了。但幸运的是,1886年,她的老师安妮·莎莉带着她开始了自己漫长的学习旅程。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拿到了博士学位。作为一个聋哑人,能凭借自己的努力拿到博士学位,这让我敬佩不已。而我自己呢?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有一次我被一道数学题难住了,百思不得其解。我我绞尽脑汁的想来想去,终究还是不会,当我想退缩的时候,就想到了她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还能坚持学习,我便鼓起了勇气,继续思考,我想到了这道数学题的答案。与他的坚持相比,我的这点努力更显得微不足道了。
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中,海伦说道:“要是人把活着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那该有多好啊,那就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然而人利用时间和享受时间却是有限的”。看来她写书早已不像小时候那样的暴躁、孤独和任性了,他早已走出了困境,走出了那漆黑的世界,对他的人生来说已经成功了一半。
可见,知识是多么伟大,能让一名又聋又哑的残疾人写出如此精彩的文章。在世界上创造一个又一个的辉煌的篇章。“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我们还有很长的日子,与其浑浑噩噩的度过,一事无成,不如好好学习,珍惜这每一天,每一个时光。
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我觉得我是幸运的。与海伦·凯勒相比,我现在的生活又算的了什么呢?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勇敢的面对生活,不能遇到困难就退缩。我要像海伦·凯勒一样,永不放弃,执着奋进。她这种精神激励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人,让我们的,让我们像她珍惜世界一样,珍惜我们的生命吧!这样生活变得更有意义,更有价值。
人的生活总有挫折,总没有万事都如意,就像海伦,但他依然乐观向上。虽然看不见天空,但它却仍然勇敢的抬头,向着新生活,向着幸福,向着明天精彩的生活出发。我们要学习海伦这种自强不息,乐观向上的精神,这样平凡的人生才会绽放出灿烂的生命之花。
海伦·凯勒虽然一开始脾气很暴躁,那是因为觉得命运对他不公平。但是经过老师的教育和对世界的感受,她开始振作了起来,她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她认为这是一个考验,他对待命运不屈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海伦,一个多么积极、不屈不挠的名字。她激励着我们,让我们在人生的路上一步步向前迈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1000字 篇三: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好的阅读就如一缕阳光。当我们打开这套书,就会发现和阳光撞了个满怀。
——题记
在一个宁静的下午,阳光穿过窗户,投照在书桌上。我惬意的坐在桌旁,享受着阳光的洗礼,看着这片静好岁月。不知怎的,总感觉阳光经过那处时变得更耀眼了……
那是我的小书架,存放着数量不多但种类多样的书:《水浒传》,《哈利·波特》,《名人传》,《飞鸟集》等等都是我的至交。目光一一扫过这些书,并没有在那儿捕捉到什么奇特的感觉。直到我将目光移到书架顶端的那本被人精心保存却还是不可避免的有点儿皱的书才恍然大悟。那是我最喜爱的书,也是一部凝聚了个人魅力和时代精神的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人物构造鲜明,富有特色。这是我喜爱它的原因之一。保尔·柯察金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被退学后在洗碗店打工,后又因哥哥推荐在发电厂干活。在那里他遇见了改变他一生的人——朱赫来。朱赫来教他拳法,为他灌输革命精神。后来他为救朱赫来而被捕入狱。在狱中,他坚定了革命目标。保尔成功越狱后就投入到了革命战争。战争结束后,他又参与了经济恢复工作。这本书里还有其他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如热爱工作,热爱家庭的阿尔焦姆;关心他人,温柔善良的冬妮娅;珍惜友谊,热爱国家的阿廖沙等等。
我喜欢这本书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它令人敬畏的时代精神——无私、乐观、坚强。保尔在修建铁路的过程中遭遇了大雪。不仅如此,他们团队还存在食物和衣服,木材供给不足的问题。但这并没有把保尔打倒。我印象深刻的是保尔在工作时,靴子前端裂开,外套都是补丁。但他并没有要求团长给他换新衣,新鞋,反而在寒风中坚持工作。再后来,战争和工作给他带来的疾病,使他不得不躺在病床上,但他并没有放弃工作,反而在病床上以另一种形式——写作,来传递革命精神。这深刻地印证了那句话:“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钢铁”是信念、意志、毅力的象征。奥斯特洛夫斯基在解释这部作品的标题时说:“钢铁是经受烈火灼烧,在高度冷却下炼成的,因此它很坚固。我们这一代人也是在斗争中和艰苦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并学会了在生活中不灰心丧气。”
在那个时代,一脚凉水一脚淤泥,人在其中,免不了举步维艰,走得时间长了,从里到外都是冷的。但只要还可还有一颗会往外淌热血的心,那还有什么走不完的路吗?
再次翻开这本书,感受灵魂的洗涤,享受精神的洗礼。用心去感受,坚定信念,无所畏惧向前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1000字 篇四:
《骑鹅旅行记》
阅读就是把书里的星辰一颗颗拾掇出来装点自己的夜空,每本经典都闪耀着人类群星的光辉,每本书籍都是与伟人灵魂碰撞的对话。
在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名叫《骑鹅旅行记》的著作,作者是瑞典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书中蕴含着作者高尚的理想主义、体现着其丰富的想象力和平易优美的写作风格。自由自在的在天空中飞,也一直是我的梦想。不过骑在鹅背上飞那就更刺激了,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一下子就让我爱上了它。
故事是发生在瑞典的小乡村,主人公是一位十四岁少年——尼尔斯。尼尔斯小时候不喜欢读书,而且非常调皮,还经常捉弄家里的小动物,邻居、孩童以及家畜动物都非常讨厌他。有一天,尼尔斯的父母去教堂了,尼尔斯一个人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一个姆指大小的小人儿。而这时候,一群大雁从天空飞过,家中一只大雄鹅莫顿也想展翅高飞,尼尔斯为了不让大雄鹅飞走,就紧紧抱住它的脖子,大雄鹅来不及把尼尔斯甩出去,就带着他一起飞到了空中。最后,尼尔斯克服重重困难,决定跟大雁们一起走南门闯北,直到来到最北面的拉普兰。
在这次奇异的旅行中,尼尔斯不仅看到了大自然的美丽风光,增长了许多新知识,结识了新朋友,还帮助了许多小动物。在旅行中尼尔斯帮助大雄鹅解救小灰雁邓芬,从动物园里救出了老鹰高尔果,帮助奥萨找到她的父亲,阻止人们夺走鸟儿的家园……在这是一次令人难忘的旅行,尼尔斯在旅行中经历了种种磨难和危险,并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培养了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由此尼尔斯的心变善良了,当他重返家乡时,恢复了原来的模样,而且还成为了一个勇敢、善良、乐于助人、富有责任感而又勤劳的男孩子。
读了这本书,帮我树立了正确的责任观,让我知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主人公尼尔斯一开始是个调皮捣蛋又经常虐待动物的孩子,十分令人讨厌,但当他变小后,与雄鹅和雁群们去旅行时,他改正了自己的错误,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动物们,为动物们解决了许多的危机,动物们都很感谢他,对他的印象越来越好,与以前的简直就是天壤之别,逐渐他和动物们就成了无话不说,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了。所以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正视自己的错误与不足,养成知错能改的好习惯,做个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帮我树立了和谐的环境观,让我明晰:人类和动物要和睦相处。在本书中,尼尔斯由于变小的经历,让他获得很多道理并改正自己的缺点,拥有了许许多多的动物朋友,他与那些动物们通过和睦相处,都变得很快乐。所以我认为,我们只有一个地球,这个地球是人类的住所,也是动物们的住所,所以我们应该与动物们和谐相处,共创幸福美好的地球。
最后,作为一名正在成长的青少年,我呼吁同龄少年应多读文学名著,因为多读文学名著可以使我们丰富课余时间生活,同时也可以提高习作水平,锻炼文学驾驭能力。同时,让我们陶冶情操,加强修养,使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我们心灵的雨露。因为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更美的情感;比星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1000字 篇五:
《自己拯救自己》
书籍好架梯,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读好书,好读书,会使我们受益终生。书籍是我们成长路上的导师,无时无刻不在教导着我们,陶冶着我们的情操。在我成长过程中,塞缪尔。斯迈尔斯的《自己拯救自己》曾对我影响巨大。
《自己拯救自己》这本书被誉为“跨越时空的永恒经典”和“个人的奋斗标本”。这本书有这么高的荣誉和评价,并非无稽之谈。它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硬生生的把我从低谷托到了希望的原野。
七年级的一次重要的考试,全班都为之抓紧时间,争分夺秒,我也不例外。但是,似乎我所有的努力都成为了成功者的背景板,我考砸了。下课时,看着考的好的同学欢心雀跃的向别人展示自己的学习方法,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一度要放弃学习这条路,三百六十行,行行各有各的强,学习不行,我可以去干别的啊,我为什么还要在这虚度光阴呢?我本身就不是学习那块料。回到家里,我闷不作声,我的小情绪没能逃过爸爸的法眼,他一语破的:“我知道你这次考试考的不好,但你记住,这不是你放弃学习的理由。”说完,他转身从书桌上拿出一本旧书:“我不想说什么,但我希望这本书能帮助到你。”我接过书,略微发黄的书皮上印着6个大字——“自己拯救自己”。
由于是外国名著,我开始看的时候完全是为了满足好奇心,并不指望从它那学出一点东西。但似乎这本书有着神奇的魔力,我逐渐开始被这本书的情节和理论所吸引。它的所有故事都在阐述着一个道理:人要百折不挠,吃苦耐劳,精益求精,永不言弃,只有这样才会取得成功。故事里面一个个贫困人士都凭着自己的一步步努力,最后获得了成功,走向了幸福。渐渐的,我彻底被这本书给洗脑了:别人出生贫困,但仍能靠着自己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精神出人头地,相比之下,我家境要比他们好上几百倍,但为什么我就要被一次失败给打倒呢?这不断促使着我重新开始刻苦学习……
终于,我的艰苦奋斗也最终成就了我,我取得了最好成绩。我欣喜若狂的情绪溢于言表,当别人问我怎么逆袭的时候,我回答了六个字:自己拯救自己!
《自己拯救自己》,可以说这本书为我的初中学业甚至一生都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与其说它是一本破破烂烂的书,不如说它更像一个无声的导师,用刻在它身上的每个字,向我展示生命拼搏进取的魅力。在我最绝望,直坠深渊的时候,是它把我拉了出来。泛黄的书页,夹杂着我的满腔干劲,它在之后会一直鼓动着我继续向前!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1000字 篇六:
《红楼梦》
放一本书在脚下,飞起来才不会孤单害怕。
——题记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偶尔听到了《葬花吟》愁肠哀怨的曲子,使我欲罢不能。爱屋及乌,拈起指,翻开书扉,一缕缕书香萦绕心间,久久不能散去。手指间留下了淡淡书香,在不经意间,书籍闯进了我的生活,像一股清流,不断改变并刷新着我的生活。十几年来,书我读了不少,但唯独对《红楼梦》情有独钟。
这是一本古典文学名著,也是一部贵族之家活色生香的日常生活史,诗酒风流令人眼花缭乱,心驰神往。《红楼梦》一书中,写尽了人情世故,世间冷暖。贾府繁华之时,门庭若市,高朋满座,满天下的人都在献殷勤;当没落之时,却门可罗雀,无人问津,真是“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让我读懂了世态炎凉。把人性的凉薄本质生动地展现了出来。这本书把人物都写活了,印证了对联中“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真真假假”让人猜不透深红楼中的一切。
曹雪芹先生,出生于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家境优渥,之所以能写出这部闻名远世的作品,岂不是自己人生的写照?早年曹雪芹在南京江宁织造府亲历了一段锦衣纨绔、富贵风流的生活。但在雍正六年(1728年),曹家因获罪被抄家,曹家至此一蹶不振,日渐衰微。科举落第,经历了家庭、科举的双重打击,曹雪芹对封建社会有了更清醒,更深刻的认识,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历经多年艰辛终于创作出了极具思想性、艺术性的伟大作品——《红楼梦》。都说读懂了《红楼梦》就读懂了人生,红楼梦的人物关系如此的复杂,但在曹雪芹的笔下,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独特的个人色彩,每个人亦都是生活的主角。
金陵十二钗之首——林黛玉气质出众,长相标致,才华横溢又多愁善感令人怜爱;贾宝玉文思敏捷、重情重义,难怪到处留情;凤姐精明能干,阿谀奉承,两面三刀,贪婪虚伪,手握荣国府代理管家的位置,深得贾府高层主子的待见不足为怪。薛宝钗,才貌双全,温柔大度,博学多识,城府深沉,最终成为家族口碑中宝哥哥的佳偶人选……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浪漫又凄婉的爱情故事。
贾宝玉从小就生活在了深宅大院里,生活无忧无虑,但家族里施加的各种压力,使宝玉失去快乐,几乎窒息。诚然,黛玉从小失去了父母,孤高自许,孤单敏感,其诗清逸脱俗,风流别致,“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似一朵轻云刚出有岫。”当他们相遇后,一见钟情,惺惺相惜,贾宝玉开始关注她,关心、爱护她,给了她从未有过的温情。两颗心的距离越来越近了,但是他们最后以对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彻底背叛和爱情悲剧结局而告终。封建观念、封建思想岂能有个人选择的权利,对于家族而言,个人只是沧海一粟,有的只是家族的荣辱兴衰,这才有了悲剧的结局。
有人说:“《红楼梦》是一生一世都要看下去的书。”人生不同的年龄阶段,总能读出不同的感悟。
年少时读《红楼梦》,或许不能领悟太多,但能感受到时代的变迁,封建大家族的没落。有情人难成眷属的不甘……真是令人悲喜交加的红楼一梦。
喜笑悲哀都是假,贪求思慕总因痴。“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有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往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耳边突然传来了《枉凝眉》的曲子,我突然顿悟并理解了真正的爱情绝唱。这让我更加喜欢,更加热爱这本书。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仔细琢磨,这本书中的一字一句,都是人生。正如杨绛先生所言“世态人情,可作书读,可当戏看。”读书的意义大概就是用生活所感去读书,用读书所得去生活吧!读书,终会遇见更好的自己,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