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一: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名著,叫《城南旧事》。
这本书分为很多个小故事,在《城南旧事》中,这些形形色色的人陪伴着英子度过了她难忘的童年……第一章是《冬阳童年骆驼队》,也是《城南旧事》的序言。叙述了英子在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问爸爸为什么要系铃铛、想为骆驼剪肚皮底下的绒毛,以及问妈妈春天骆驼去哪儿了这几件小事。当我读到天真的英子学骆驼咀嚼时,不禁笑了起来。多么可爱,多么天真的孩子啊!童年是最幸福、最无忧无虑的时光。在这充满童真的时光中,每个人的做过傻事,连小英子都不除外。第二章叫《惠安馆》。英子遇见秀贞和妞儿,并帮助她们重逢,多么感人啊!第三章是《我们看海去》,讲了英子与“小偷”的故事。他是英子的知心朋友,小英子却在无意中出卖了他……这些章节都细腻生动的描绘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表达了英子对童年的留恋以及对老北京城南的思念。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幼儿园的时候,是否也这么由天真无邪变成现在的样子?童年总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刻,因为它没有罪恶,也不懂得罪恶。在它的眼里,什么事都是最简单的,没有什么复杂之处。所有人都是善良的,哪怕那个人是强盗,是土匪,他也有真诚的一面,他的心底也有最纯洁的地方。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也许我们该学学那些小孩子,用童眼去看世界,因为这也是有太多好处的,就像英子那样,如果她当时和其他人一样认为秀珍是疯子,也不会拥有这段珍贵的情谊;如果她当时遇见小偷是慌忙逃跑,说不定就没有下面的故事了。一件事不要把它看得那么复杂,先用最简单的眼光看它,如果看不透,再一一解开它的秘密,这样会轻松许多。来吧,让我们以后用童眼先看这个世界!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二:
今天,我读了《金翅雀》的故事。故事讲了金翅雀爸爸出去找食物,回来时发现小金翅雀已经被人掏走了。它奋力飞向村子,在一家农舍的屋檐下,它看见了自己的孩子正蜷伏在鸟笼中。金翅雀爸爸想尽办法都不能救出孩子,最后,它竟然把毒草放入孩子口中,小金翅雀死去了。
这是一个悲惨的故事,当我读完后,不禁潸然泪下。大家肯定和我一样产生很大的疑问,小金翅雀可是金翅雀爸爸的孩子啊,它为什么要亲手毒死自己的孩子呢?经过反复思考,我终于明白:金翅雀爸爸非常爱自己的孩子,然而,这种爱也是沉重的,残酷的。金翅雀爸爸因为无法解救孩子而“极度哀伤”,它为孩子选择了死的归宿。因为在金翅雀爸爸看来,自由比生命更重要。它宁愿让孩子死,也不愿让孩子在笼子里寂寞、孤独地活下去。可以想象,金翅雀爸爸作出这样的决定是多么无奈和心痛啊![本内容由 西西作文 wWW.xiandiaoYu.com 整理]
我由金翅雀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我的爸爸妈妈都特别重视我的学习,可真是望女成凤啊。他们想让我将来有好的工作、好的前途,对我的学习寄托了很大的希望。爸爸在外辛苦赚钱,为我将来的学习打下经济基础。妈妈为了让我静下心来认真学习,周末上班前把电视机锁在房间里,把一大堆课外资料放在书桌上让我看,还不允许同学到我家来玩。只是为了让我在一方净土上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我一整天都埋在书堆里,好似一台不停工作的机器,马不停蹄地看啊,做啊,背啊……我觉得我就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金翅雀,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快乐。妈妈只是关心我的考试成绩,她没有想到,她的做法不但使我对学习渐渐失去了兴趣,还砍断了我思维的翅膀,结果往往是适得其反。
我真想让妈妈有空看看《金翅雀》的故事,让她知道: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在我的学习生活中,能多给我一点自由的空间,不要再整天把我关在“笼子”里了。让我到田野中去呼吸清新的空气,让我在蓝天白云下和伙伴们快乐地放风筝,让我穿上溜冰鞋在广场上快速地滑行……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三: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哇!好有趣的作文》,看完了,我仿佛走进了作文的海洋,体验着心中从未有过的乐趣,不知不觉中,我与作文又融合在了一起。
这本书主要讲了艾卓文,吴波和他的一群小伙伴们由于对作文的热爱和兴趣,一起向溪老师拜师学艺,从刚刚开始的对作文烦恼到后面的对作文的不可割舍。在生活中,在书本中,不断积累,不断发现,不断体会,不断探索,领悟出几十个作文破解之谜,还利用平时写出的作文,破解了一件又一件的奇案。
这让我脑海里思潮澎湃,回忆起以往的一些零零碎碎的记忆: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对作文很苦恼,总是没有灵感。每次考试掉了大分,我非常不解,就跑去问老师,谁知道老师却说:“作文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想要学好它,其实并不难,只要用心去体验,用心去感受,用心去发现,把生活中的色彩融入到其中,作文其实很简单。”对此,我深信不疑。我按老师的方法去做了,慢慢的,我发现了许多写作文的方法,灵感也涌现出来了。老师的方法真灵。
看完了这本书,使我感触很深。可以把作文这个词展现得十分生动。活生活色地展现在我的眼前,我相信,这本书会让那些为作文苦恼的学生们恍然大悟。一招又一招的作文破解之法,让我们在作文方面有了更深的认识。作文,好有趣!一个又一个的奇案,让我们这些学生的兴趣一下子提升了不少。比起其他的书,这本书让我们有更大的乐趣。
这本书贴近我们的生活,让我们对作文的了解更深。生活中,处处有作文,作文中,处处有生活。同学们,我想对你们说:作文并不枯燥,反而充满了乐趣与奇妙,让我们向艾卓文他们一样,去体会作文,去享受作文,去探索作文,去想象作文,去创新作文,去总结作文。让我们更热爱作文。有了这本书,我的青春与生活将多么有趣。让我们与五师徒们一起走向作文之旅吧!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四:
我还记得第一次看《简爱》是初一的时候。那时候姐姐推荐了这本,我就把它带到班上了,结果被很多人笑,大家都以为《简爱》就是简单的爱情的缩写,而这样的内容对于初一的学生来说的确是早了些。后来我自己看了才知道原来简爱是女主人公的名字。说实话当时基本上没看懂什么,就像看一般的小说一样专挑情节看,其实现在想想这本书确实不适合当时看:诗意的语言,富有哲理的内容,激荡的情节,就算是现在,我也没能理解更别说是初一了。
整部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女主人公的精神,借用书评就是“追求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和反抗、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她对于金钱,权利毫不在意,也不被强权威胁,她对于世界的一切有着自我的认识。我的文字太苍白了,不能很好的形容,资料上写到“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
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被认为是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简爱》告诉了我很多,我也知道现实来说不可能做到像她一样,我也没这样的高度做到如此,但是书就是这样有借鉴意义,我希望能从中领悟一些,学会怎样去看待这个世界,看待自己。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五:
刚刚开始看《弟子规》的时候,我几乎看不懂它的意思,后来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少儿版的,我才看懂。原来弟子规就是人们常说的三字经。我看完《弟子规》后觉得它是一本教育人如何孝顺,如何对待身边的人和事的书。这本书对于我来说有着很大的作用,因为我从这本书上学到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同时我还更加深刻地懂得了很多与人相处时要注意的,我更要做一个孝顺父母的人。
《弟子规》是清朝李毓秀写的,这本书是以《论语》的“入则孝,出则弟”开篇的,怪不得我觉得那么熟悉。通过这本书我们可以学到很多待人处事的道理,虽然我们现在与同学相处并用不了大人处事的道理,但是我们却可以学着如何去孝顺父母,尊敬长辈。
对弟子规的学习,让我找到了答案。弟子规总序开篇是这样教育我们的: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它从人之根本出发,教育我们要从这几个方面对自身进行德行的塑造。首孝悌,就是说做人首先要心中有爱,要孝敬父母。一个人如果连对他有养育之恩的父母都不能尊敬的话,那么他就丧失了做人的根本,对长辈、对领导、对老师、对兄长、对朋友就更谈不上发自内心的尊重,他所做的事情也就很难得到认同。
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意思是和大众交往时要平等仁和,要时常亲近有仁德的人,向他们学习,以上这些事是学习的根本,非做不可。如果做了还有余遐,还要学习一些其它方面的知识充实自己。这是教育我们如何待人处事、如何学习,要经常学习别人的长处,来弥补自己的缺点,从各个方面来约束自己,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
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它的意思是:不管父母、亲人爱不爱你,你都要尽你做人的孝道,尊敬父母、亲人。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六:
又翻起了《创新作文》,一切都是那么记忆犹新,小作者那妙笔生花的文章,专家那精辟生动的点评,都一一印在我的脑海中。
在现实生活中,在看其它的《状物作文》《满分作文》等等作文书的时候,我认为我的作文是很有水准的。每次都是以一种非常常见的形式展现出来,我没有觉得不对劲,至少,我还没有看到其他人以不同形式呈现出来的作文。可是,自从订阅了《创新作文》,我深有感触:为什么人家的作文写得那么好?那么妙?我感觉,我的作文变得一文不值,在我仔细研究下,我发现,《创新作文》的小作者们,突破了常理,打破了常规,大胆创新。
描写人物的,编成了《出租启事》《产品说明》。但是,却生动、形象地用搞笑的语句描写出来。《出租启事》:每段先说没哪个出租用途,在阐释为什么有这样的用途及租用效果,详细得体,生动活泼。《产品说明》:把人物写成“产品”,用产品说明书的方式介绍“产品”的性能、功用、优缺点及使用注意事项。语言极为精炼,人物形象鲜明突出。
状物的,变成了《谁的滋味》。用拍片的方式,用镜头一、二、三来突出主题。每一个镜头都是一集,每一集都扣住了主题,表现了水是雄壮的、灵动的、暴怒的滋味。
写事的有《一篇关于“选择”的帖》《早读课上》。不同的事情。不同的形式。《早读课上》:用的是话剧的形式。开头是:时间、场景、出场人物、启幕。最后结尾是遥遥相应的落幕。用极有个性的语议案,真切的表达了学生们的心声。《一篇关于“选择”的帖》是用我们最爱的网络回帖形式写的。文章观点鲜明,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还有两篇,也是描写人物的,与上面可就不同了。使用电话留言的方式,反映不同的人的性格。让人耳目一新,流连忘返。
创新就是要时时保持心灵的鲜活,不断吸收新的素材,不断超越自我。让我们打破传统的写法,一起来创新吧!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七:
人生总是变化无常,有时仅仅只是一个虚荣心,就可以使你生活蒸蒸日上,也可能使你生活一落千丈,《项链》中的玛蒂尔德正是如此,她拥有甚至是超越一些贵妇的美貌,她年轻、漂亮。但美中不足的却是她没有贵妇般殷实的家世。她过着拮据的生活,穿着寒掺的衣服,她时常想像着自己过着锦衣玉食、奢侈浮华的生活,而现实让她感到自己犹如从高处跌落低处,从贵族沦落为平民,看到有钱的女友更加痛苦。在一个可以参加夜会的机会下,她为了满足她的虚荣心,她向好友珍妮借了一条精美的钻石项链,而正是因为这条项链,她的命运彻底改变。她把项链弄丢了,当她千心万苦的找到一条相同的项链并买下时,而代价却是她十年的韶华,在十年里,她所有的梦想都破灭了,曾经,那个高雅迷人的玛蒂尔德已被时间所抹去只留下一个为了蝇头小利、斤斤计较的中年妇女。
玛蒂尔德在一开始,不愿去看望她有钱的女友珍妮,因为她会痛苦、感到失落,但到最后,她可以在自己不再美丽动人时,而珍妮依旧漂亮时,坦然的与她亲昵的打招呼。
在我看来,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盼不到自己所想要的生活,而得到后,却失去了青春美貌,但她又是幸运的,因为残酷的现实把她从不切实际的幻想中拉了回来,使她从爱慕虚荣的女人,变成了一个脚踏踏实实走每一步的人,这是虚荣给她的带来的转变,也正因为如此,挫折也孕育了一个新生的玛蒂尔德。
这小说同时也折射出一个社会的普遍现象,就是虚荣。
有人为了引人注意,大放厥词、夸夸其谈,在别人羡慕、崇拜的眼光下沾沾自喜,有的人穿戴的名牌服饰招摇过市,实际上他往后的生活就要靠泡面来维持,有的人常常津津乐道的谈论着他的富贵亲戚,而实际上只能衬托别人的成功而不为自己增加一丝分量。
虚荣,虚假的荣耀,为了维持虚荣心,总要失去的更多,得不偿失,所以我们不应该为了取得这一时不真实的而失去我们原本真实的自我。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八:
我以前听同学们说《狼王梦》是一本好书。《狼王梦》这部小说具体写了什么?我迫不及待地走进它,一探究竟。
在第一章中,紫岚痛失丈夫,身陷绝境,艰难地产下五匹狼仔。老天爷却轻而易举地夺去了一匹狼仔的性命。紫岚少了一匹狼仔,就少了一份培养狼王的希望。
紫岚着意培养黑仔。因为黑仔得到了黑桑全部的遗传基因。但她忽略了天空中的金雕。黑仔被金雕带上了天空,成为金雕的腹中之食。紫岚猎食归来,见到这一切,她向着天空中的黑点,无奈的哀嚎一声。她失去了和黑桑几乎相似的狼仔。她的希望落空了。
在儿子蓝魂儿被猎人捉住后,紫岚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的尊严,她忍痛一口咬断了孩子的喉管。她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厮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但她却不伸出援手。这些看似太残忍了,可这却正是紫岚母爱的体现。咬断孩子的喉管,紫岚悲痛万分,但她是想给儿子留个全尸,保护儿子的尊严。紫岚希望自己孩子中的一个能成为狼王,继承丈夫的传统,她必须让孩子得到锻炼,因为这也是狼生存必须具备的条件。紫岚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她为了孩子放弃自己的婚姻,她为了孩子牺牲了自己。紫岚的母爱是深沉的!
到最后,母狼紫岚是否竹篮打水一场空呢?这不得而知。她为了狼孙的性命,也为了狼王的梦想,与金雕誓死一搏,血洒碧空。她为的是有朝一日,她的狼孙中会有一只成为狼王。
一直以来,狼在我心中是凶残的。紫岚却让我看到了她凶残背后母爱的深沉与伟大。更让我感动的是她为了既定的目标不懈追求,勇于面对困难。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九:
神秘岛讲述的是几个人因为气球损坏掉在一个海岛上求生的故事,求生过程中,他们简直重建了现代文明,感化了一个被流放的野人海盗,最后成功离开的故事。
最让我感觉新奇的一段是这样的:引爆炸药,要用到雷汞。可是没有雷汞。用什么方法来引爆呢?史密斯想出一个妙计:把几斤重的铁块用一根绳子吊起来,悬挂在炸药坑的正上方,另外又用一根绳子涂上硫磺系在第一根绳子的正中间,将涂上硫磺的绳子用火点着以后,很快就会烧到与第一根绳子的接头处,把第一根绳子烧断,这样就能成功引爆炸药了。这告诉我们做事要随机应变,不能死钻牛角尖。但我们生活时却不一定能转过弯来。还有,尼摩船长晚年时,便和他的潜艇在几位主人公的小岛旁边的一个岛上,最开始尼摩只是想尽量避开他们,但后来被他们的善良,勇敢,和智慧所感动,开始帮助他们。这不正是善有善报吗?可惜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太少了,一个人很坏,伤害了其他人,其他人也跟着变坏,导致父母教育孩子时,看到外面的恶,不教他善有善报,反而教他弱肉强食。
什么时候这种现象才能好转呢?我认为唯有用把书里的事物真正用到现实中才可以,教会别人要帮助人,让恶人进行彻彻底底的忏悔,等等才会有所好转。
作者写这篇文章是在近代殖民时期,他代表了正义的,善良的人道主义战士,由此尼摩他的身世是潜水艇艇长,印度王子,他通过挖掘海底宝藏,支持陆地上的人进行正义的战斗,这种精神值得敬佩。那我们在现实中不也应该是这样吗?遇到恶的事情,就要想尽办法把他们解决,这才能实现美好的未来啊。我们应该去做而不是去说,这样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十:
读起汪曾祺先生的散文,我总觉得,其他人写的散文是给别人看的,而他的散文是写给自己回想的。
我轻轻翻开第一页,像个不小心走错路的孩子,莽莽撞撞地闯进了那缤纷地天地。我按照书上的指引,一会儿在“花园里斗起蟋蟀,一会儿在茶馆里翻翻书,一会儿帮着大人收葡萄,一会儿和大伙一起跑警报”。初看汪曾祺先生的散文,总觉得有些语言怪怪的,总是提起一些不存在或与要写事物毫无关联的东西。有时也会写出奇特的,与众不同的感受。可仔细想想,这不就是童年时代的最真实的想法吗?
我们小时候都会对每个事物有着不一样的感受。在书中,作者对“款款的飞在墙角花阴”的“鬼蜻蜓”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难过”,吃石榴觉得“所得不偿劳”,让我也不由想起小时候也常觉得玩具小人就是我指挥的军队,每个颜色也都是各具一种性情。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一定是每个人都有的,可这种感受也是捉摸不定的。汪曾祺先生就是把这种感觉描绘了出来。
小时候,我们的脑子里也会装满奇奇怪怪的东西,有时甚至是自己凭感觉造出的一些没有的词。比如作者写“我的记忆有菖蒲的味道,然而我们的园里可没有菖蒲啊”。这句看起来前言不搭后语,是在突兀至极。可如果联想起我们小时候的思维,就会一下子明白——大家小时候都会有这种陌生而又熟悉的词语萦绕在脑海中,使我们整天想啊想。有时候也会去问问大人,可这么遥远的词汇,大人哪能想得出呢?
汪曾祺先生写这些别人看来断断续续的文字,也许,每句话都是曾经的一个梦吧。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十一:
鲁迅是中国近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他也是一位杰出的爱国者。他写的《朝花夕拾》愤怒的揭露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礼教吃人的真面目,对封建统治和封建道德进行了深刻的批判。
《狗、猫、鼠》是《朝花夕拾》的首篇,作者通过猫和狗比喻那些挂着“正人君子”头衔实则行“鸡鸣狗盗”之事的人。而隐鼠却象征着社会的弱者,在作者生活的年代,是一个恶势力急剧增大的年代,在这个年代里,强者欺侮弱者是一个封建传统,作者字字都是真情流露。我仿佛跟着鲁迅先生一起体会到了这些封建社会的腐败、愚昧。一起向往《礼记》中所说的“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和睦”。
作者笔下的《二十四孝图》令我追忆起儿时的感受,但也同时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者亦是从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亲身体会了旧中国儿童的可怜。被逼着背那些四书五经,杜绝西方的先进文化,正是中国受尽欺凌的原因。也同时讽刺了封建教育的死板,此时我似乎踏进了那一座座老式的私塾,摇头晃脑背起了“人之初,性本善”。
也正是因为这些封建传统和封建礼教的压制,才发生了中国历史上一次空前的革命。范爱农对革命投入一腔热血,让我们不禁暗暗对他产生钦佩之情。报馆案被捣毁,德清被刺伤。反动政府在镇压革命,辛亥革命终究失败。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封建统治者和封建道德的深刻批判,也体现了作者对革命失败的万般无奈。
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毛泽东评价他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十二:
平静的近乎冷酷的笔触,余华用他哲学的思考为我们勾画出了血肉丰盈的福贵;艰难的近乎残忍的人生,福贵用他那杯具的命运向我们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与活着的意义。
鲜红的封皮,一本《活着》,我几乎是哽咽着踏在福贵的人生之路上,每走出一小步,我都能感受到苦难的沉重,感受到泪水的微不足道。空气中处处弥漫着绝望的叹息,精神的支撑似乎随时会被瓦解,会在眨眼间烟消云散。福贵几乎时时身陷生与死的边缘,痛苦的挣扎,忍受着至亲们一个个的离去,在一次次期望的破灭中坚忍不屈的依旧活着。
以往看过一部电视剧《笑着活下去》,很喜欢这个剧名,“笑着”是一种人生态度,“活下去”则是要去践行的生命状态,“笑着活下去”则是以一种乐观的心态去对待生活与实现生命,而这,也就是所谓的人。
很多人之所以在人生中困惑与不安,或许是因为他们把人生复杂化了,活着,其实就是最简单化的人生,也是人生得以实现的基本前提。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活着本身,它没有额外的喧嚣浮华与功名利禄,它仅仅是生命的延续,是最自然的生存状态,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之后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境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在福贵输光了祖上留下的所有家产时,福贵的母亲这样对他说:“只要活的欢乐,穷也不怕”。是的,有什么可怕的呢活着已经是一种幸福,而能够欢乐的活着,也许就是人生莫大的追求了,其他的虚名浮利都只是身外之物,只是迷乱了双眼的一时虚幻。对于失去了所有亲人的福贵来说,活着是简单的幸福,一步一个脚印,孤零零的走下去。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十三:
女人皆祸水,美妙仅两回,或是坠爱河,或是临终前。——帕拉达
这是古希腊诗人的名言,对此我不敢苟同,如果那样说,女人的一生岂不是太悲惨了。然而梅里美塑造的女主角卡门就是这样的人。她性感又美丽,古铜色的皮肤,又黑又亮的头发,带着桀骜和不羁,精通巫书,擅长算命。自从唐何塞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坠落了,神秘的波西米亚女人,闯入了保守的世界。
她在直布罗陀附近靠打劫过往的商人来维持奢靡糜的生活,在情人面前放声大笑,花言巧语地迷惑上流人物。梅里美没有按照世俗的标准去赞赏优雅到骨子里的法国女子,而是创造了这样桀骜不驯的异族人,对自由的追求是她性格中最为闪亮的部分,宁肯死也不屈服。当保守的唐何塞威胁她跟自己走时,她说出了下面让人震憾不已的话“:约瑟,这是办不到的,我已经不爱你了,你却还爱着我,就是因为这个,你才想杀我。我满可以继续对你说谎,但是我不想再费心思了。作为我的罗姆(波西米亚语,意为丈夫),你有权杀死你的罗密(波西米亚语,意为妻子)。但卡门永远是自由的,她生为加里人,死为加里鬼。”
这段话作为卡门临终前的独白,每每读起,都觉得荡气回肠。想起高中课文《装在套子里的人》中缩头缩脑,恨不得把自己与世隔绝的别里柯夫,他与卡门真是天壤之别。
位于中间的便是处于灰色地带的普通人,整日被有形无形的枷索束缚着,不敢大胆追求自己真正想要的。除了“房奴”,“卡奴”,“车奴”我还想自己造一个词“心奴”,这样的人其实是被自己打败的,瞻前顾后,反复权衡,怕这怕那。大一上管理课的时候,老师说“:年轻的时候就应该努力拼搏一番,你们现在没有名利,没有地位,所以也没有什么可失去的。年轻,就是最大的资本。”以上是我读这本书的感想,仅此而已。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十四:
《伤仲永》讲的是一个天才变庸才的故事,其目的是为了告诫我们是不是天才都要努力学习。
小的时候我的脑袋就被灌输了诸如“天才来自勤奋”、“天才是1%的天分加99%的汗水”的思想。所以,我对这个故事的主旨并不“感冒”,这与“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的道理是一样的。
真正令我感兴趣的是仲永为什么会心甘情愿地被“不使学”,被选择人生?仅仅是因为年幼不懂事?还是说惧怕父亲的权威?仲永的才能是在五岁时被发现的,随后这天分便被其父亲当作摇钱树,一摇就是十几年。这么多个无趣的年头里,仲永是怎么想的,是否反抗过,我们无从得知。但从最后仲永变成庸才这一事实中,我大致可以推测:仲永已经麻木了,对人生已经没有追求,认为自己就是给父亲谋取利益的存在,接受了这不公的命运,最终才会“泯然众人矣”。
仲永父亲固然是错的,但这并不意味仲永就没有可指责之处了。虽然,仲永并不热爱吟诗作赋,不然怎么会让自己的诗被当作谋取钱财的工具?怎么会在四处访客的无趣生活里浑浑噩噩地虚度光阴?曾经听过这么一句话:人如果不想做一件事,会去找一千个理由;人倘若想去做一件事,会去想一千个办法。仲永如果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人生追求,他就不可能甘愿沦为赚钱的傀儡,不可能让父亲的“阴谋”得逞。
人只会做梦是可怕的事;人不会做梦是更可怕的事。仲永是个不会做梦的人,他仅仅是空有天分罢了,所以他最终也不过是一个“众人”而已。
现在的我们并不需要背负太多太过于沉重的东西,为何不趁现在好好做一美梦,然后明晨迎着朝阳去追寻它,这样活着不是很浪漫吗?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十五:
寒假里,我到文林书店逛逛,想买几本好书读读,逛着逛着,忽然被一本《作文真经》给吸引住了。真经不是《西游记》中的唐僧师徒四人前往西天求取真经的真经吗?难道作文也有真经?我怀着极大的好奇心买下了这套书。
我拿到何捷老师著的《作文真经》这本书,兴奋不已,一口气将它读完。文章中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活泼生动的对话描写,经常让我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全书以唐僧师徒后代为孩子们寻找“写作真经”为线索,引出了许许多多好玩的故事,穿插其中告诉我们写作的奥妙。
在《糊涂国惊魂》这个章节里,我读到了“五字真言”──观世音菩萨。这“观”字提醒大家注意观察,积累丰富的写作素材。“世”字提醒大家要留心生活,关心身处的世界。“菩萨”,就是要有一颗菩萨心肠,写作的目的要端正,关爱他人,弘扬人间正道。原来这就是写作的真理。
在这个章节里,何捷老师还给我们总结了:其实《作文真经》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早就有人总结了。例如“观世音菩萨”这五个字诀,又如叶圣陶先生所说的:广泛阅读,参与生活,勤于动笔,等等。这是何捷老师一直强调的写好作文的三件事。
何捷老师还一再指出:很多同学写作文常遇到“下笔千言,离题万里”。就是心太急!没有花时间、静下心来去读题、去审题。我就吃过没有好好读题、好好审题的亏。就拿上次期末考试来说吧!作文的题目是要我们写有趣的事情,可我由于心太急,没有好好审题,结果写成了同学之间友爱的事。这可严重影响我的语文成绩。我后悔莫及,悔不当初……
《作文真经》好似一丝火种点燃了我写作的指路明灯;《作文真经》犹如一盏指路明灯照亮了我写作的通途大道;《作文真经》仿佛一条通途大道引领我步向写作的恢宏殿堂……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十六: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的著名作家塞万提斯的名作,塞万提斯的时代,很多人都因为痴迷骑士小说而盲目地癫狂,使社会变得弊端重重,他因而写下这本书,表达了对吞噬精神的骑士小说的痛恨及对社会的不满。本书主要写了拉·曼却的穷乡绅阿隆索·吉哈那迷恋骑士小说上所说的,改名为堂吉诃德·台·拉·曼却,与老实风趣的侍从桑丘·潘沙三番五次地出门做游侠骑士(桑丘做骑士的侍从),励志扶贫压强,但堂吉诃德却把风车当巨人,把牛羊当军队,把客店当堡垒等,桑丘也不懂装懂,十分搞笑,两人干出了许多疯狂的傻事。直到临终前,他才觉悟自我之前的过错并痛骂骑士小说,因而遗憾地死去。
那在现代社会中,有没有类似于堂吉诃德所作所为的人呢?有。他们有的沉迷于网络游戏,模仿游戏中的暴力镜头,打架斗殴,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甚至还会出人命,这不就与堂吉诃德迷恋骑士小说的后果一样吗;有的迷恋功夫电影中的飞檐走壁,尝试去模仿,结果往往是遍体鳞伤,这不就与堂吉诃德和别人拼杀总是输的很惨一样吗;更有甚者,爱看凶杀片,并学电视中的情景,铤而走险,外出奔走,到处杀人,成了名副其实的杀人犯(当然十分少),这不就和……有些人自我本不清楚某些事,但还假惺惺地谈论,这不就和桑丘的不懂装懂一样吗?总之,这样既影响社会风气,又影响了社会安全,所以十分不好。还有一点,堂吉诃德直到临终前才悔改自我原先的行为,已经晚了,所以我们也不应当这样做,犯了错误要及时改正,这样才是对的。另外,作者精细的,写作手法也值得我们学习。
统而言之,与其像堂吉诃德那样,还不如踏踏实实地做人,勤勤恳恳地生活,比如打打球呀,聊聊天呀,散散步呀,多好呀!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十七:
最近,我读了老舍的名著——《骆驼祥子》,从而令我感触良多。
小说通过一个旧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善良、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祥子老实、健壮、纯朴,对生活有骆驼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后来,经过3年的省吃俭用,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车,但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第二次他又攒够了钱,却又被那可恶的孙侦探给怍了去。第三次,他娶了虎妞,还用虎妞的钱买了车子,本来日子过得已经很不错了,可是虎妞却难产死了,祥子伤心欲绝,没法了,只好把车子卖了来安葬虎妞。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它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他成了一个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吃喝嫖赌的行尸走肉。
这本书让我认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多么令人畏惧,竟然有把人变成鬼的罪行。祥子仅仅是北京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力车夫,在社会上是不显眼的,但命运还是不能放过他,折磨好强的他,毁了他的梦想,后来沦为自甘堕落的人。悲剧总是令人毛骨悚然,胆战心惊。
人们常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祥子胸怀大志,勤劳节俭,为什么最终还是走投无路?为什么非把他逼上梁山不可?难道那是个不让好人有活路的社会吗?
其实祥子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他的下场就是当时社会所有无权无势的人们的下场。从中可以了解到,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是过着怎样的生活。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十八:
《暗店街》的故事主体很简单,讲述一个患了失忆症的男子寻找自己真实身份的过程。从大框架上来说,这是一部侦探小说,事实上,这名失忆的男子也确实是一个侦探。只是这不是一部传统意义上的侦探小说,主角寻找真实身份只是小说的叙事凭借与表象意涵,在背后,透过这个寻觅的过程,呈现出来的其实是生命意义的短暂与渺小。
小说从一个结束开始,在为侦探社工作多年后,终于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刻,主角工作的侦探社就要结束营业了。在这人生的岔口上,业已失去所有过往记忆的主角,决定回头寻找自己的真实身份。这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主角要寻找的不单单是一个名字,他要找的是一整段人生,一个置于“我”之下的生命故事。而这人生、这故事,必须从茫茫人海中、从别人记忆的橱柜中、从泛着樟脑气息的杂物堆中,翻找出来。
这是一段苍凉而落寞的旅程。本以为,循着来时路,可以找到一段完整的生命故事,无论是美好还是痛苦,总能描摹出一个有血有肉、爱过恨过的生命形象。然而,当主角循着蛛丝马迹寻找自我时,却发现生命早已化成块块的碎片,或是落在别人记忆的角落、或是镶嵌在某人生命碎片的边缘、或是凝结成发黄相片里的模糊身影、或是浓缩成人物名册里的冰冷陈述。
从生到死、每一次的交会过程中,我们都从别人手上拾得一些生命碎片,也将自己的生命碎片交付到别人手上。然而,当我们奋力地向前行走,努力谱写下生命的篇章,这些生命的片段、记忆的碎片,却已经开始在身后四处散落、终至消逝。倾其所有地活过后,迤逦你我身后的,只是发丝般细微、尘埃般轻碎的痕迹,无从拼凑出生命的全部重量、完整形貌,教人如何不感伤。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十九:
淡定从容,随遇而安。
——题记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而每个故事却又都千差万别,但这个词却有点以不变应万变的味道。随遇而安,是指能够适应各种环境,它是一种对待生活的态度。
孟非从重庆的童年生活,黑暗的高中生活,印刷厂辛苦的工作以及走上电视之路的风风雨雨中坚持了下来。四十年的人和事,四十年的酸甜苦辣,最终被浓缩为四个字:随遇而安。坚持自己的信念,踏实的做着自己手中的一切,这并不是浪费时间,而是积攒自己的阅历,磨砺自己的意志。待到破茧成蝶日,终于翱翔在天空。
书中每一句都透露着朴实与平淡。尤其是自序,写的非常谦虚,但却是发自内心,朴实真华。我无法真正领悟到孟非的那些斑驳的记忆,它们在他的脑海中,历久弥新。误解,嘲笑,刻薄……这些恰恰成为了他登上成功的阶梯,斑驳的记忆一步一步地被他的脚步所泯灭。因为聪明的人会把这些当作他们日以发愤的动力,而愚笨的人,选择遗忘,认为那只是一场失误罢了。
三个月的新疆生活,孟非完全地融入了那块土地,悠久的历史和博大文化让他沉迷。他曾想过有朝一日,放下所有,在茫茫戈壁滩上看长河落日,大漠孤烟,赏人生酸苦,品记忆辛辣。
由一个印刷厂的工人,成为一位知名的主持人,这光鲜的背后,是一个人执着,自信的结果。虽然他的成功不可复制,但他对待人生的态度却可以粘贴。一路走过,风风雨雨不能白白承受。趁着有理想的时候,趁着有热血的时候,趁着还有资本拼一把的时候,尽管放手一搏。
随遇而安也说明了孟非面对人生的心态,四十无惑,这个时候的人就应该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我承认,虽然我们还是年少轻狂。摸爬滚打的时期,但是人生正因是这样的历程。慢慢地,慢慢地,衰老。所以,如果还有遗憾,趁你还有现在。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二十:
我读了《航空到航天》这本书后,懂得了一些关于飞机的知识,就让我给你们介绍一下吧!
很久很久以前,人们就梦想像鸟儿一样在天空中飞。有人尝试过用羽毛编织成大翅膀绑在身上去天空中飞翔,可是都失败了。1903年12月17日,由莱特兄弟研制的“飞行者1号”在美国北部卡罗纳州德基蒂霍克飞上蓝天,从此实现了人类千百年来向往飞行的愿望。
读了这本书后,我非常钦佩莱特兄弟。他们只有初中文化,但他们刻苦阅读了许多航空科技书籍,立志要以脚踏实地的科学态度和百折不挠的实干精神,去揭示人类飞向空中的奥妙。
在学习上,我要以他们为榜样,像他们一样有胜不骄,败不馁的精神和坚韧的决心!
今天,是放暑假的第七天,我不仅作业完成了,而且还做了许多练习题,所以,我这两天想休息一下,可又不能白白浪费这宝贵的时间,所以,我决定去图书馆借两本书看看,并且还可以扩大自己的知识面,了解更多的知识,第二天,我就去图书馆借了一本人人都耳熟的科技书《十万个为什么—文化科技篇》,非常有意思。
在这本有强大吸引力的书中,我尽情的遨游了天,有一个故事令我记得最清楚,那就是“为什么在浴室里唱歌特别好听?”我想大多数同学都会被这件问题所困扰,那就让我来给你讲讲吧,这是因为声波会反射的缘故。声音遇到障碍物时,会像皮球那样反弹回来,产生回声。比如:我们在山谷里大叫时,会听到从山壁上弹回来的声音。因为一般质地比较坚硬的物体吸收声音的能力差,反射回来的声音比较多;表面柔软的物体吸收能力较强,反射回来的声音较少。所以,在浴室里唱歌时,声音特别好听,特别洪亮。
明白了吧?看,这本书多有意思啊,当然有趣的还不只这一件,我就不一一举例了,总之,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不知道的知识,我感受到这世界太奇妙了,它对我的作用很大,我爱这本书。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二十一:
战火纷飞的年代已经过去,如今的我们生活在幸福快乐的时光中。然而,我们却要铭记那些为了祖国未来而牺牲的烈士们,当我翻开《红色少年的故事》时,我感受到了“自古英雄出少年”的气概,更是深深地被他们舍生取义的爱国情怀所打动。
书中记录着许多年纪不同的少年,经历不同的爱国英雄。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视死如归,不怕牺牲的刘胡兰。刘胡兰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从小就因为对万恶的旧社会不满,而对革命事业充满了热情与向往。当因判徒的背判而被抓时,她虽是被捕人员中年纪最小的一个,但她却用弱小的身体,强大的精神力量从容不迫地去承受敌人残酷的刑罚,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意出卖革命。最终,年仅十五岁的刘胡兰为了革命献出了年轻的生命,这需要多么大的精神力量!我们在享受如今的幸福生活时,不能忘记这是无数位像刘胡兰一样不怕牺牲视死如归的烈士用鲜血换来的,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生活,用更好的精神风貌去面对未来。
现代社会的建设需要大家同甘共苦、团结奋斗的精神,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有那么一群为了革命事业同甘共苦,浴血奋战的英雄。在土地革命时期,黄土高原上有一支神出鬼没的少年武装——红色少年先锋队。他们都是由穷人家的孩子姐成,能吃苦、胆子大也非常地团结,他们平时每天进行操练,当敌人进攻时,他们总是团结一心、奋勇抵抗,真是人小志气大。如今的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年代不需要面对敌人的枪林弹雨,但我们需要做的是,努力学习知识,团结在一起共同为祖国的发展而努力。
书中还有少年英烈—欧阳立安,抗日小英雄—杨来西,铁骨铮铮的共产党员—王华等英雄。在他们那一段段已经逝去的光辉岁月中,是中国少年对历史的呐喊与对未来的希望,我们应该在这最美丽的时代中,继承少年英雄们的遗志,做一个积极向上,不断开拓的好少年,将来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美丽。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二十二:
看完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的感触很深。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前苏联著名作家奥四的代表作。书中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坚忍不拔、顽强拼搏的无产阶级英雄形象。并以保尔·柯察金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展现了苏联广阔的历史画面和人民艰苦卓绝的斗争生活。写出苏联时期斗争的艰苦和那个时代的美好品质—为理想而献身的精神,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品质。
我很敬佩保尔的这一点品质,他的确是一个顽强的人,当他负伤不得不退出战场之时,他仍然在后方不停地为社会的发展做着贡献。当他被诊断出神经中枢有毛病时,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想方设法的工作,争取多为社会做事。最后,他两腿瘫痪、双目失明,不得不放弃工作。但他仍然坚决的拿起笔,再次顽强地与命运做起了斗争。正如贝多芬所说:“人应该扼住命运的咽喉!”这是很有道理的,人不应该屈服于命运,应该奋斗终生,顽强拼搏。在小说中,我最欣赏其中的一句话:“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我认为这话很对,准确地说明了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难道不是这样吗?一个人不应虚度年华,也不应碌碌无为。一个人总应该为社会、为大家甚至为自己做一点事,那怕是一点点,也不能虚度此生,才能算得上是在“活着”。
对于我们来说,狼烟滚滚已成为历史。《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们了解了历史,让我们铭记许许多多的革命先辈们,认识到今天的幸福来之不易。所以,《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不愧为是一本好书。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二十三: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展示了一位少年艰难的成长经历,唱响了一首英雄的颂歌。
穷苦少年保尔,在十月战争爆发后,意外邂逅了一位布尔什维克——朱赫来,他不但教会了保尔英式拳击,还培养了保尔对革命的热情。保尔加入了红军,为革命事业付出自己的青春和健康。当他双腿瘫痪,双目失明,仍不愿放弃自己,用惊人的毅力创作了《暴风雨所诞生的》,继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保尔曾这样问过自己:“为了挣脱生命的枷锁,为了能够重新战斗,为了实现自身的价值,你是否尽了的努力呢?”回答是肯定的:“我尽了的努力。”是的,他真的尽的努力在工作,上级派下的每一个任务,他都认真出色地完成。为此,死神的黑翅曾先后三次碰过他,在三个月内铁路如期的修好修通,在法庭上的辩论胜利,与各种“歪风邪气”斗争成功,这些都是他奋斗的写照。正如他所说的:“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我也这样问过自己,然而有多少岁月我在消遣娱乐中逝去,又有几许时光我在为实现人生价值而奋斗呢?我不禁陷入沉思,虽然当今社会不用再为革命出生入死,但是我们可以尽的努力让生活更加充实有意义,为世界做出一份贡献。
保尔奋斗的人生警醒了我。从现在开始,我要珍惜点滴时光,不再让它白白流逝:我要跑出来,不再在追梦之路上止步不前;我要炼成钢铁,不再让梦想变成迷茫。人生虽然短暂,但只有努力丰富自己的人生,才不枉活这一生。
就让保尔精神鞭策我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愿再次回首往事,我不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二十四:
喜欢周国平是多年前缘于观看了那本《人生哲思语编》,觉得他对于各种人生百象的诠释很耐看耐读,稍加关注,知道其另有本《妞妞》也很受欢迎,但一直没找着机会看。不久前,一人前往图书馆里找书看,在一排排的书架中,一眼就瞥见了《妞妞》,象是久违的朋友,毫无顾虑拿起,登记完借回家。原本以为《妞妞》是一个父亲写女儿的传记,应该是一本字里行间处处洋溢着幸福味的书籍,却不曾想让每一位读者们读得悲痛连连、泪流满面。“在读者们看来这始终是一本书,但是在我看来这是一座坟墓,一座父亲用双手亲手给女儿垒起来的坟墓”,作为作者的周国平如是说。43岁初为人父,但幼小的女儿却又在满月前一天被检查出患有绝症,医生断定活不过二岁,从幸福的顶端摔下直至灾难的底端,这样的苦难不是每一个人能经受得住的。
一边享受着与女儿在一起的幸福瞬间,感受着小生命在一天天的变化,一边却又承受着常人所无法承受的心理煎熬,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一位父亲的满满的爱和深深的无奈,宁做平庸的父亲,也不做什么伟大的哲学家。《妞妞》一书写于女儿去世十周年,在我看来,在整本书中始终能嗅出,回忆中带着忧伤,追念中又掺着甜蜜的味道,一路看来,让看书的人也始终跟着作者的情绪上下起伏,尤其是看到癌症末期病情加剧的最后日子,饱爱病痛折磨的妞妞顽强的挣扎在父亲怀里,每当疼痛来袭的时候,小妞妞的那句“磕着了,磕着了。”时时萦绕在耳边,直叫人泪如雨下、欲罢不能。同情年幼的小妞妞,却不得不佩服作者的坚强。
反过来一想,由此书不难发现周国平是位什么样的人,只有心境明朗,看透人生得失的强者,才得以在人生灾难后仍以从容面对种种。跟这样的苦难相比,工作生活中的得失、委屈、不平又算得了什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所拥有的最为平凡和简单的幸福。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二十五:
我敬佩司马迁能把《史记》写得那么深动敬佩《史记》当中的每一个英雄人物敬佩中国拥有那么丰厚悠久的历史。今日我最终把厚厚的一本《史记》读完了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收获还真是不小。
《史记》这本书记叙了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太初年间共计三千多年的历史它的叙事简明生动十分得吸引人。《史记》是历史的“实录”具有十分高的文学价值。它的文学价值表此刻运用真实的历史材料并且成功地塑造出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在人物塑造上司马迁真正做到了将历史、人物和主题统一齐来这样既写活了历史人物也栩栩如生看完了每一篇故事好像每个人物就出此刻我的眼前。他还十分善于经过人物的言行举止来完成对人物性格的刻画。我觉得《史记》的语言真不愧之后被奉为“古文”的最高成就。
在《史记》这本书中使我印象最深的历史故事是:《五张羊皮的故事》。这则故事主要讲了:春秋战国时候爱惜人才的秦穆公为了赎回聪明才干的百里奚用五张羊皮去跟楚人交换他最终秦穆公赎回了自我最喜欢的大臣百里奚。读了这篇故事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凡事都要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就像文中的秦穆公一样他如果用重金去赎回百里奚的话楚人觉得秦穆公很看重他必须不会轻易交换。可是如果用五张羊皮去交换的话楚人必定会很轻视百里奚而同意交换。聪明的秦穆公就换了一个角度去思考问题最终如愿以偿。我觉得我应当向秦穆公学习。
总而言之在《史记》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了中国伟大的五千年的历史同时我还懂得了不少的知识收获了不少硕果。我认为《史记》这本书值得一看。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二十六:
孟母,一位家喻户晓的母亲,家境并不好,但她不怕苦独自一人将孟子拉扯大,将孟子培养成一位伟人。
孟母一生吃尽了苦,但为了将孟子培养成一代英才,再大的苦他也吃得下,孟子早年丧父,仅靠孟母一人在家做些零工补贴家用,孟母曾三次搬家,是由于孟子,因为孟子年纪太小什么事都比较喜欢模仿,第一次搬到了一个闹市,那里的叫卖声整天连续不断,孟子也学起了他们,整天叫卖,孟母立刻认为这个地方并不是我儿可以居住的地方,不能让他受到这个环境的迫害。
第二次孟母搬迁到了一个办丧事的地方,这次孟子没有再次叫卖过,孟母认为这个地方可行,没想到过了几天,孟子经常和小朋友们一起学起大人们哭丧,孟母知道后认为这还不是我儿居住的地方,于是孟母又搬到一个学堂的旁边,孟子每天醒来时就能听见读书声,孟子觉得好奇,于是孟子就经常跑去学堂的外面听他们读书,并且自己跟着学习,盗了最后孟母想尽方法让孟子进入学堂,孟母这才安心。
在现实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爸爸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乡村医生,从小受到了爷爷的熏陶,他为人正直,真诚。所以有许多人景仰我爸,因此我爸爸希望我可以超过他,比他更好,从小就不让我和一些品质恶劣的孩子在一起玩,但时间流去,我也渐渐的不听爸爸的话了,我爸爸多次叫我不要和那些孩子走得太近,可我就是不听,现在我知道了。
孟母含辛茹苦的将孟子养大,也让他接受了好的教育,是为了不让孟子自毁前程,我也知道我不该这样做,但是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这时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要像陶渊明那样“出淤泥而不染”不能让不好的人或事物蒙蔽了你的双眼,要自觉抵制,千万不要自毁前程。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二十七:
《格列佛游记》讲述的是英国船医格列佛因海难等原因流落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马国等地的经历。在小人国,万物的长、宽、高仅有正常尺度的十二分之一。人的身高只有15厘米。格列佛在那里有如一座大山,一顿饭要吃好几车食物,这就像童话中的人物一样,我们在那里就像大孩子大人,有种成熟的感觉。
而在大人国,一切恰好相反,居民身高18米,麦子也有十多米高,格列佛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宠物。格列佛随心所欲的搬弄小人国里的人和物,像是搬弄玩具,置身于大人国,却如幼儿一样,提心吊胆,无能为力。具有天壤之别,而大孩子般的我们在那里就会很小,像童话中的七个小矮人那样的感觉。而格列佛到了飞岛国和马国以后,更是一种怪诞景象。格列佛和马国之间的对话成了对人类社会的无情鞭挞。你给他给他多少钱他就给你出多少力,显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格列佛对英国士兵的解释是:一个受人雇佣,杀人不眨眼的人,他杀自己的同类越多越好,这些人是多么的残忍,让我们觉得他们真是可恨。由以上看来,童话色彩只是这部小说的表面特征,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真正用意是对那些手段残忍思想败坏的人尖锐的讽刺。那些可恶的人认为,不管是用还是攒,钱都是越多越好,没有满足的时候……因此我们大多被迫过着悲惨的生活,为了拿到少许工资每天不得不劳动,让少数人过阔绰的生活。
在我们的现实生存中也有这样的事;有的人因官位高而贪得无厌自己过着神仙般的生存让老百姓遭受痛苦,用权力来威迫另外的人。我想人要有人格,不可以贪得无厌,心要透明,甘美纯甘心情愿的为别人呈献。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二十八:
他,三年前因参与了一个盗窃团伙而被判刑三年。三年后,他出狱回到家乡,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重新做人。一次,他的一位邻居把钥匙落在家里,找他求助。他不好推辞,只三下五除二就把锁打开了。邻居惊讶极了,一个劲儿的夸他有本事。第二天,他却发现,邻居们的门上新添了一把笨重的锁。
这就是引人深思的故事《锁》的情节。先别忙着去责备邻居们的虚伪和冷漠,我们不妨先推己及人的考虑一下“他”的感受。刚从牢狱出来就要去面对熟悉亲戚朋友的指指点点可见他的决心之大。更难得可贵得,主人公决定痛改前非,一段美好的生活似乎要重新开启。然而邻居对他的不信任,宛如一盆冷水,把他刚燃起的信念和希望无情地浇灭。我想,当他看到邻居家冷冰冰的“铁将军”时候,那副失望的脸庞该多么令人心酸啊!说不定他又会误入歧途走上弯路。
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世界上没有完美无瑕的人,每个人都会犯下错误。重要的是,犯错的人能否“过能改,归于无”。如果犯错的人能够改过自新,纵然他犯下天大的错误,他仍旧是一个好人。而成就一个好人的关键,在于我们对他的态度,假如我们对犯错的人仍旧心怀戒备,丝毫不信任,那么犯错的人心中那一份想改错的念头一定会烟消云散,对能得到原谅丧失希望,无异于在伤口上撒盐;而对真心愿意重新来过的人,假如能够不计前嫌,而是原谅、鼓励帮助犯错的人,日久天长,就会让犯错的人心中的负罪感一点点减轻。久而久之,犯错的人就会重拾信心。这无异于黑暗中的一缕阳光。然而,能做到冰释前嫌的人少之又少。其实,一个人既然犯了错,就像木板上钉钉,无法弥补。既然如此,人们有什么理由把一个人犯下的错误翻来覆去地提起,一遍遍地揭人伤疤,而不以宽容的心态去原谅犯错者呢?例如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蔺相如,不正是原谅了前来负荆请罪的廉颇,从而成为了流传千古的佳话吗?所以,宽容就是打开犯错者“心锁”的那把钥匙。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二十九:
雨下给没钱人,也下给富人;雨下给有义者,也下给无义人。雨其实并不公道,由于它落在一个并不公道的世界。
《骆驼祥子》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一个名叫“祥子”的人力车夫的起伏生活,他积极向上,梦想是努力赚钱,开个小车厂,找一个清清白白,漂亮贤惠的农家女孩当老婆。这是多么平凡的想法!可是他却抛下荣华富贵的念想,坚持我们的信念:拉车。
他省吃俭用,终于省下了第一辆车,可因世乱,被大兵拿了去,很不容易逃出去,又随手牵了几匹骆驼,卖了三十五大洋,得了“骆驼祥子”这称号。又到人和车厂拉车,但被虎妞看上、魅惑,所以逃出去曹家拉包月。虎妞为了套牢样子,骗他“有了”……孙侦探的诈骗,与后来虎妞的难产去世,又连续让他失去了第二辆和第三辆车。最后,他想和喜欢的小福子去曹宅做工,却得知小福子上吊自杀了。
有的故事,没完美结局,却让人沉思。
最后,祥子死心了,他不再拉车,靠之前攒下的诚信招摇撞骗,欠钱不还。
其实,祥子坏吗?他曾正直而善良,有上进心,为人诚信。但,祥子怎么样?他甘于沦于黑暗,背信弃义,为资金干得出任何事。
我忽然了解,世上本没真的本性黑暗的人,是这个社会上少数的恶性,蔓延成了整个世界的怨恨。是的,假如这本书少了就算一个对祥子导致伤害的人,可能如此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生活起落,我坚信,假如有一个人,一群人,能好好学习,诚信做人,待人友善,真的可以改变世界。
寒风凛冽,假如有一个人,帮你,那风也会温暖起来。
所有人的生命线,如波涛起伏,组成了一生起落。
书籍的读后感700字 篇三十: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著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一段时间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一定的时间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