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一: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比如说:孙杨、姚明、宁泽涛……而我最崇拜的则是一位陌生的特警。
这位特警的脸黑黑的,像是经历过许多风雨的洗礼。眼睛炯炯有神,透着几分严厉。手很粗糙,还有几道深深的伤口。
那是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我在街上散步。突然,一个喝醉酒的男子蹿到街上,挥舞着手中的刀,大喊:“不许动!”他走得歪歪倒倒的,像踩着香蕉皮似的。手中的刀在微微颤抖,路上的人都很害怕,我也吓得手脚发抖。
这时,那名特警冲了上来,站到那名男子前面,眼神坚定,严厉地说:“放下手中的武器,不要伤害别人!”醉酒的男子手脚开始颤抖了,就像一台震动的手机。我心想:这名特警真厉害呀!他一来坏人都已经魂飞魄散了。
特警等了一会儿,发现醉酒的男子并没有想扔下武器的意思,特警眉头一皱,看对方已经站不稳的时候,他就像一道光一样冲到对方前面,来了一记左勾拳。这拳头就像闪电一样划破空气,砸到了醉汉的脸上。我仿佛能听到那位男子骨头碎裂的声音。只听“啊”的一声,醉汉跌倒在地。特警连忙上前一手按住他,让他起不来,另一只手从腰间抽出一个银色的东西,我仔细一看,原来是手铐。只听“咔”的一声,手铐扣上了。周围的人连连叫好,掏出手机不停拍照,我也趁机拍了一张照。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一名英勇的特警,他遇到危险时临危不惧,正义勇敢的形象,永远刻在我心中。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二:
我的舅舅是一名警察,一名普普通通的警察,但却是我最崇拜的人。
舅舅不高,身体却很强壮,听说,平时他们训练时,几个人一起挑战舅舅,都不敌落败!舅舅工作尽职尽责,遇到坏人就全然不顾地冲上去,我常问他:这样就不怕被打伤码?他总说:保护人名是我们的天职。
最近,我们小区经常出现一些鬼头鬼脑的人,听舅舅说最近有一伙毒品贩子在小区出没,让我少出门。这天,家里没油了,刚想出门买一些,我就看见以为中年男子坐在公园长椅上,手中拿着报纸,不认真看还真不知道,那不是舅舅吗?我还没反应过来,只见他猛地站起来,跑向了一辆卡车,他那双强健有力的双脚如闪电一般,不一会儿就追上了卡车,熟练地爬了上去。车上的人看见了,拔出小刀向舅舅刺去。舅舅一把抓住那人的手腕,反扣,侧踢一连串的动作打得那人忙喊投降。最后他笑着说:今天晚上,你要睡在公安局了!虽然舅舅笑着,可脸上却显出一丝痛苦,不一会儿警察来了,把坏人带走了。我坐过去叫他,才发现,他的肚子上出现了一道5厘米左右的口子,鲜血直流。我刚想上前看他上的重不重,舅舅却一个脚软,倒下了[本内容由 西西作文 Www.xiaNdiaoyu.com 整理]
当天下午,舅舅醒了,我责怪道:您怎么这么不小心啊,吓死我了!身为一名警察,在执行任务的时候,难免会受伤,这很正常。只要能够为社会平安出一份力,我就是付出生命也愿意啊!顿时,一股崇拜感油然而生。
现在,当警察是我的梦想,舅舅成了我的榜样。我只想大声对他说:舅舅,我崇拜你!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三:
我崇拜的这个人不是个伟大人物,也不是出色人物,而是我亲爱的爸爸。
我崇拜爸爸的理由有三条。
一 好学上进、刻苦勤奋。
爸爸的老家在农村,家里很穷,爸爸凭着他的勤奋考上了军校,转业后分配到了市里工作,要不现在正在家种田呢!听爸爸说,他上中学时连菜都吃不起,但每天都努力学习,有时一道题的解法会在睡床上想起来。真是太辛苦了。就凭这一点就令我佩服万分了。
二 仔细认真、严格要求
老爸有句话常挂在嘴边:”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爸爸做事特别认真,就拿他检查我的作业来说吧,那可是逐字逐句地检查,我做的每一道错题都难逃爸爸的”火眼金睛“。每当他发现错题时,总会严厉地说:”你仔细看看这道题做得对不对!“每当这时,我总会不情愿地把错题改过来,然后再听候爸爸的”发落“。这还不算,爸爸还会再出几道同类型的题让我做,直到我全部弄懂为止。爸爸这人可真认真啊!我要想在他的眼皮底下耍点小动作,还真不容易!
三 耐心指导、循循善诱。
我唯一不遗传爸爸的优点就是数学能力,反而对语文很入门。每次遇到数学难题想不出来,就去问爸爸,在爸爸那里总能得到正确的答案,并给我耐心讲解,有时画图、有时找来实物演示,诱导我弄明白为止。
凭这三条,我已经佩服的老爸五体投地了。我最崇拜、最崇拜的人就是我亲爱的老爸!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四:
人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说起我崇拜的人,那就是篮坛巨星科比布莱恩特。
说起科比,不得不提的是他那令人仰慕的绝杀。在我的记忆中,最难忘的一次便是2010年1月1日,湖人与国王的比赛。在比赛剩下5秒时,湖人106比108落后,希望全都寄托在了科比身上。加索尔接到了球,想传给科比,可是科比被防得死死的,就在最后关头,科比摆脱了防守,艰难地接到了球,千钧一发之际,他在三分线外出了手。只听“唰”的一声,球呼啸着飞进了篮筐,现场沸腾了!
看了慢动作回放,科比出手后还有0.1秒,湖人队获胜!
科比在如此关头,担负着重担,承受着压力,还能进球,他的技术与心理素质值得我肯定与仰慕。
科比在比赛中受过大大小小的伤。在2009年1月12日,他在与韦德的对位中,撞得头破血流,不一会儿就浸红了他的半边脸。可是科比只是做了简单的止血处理,便又投入了战斗。2009年1月20日,湖人对阵骑士,科比被詹姆斯戳伤了无名指,检查后是脱臼,便把无名指接好,与此前受伤的小指绑在一块。科比在下半场,仅用三跟可用的手指,出场了41分钟,带领球队取得了胜利。科比不屈服于伤痛的精神足以让他成为我最崇拜的人。
当我们把他看作人,他却在俯视世界,当我们把他看作神,他却在仰视世界。这个人就是科比布莱恩特。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五:
我崇拜的人可多啦!
比如可敬的薛老师她教书育人,指望我们能成为国家栋梁;有幽默风趣的笑星周星驰,看了他的电影之后,每个人都会捧腹大笑;有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叶欣,她舍己为人,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而我最最崇拜的人是她,一位勤劳质朴的中年妇女,每天起早贪黑地做家务,任劳任怨,就像一头默默无闻的老黄牛一样······
从我的话语中你们应该知道她是谁了——那就是我的妈妈。妈妈总是那么忙碌。每天早晨天刚蒙蒙亮,我们还沉浸在梦乡里,妈妈却要早早地起来做早饭、家务,忙得不亦乐乎。好几次我叫她多休息一会儿,可她却“不领情”地说:“你管好自己的学习就好了,我又不累。”大多数母亲都会编出善意的谎言。其实,她们都很疲劳,每天第一个起来,能不累吗?我的妈妈不仅是位勤劳能干的妇女,她在生活中还很节俭。生活中水是必不可少的东西,然而我只知道用水,却不知道节水,这使妈妈很烦恼,所以她才成了我的“老师”。“以后把淘米水放在这个水桶里,还有洗菜水、洗脸水等都能用来冲厕所呀、拖地呀、打扫脏物呀······”天啊!这些我竟没想到!不过,从妈妈的“长篇大论”中,我还是明白了不少道理呢!我喜欢妈妈那辛勤劳作的身影,喜欢她给我讲那不算深奥的道理······她朴素的品格,让我十分崇拜她!
同时我感到骄傲的是,我有这么一个母亲!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六:
每天,我背着书包上学时的路上,必会经过学校大门西边的十字路口。在十字路口中间总会站着一个伟岸的身影。面对着许许多多来往的行人和车辆,时而转身,时而挥动着手臂,眼神专注而坚定,在他那流畅,优美的动作指挥下,那些纵横交错的行人和行驶的车辆都变得井然有序,道路畅通。那个人就是我崇拜的交通警察叔叔。
夏日里,骄阳似火,我总能看到他那衣背湿透的背影,额头上的汗珠,沿着那被烈日晒得通红的脸颊直往下流,他却顾不得擦拭。他怕自己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会使得道路上的行人和车辆出现不可挽回的遗憾。
冬天里,寒风刺骨,我在有暖气的家里还觉得寒气逼人,可他呢?还坚持在自己的岗位上专心致志的指挥交通。
还记得有一次在这个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人被汽车撞倒,情况十分紧急,围观了许多人,只见这时交通警察叔叔好像超人一样立即出现在事发现场。他一边疏散围观的群众,一边急忙联系120急救中心,把受伤的人送往医院。而后又勘察现场,记录肇事车辆的车牌号,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驾驶员的状态,望着那镇静而威严的样子,是那么的神圣庄严,简直帅极了。我从心底对交通警察叔叔充满了敬佩。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七:
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崇拜者。我的崇拜者是我的老师——张远,因为张老师教的课非常生动有趣。
张老师长着黑色的长发和大大的眼睛,闪着文学的光芒。她的嘴是红色的。虽然没有樱桃口那么小,但是很漂亮,没有那么高。但是,当她手里的粉笔在黑板上划动的时候,她显得很优雅。
在二年级的一个班里,张先生问“好”这个词怎么能最快地记住。大家眨着眼睛,面面相觑。仿佛老师读过什么似的,他用生动的文字告诉我们这个词:“好,这个词好记,这个词里有个公式:一只羊羔一口吃两块糖。张老师一边写一边给我们读公式。写完这个字,公式刚写完,黑板上和我们面前就出现了一个完整的“好”字。
多有趣的词啊!张老师让我们先练自己。于是,我拿出一张纸,在上面写了“一只小羊”。我写了“羊”字和“两块糖”。我在上面多点了两点。最后在下面写了横线和一个“口”字。这个“善良”出来了,我很开心。
曾经很难写的字,经过张老师生动的讲解,很容易就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每天我们都期待着她的课马上来。在她的班上,我们都希望时间的节奏会慢一些。
这是我最喜欢的老师,张远老师——。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八:
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也许是她的事例感动了,你也许是他的品质感染了你。我也有一个自己最崇拜的人——邱少云。邱少云是一位革命烈士,在1952年10月,邱少云所在的连队接受了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消灭平康和金华之间的391高地的敌军。上级决定采用隐蔽作战,把敌人打一个措手不及。邱少云在临行前,立下了钢铁誓言:为了战斗的胜利,甘愿献出自己的一切。深夜,50多名,身披伪装茅草的战士,以极快地速度埋伏了下来。次日中午,敌人的燃烧弹引燃了他身边的草丛。他为了避免暴露目标,忍受着烈火烧身的剧痛,坚持不动,直至壮烈牺牲!出击的时间到了,战士们怀着满腔的仇恨,排江倒海般地向敌人冲去。才过了20多分钟,敌人便被消灭了,391高地上飘扬起了胜利的旗帜。那时,邱少云,年仅26岁。
这让我想到了,我们平时被火锅烫到,都疼得不得了!可邱少云为什么全身都烧着了,连叫都不叫一声呢?这是因为他有着坚强的意志力和超人意料的忍耐力,他为了大局,为了能让战士们成功完成任务,就是被活活烧死,也一动不动。他明明可以翻过一个身,躲开的!但他没有这么做,因为他怕暴露目标。邱少云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所没有的嘛!
邱少云是我的榜样,更是我崇拜的人。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九:
身高虽然不高但十分匀称,头发虽然很长却充满了智慧。大大的眼睛,雪白的皮肤,配上一张爱笑的嘴,这就是我亲爱的妈妈。
说到妈妈,那绝对是“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妈妈特别聪明,十分博学,妈妈研究生毕业做过大学老师。前段时间,妈妈给我们班上了一节《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主题班会课,内容丰富多彩,同学们都听得如痴如醉沉浸其中。
妈妈不仅博学多才,而且有坚强的意志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
两年前妈妈发现自己体重超标,许多好看的衣服都穿不了了,而且体检有些健康指标也超标了,她决定开始减肥。首先,她开始调整饮食,晚上不再大吃大喝,也不再吃垃圾食品。其次,妈妈开始加强运动。妈妈单位离家有八公里,妈妈不再开车改骑自行车上班,刚开始妈妈每天都累的腿疼,但是她依然坚持风雨无阻。同时,妈妈每天晚上还坚持跳健身操。于是,在妈妈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妈妈用两年的时间把体重降成了标准体重,身体也更健康了,精神面貌也好了很多哦,原来很多漂亮的衣服也都能穿上了。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最关心我最爱我的妈妈,严厉与慈爱并存的妈妈,虽然不完美却最美的妈妈,时刻给我榜样力量的妈妈。那个在我有危险时担心我,在我困难时帮助我,在我成功时祝福我的妈妈。明天就是母亲节了,祝我最爱的妈妈母亲节快乐,永远美丽幸福!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十:
在这座大城市里,有拥有好嗓音的歌王,有为国争光的运动员,还有昼夜忙碌的交警……但我最崇拜的是那不叫苦不叫累的环卫工人。
一天清晨,我睡不着就下楼转转,无意中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心想:咦,那不是家楼下的清洁工阿姨吗?怎么那么早就来打扫卫生了?我准备上前去问问。突然,一个黑色的物体从高处抛落了下来,刚好砸在了清洁工阿姨的身旁。我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垃圾袋,散落了一地的鸡蛋壳和纸屑。本以为那个清洁工阿姨会破口大骂或置之不理,但她并没有,而是弯着腰,弓着背,拿起那黑乎乎的扫帚,把那些散落一地的垃圾扫干净后,又继续清扫地面……
太阳慢慢升起,街上的人也越来越多了,地上的垃圾也越来越多了:有人把吃剩的早餐或包装随地乱扔;有人把纸屑随地乱扔;有人把香烟盒、香烟随地乱扔;还有人甚至乱扔塑料袋……但清洁工人们丝毫不埋怨,不叫苦、不叫累。夜晚降临时,这些清洁工人们又开始扫了起来,他们的晚饭也是只有馒头或包子。是什么让他们任劳任怨为人民服务,为祖国服务呢?对啊,就是爱,因为他们爱人民爱祖国!
虽然他们不怎么起眼也不怎么时尚,但至少他们有一颗心,那心是善良的,是有爱的,更是有尊严的!是他们,把城市变得更干净,更整洁!是他们,让我们每天都能身处干净的环境。他们虽然没有光鲜亮丽的外表,却有高尚朴实的品质!他们是我最崇拜的人。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十一:
我最崇拜的人是李小龙。
李小龙是一个平凡的人却做了一些不平凡的事。他只身来到美国,边打工边读书,不管遇到任何艰苦的事,他都不退缩,终于考上了美国的加洲大学。他刻苦钻研,为了提高自己的武术,找遍了各地的武术大师,取长补短。终于创建了自己的拳术----截拳道。
李小龙为了提高自己的功夫,到公园去模仿狮子`老虎`豹子`狼`猴子等动物的叫声,从中得到了启发
李小龙为了以武会友去参加加洲空手道大赛,因为他对空手道不在行,所以他找到自己的徒弟,曾经是空手道教练的木村,在一翻苦练后,李小龙渐渐对空手道有了新的认识。加洲大赛开始了,李小龙凭着自己的努力打进了决赛,这对一个初学者来说是个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啊!最后在争夺冠亚军时,李小龙的对手是阐联三届冠军的九段空手道大师霍夫曼,李小龙一开始就被对手用过肩摔和高边腿打倒在地,这时,李小龙用动物的叫声把霍夫曼搞得心烦意乱。霍夫曼把李小龙的颈子掐住举了起来,李小龙趁这时用腿把霍夫曼的手抓住一转,霍夫满就摔了一跤,李小龙在用截拳道的一招就把霍夫曼降服了。
我崇拜李小龙的中国功夫,还有他的钻研精神和不怕艰苦的
精神,我一定要学习他那刻苦钻研`不怕艰苦的精神。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十二:
每个人都有他的偶像,他的英雄,和他最崇拜的人......大多数人最崇拜的是明星或英雄,但我最崇拜的是清洁工。
那天早上6点钟,我去邻居家锻炼。到处都是雾。我正在跑步,这时我看见一个穿着橙色衣服的人。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个清洁工。
我看到清洁工是一位老妇人。她正在用扫帚扫垃圾。我看见她拿起她捡起的塑料袋,把它装满了垃圾。也许是因为垃圾桶太远了。她把它放进塑料袋里,一个一个地拿着。我看了很长时间,但她仍在打扫,没有休息。我真为我们社区有这样的清洁工感到骄傲。
第二天,天下雨了,我又见到了清洁工。她用双手抓着堵塞下水道的垃圾和污泥。我猜:她一定害怕垃圾和污泥堵塞下水道,雨水也不会流下来。
几天后,我父亲带我去看望他的老师。我父亲带着一束花来到附近,来到门口。他按响了门铃。开门的是一位阿姨。我想:嘿,怎么了,爸爸的老师不会这么年轻吧?阿姨看到了我的父亲,想回到房子里大叫一声。妈妈,有人在找你。”我看见一个老人从房间里出来。我看到是清洁工。
这位老妇人原本是一名教师,但她退休后,为了继续维护自己的名誉,她去做了一名清洁工。老人退休后应该享受晚年,但老太太没有这样做,而是继续为人民服务,这就是为什么我如此钦佩她。
奶奶的精神值得学习,值得向全国学习。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十三:
小朋友,慢慢走,注意安全!大叔,小心点,别摔了!每当听到这一句句亲切的话语,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一个高大的形象。他有一双坚定有神的小眼睛,一个高而挺拔的鼻子,一个总是微笑着的嘴巴。他的名字叫陈辉,是广汇花苑的一名保安。虽然他只是一个非常平凡的人,但他乐于助人的品质让他成了我心中最崇拜的人。
星期一早晨,我吃过了旱饭,便背上书包准备去上学。我换上鞋子,走出了家门。走到小区门口时,我看见陈辉眼神坚定,正检查着路上的行人。我还是像往常那样,高兴地说:陈辉叔叔,早上好!陈辉微笑着说:小朋友,早上好,路上注意安全!我走着走着,突然,陈辉就像一阵风,从我身过跑了过去。我向前望去,只见在马路中间,陈辉小心翼翼地扶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还不停地吹响手中的口哨,指挥旁边的汽车耐心等待几分钟。陈辉扶着老奶奶走过了马路,老奶奶抓着陈辉的手说:小伙子,刚才真是太感谢你了!如果没有你,我有可能就在马路上送命了呢,真是谢谢你呀!陈辉却笑着说: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没过多久,天突然变了脸,一阵大雨突如其来,老奶奶着急地说:这可怎么回去呀!听了老奶奶的话,陈辉立刻跑去门卫拿了一把伞给老奶奶,并把老奶奶送回了家。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我的心中不禁为陈辉叔叔竖起大拇指。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陈辉,一个乐于助人的平凡人。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十四:
有人敬佩电影明星,有人敬佩自己的老师、同学,可是,我佩服的人的却是是他——一个平凡的邻居爷爷。他没有上过电视,不是家喻户晓,也没有像革命先烈一样冲上前线保卫祖国。为什么我要那么敬佩他呢,因为我的邻居爷爷抓过小偷呢!
那时邻居爷爷60多岁,高高瘦瘦的,头发并不是全黑的,而是掺着一些白,布满了皱纹的脸上镶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
夏天里的一个下午,天很热,邻居爷爷坐在小院里乘凉。突然,从他隔壁的院子里扔出了一个皮箱,紧接着一个身影从墙上跳下。说时迟那时快,邻居爷爷断定他是小偷后,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追上去大喊:小偷!紧跟着一溜烟跑了出去,边追边喊:抓小偷!抓小偷!也不知怎么的,跑着跑着小偷就把偷来的箱子给扔下独自跑了,可能是被邻居的气势给震住了。街坊邻居都听到了邻居爷爷的喊声,也会加入了抓小偷的行列。跑着跑着小偷就被我邻居爷爷抓住了。小偷跪下来哭着说:大爷,我再也不敢了,放了我吧!这时邻居打了110,警察也很快赶到了,他们把小偷带上警车了。警察叔叔又跟我邻居说:请您老人家,跟我们回去做个笔录吧!邻居老爷爷高兴地答应了。很快他满面春风被警车送回来了,还当场被警察叔叔表扬了呢!警察叔叔也说我的邻居爷爷是个英勇无畏的大英雄。
这就是我佩服的邻居爷爷。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十五:
有人崇拜足球场上横霸天下的罗纳乐多;有人崇拜身残志坚的音乐家贝多芬;有人崇拜儒雅的风范的刘墉.而我崇拜的只是极为平凡的人——清洁工。
肯定会有很多人感到奇怪:清洁工有什么好崇拜的啊?是啊,清洁工只是一个扫地的而已,但是,你们还没有领悟到他们的精神所在。
在一个吹着寒风的早晨,妈妈叫我起床锻炼身体。我把手伸出被子,只觉得一阵凉意,冻得我打寒颤。于是,我仍然裹在被子里,妈妈掀开被子,说:“懒虫,快起来。”我又用被子裹住自己,说:“不去,不去。我要睡觉。”妈妈非常生气,说:“看看人家清洁工,老早就开始工作了!”说完,妈妈就出去跑步了。听了妈妈的话后,我想:不就是一个清洁工吗。有什么了不起的?我望了望窗外,看见一件橘红色的工作服,仔细一看,原来是个清洁工,右手拿着扫帚,左手提着垃圾桶,认认真真地打扫着。有时,一阵寒风吹来,还不停地颤抖。
突然,一股暖流涌入我心,妈妈说得没错。清洁工每天都起早贪黑地打扫,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邻水的环境更好;清洁工饱经风霜地给我们打扫,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让邻水人有更好的环境生活。可想而知,清洁工一年四季,365天都没睡个安稳觉啊!
“清洁工”,一个平凡的称号,但它又不平凡,因为它里面有多少辛苦;清洁工一个熟悉的人,但他又很陌生,因为很多人不知道他们的辛劳。
清洁工,你怎么不令我歌颂,不令我崇拜呢?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十六:
他是沙漠的鹰,振翅高飞,翱翔于无垠的天际;他是海洋的鱼,扭动鱼鳍,畅游于浩瀚的汪洋;他是人中之龙,奋力拼搏,书写着辉煌的人生。他便是我最崇拜的人——童舰锋。
童舰锋长着浓浓的眉毛,下面长着大大的眼睛,有着挺拔的鼻子和一张微大的嘴巴,他长着大约一米五高的个子,戴着个小眼镜子,真是个小帅哥呀!
童舰锋的英语可好了!他的英语已经学到八级了,相当于大学教材了。在一次英语的口试中,我们大家都有一个单词记不了也读不了都要用谐音来死记。可是童舰锋只是看了一眼,抓了一下脑袋,拼了音标,立马就写出了这个英语单词,并获得了全班第一名。别看童舰锋现在没有学英语了,但是他在以前几乎周末每天都在学英语,现在他也在背以前的英语单词及短语,童舰锋不仅英语成绩好,体育方面也不错。一次五年级运动会上,童舰锋跑接力赛排在第五位。
比赛开始了,同学们都神态自若地出发了,在到了第3位同学时我们班已经跟别的班有差距了!到了童舰锋那一棒我们班差距已经很大了。童舰锋接到棒后,自信的出发了,当他跑到一半时,马上变得像一阵风似的追了上去。跑过了终点,他赢得了我们班的一阵欢呼!我们班获胜了!
我相信童舰锋能把英语学的很好,更棒。相信他能把自己更好的优点发挥出来,缺点也能改正,我对童舰锋的崇拜是发自我内心的,我敬仰他这种努力的精神。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十七:
几米,一位在台湾非常有名的绘画家。
几米,一位普普通通的中年男人。
几米,在绝望中复苏的银龙!
1995年,几米不幸得了血癌,绝望的他在经过了三年的治疗,病情终于奇迹般的控制住了。在那之后,他的作品以看不见的速度进入了人们的心里。从他的画中,我感受到了他在治疗的那段时间里的绝望。
病好后,我从他的新作中看见了凤凰浴火后的重生。但也总是时不时体会到他对病魔无限的恐惧心情。
在他的画里,总是有无穷无尽的想象和童心。他所画的每一条线条,每一个人物都会悄悄地进入人们的心底。他就像神仙总把我所想的一切画下来,在《我的错都是大人的错》中,我就像遇到知音般深深溺在他的画里。
崇拜几米更重要的是因为他的不败的精神。在生病的日子里,他承受了非人的痛苦。他绝望,但在看见一些光明时,便毫不犹豫地牢牢抓住。他每天都徘徊在生死之中,他痛苦,但在重生后却比任何人懂得挥洒生命。笔,是他的心;线条,是他的神经;色彩是他的眼睛。他用世界上最简单的线条,描绘一幅最童真的画。他把内心所想的一切都画在洁白的纸上。他有着无边的想像,一个本子,一间屋子,一位乞丐,一幅雕刻……他都能从中幻想到我们所不能幻想的。
别人说:大人和小孩之间的矛盾几米最清楚。的确,他就像一位神秘的翻译家,把大人和小孩的内心矛盾诠释在他的画里。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十八:
我最崇拜的人是王建民,而我最喜欢的是他努力不懈的精神,不管在大联盟还是小联盟遇到甚么困难,都勇敢的走下去,到了最后,努力总算有成果,他成为是亚州最快取得五十场胜利的球员,家喻户晓的大球星,也让美国人更深入了解王建民这个人。
可是,好景不常…他在二零零九年球季受伤后,造成表现不是很好,更被洋基队外放到自由球员,让我好怕没球队要和他签约,而中断他的棒球生涯,还好,最近华盛顿国民队签下他,让我安心许多。现在,只期盼王建民能将脚步站得更稳,投好球,再次投出第二个第三个。五十胜,再创造第二次王建民传奇的最巅峰。
虽然王建民目前正处于受伤状态中,还要几个月才能有机会,再重新站上投手丘,我一定会、一定会耐心等待着他回到投手丘的那一天,也期待着他能够很快的找回昔日球感,不管再强的打者也会摄服在他威猛强大的球路下,但是,如果他还没调整好,他也还是我心目中永远的“三亚之光”。
我觉得我以后也要向王建民学习他努力不懈的精神,也要成为和王建民一样为国争光,不管在哪个领域,都能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人。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十九:
我崇拜的人既不是什么明星,也不是什么伟人,而是一个小小的微不足道的清洁工。
有一天,天气实在炎热,妈妈让我拿着垃圾袋扔到楼下的垃圾桶里,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那舒服的空调房,拎着垃圾袋来到了楼下。可是,那眼前的一幕,让我感到吃惊:一位老爷爷正在汗流浃背地用一个夹子在垃圾桶里面捞着什么。
我想垃圾桶里的垃圾这么臭,这么脏,难道老爷爷就不怕吗?我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老爷爷似乎察觉到了有人在看他,就回过头来,朝我微微一笑,用一种不标准的普通话说:“小姑娘,你把垃圾放这儿吧,天儿热,回家吧!"听口音,显然是个外地人,我默默地把垃圾放到垃圾桶里,停了一会儿,就走了。
我回到家,一阵凉风吹来,帮我除去了在外面感受到的炎热,我想那位老爷爷一定也很热吧。我想起了老爷爷那亲切的话语,是老爷爷那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让我感动,想起这么热的天,老爷爷还在坚持工作,我的心真不是滋味。
像老爷爷这样的城市清洁者,我们难道不应该崇拜吗?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二十:
人的一生,身边有很多的人,但崇拜的人只有一个。崇拜的人像路,铺展人生道路;崇拜的人像灯,照亮人生旅程;崇拜的人像小船,滑向人生顶端。
我最崇拜的人是负责任的医生。医生,这个伟大的职业可以让人们从病痛中走出来,让人们从病魔的侵害中转危为安。有人说,医生这个职业有什么好的,每天给成百上千个人看病,就不怕自己被传染了吗?每天接受一些生命垂危、浑身是血的病人,就不害怕吗?我自己也想过这些问题,也给了自己肯定的回答:“我不怕!”
你只看到那些生病的人,自己怕传染,却没想到他们是多么需要治疗;你只看到生命垂危、浑身是血的病人,怕他恐怖的模样,却不知道,他们的内心是多么脆弱!所以我说:“我不怕!”
那些大大小小的手术,对医生来说,都是一个挑战。每一场手术,医生们都要认真地去做,对病人的家属都要有一个交代。
医生是个崇高伟大的职业,治病救人。
我崇拜的人,是负责任的医生。崇拜不是虚假的,自己崇拜的这个人就是自己的理想,我们要坚持自己的理想。让崇拜变成理想,再变成现实!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二十一:
我到现在我见过的名人很多,现在说说我喜爱的名人。我喜爱的名人是揭开天体的层层面纱的哥白尼,还有一为是“发明大王”爱迪生。这是我平生最喜爱的名人。
我先来说说揭开天体层层面纱的哥白尼!长期以来,古希腊天文学家托勒密的“地心系”的理论统治着人们的头脑,托勒密认为地球位于中央不动,日。月。行星和恒星都环绕着地球运行。后来,哥白尼推翻了托勒密的理论。哥白尼在《天体运行论》说明了日心说,诉我们:太阳是宇宙的中心,地球围绕着太阳旋转。而后,布鲁诺接受了并发展了哥白尼的日心说,认为宇宙是无限的,太阳系只是一个天体系统。伽利略通过望远镜观察天体,发现月亮表面凹凸不平,太阳有太阳黑子,银河由无数的恒星组成。
我再来说“发明大王”爱迪生。美国的托马斯。爱迪生被欲为全世界的发明大王。他一共取得一千多项发明创造专利,这是迄今还不曾有人接近过的发明。1876年爱迪生在新泽西洲的门罗巴克建立了一个实验室就是一座“发明工厂”。爱迪生各种改造了电话使之实用化,又发明了留声机。爱迪生还发明了电灯,在此期间,他经受了失败的考验,他花费了一年时间和五万美金,才弄清铂导线不能用来做灯丝。经过了数百次的实验,他终于找到了符合要求的材料。1879年10月12日,爱迪生用碳素做成了第一个电灯泡,它连续发光42个小时。
这些知识你还不知道吧!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二十二:
无论任何人都有自己追求的目标或是自己心中的偶像,我从小到大只崇拜过一个人。请大家根据我的描述来猜一下吧。
善用大脑的他
有一次,他的病了,医生没有办法为他的妈妈治病。因为房间的光线太暗,医生无法进行手术。因此他就竭尽全力想办法。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想到了方法。他搬来一张桌子,后面放了一些支撑的东西。前面放了一张大镜子,镜子的前面放了许多蜡烛。突然之间,房间亮了起来,医生很顺利的做完了手术,手术成功后,医生们连连赞叹:“这个小男孩真不简单,将来肯定是一个发明家或者有学问的人。”虽然医生们在夸奖他,但是他并没有骄傲,这可以用一个短语说“胜不骄”。
永不言弃的他
他是一个不轻易放弃的人,当他发明电灯的时候,被失败夺去了他的听力。他成了一个聋人。但是,他并没有放弃。他还是以前那样:专心研究,不受外界带来的任何影响。最后他成功的发明了电灯并且受到了各路人士的赞评。因此他成了世界发明之王。被当时乃至现在的人广为流传。因此,又可以用一个短语来说“败不馁”。
想必经过我的陈述,大家肯定知道他是谁了吧。没错,他就是享有世界“发明之王”的称号的最值得我们敬佩和崇拜的人——爱迪生。因为有了他,世界上有了光明;有了他,人类才会这么富强且伟大;有了他人类才有今天这样的成就。
难道他这样一个“胜不骄,败不馁”的人不值得我们现代人崇拜,不值得我们现代人敬佩,不值得我们现代人为其歌颂吗?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二十三:
崇拜是内心深处澎湃的感受,它像脱缰的野马,让我们难以抑制。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有人崇拜的人可能是明星、同学或者老师,而我崇拜的人却是一个普通平凡的修车大爷。
一天早上,寒风凛冽,我要去少年宫上补习班。才走了一会儿,车子上的轮胎就不争气地“罢了工”。怎么办?离少年宫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而推车去学校不仅会迟到,还会浪费很长时间,于是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了以往修车的地方。
没想到,修车大爷的店铺早早地开了门,我艰难地把车子推了过去。大爷看见我如此吃力地推着车,就过来帮我把车推进了他的店里。他摸了摸我的轮胎,很快得出结论:内胎漏气,需要换胎。我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一个子儿都没有。于是我对大爷说:“不用了,来不及了。”可是大爷似乎猜到了我的心思,说:“你没带钱吧?没事,我不要你钱!”说着就把轮胎卸了下来。
“你要去哪儿?”大爷又问道。
“我去上补习班。”
“哎,现在的孩子真辛苦!”大爷叹道。
说着话,大爷就把我的车胎修好了。我匆匆忙忙地骑着车去少年宫了。
那个早晨很温馨,那位修车大爷暖心的模样一直印在我脑子里。我默默地决定,一定要把钱还给大爷。在我心里,他已经是我最崇拜的人了。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二十四:
我相信大家都有自己所崇拜的人,有的人崇拜作家,有的人崇拜音乐家,还有的人崇拜科学家,而我崇拜的是我那平凡的爸爸。
我的爸爸是一位兢兢业业的人民教师,经常因为学生的事情,而耽搁了自己的事情。
爸爸在一所乡镇中心小学上课。但因为工作需要,被派到一所不起眼的村小支教三年。爸爸最喜欢的科目是数学,每到”希望杯”全国数学邀请赛都要挖掘一些新人才。
因为今年爸爸在村小教书,而这所学校历年也不参加“希望杯”,所以学校一点这方面的辅导书都没有。爸爸就到县城用自己的工资为学生买了二十几本辅导书。而且要有学生愿意周末补课的话,爸爸都会无条件的答应。
不过在我眼里,爸爸不但是一名好老师,更是一位好父亲。
记得有一次,我发高烧住院了。妈妈打电话告诉了爸爸,爸爸急忙从姥姥家赶到医院。刚到医院,爸爸的同学就打电话过来,让爸爸去参加同学聚会,可是爸爸却为了我的事不去了。爸爸陪我聊天、教我做作业、看书、还逗我开心,直到出院。
我崇拜我的爸爸,因为他不仅仅是一名好老师,更是一位好爸爸。我为有这样一位爸爸而感到骄傲、自豪。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二十五:
他是谁?他是一位的科学的名义下的巨人,他是一个大脑,一个神话,一个当代杰出的物理学家或许他只是一个坐在轮椅上挑战命运的勇士。他是霍金。
21岁的霍金,不幸患上了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全身瘫痪,不能言语,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但他仍然活泼好动。
在他完全无法活动后,他用唯一一根可以活动的手指驱动轮椅在通往办公室的路上横冲直撞。在与查尔斯王子会晤时,他通过旋转轮以来向查尔斯王子炫耀,结果轧到了查尔斯王子的脚趾。
这是一个多么乐观向上的人啊!他身残志不残,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成为国际物理界的巨人。再看看我们,一遇见困难就退缩,碰到困难就像碰到了巨人,直往后退,让别人解决。走别人走过的路,吃别人吃剩下的东西,当一个胆小如鼠的人。真是羞愧难当!
霍金,毕业于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并获剑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在他无法翻书的情况下,依赖一种翻书的机器发现了相对论、量子力学、大爆炸等理论,解开了宇宙之谜。霍金证明了黑洞有温度,有辐射。他的科普著作《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和《果壳里的宇宙》轰动了整个世界,让人惊叹不已。作为四肢健全的我们,连书都不愿打开,更不会观察身边的一点一滴,真是身不残志残呀!
霍金是一个生活的强者,更是一个物理天才,他不断求索的科学精神和勇敢顽强的可贵精神永远激励着我前行。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二十六:
“你知道我最崇拜谁吗?刘德华?凤凰传奇?许嵩?不对,全错。告诉你吧,其实我最崇拜的大明星是——周杰伦!对了,你知道我在哪里吗。哈哈,告诉你吧,周杰伦来我们泰州开演唱会了,我爸爸好不容易才买到了三张座票,我现在已经在体育馆门口了。”(说完我便下了车,向体育馆看去)汗,不愧是周杰伦来看演唱会的粉丝已经到上万了。(观众:“你怎么知道?”我:“你眼睛瞎了?没看见体育馆门口人山人海的人群?”观众一看说:“是啊。”)
检了票,进体育馆的时候我发现观众席上早已挤满人了,这时有一位管理员走了过来说:“演唱会就要开始了。”观众席上立刻没了声音,我和爸爸妈妈也赶紧找到了位子坐了下来。演唱会开始了,那令人心旷神怡的伴奏响了起来,台上也随着一身“砰——砰”的一声,一阵白雾向周围散去,这时一个个舞伴走了上来随着伴奏有节奏的跳了起来。这时又是一声“砰——砰”一阵白雾跳了出来,当白雾散去的时候我们心中的大明星——周杰伦,走了出来!只见周杰伦脖子上带了一条银色的项链,身上穿了一件T恤衫,身下穿着一条黑色牛仔裤,手上带着一个翡翠手镯。周杰伦唱起了他的拿手好歌《惊叹号》声音高的时候如大鹏展翅,直冲云霄。低的时候如小雨淅淅沥沥,激情的时候如万马奔腾,浊浪排空。柔情的时候如情人间的细语。
演唱会结束了众人都不愿离去,周杰伦我最崇拜的偶像我永远也忘不了他。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二十七:
我崇拜那些品德高尚的伟人,但是我也崇拜我们班的那些“伟人”——甘若雨。
甘若雨的写作能力那是异常的好,超出常人。
甘若雨好像非常喜欢写,一周要写三到四篇,我只可以写两篇。一篇周记写出来要近1个小时,甘若雨写了半个小时就搞定了,太厉害了,质量比我们还要高!
甘若雨的脸是椭圆的,有一个樱桃小嘴,手指不粗也不细。
想要的一个大奖是非常非常难的,可是对她来说是想得到就得到的,只要随便写一遍好就可以得到!据我所知,甘若雨已经有三篇周记被《我的第一本日记》录取了,真厉害,我就不行。而且她还有一次不知道是哪篇周记写得好,还得到了30元的稿费,我们都羡慕死了!
甘若雨爱写,所以她的写的好,没有人天生就会写得一手好,那是要慢慢写,慢慢练地练出来的。我每天晚上都要练古筝,没有时间写,不过我以后一定会努力的!所以我要向甘若雨那样,爱上写作,坚持练习,总有一天会有成果的,她就是我的榜样!
我崇拜甘若雨,以后一定努力向他学习!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二十八:
我有许多崇拜的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叔叔、阿姨、妹妹……但我最崇拜的还是代叔叔了。
大家可别误会,我的代叔叔名叫代军,是我的邻居,可不是电视上的那个歌星“戴军”!
他长的黑黑的,细细的眉毛下有一双小眼睛,活像两个“小葡萄”,高高的鼻梁下长着一张大嘴巴。这就是我的代叔叔。
代叔叔有很多本领:开车、打羽毛球、游泳……但我最佩服的还是他会“消灭”电脑病毒。
我家刚买电脑时,感到很新奇,便把每个键、每个可以点的按钮都按了一遍,可想而知,没过多久,电脑上的许多程序就打不开了。我还要查资料呢!无奈之下,我只好叫来代叔叔帮忙。只见他坐在椅子上,打开“瑞星杀毒”软件,做了一次检查,结果只得了60分!很危险,有好几个木马病毒通知,我们忽略了!只见代叔叔一会儿点那儿,一会儿点这儿,手指在键盘上飞舞,让我看得眼花缭乱!突然,代叔叔把手一挥,说:“行了。”我们连忙又“体检”了一次,这次得了满分!当我询问代叔叔为什么这么“神”时,他说:“我家的电脑也喜欢坏,我家有一个亲戚,是教电脑的,他帮我们修时,我也偷着学了点儿,没想到,今天还派上用场了!”电脑修好了,我可以继续查资料了,而且网速也快了很多呢!奇了!
我以后也要练练电脑技术!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二十九:
到现在为止令我崇拜的人众多,有历代的骚客,有现代的作家,也有知名的明星,不过使我最崇拜的人要数“水中马拉松”的首位冠军——范德韦登了。
也许大家以往不认识这位运动体育明星,我也不例外,而我是在观看08年北京奥运会后才知道他的。我为什么会那么崇拜他呢?不是因为他夺得了首次成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的10公里公开水域游泳比赛的冠军而崇拜他,而是因为他背后的故事。
在范德韦登的头上可以看到两个硬币大小触目惊心的伤痕,那是因为他在被确诊为白血病后,进行过骨髓干细胞移植后留下的。当他被确诊为白血病时,他可能再也回不到赛场上了。但这时的范德韦登没有放弃自己,和病魔日夜持续的斗争着。当他做完移植手术后没多久,就马上又回到了紧张的训练场上。
他以顽强不息的精神在生死边缘上拯救了自己。胜人者力,胜己者强。对生命的捍卫正是一个强者的风范,也是一个王者的表现。
生命中有很多我们难以预知的困难和挫折,有时甚至是致命的危险,只要梦想和信念同在,成功就会在不远处。既然挫折扑面而来,我们只有挺起胸膛面对,只有这种精神才能超越现实、超越自己。我最崇拜的人是范德韦登,但更崇拜他挫而不馁的精神。这种精神会鼓励我在以后的挫折中扬起自信之帆,驶向成功之海。
我崇拜的人作文 篇三十:
这在个丰富多彩的世界里,人们对世界观、人生观的不同,人们所崇拜的人也有不同,有的崇拜光彩夺目的明星,有的崇拜伟大的科学家,有的崇拜医术高明的医生,但我崇拜的都不是这些人,而唯独是平平凡凡的她。
她有一头金黄的头发,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一个挺挺的鼻子,一张润泽的嘴唇,一张布满皱纹的脸庞,还有一双粗糙的手。
她非常的辛苦,因为她每天不但要工作,还要回家打理家务,早上,她做完了做早餐,去工作到中午,中午又回到家里做中午饭,有回去工作,到了晚上回到家,也不能睡个安稳觉,还要把家里的这些烂摊子事给收拾干净才睡觉。
她慈爱,因为没当女儿伤心或无助时,她便伸出那双粗糙的手,抚摸着女儿的头,用温柔的语言对女儿说:“女儿,没事的,有什么事给妈妈说,妈妈会帮你的。”就是这句话,在女儿的心里留下深深的烙印。
她勇敢,因为每当女儿受到伤害时,她是第一个跑出来当挡箭牌的,女儿的心里就有一件自己感动,有一次女儿叫妈妈炸煎饼给我吃,由不小心被打翻了,沸汽腾腾的油朝女儿扑面而来,母亲用手一档,油全部洒在母亲的手上,母亲的眼眶都湿润了,却一直关心着女儿,让女儿心里倍感愧疚。
她辛苦、勇敢、慈爱,因为她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她伟大,因为她是一个母亲。想知道她是谁吗?她是我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