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挚友作文800字(精选29篇)

关于挚友作文800字(精选29篇)
时间:2023-07-23 10:07

  挚友作文 篇一:

  置身在喧嚣的尘世间,忙碌于烦琐的生活中,人人都渴望得到心灵的片刻宁静。而音乐,就像我的精神伴侣,分享我的快乐,抚慰我的伤痛。它无时无刻不在感染着我,熏陶着我,使我学会心的聆听,懂得美的欣赏。

  音乐,也是浩瀚的大海,更如宇宙一般,无边无垠。它汇集了深沉的呼唤、甜美的欢歌,这些都是永恒的经典。闲暇之余,我喜欢独自一人泛舟在音乐的.海洋上,享受它无与伦比的魅力。

  泛舟来到乐海,抒情宛转的旋律让人无比舒畅。听,优雅高贵的古典乐曲,和着水面上水花的撞击,编织出高山流水般的情致。轻柔的音律紧扣着心弦,心中无不泛起感动的涟漪。眼前是广阔的碧海蓝天,乘一叶小舟飘荡其间,闲适自在。

  双目微闭,享受难得的清静。我的思想也随着水波的荡漾,遐想那亦真亦幻的世外桃源。突然,一阵巨浪冷不防将我和小舟高高托起,那汹涌的浪涛互相搏击,冲撞中生成的浑厚的高音使我仿佛来到了乐章的高潮。只能用心感受……一泻千里的气势磅礴壮阔,震撼了整个天宇,也使我亢奋高昂,迸发出内心积聚的激情和力量。

  正在忘我地沉浸,蓦地,一个水花打湿了脸,把我带回现实。我不禁打了个冷战。清醒了意识,回想起自己已不知不觉经历了2场音乐盛会,也不知还有什么等待自己的?正想泛舟起航,只见海水似乎凝成一个个晶莹剔透的小水珠,如“大珠小珠落玉盘”,叮叮作响。海水有节奏地分开聚合,使我不由地默默打起了节拍。那坚定有力的节奏敲击着心房,倾听吧,多么真切的旋律:时而优美婉约,时而沉郁低调,时而激情四射,时而刚劲高调,丰富多彩的旋律交织成一支和谐宏伟的交响曲,如一床大河正在滔滔奔流……

  夕阳西下,黄昏来临。朝霞的投影倒映在水面,显得格外辉煌。我带着无尽的不舍和留恋,告别乐海,驾舟返航。

  音乐的瑰丽使我深深喜爱上了它,并与它难分难舍。它就是我知心的挚友,我将和它一起度过人生宝贵的时光……

  挚友作文 篇二:

  如果我们敞开心扉,为大自然而狂,为大自然而痴,为大自然而颠,我们就能知道大自然的心声。

  我先寻找到了好友春水,他在一路奔跑着、流淌着。我惊讶的问他:“好朋友春水你为什么要跑呀?不怕累呀?”春水轻轻地对我说:“我要为干渴的土地去浇水。”说着又哗哗地流向水坛。噢,原来它又赶着去给南飞回来的燕子拍照去了。[本内容由 西西作文 wWW.xianDiaoyu.com 整理]

  “夏雨弟弟呢?”我正想着,忽然天空乌云密布,随着狂风的来临,暴雨也跟着来捣乱了!噢,原来正是夏雨弟弟。我亲切地对他说:“夏雨弟弟,你实在是太爱发怒了。你知道吗?你这样会让多少人因你而受到伤害。”“对不起,我知道错了,给你们添麻烦了。”说完,他就缓和下来,下起了小雨,让在炎热中工作和学习的人们感受到了凉爽。看到人们一个个甜蜜的笑脸,夏雨弟弟感到非常骄傲。其实,夏雨弟弟也非常友善,不是吗?

  “咦,我的大自然之友去哪儿了?”走着走着,终于看见秋叶妹妹正在和秋风玩耍。她对我说:“我和秋风在做游戏,她吹呀吹,我就飞呀飞。”说完又一阵秋风吹起,片片秋叶飞舞着,落到地上。

  我最后又在冰河边找到了我的`学友冰雪哥哥。我问他:“你在干吗?”他说:“我正在和那凛冽的寒风比比谁更坚强。”慢慢地他形成了坚硬的冰,春天到了,冰又慢慢的融化成清澈的小溪。我好奇的问:“你怎么从冰融化成水了呢?你们分出谁更坚硬了吗?”冰雪哥哥高兴地说:“我之所以从冰融化成水,是因为我们已经分出了胜负,我嬴了。”寒风听后说:“今年你比我坚硬,我也承认,但我告诉你不要骄傲,明年我还来,让你看到我比你强。”冰雪哥哥得意地说:“我等着你。”

  我会用120%的热情去拥抱大自然。让四季像毕加索大师的抽象派画,知道大自然的心声,让四季变得完美无缺,更加美丽。

  挚友作文 篇三:

  打开童年的大门,那往事的泡泡里装满了天真烂漫的微笑与细嫩童声,追逐玩闹的场面又浮现在眼前,可其中一个泡泡显得如此晶莹剔透,凑近一看,你拖着圆滚滚的肚子,爬在我的腿上呼呼大睡,哈哈,那便是你,我的好朋友——蓝猫小肥吉。

  你,长着一颗滚圆的小脑袋,两个尖尖的小耳朵竖得老高,好像在聆听周围的一切动静,鼻子又短又小,粗黑的胡须和圆圆的肚子都无时不刻地体现了你的可爱。深夜,你那柔软的.灰蓝色的毛与黑暗融为一体,只剩下那尖锐的金黄眼睛。嘿嘿,自从你来之后,老鼠先生就与我们“告别”啦!多么神气的小猫呀!

  你是一只又懒惰又可爱的“乖孩子”。别人家的猫,白天上窜下跳,充满活力,不至晚上不罢休。可再看看你,一个晚上都呼呼大睡,白天,我用各种方法来叫醒你,可你顶多就“喵喵”叫几声,然后扭过头去,再次进入了梦想,哎,肥吉,你不是传说中的“睡美人”吧!

  有一次,我放学回来,你却不见了踪影,吓得我直大叫“爸爸,猫不见了,你快来呀!”爸爸闻声赶来“什么,猫不见了?奇怪,我明明早上还看见它呀!”于是,我们两个把家找了个遍,柜子都被翻了个底朝天,还是没有见着你。这下我可着急了,两眼直掉“金豆豆”,焦急地喊着:“肥吉,你在哪呀!”这时,楼下传来了微弱的猫叫,啊,你这个小调皮可算回来了!我连忙打开门,只见你扭动着粗胖的腰,不紧不慢地迈着猫步,还喵喵地叫着,好像在说“小主人,紧张什么?”

  “猫回来了喽!”我破涕为笑,当然,作为惩罚,我还是轻轻地拍了一下你的头,可你却依旧自豪,从你那得意的眼神和满身灰尘,显然是想告诉我,“主人,我刚才可是经历了一场令人激动的大冒险呀!”哼,可是你都不知道,我刚才有多么着急呢。但我回头一看,你就像变魔术一样,立刻垂头丧气,仿佛做错了天下大事,慌张地钻进我的怀里,等着我的抚摸。哦,小机灵鬼,你是想讨好我吧?“行,我不怪你了。”我轻轻地抚摸着你,而你又开始呼呼大睡了。

  这就是我们家的“明星”——肥吉!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后,你们也喜欢上它了吧?

  挚友作文 篇四:

  茫茫人海中,结交一个朋友,非常简单;结交一个挚友,却是不易。——题记

  挚友,一位和你交情很深的人。你有吗?我就有一位,他的名字叫李腾潇。

  我的这位挚友,不能称他为朋友,堪称兄弟。因为我们之间的交情非常深,差不多五年多了吧!想知道我和他的故事吗?想知道他长什么样吗?还想听听他这个人的特点吗……如果想知道的话,那你就按捺住那颗迫不及待的心,接着往一看吧!

  NO·1他是大帅哥。

  李腾潇可是我们班的一位大帅哥哩!他短短的竖发,长长的眼睫毛,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高高的鼻子,红红的嘴巴,再配上整洁的校服和鲜艳的红领巾,别提那股精神劲儿了,看着就不得不让你驻足痴望。

  NO·2他是“车大王”。

  他在我们班是被同学们公认的“车大王”。因为他认识的车几乎有几百种了呢!什么,你不信?那我就把我的亲身经历告诉你。

  记得有一次,我们上某一节课时,在课本上看到了一辆车的“半截图”。于是,我便得意地问他:“嘿嘿,李腾潇,你知道这是什么车吗?”说时迟,那时快,李腾潇只斜了一眼那个图片,胸有成竹地回答道:“老版桑塔纳三千,因为它的车尾又高双宽!”Mygad!他连车的'型号也能说出来,真是“车看百遍,其义自现”啊!

  NO·3我和他的故事。

  相信你一定想知道我和李腾潇的故事吧?那好,我和李腾潇的故事现在就讲给你听!

  我和李腾潇情如挚友,亲如兄弟。今年暑假,李腾潇去北京旅游,在游览清华大学后,他买钢笔时也没忘记我这个兄弟,还为我买了一支,我非常感动。记得一次体育课,练习完扔球后,身为小组长的我忘记把小球还给体育老师,结果被老师批评,可是李腾潇却说是他的错,因为他忘记提醒我了。本来这件事与他无关,还被他说成是他的错。看,我们真是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哎,先别说这么多了,李腾潇在楼下叫我去玩呢!拜拜!

  挚友作文 篇五:

  我的挚友荷兰猪浑身黑白相间,一只眼睛周围是白的,另一只眼睛周围是黑的,两只黑豆似的眼珠,滴溜溜直转,炯炯有神。有趣的是它没有尾巴。它有时缩成一团像一个黑白相间的小球;有时把身子伸得老长老长,嘴里发出咕咕声,给自己解闷。我还给它起个带有小财迷色彩的名字──旺财猪。

  旺财猪十分贪吃。只要我打开家门,它就咕咕地叫着,我便会到厨房拿一大棵菜送给它。它看见我来了,那两颗黑珍珠似的眼睛盯着我手上的菜,后爪撑地,前爪扒在笼子上,用嘴咬着笼子,并发出咕咕声,好像在说:“我饿极了。”当我把食物放在笼子里后,它便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头都不抬一下,直到吃完为止。

  旺财猪胆子可小啦,就连我“偷渡”它也会吓一跳,害得被老爸发现。有一天中午,正在午休,旺财猪咕咕地叫着,大概是它的肚子在唱空城计。它可受不了,我得给它送吃的,可爸把阳台门关上了,我要从的卧室走肯定被发现。我只好带着的食物翻窗户过去。上窗户时,我蹑手蹑脚,一切都按计划,挺顺利,可跳下去时,旺财猪吓一跳,在笼子里乱跑,叫得更响了,把爸爸吵醒了,我被狠狠地训斥一顿。“唉,你真胆小!”

  我最欣赏的`还是旺财猪的可爱。放假时,我会带着它到兴美去吃嫩草。你看它乖乖地呆在草坪上,吃着嫩草,一脸的无忧无虑。有时,身边的吃不到,它就会使劲地伸长身体和脖子把草咬过来;有时有些东西碰到它,弄得它痒痒,它会把身体摇摇继续吃;有时它还会把后爪向后伸,嘴巴张得大大的,打哈欠;有时它会用后爪在身上挠挠痒后呆望一会儿,继续吃。

  旺财猪很通人性。当我十分烦闷时,我会坐在它的身旁,抚摸着它,它也会毫无防备地坐在笼子里,任我摆弄,还不时小声地叫着,久而久之我的烦闷心情就抛到九霄云外。当闲暇时,我也会拿一个板凳坐在它身旁,和它共同晒太阳,抚摸它的毛,逗它开心。它会伸出舌头,在我手上舔来舔去,表示亲热。每当这时,我都会用另一只手轻轻地摸着它的头。

  旺财猪,你是我的挚友,我是你的,我们会永远这样和睦共处!

  挚友作文 篇六:

  岁月的沉淀,最好的证明便是书籍。

  ——题记

  品一杯香茗,在微风徐徐下阅读;提一壶美酒,在诗风画意下赏读;惬意之下,忧愁之中,苦恼之时,书都是最好的寄托与陪伴。从古至今,书籍千千万,从小到大,我的阅读量也不小,但在芸芸众书中,最喜欢的一本莫过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讲述了一个从小就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少女海伦·凯勒如何在这个色彩缤纷,声音纷杂的世界像正常人一样成长并成功的故事。我甚少会为书中的人物而哭泣,但我却为这本书的主角也是作者本人而潸然泪下。这眼泪并不是为她艰苦的处境而是为了她的勇气与毅力。文中的她从摸盲文开始到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这本绝世杰作,她经历了很多,也努力了很多。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可以拥有三天的光明来拥抱这个世界。即便这个梦想无法实现,但她在一步步靠近,她学会了识字,学会了做饭、洗衣。海伦·凯勒如此的努力令人感动。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给我带来的影响一直从小学持续到了现在,我相信将会影响我的一生。首先,我学会了不放弃去努力,先天的不足并没有使海伦去颓废去放弃去结束自己的人生。作为正常人的.我已比她幸运很多了,学洗中一点点的挫折又算什么呢?其次,我学会了坚持,俗话说坚持就是胜利。无论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亦或是以后的事业上,肯定会有大大小小的困难,只要坚持便可克服,为何不再多努力一点,多坚持一会呢?最后,从这本书中,我也得到了追逐梦想的勇气,梦想可以遥不可及,没必要一定要达到,只需不断的努力,有足够的勇气,一点一点的接近,你依然是一个成功者。

  茶凉了,酒空了,我合起书籍,闭上双眼,去聆听书中的声音,回味书中的道理。是啊,我的人生挚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最爱的一本书便是它。

  挚友作文 篇七:

  他的头发天生就是自然卷,毛色也与众不同:头发中掺着不太明显的淡淡的棕。他学习起来,孜孜以求,所以我叫他“饥渴”。

  我们第一次相识是在初一第一学期,他因为进班的成绩很高,所以一开学就被人知晓。他数学很好,所以我尽量跟他靠近,更幸运的.是我们成了同桌,后来成了挚友。我刚进班时,不知“人外有人,山外有山”,直到第二次数学考试后,我才心有感触。数学课代表把试卷拿了进来,他满脸乌云,是低着头走进来的,他虽然是双手拿着卷子,但卷子垂了下来。他抬起头,把卷子放在讲桌上。迎着灯光,可以隐约看到他眼角上有眼泪的痕迹。

  我与“饥渴”都很紧张拿到了卷子,在我的卷子上用红笔写了97,我快要一蹦三尺高了。但我听见他在叹息,我问他:“考了多少分?不就是一次考试吗?不要难过!”他转过头来说:“99分,就是应用题过程没写好,早知道就写好一点,不偷这个懒了!”我十分无语,99分还嫌差,太虚伪了。就这样,他被我贴上了虚伪的标签。

  可是这个标签太不坚固了,被一记重击打破了。

  那是在期中考试前夕,数学老师为了使我们巩固知识,她写了一个很难的题目,大多数人都快速地在草稿本上计算,唯独“饥渴”他慢慢地算。我在算到一半时,卡壳了,我是环顾了一下四周,大家都咬起了笔头,可是他还在算,好似他与正确答案之间的道路畅通无阻。

  老师问:“谁做出来了举手?”我看看四周没人举手,突然“饥渴”举起了他自信的手,说:“我有两种方法。”他话一出口,下面就一阵哗然,别人一种都想不出,他去却两种。老师示意让他说。他走上讲台开始讲题目,讲到一半时,我突然茅塞顿开。下课后,我问他为什么知道得这么多。他说,做得多了也就会了,并且初二有一些例题与这题目相似,我只是看懂了一些罢了。

  以后,他就成了我的另一个老师,他让我树立起了学习的目标,让我有了前进的动力。

  挚友作文 篇八: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这是作家曹文轩先生的话。我对于这句话深表赞同,因为在我的漫漫成长路上,是书,照亮了我前进的方向,是书,成为了我不可取代的挚友。

  从小到大,我都对书爱不释手。最近,一本名为《傅雷家书》的优秀书籍更是使我感触万千。

  这本书十分独特,源于它并非刻意编写,而是收录了傅雷在儿子远渡重洋漂泊海外时与他之间的书信往来。其中,要说最打动我的细节,莫过于父亲傅雷在某封信中,对儿子在礼仪方面的教导。乍一听,似乎这是极为普通、平淡的一个片段,然而并非。在此片段中,傅雷很“唠叨”,全面指出傅聪在礼仪方面的失态与不足,挥笔写下许多应在礼节、仪态方面的注意事项。看似教条刻板,但傅雷随后表明,希望儿子不嫌弃他的唠叨,把这些谨记在心,因为儿子身在异乡,若礼仪表现欠佳则会受到极大轻视、不尊重,而这显然是一位父亲所不希望看到的。我细细品味这些文字,体会到了傅雷的良苦用心。很少有父亲能够如此事无巨细,为孩子进行细致入微的行为指导。这段话背后,我看到了一位严厉而不失慈祥的老父亲为了呵护儿子在他国的人格尊严、为了矫正儿子不良行为习惯以及为了使儿子成为一位德艺双馨的艺术家所做出的最大努力。这份看似深沉实则浓厚的父爱令我感动。谆谆人世语,悠悠父子情。父亲傅雷对儿子的`如山父爱凝成了这本书。

  在阅读此书后,我回想我父亲所做的种种,回味那含蓄而深情的父爱,令我瞬间对我以前因不理解父母所做出的行为感到深深的自责与歉疚。情感上的悄然改变,带来了心灵上的飞速成长。

  书,永远是我的挚友,它令我清醒,令我彻悟,也令我进步。在我的成长路上,书给予了我真诚的思想引导,让我逐渐成熟,向前方最好的自己不断靠近。

  挚友作文 篇九: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的这句名言,不知成为了多少人的座右铭。确实,正如他所说,书籍是我们进步的阶梯。但在我看来,他更是教会了我们知识的良师,是告诉我们道理的哲人,是陪伴我们一生的挚友。

  不管是令人深思的《活着》。是励志感人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还是那亦真亦幻的《西游记》。都教会了我很多,更让我开阔了眼界。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认识龙应台的《目送》,在这本书中,有兄弟的情谊,有母女间的羁绊,有朋友间的情同手足,但其中使我最铭刻于心的,就是《目送》她写出了母子间那不舍却又不得不放手的母爱。

  目送中的第一个故事便是《目送》,这是龙应台送儿子去机场时的情景,文中龙应台的不舍,无奈的感情跃然纸上,使我读着读着,脑海中便浮现出这样的场景:母亲把儿子送到机场,再三的叮嘱,但儿子似乎不怎么领情,还没等母亲把话说完便转身走了人海。母亲直直地望着儿子的背影,直到他的消失了身形,母亲站在原地,落寞地低下了头,他终是没能等到儿子的一个挥手告别甚至是一个回头……这就是母亲吧,我想,看到龙应台回想儿子小时就不愿同她分享快乐时,我也不禁红了眼眶。我想起了我的妈妈。在他担心我们,为我们东奔西跑时,我却没有为她做些什么。甚至是一杯热水,一句“您辛苦了”都没有,她却从未抱怨过什么。

  想起每天妈妈送我上学,我总是早早到校门口等候开门,到了那里,我总会和同学们聊天说笑,却从未回头看一眼站在那里等我进校再走的妈妈。想到这里,我又一次湿了眼睛……

  《目送》这本书就像我的挚友,他教会了我很多,也让我成长了许多。他让我明白了母亲的不易,明白了做儿女不只是享受。更让我明白了读书的重要性。

  书,实在是我的挚友。

  挚友作文 篇十:

  高尔基曾经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是我并不这样觉得。我认为书就像是我们的老师,我们的家长,更像我们的挚友。因为我们可以从书中汲取知识。可以从书中获得为人处事的道理,还可以从书中获取一些情感的诠释,让自己能够有感情的成长。

  就拿最近我在读的两本书来说吧!

  《傅雷家书》收录了许许多多傅雷与傅聪两人来往的信件。傅雷告知漂泊在外的儿子,如何学习,如何处理当下的事。仔细想了想我的父亲,他也是这样的。他每天都要叮嘱我的一句话就是:“好好学习,别老玩手机,手机给不了你什么,只会浪费大好光阴。就像我们一样,也给不了你什么。你只能去努力才能拥有好的'生活”。我也总是用一些博士生却也找不到好的工作去反驳他。他每次都是嘴角泛起一丝苦笑,然后摇摇头转身离去。

  我看过《傅雷家书》这本书的时候,就在想我是不是错了。但是没有人能回答。父亲和傅雷有许多相似之处。就是父亲也经常会把他当初和现在学习,处事之道与我分享。告诉我怎样去学习,怎么为人处事。

  当我看到我的另一位挚友《目送》的时候,我的问题就解决了。

  在龙应台的《目送》中有这样一段话“所谓父女母子一场,不过是看着他们的背影渐行渐远”。是啊,在我们每天进校门的时候,父母总会在校门口看着你的背影消失在拐角处,然后他们才会转身离去。而我们离开的时候连声招呼都不打。

  在读完《目送》后的我试着给他们说了一声再见。看着他微僵的脸上闪现一丝欣慰。我的心中不由升起一丝愧疚。于是,我也试着目送他离去,竟然发现心里有一丝丝的难受。我想父亲大概也是这样的感受吧。从那以后,我学会了说再见。然后目送他离开后再踏进了校园。

  书,就是我的挚友,她告诉了我父女,母子之间的爱。告诉了我,我作为子女应尽的孝心,让我带着情感去快乐的成长。

  挚友作文 篇十一: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日记成了我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成了我人生中最忠实的挚友……

  小时候的我是一个小小的文字迷。我喜欢结交那一个个小精灵一样的文字朋友,并随时将它们收入囊中,然后再某个时间,某个地点,突然心潮腾涌,心里不断涌出一些奇妙的句子,我就迫不及待地回到家,在自己的小屋里,找一个小角落,在一张白纸上”刷刷“地写个不停,脑海里的文字就像一道道灵泉不断从我的笔尖流泻而出,我小小的心不胜欢喜。

  写完了,我拿起那张白纸,看着上面自己密密麻麻像蚂蚁搬家一般弯弯曲曲的小字,反反复复地摆弄,就像在欣赏什么艺术品。以后经常会有类似的情况发生,我的小房间就成了我的秘密基地,在没有第二双眼睛的情况下,我把一个个神奇的'汉字写了又写……

  长大了,我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一个真正的笔记本,我开始郑重地面对我的好挚友。我们像一起并肩的小战士,共同坚守着一个个小秘密。

  从那以后,我发现自己变了,我学会用自己的双眼不断地去捕捉大千世界中的微小事物:“今天,小区里的一朵喇叭花开了,淡紫色的,薄如蝉翼的花瓣真美!””老梧桐树上迎来了一位新客——小蜗牛,细细的触角,软软的身躯……“这些句子我经过了自己的精雕细琢后,就又迫不及待地记录到了那个小小的日记本中。所以,日记是我的第二个大脑,我心中所思所想它总在第一时间知晓了。

  冬日,一如既往地,伴着窗外绚烂绽放的烟花,我伏在自己的书桌前,轻轻拉开一个小柜子,翻开上面沉甸甸的几本书,找到我的日记本,然后新的一页翻开了……小小的日记本,忠实的挚友,我信任它,所以将我的一切喜怒哀乐都毫不犹豫地向它倾诉,它白色的扉页上,镌刻着的是我几年的宝贵的成长与记忆,不变的信仰与梦想……就如有一根无形的线,将我和它的心拉近了。

  日记本的页数一天天变薄了,我也一天天成长了,现在的我是六年级的学生了,但是写日记早已成了我不可割舍的习惯。在每个月光如水的晚上,翻开我的日记本,熟悉的厚实的纸张带给我久违的踏实的感觉,笔尖”刷刷“中流淌的是不可言说的美好记忆……

  挚友作文 篇十二: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失去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伴随我成长;书,充实我的生活。

  ——题记

  清晨,我喜欢坐在书桌前,手捧着一本心仪的书,迎着朝阳,倾听鸟语,细细品味那书中的蕴味,感悟那书中的精髓。有书相伴,我便不再寂寞,而它也早已成为了我的挚友。

  随着春风轻盈的脚步,我走进了保尔?柯察金的生活。保尔是一个坚强的人,是一个绝不向命运屈服的人。无论是工地上的磨练、情感上的波折还是病痛的折磨都没能使他倒下,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保尔所拥有的那种为理想而献身、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品格正是我所敬佩的。我想自己也应该像保尔那样,不因为一点小事就退缩,而应该勇敢的面对,勇敢地站起来,勇敢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

  炎炎夏日,那声声蝉鸣仿佛是一曲协奏曲。此时,我手捧一本《童年》认真地读了起来。童年的`阿廖沙是在苦难中长大的,吝啬、贪婪、残暴的外祖父常常毒打孩子,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好在黑暗中也不缺乏光明与温暖,慈祥善良的外祖母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那颗孤独而又敏感的心,让它感受到了人间的爱与光明。书中那动人的情节仿佛让我忘却了那夏日的酷热,一心只在那书中遨游。

  秋风习习,伴我品读《鲁滨孙漂流记》。敢于挑战、无拘无束、勇于冒险是我所喜欢的性格。我叩问自己,如果有一天我也像他一样流落荒岛,我又能否有勇气活下去呢?

  一片片雪花从空中飘落,如柳絮,如羽毛。此时,《海底两万里》的奇妙海底探险深深吸引着我。不知不觉间,我的心已随凡尔纳潜入海底,在广袤的海洋世界里遨游。无论是深海寻宝、南极遇险还是勇斗章鱼都无一不牵动着我的心弦,让我爱不释手。

  读书在四季,在朝暮,在日夜,每次都有不同的感悟,每时都有新的体会,乐趣无穷,回味无穷。书籍伴随了我的成长,书籍也让我的心灵更充实,书籍让我深深陶醉。

  又是一个清晨,我依旧在书桌前读书,还是那样爱不释手,还是那样沉浸其中……

  挚友作文 篇十三:

  许多人都有挚友,可能是一位童心未泯的大人,可能是一个与自己同龄的同学,也可能是自己的爸爸妈妈……然而我的“挚友”,却加上了引号,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是一只可爱、好动并且十分喜欢奔跑的小仓鼠,它的名字叫——默默。

  默默是我前年生日爸爸送给我的礼物。当看到它时,我就开始端详它了,默默有一身柔软、蓬松的毛发,两颗棕色的稀有“宝石”镶嵌在眼窝里,那两颗又大又白的门牙露在外面,它看起来还有一些大腹便便,当它缩着睡觉的时候,就变成了一个小绒球,十分可爱。

  有一天,我的数学考试考的'不太好,回到家后,一声不响地跑回了房间并且扑到床上大哭了一场,正当我“伤心欲绝”的时候,旁边传来了“叽叽”“叽叽”的声音,我一看是默默,只见它那一副认真的表情,快速地跑上了滚轮,开始跑动起来,它一边“叽叽”地叫着,一边不停地摆动那短小的四肢,有时候,又从滚轮上掉落下来,可它依然坚持不懈,重复着之前的动作!从它的语言和行为中,我似乎听到了,看出了一点意思:“主人,你不要气馁,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您不断努力,持之以恒,就能克服任何考验与挫折,加油。”我看着他从滚轮上掉下来又爬上去的身影,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我的默默原来是一只很会安慰人的仓鼠。

  默默还是一只十足的吃货!我们每天定时定量地给它吃一些水果仁和水,它却总会想尽办法偷吃其他的东西。有一次,我们将它七天的伙食放在了笼子上端,它就使劲地撞笼子,让果仁掉下来,然后吃掉。不过最后,它还是没有得逞。

  这就是我家的默默,一只集可爱、善良、贪吃、又有一些小聪明等等于一身的小仓鼠。它会在我悲伤的时候安慰我,孤单的时候陪伴我,快乐的时候感染我……是我身边真正的“挚友”。

  挚友作文 篇十四:

  其实,在每个苦难的拐弯处,都有一个幸福在等待着。

  ————题记

  你总说,蓝色真美!是的,我信,因为我也深爱着这海的本色。

  你总说,你的幸福出走了,是的,我信,因为我从你似水晶般透明的眼睛里,捕捉到了无限哀伤。

  昨天是你生日,当放归学的铃声响起,我欣喜地向你道贺,可你却呆呆地坐着不动,我刹那间明白我的残忍。你害怕回到那个家,充满冷漠,充满孤独,但你却不得不回去,我知道,你把它当成一种责任。你慢慢地起身,和我一同离开了教室。

  一路上,我们失去了往日的欢笑,彼此无语。我已习惯这种方式回家,慢慢地,慢慢地,可我更加明白你地无助和恐慌。你将要面对的又是冷漠的面孔,冰冷的语言。可你宁愿忍受这些,也要回家去面对。

  你曾告诉我,你已不懂得如何与父亲相处,更不知道该如何与后母相处。你的眼中有泪,却忍住没哭。我无法清楚理解你的感受,因为我拥有温暖的家。

  又站在十字路口,你苦涩地笑了笑,向我道别。目送你背影的远去,我突然感到伤感,虽又知道,你那看似轻松的脚步又藏有多少沉重与叹息!你将怎样努力装出笑脸,你将怎样将哀伤深埋,你将怎样小心翼翼地在你家里洗衣,写作业,这生日不曾属于你,因为幸福出走时已带走了她。

  今天,好晚你才出现,我等了很久。依旧是那张苍白而忧郁的脸,你用抱歉的目光看着我。突然,你变得很欣喜,走到我身边,告诉我你昨天居然收到了一张贺卡,就放在书桌上,没有任何字迹。你幸福地笑了。

  我的'挚友,你知道吗?你笑起来好美,这对于我来说便是一种幸福。那张贺卡是谁送的,我们不用再猜了,毕竟它是一份神秘的温暖。

  你是不幸的,我不能违心地让你强求幸福。毕竟,你的家庭破碎了。

  你是幸福的,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你的父亲是爱你的。

  尽管你的不幸将幸福遮盖了,尽管,我不能找寻任何东西来充当你的幸福,但请坚信,活在这世界上,便是幸福的!

  你依旧在笑着,也就在此时,上帝已悄悄地为你送来了美丽的天使!

  挚友作文 篇十五:

  山峦巍然屹立,流水滔滔不竭,为何山美、水美、而人更美?因为我们炎黄子孙有美德,中华上下五千年,美德如滚滚奔腾的黄河水,滋润了我们世世代代。

  百善孝为先。我自认为不让父母焦心劳思,个人自强自立,对父母毕恭毕敬,就是“孝”。但事实证明,我依然太过目光短浅。

  在上个星期三的午饭时间,我和许华琪何佳楠坐在一起吃午餐,分享各自的菜肴。尝口你的吃口我的,吃得不亦乐乎。

  我夹了一块许华琪的蘑菇,放在嘴里细细咀嚼,是凉的。我不禁疑惑:难道蘑菇和白菜炒在一起也是一种凉菜吗?

  我又吃了一口许华琪带的另一道菜,也是凉的。心直口快的我脱口而出:“许华琪,你的菜怎么是凉的?”

  许华琪不以为然,瞥了我一眼,漫不经心的说:“上次一摔,饭盒不保温了呗,能怎么样?”我猝不及防,简单的应了一声。

  随即,我的大脑迅速运转,不对,饭盒不保温,阿姨怎么不买新的.?我质问她:“你没有告诉你妈妈?”许华琪看了我一眼,心虚的低下头,用勺子拨弄饭盒里的米饭。

  声若蚊蝇的哼了一句:“我不想让我妈妈操心”我应了一声,不再说话。一时间,我和她都沉默了,何佳楠同样闭口不言,在喧闹的教室里,我们三人显得格格不入。

  须臾后,许华琪郁郁寡欢的说:“我吃饱了”我抬头,出乎意料的是,许华琪一脸坏笑的和我说:“李妍,这些菜拜托你了!”

  说着,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她的菜倒进了我的饭盒。我目瞪口呆,口是心非的抱怨了两句。心理如沐春光,太好了,许华琪依然是那个爱开玩笑的许华琪。

  事发当天的晚上,我久久不能入睡,或许,无时无刻的体谅自己的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许华琪,在那个平淡无奇的中午给我上了一课。

  我想,美德和幸福一定是一对密友,一个人有了美德就有了幸福;一个人若是幸福就一定拥有美德。

  看着一脸笑容的许华琪,在心里默默的想,我也要变得更加幸福。

  挚友作文 篇十六:

  曾几何时,我们形影不离,你是我前进的明灯,思想的动力,增长知识、开拓视野的挚友。有你做伴,我从不孤独。脑海中闪过冰心的:“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为此,我一直在寻找,寻觅属于我的那一部“人生宝典”。

  幼时我被《安徒生童话》中的海底公主的善良、正直、勇敢所吸引。认定那就是我终生所爱的书籍,我把故事情节看了一遍又一遍,非但不厌,还激起了我热爱书籍的狂潮

  随着年龄的.增长,已不再那么幼稚,身边的书籍逐渐增多。我欣赏《简爱》中男女主人公真挚的爱情;我欣赏《格列佛游记》中主人公的坚持、勇敢、自力更生;我欣赏女作家冰心的动感诗集《繁星》;我欣赏老舍的《骆驼祥子》中曲折的故事情节,复杂生动的人物形象。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使人明智,培养高尚的情操、顽强的意志力。与书为友,受益一生。

  很快,父母建议我读中国四大名著。我很好奇,看着那堆积如山的书籍,很难想象作者构造了什么样的故事情节,刻画了多么新奇有趣的人物形象。伴随着好奇心的增长,我决定开启探索的艰辛历程。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曹雪芹的《红楼梦》了,开始读时,我讨厌贾府的那种世俗之气、贵贱等级。后来,我开始喜欢贾宝玉、林黛玉的凄美爱情,喜欢贾宝玉讨厌做官的心态和对林黛玉痴傻的真心,可是造化弄人,贾宝玉娶了心机颇深的薛宝钗,林黛玉落尽最后一滴泪而死。随着女主人公的凋零,我的内心也是一阵悲怆。鄙视王熙凤的盛气凌人,厌恶刘姥姥的蛮不讲理很快,曲折的故事情节在或悲或喜,或厌或恶之间,早已挥之不去。

  如今,被我视为“人生宝典”的唯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主人公保尔有着顽强的毅力,钢铁般的意志,那种精神正是现如今的我们所需要的,离开父母的呵护我们是否也能如保尔那样克服种种困难呢?回答应该是很难做到。这就是我佩服保尔的原因,他的精神是我前进的动力。

  与书为友,陶冶情操,寻一本对自己终生有益的书,开阔视野,做一个有思想、有内涵、有高尚情操的读书者!

  甘肃张掖临泽县第四中学初三:褚燕婷

  挚友作文 篇十七:

  古人常说:“平生知心者,屈指能几人。”但我却有着许多的挚友,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的名字书。

  从我记事起,书就一直陪伴我成长。儿时,父亲常带着我去书店、图书馆看书,就是在那时,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逐渐爱上了书。

  我喜欢看书,喜欢触摸书的感觉。新的书页,纸张硬硬的,仿佛与你还是很陌生,有时你一不小心“冒犯”了它,它就会毫不留情地在你不经意间手上留下一道血痕。新书散发出浓浓的油墨味,纸面摸上去还有些粗糙感觉,也不大好翻页,就像是刚结交上一个不太熟悉的朋友,还在了解适应。而读过的、旧的书页是软软的,摸起来就像布一样的感觉。书页与书页之间的间隙稍微大些,翻阅起来很是顺手舒服,就像彼此理解的老友。

  我喜欢行走在书架之间,被一群书簇拥着的感觉,仿佛被一群朋友围在中间,天地之间只剩下我与书了。我喜欢用手指尖划过一本本书的脊背,目光扫过一本本书,这是个寻觅挚友的时刻,当在满满的书架上找到自己喜欢的书,欣喜之感便像是寻到了可倾心相谈的挚友了,心中的喜悦与几乎就要溢出来了。然后,我会用一段时间,来安静完整地拥有和挚友相处的时光。

  最爱的时刻还是与挚友一起畅谈。在书中,我可以变成任何一个人,拥有不同的性格,体会另一个世界。我可以是《呼啸山庄》中爱恨鲜明的.凯瑟琳,也可以是《傲慢与偏见》中温柔善良的姬安,我还可变身为其他形形色色的人物;这位挚友让我足不出户,却可以体会泛舟月下的幽雅,春日踏青的轻快,雪夜煮茗的温馨挚友相处相谈,无论是寒夜的灯光下,还是在盛夏的树荫下,抑或在深夜被窝里手电下,都可以成为我们约谈之地;无论是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还是在寂静的窗台上,我都可以与它畅所欲言

  这样的挚友,有谁不喜欢?

  杨绛先生说得好,读书就像串门隐身的串门。不必事前打招呼求见,也不怕搅扰主人。翻开书面就闯进大门,翻过几页就登堂入室,可以经常去,时刻去,这就是挚友相交的最好状态。

  愿在时光的长河里,觅得好书为挚友,一生相伴。

  挚友作文 篇十八:

  纷纷落叶,我拾一片最艳的给你;皎皎月光,我寻一缕最亮的给你;艳艳玫瑰,我摘一朵最香的给你。

  追忆往事,我和你的第一次见面十分平常,平常的我快记忆不起来。那是开学的时候,我在排队打饭,回头一看便看见了你,你脸上爽朗的笑容温暖着我,有很多人说我们长得很像,可能相似的容貌就是我们之间的缘分。

  不知从何时起,我们开始形影不离,上学在一起,放学还在一起;不知何时起,对方已经成了可以倾诉秘密的人。但不管拥有多好的感情,也会有出现裂缝的时候。

  那天,在夏日里,飞速旋转的风扇驱不去心里的热意,知了的鸣叫声更加使人心烦意乱。我顶着烈日去你家找你。前脚,刚踏进你家门,身后便传来一阵轰隆隆的打雷声,骄阳似火的天空就已经乌云密布,豆大的雨点倾盆而下。原定的计划被打破,我们百无聊赖,只得玩起石头剪刀布,赢的可以打输的一下。连输几局的我心中充满了怨气,导致打下去的时候力气打了点,你白嫩的脸上立刻浮现出一个鲜红的巴掌印。然后,你怒了,我愣了。以你的性格怎会让人白白打你一下,于是你也打了我一巴掌。脸上火辣辣的疼痛让我清醒了不少,我负气走出你家。

  外面的雨愈下愈大,雷声响遏行云,冷风袭来,身着短袖、短裤的.我不禁哆嗦了一下。我的心里期待着你能给我带了一把雨伞。然而,时间一滴一秒的流逝,我始终没看见你的身影,于是只得淋着雨悻悻离去。

  回到家后,我越想越觉得你不可理喻,下定决心不再与你讲话。一个月过去了,我们之间真的除了日常交流没在讲过一句话。我没想到原来和一个曾经亲密无间的好朋友冷战是那么的伤人心,于是我放下所谓的自尊心向你服了软,生活又恢复往常的样子。而我们之间的友情也因为这次矛盾更加坚不可摧。

  亲爱的挚友,感谢你在我索然无味的生活里增添一丝色彩,感谢你在我的青春流年里留下一道无法抹去的身影。

  挚友作文 篇十九:

  我想每个人都会有挚友,我也不例外。而我心中的第一挚友,永远是哪个充满迷人笑容,捂着耳机听着音乐,穿着一件带着活力的运动衬衫的可爱男孩!

  初次见到他,他是以领读英语的方式出现在我眼前的。记得那次上课,他连续带我们领读了三篇英语课文,他拿着书,流利地读着句子。那些在我们眼里长而陌生的单词,在他的嘴中,却当成歌一样唱出来,毫不吃力。他时而眉头紧锁,模仿着人物形象,时而摇头晃脑,把一句话的调升了上去,给人一种亲切感。有时连老师都对他惊人的朗读能力都十分佩服!

  有时老师会布置背诵英语课文的作业,我们一个个唉声叹气的抱怨,表示根本背不下来。而他却在仔细的地分析课文,用坚定的目光注视着这一个个活生生的单词,一句话一句话地对照着课文译则默背着,不到一个下课的时间,他立刻跑到老师那里,把课文顺口成章、一次不落地背下来,还是一样的流利。背诵时,他总是用记忆与对课文的深入的'了解,闭上眼睛,静心回想,不再像领读时那样活泼,他也曾经这样对我说过:“一个人如富哦静下心来,是可以做好任何一件事情的。”

  我就这样认识了他,他又成了我的第一挚友。他不仅是一个“英语达人”还是一位时尚的“音乐潮男”。

  在下课的时候,他总是把耳机塞进耳朵里,把MP5揣进口袋,漫步在树林中,享受着音乐给他带来的无限乐趣。他时不时哼着旋律,主旋律舞进夕阳中飘动着,他动听的声音虽说不是那样的浑然天成,却有几丝唯美。他有时听着歌,忽然忘我的注视着某处景物,上课玲已经打响,他也没有离去的意思。直到他发现旁边已经空无一人时,才依依不舍的摘下耳机,慌忙的奔向教室,他迷恋音乐的程度,已达到“轻度恋物”的状态了。

  他就是这样一个热爱英语,能把英语课文当歌一样流利地读下来的活泼大男孩,他也是一个这样爱听音乐,能达到迷恋程度的时尚大男孩。他就是我的第一挚友—魏佳乐!

  挚友作文 篇二十: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只有书声伴着花落,才从不间断,只有读更多的书,才能行更多的路,更能走向成功,实现伟大的理想,飞向广阔的蓝天。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人生幸福的伴侣。有了书,就像黑夜有了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进的方向;有了书,就像一座知识的宝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在我成长的道路中永远不会忧愁;有了书,就像一个个老师在教育我们做人的道理,我时刻都在书海中成长。

  首先引领我走进书海的是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历史谱写了一篇篇辉煌;读《上下五千年》我仿佛又看见了当年秦始皇的威武、强大。他统一了六国,统一了文字,统一了货币。还建成了举世闻名的万里长城。看了《三国演义》,让我看到了刀光剑影的一场场心惊动魄的战斗;上演着,一个又一个精彩绝伦、离奇曲折的故事。读了《西游记》又看到了!唐三藏一心向佛;孙悟空勇敢正义、神通广大、除妖降魔,为唐僧师徒西天取经,共破一个个难关;猪八戒花天酒地、好吃懒做、贪财有善心;沙僧任劳任怨、心地善良、忠心耿耿。读了《水浒传》自然不会忘记“孙行者”武松打虎的英勇故事,“智多星”吴用足智多谋,遇到困难时千方百计地想出办法应对。读了《红楼梦》看到那凄婉的《葬花词》将林黛玉的自尊、自卑表达的淋漓尽致,令人心酸。一本本好书就如我的.挚友陪伴我一路前行。

  一天又一天的成长,一年又一年的积累,度过了十二个春秋。都与书一起成长,都与书成为挚友。因为读书,让我受益匪浅。这就是读书的好处。

  读完了一本书,你如掘出了一片财富,书可以让你知识渊博,书香中含着生命的气息;书可以送给你无边无际的知识。让我们在书海中遨游。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知识的路是学无止境的,让我们在书的陪伴下放飞自己的理想吧!

  挚友作文 篇二十一:

  中午阅读最后一个放下书本的是我,做完作业第一个拿出来的是书,睡觉前最后做的一件事还是看书……你可知道我有多爱看书了吧!但是,到底哪本书才是我的挚友呢?

  妈妈给我买的《三毛》这一本书,让我难过时开心起来,在学校订的《开心学堂》让我的学业更进一步,妈妈送给我的《世界十大名著》丛书,让我获得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知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海伦·凯勒的自传。课间时间,我忍不住的拿起这本书在看,当我看到海伦·凯勒在妈妈和莎莉小姐的陪同下到了波士顿,一个美丽的童话故事变成了现实。海伦·凯勒置身在盲童朋友们的友谊之中,她完全忘却了忧愁和烦恼,我真替她感到高兴;津津有味的沉浸在书中连上课铃声响了,我也没听到。我终于找到了我的挚友!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知道海伦·凯勒如何走出黑暗与孤寂,用手指的触觉来感知世界,感受到语言作文的神秘,领略出知识的神奇。海伦·凯勒失聪,失明,失语,但是她还能够熟练地骑马、游泳、下棋;精通英、法、德、拉丁、和希腊五种语言。我们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有着一双灵敏的耳朵都难以做到,可是她做到了!海伦·凯勒在文中说过,如果她有三天光明时间,她第一天要看人……第二天要看日出、看自然史博物馆……;第三天她决定在现实生活中度过……一个失明者对光明的无限渴望,哪怕只有三天——短短的三天时间,她也一定会倍加珍惜,并且在这短短的三天之中活出生命的精彩。

  我做事喜欢拖拖拉拉,早上起床磨磨蹭蹭;而且遇到问题有点逃避,跳舞练功有一点点痛就哭,怕吃苦;练钢琴怕手指痛,嫌累……。我的身体没有缺陷,但是我唯一缺少的是坚韧的毅力和坚持不懈的努力。通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的挚友让我明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所以我要珍惜时间,不埋怨,不放弃和积极向上的精神!

  挚友作文 篇二十二:

  多年不见,别来无恙?

  轻抚那枚晶莹透亮的玉,串着的流苏微微拂动,思绪不禁随之飘远……

  “叮铃”,自行车的铃声刺耳响起。“你们能不能小心点儿?”自行车上的人皱着眉嚷嚷。“咯咯咯……”银铃般稚嫩的笑声交杂在叫声中。瞧,那是我和童年挚友的身影。

  飞一般地跑开,手里紧紧攥着向父母讨来的买糖钱。在人头攒动的街道上找寻熟悉的,总飘着香味的.甜食店,心中的馋虫不知道勾了几回。

  眼眸无意间一瞟,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蜷坐在冰冷潮湿的巷角,破烂不堪的马褂随意搭在身上,头发胡子乱糟糟的,但是很少有人注意到他,好像人们都习以为常了。他面前摆着同样破烂的小瓷碗,只有几个孤零零的小小的硬币。

  我与挚友相对无言,不约而同放慢脚步,走到老人面前。买糖钱被握紧,又被松开。

  “哐当哐当”硬币随声落下,老人空洞无神的双眼不禁闪烁,或是诧异,或是感激,泪光倒影着我们的影子。刚要抬腿,老人叫住我们,将马褂里的一卷红绳送予我们。疑惑之余,老人开口,苍老的声音充满嘶哑“这是我唯一的东西啦,送给你们!”

  我与挚友相视,早已明白老人的意思,朝老人笑着跑了。摸摸口袋,剩下的角票只能够买一颗糖,揭开糖纸,淡黄色的糖如玉,散发着诱人的香味,一人一半,放入嘴中细细品味。转瞬,挚友家因故要迁离到外地,很是不舍。临别前,想起儿时那串红绳。去做成了流苏,串上各自的福玉,交换。期盼一朝再相见。

  如今五年转瞬即逝,春去秋来,冬去春来。那串平安玉还留着。那份念想,我还留着。那些友情,我还记着。

  念想。心上有今,心上有相。今日想着,明日亦想。想的是物,是人,是情。辗转各地,在某处与你擦肩而过,几步之遥,停步回首,相拥而泣。

  你还好吗?

  挚友作文 篇二十三: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日记成了我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成了我人生中最忠实的挚友……

  小时候的我是一个小小的文字迷。我喜欢结交那一个个小精灵一样的文字朋友,并随时将它们收入囊中,然后再某个时间,某个地点,突然心潮腾涌,心里不断涌出一些奇妙的句子,我就迫不及待地回到家,在自己的小屋里,找一个小角落,在一张白纸上”刷刷“地写个不停,脑海里的文字就像一道道灵泉不断从我的笔尖流泻而出,我小小的心不胜欢喜。

  写完了,我拿起那张白纸,看着上面自己密密麻麻像蚂蚁搬家一般弯弯曲曲的小字,反反复复地摆弄,就像在欣赏什么艺术品。以后经常会有类似的情况发生,我的小房间就成了我的秘密基地,在没有第二双眼睛的情况下,我把一个个神奇的汉字写了又写……

  长大了,我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一个真正的笔记本,我开始郑重地面对我的好挚友。我们像一起并肩的小战士,共同坚守着一个个小秘密。

  从那以后,我发现自己变了,我学会用自己的双眼不断地去捕捉大千世界中的微小事物:“今天,小区里的一朵喇叭花开了,淡紫色的,薄如蝉翼的花瓣真美!””老梧桐树上迎来了一位新客——小蜗牛,细细的触角,软软的身躯……“这些句子我经过了自己的精雕细琢后,就又迫不及待地记录到了那个小小的日记本中。所以,日记是我的第二个大脑,我心中所思所想它总在第一时间知晓了。

  冬日,一如既往地,伴着窗外绚烂绽放的烟花,我伏在自己的书桌前,轻轻拉开一个小柜子,翻开上面沉甸甸的几本书,找到我的日记本,然后新的一页翻开了……小小的日记本,忠实的挚友,我信任它,所以将我的'一切喜怒哀乐都毫不犹豫地向它倾诉,它白色的扉页上,镌刻着的是我几年的宝贵的成长与记忆,不变的信仰与梦想……就如有一根无形的线,将我和它的心拉近了。

  日记本的页数一天天变薄了,我也一天天成长了,现在的我是六年级的学生了,但是写日记早已成了我不可割舍的习惯。在每个月光如水的晚上,翻开我的日记本,熟悉的厚实的纸张带给我久违的踏实的感觉,笔尖”刷刷“中流淌的是不可言说的美好记忆……

  挚友作文 篇二十四:

  当你心生恶念时,你会把自己往死路里逼;

  当你心生善念时,你不知不觉的走向生路。——题记

  生之喜,死之伤。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世界各地诞生时,四处洋溢着兴奋和高兴;当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被天灾人祸夺去生命时,四处飘洒这哀伤和死亡的气息。

  一些人因为厌倦了热闹、繁华的城市生活,而去做了和尚;一些人因为生活所逼,去偷去抢,但是,最后还是被判了死刑。因此,做和尚的踏入了生路的一步,后面的路会更长;那些干了违法事的人,踏入了死路的第一步,也是生命的最后一步。

  本来,我想让死亡烧死在火堆里,但是,它却在火堆里与那耀眼的火花共舞;本来,我想让生命得更加精彩的生活,但是,它有在精彩的火堆里找到了正在与火花共舞的死亡。而且又成为了好朋友。

  曾经,我也想过死,但是,我一直没有勇气。因为我知道生与死只有一线之隔,一不小心,便踏入了死路。

  每当寂寞时、无聊时,我总是默默的在想:“死亡,我请你把我带走,带到那没有的世界去吧!可是,我依然没有勇气去寻找死,因为,我知道,生命意志一直默默的鼓励我活下去。

  在生死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生,只给判了死刑的人一丝希望;死,只给或者不耐烦的人敲响警钟。

  《2012》这一部众所周知的灾难启示片,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生的希望尽管很渺小,但还是有的。悲痛是会被那些成功的`人转化为活下去的力量和动力。

  我们的灵魂在那生与死的界限中间,一不留神,灵魂一瞬间将被推向死亡的深渊。一去不复返。

  生与死,那个最重要。活着又嫌累,死了又嫌苦。那还不如活着,活着虽然累,但是很自由,累有所值。活着很幸福、快乐。活着的理由比死亡的理由简单而又复杂。

  时间,像风一样去的无形。

  生命,像草一样活的自在。

  死亡,像魔鬼一样的可怕。

  生与死中,生,是渺小的。死,是恐惧的。

  生虽然渺小,但是还有希望。死虽然可怕。可是也会给生带来希望。

  活着累,累的幸福。因为你活着的时候给人们做了好事,人们夸你,心灵受到了爱的灌溉、滋养。你心上那死的欲望没了。因为你知道活着幸福、快乐。

  生永远比死简单而又复杂。

  挚友作文 篇二十五:

  书,是那寒冬里一缕温暖的阳光,让我们倍感温暖;书,是早春那一朵散发着淡淡清香的花,让我们深深沉醉;书,是午后那一杯醇香的咖啡,让我们回味无穷;书,是那位人生路上的指路人,让我们感受人间的真谛……

  我独自穿梭在书店那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无意间看见一个小女孩正坐在楼梯口附近的椅子上专注的看着一本书,看着她那投入的神情,让我打开了那扇记忆中封尘已久的大门……

  时光倒流,思绪飘回。记得那是小时候的事了,一日,我陪妈妈去我家附近的书店买书。一进书店,我变像一只自由的鱼儿一样穿梭在书架之间,早已忘记了自己“陪买”的任务。无意之间我看到了一本名为《父与子》漫画,便把它拿下来翻了几页,看了几页觉得里面的故事很幽默有趣,就倚在书架上看了起来。看着看着脚都酸了,索性就“席地而坐”,直接坐到地板上看书了。

  在我看的时候发现这本漫画是一本无字漫画,但是里面的图画却描绘着一个又一个简单易懂的小故事,让人看了情不自禁的笑起来。我仔细的阅读每一篇小故事,体会着父子二人每天那简单的快乐。慢慢的,我沉浸在书的世界中,总感觉其中那调皮的'小孩就是我,总感觉我在利用图画来展现我与父亲之间的感情和我生活中的那平凡的快乐。

  正当我沉浸在这本书中取法自拔之时,忽然,我听到广播里有人喊我的名字,我这才从书的世界里醒了过来。原来是我看书看得太痴迷了,竟然和妈妈走散了,妈妈怎么喊我也没有回应,最后着急了,只得借助广播寻人了。走出书店,我虽然受到了妈妈的批评,但是心情却格外轻松和愉悦,便迈着轻快的步伐,哼着欢乐的小曲向着家的方向走去……

  直到现在,这本《父与子》还静静的躺在我的书架上,想到这里,我便情不自禁的笑了,再一次沉浸在了读书的乐趣中……

  挚友作文 篇二十六:

  “同桌”这个词是一个既陌生又熟悉,既温暖又亲切的词汇。在我的理解中,同桌是可以一起哭一起笑的人;是同甘共苦的人;是在遇到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的人;是在无助的时候可以安慰鼓励我的人……而我的同桌,在我心里,不但是我最好的朋友,最好的伙伴。同时她让我在这枯燥而乏味的初中学习生活中,多了许多的温暖和幸福感。

  她浓眉大眼,高俏的鼻梁,一头乌黑的头发,不算高挑的身材但比例却很迷人,那爽朗的性格,让我们在初见时就一拍即合的聊得来!她就是我的好同桌皆蜜友———欣欣。

  体育课的上课铃声骤然响起,我们按照往日把组队分好,平日里我和同桌就是密不可分的一对好搭档,在课上也是不在话下,今天的体训是“仰卧起坐”,这不算是我的强项,站在一旁的你,好像看穿了我内心的担忧!轻轻地走近我,并且拉上我的手轻声细语的说:不要有压力,相信自己,你可以做的到!比起输赢,我们更喜欢参与这个的过程嘛!看着她那双坚毅的眼神,我的信心瞬间陡然上升。“嗯”我暗暗的在心里下定决心,放心吧!有你的支持和鼓励,我是不会让你失望的。紧张的体能测试在一声声的“加油”声中结束,我和同桌的成绩都非常的理想,瞧:友情的`力量是多么坚定与强大,它可以让你说服内心的恐惧战胜失败。

  随着一声声枪响,第七届秋季运动会正在紧锣密鼓中进行着,我的个人赛二百米马上就要开始了,一阵阵秋风凉飕飕的飘过,站在检录处的我冻得瑟瑟发抖,突然,有人从我背后皮了件衣裳,我下意识的转过头,原来是我的好同桌欣欣,此时此刻虽是深秋的寒冷,可依然这挡不住你给予我的关怀的温度,这一刻我的内心无比的温暖,无比的幸福,我更觉得遇见你是多么幸运的事情,就像网上说的这句话:“遇上你是我的小确幸,更是我的小幸运”!

  “不负相遇彼此温暖”!每一次,在我需要你的时候你都会在!你总是默默地陪伴,默默地帮助,默默地给予,叫我怎么会不爱你呢?我挚爱的好同桌,我最亲密的好伙伴,我最好的闺中密友。

  挚友作文 篇二十七: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当我做倦了习题,我都会理所当然的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细细品读。就像与一个高尚的挚友对话,生怕遗漏了那些细节。

  我最爱的书,当属沈石溪的《狼王梦》。当我在三年之前结识了它,便不厌其烦的与他对话,而每次与它对话,它总会带给我不同的感觉。

  书中,母狼紫岚费劲了千辛万苦,也未亲手将儿子扶上王位,她经历了儿子的离开,女儿的驱逐,仍用生命保护了“素不相识”的狼孙们。最后,死的无比凄惨,甚至无人知晓。

  第一次翻到这个章节的时候,我心中愤愤不平。一方面是因为女儿无比残忍的对待母亲,另一方面,则是对紫岚的不甘。一匹无人问津,老态龙钟的母狼,完全可以找到一个狼群,安度晚年,祥和的了解自己的一生。可她却是奋不顾身的去拯救自己从未相见的狼孙。不值,实在不值。我心里无比纳闷,为了梦想,为了亲人,可以献上自己的生命。人类未尝可以,又怎么回事这青面獠牙,面目狰狞,冷酷无比的狼呢?起初,我无比的困惑

  后来,时间跑的飞快,我偶尔抽出《狼王梦》,翻到这个片段,不解并没有消散。

  现在的.我,学习无比的紧张。在学校的生活十分快乐。但是在家中,我永远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透过门框看到父母的身影来回穿梭不止,整日的琐事不断。在外面,补课班老师的电话一个接着一个。每天早晨,餐桌上早餐都冒着热气。傍晚时分,母亲也永远伴着期盼的眼神等在校门口。渐渐的,我似乎明白了点什么。回到家,抽出《狼王梦》,再一次与紫岚对话,忆起他的梦想,又联想到文凭不高却围着我忙碌不止的父母,一股热浪自心头涌上眼眶。困惑,不接全部烟消云散……

  书,是我最好的挚友,它永远那么低调,那么朴实。但是,它往往会给你的泪水赋予灵魂,为你的人生,照亮前方

  挚友作文 篇二十八:

  常常听人提起,人参多难得、灵芝有多好……可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书才世间最好、最珍贵的东西,他可以让我们领悟人世间的真谛。

  看书是我从小一直延续到现在最大的爱好。在我那一柜子花花绿绿的书里,我最喜欢的是《我是夏蛋蛋》,只要我一看到夏蛋蛋,我就会情不自禁的看上一两页。

  有一次,我回到家里正准备看《我是夏蛋蛋》,可怎么也找不到,正当我找得不耐烦时,好像听到夏蛋蛋在呼唤我,说“我被你遗忘在厕所里了”,我心想不会吧?最近我没有一边上厕所一边看书啊?哦!对了昨天泡澡时看了,把它放在浴巾架上了,于是我飞快地跑进厕所,拿起《夏蛋蛋》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这也证实了古人陈寿说的'一句话“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这个情景,让我对这句话感触很深。

  书已经融入到我的生活中。只要一天不看书,我的心里就闷得慌,所以我每天睡觉前都会看上一小会儿。也许这时别人正在数羊睡觉,但我这时一定在看书,因为我认为看书比数羊来得更有深意。这样既能睡个好觉又能学到知识,真是一举两得。

  上次,我被妈妈批评,心情很不好,好像没了神似的,看着夏蛋蛋发呆,正在这时我仿佛听到夏蛋蛋在安慰我,说“高子敬你别难过,妈妈批评你,不是因为你的地位不如一盆花,而是因为妈妈觉得你都这么大了,做事还毛毛躁躁,不应该。”听了这些,我的心情豁然开朗,从这时我才明白《夏蛋蛋》对于我来说已不是一本书那么简单,他是我的好的朋友、我的开心果、我的指南针,能与我一起开心一起分担忧愁,还可以在我迷茫的时候,指引我方向,在我无助时赐予我力量。

  从此以后我的床头总少不了一两本《夏蛋蛋》,因为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每天与他聊天,是我睡前必做的事情,他必将成为我一生的挚友。

  挚友作文 篇二十九: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一直牢记在我的心中。这些年来,书一直是我的一位挚友,我只要一有空就会多陪陪它,最近我又迷上了一本名著——《三国演义》。

  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拿着一本《三国演义》在教室里兴致勃勃地看着,正当我陶醉在三国的历史中时。突然,一阵“呜-呜-”的警报声把我从“硝烟弥漫的火烧赤壁”的意境中暂时地拉了出来,紧接着窗外就传来“着火啦!”“着火啦!”此起彼伏的叫喊声。当我抬头才发现,教室临街的窗户旁早已被好奇的同学们围得严严实实,只见同学们挤的挤、瞧的`瞧、望的望,有的同学在教室里没有抢到有利“地势”,索性跑出教室去寻找最佳视觉角度去了。通过同学们的对话,我似乎了解到了这场火灾的起因和经过,但此时我更关心“被熊熊火焰包围的曹营”。我刚准备再探“曹营火势”时,只见弟弟匆匆忙忙地跑过来对我说:“姐姐快点!学校外的一个仓库着火了,你不去看看吗?”我的目光只好暂时地再次移开了书本。“啊?那仓库里没人吧?”,“应该没人,消防员正在灭火呢!”既无大碍,此时我只想安安静静地看书。弟弟看我并没有去看热闹的意识,只好悻悻地走开了。看着他的样子,我有些不忍,本想跟弟弟再询问几句灭火的情况,但我更担心“赤壁之火”容不得我再耽搁分秒,我的目光只得迅速又回到了书中。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我的目光从未离开书本,我感觉与其看一场火灾,还不如把时间用来看一本好书。教室外渐渐平静了,同学们陆续回到了座位上,有的同学似乎还意犹未尽,开始激烈的讨论起刚才消防员如何灭火的经过。唉!用你们看“戏”的时间,还不如去看一点好书呢!

  现在我们很多同学都忽略了读书,所以他们不能体会书中的乐趣。一本书,如果你仔细去看,你就会被它深深的吸引,甚至还能达到身临其境的效果。每天看一本好书,你就会从中收获快乐。当你看的书足够多以后,你就会发现“书,才是你最好的朋友”!

  书在我眼里是什么?书是天使,它给了我无限的憧憬和欢乐;书是老师,它教会了我知识,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是冬天的太阳,它让我在阅读时不再感到寒冷……。

  啊!书——我永远的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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