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非法集资活动总结(精选5篇)

宣传非法集资活动总结(精选5篇)
时间:2022-12-26 11:30

  宣传非法集资活动总结 篇一:

  20xx年xx月xx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民政部、住建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14家国家机关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会上,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表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为主线,以健全机制、完善政策、督导大案、监测预警、宣传教育为重点,全力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平安人寿xx分公司本月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带领大家认识非法集资的真面目。

  (一)一般非法集资的特征。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当前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领域是非法集资的重灾区。

  (二)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犯罪主要形式和手段。

  1、主导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主要手段有: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

  2、参与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主要手段有: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

  3、被利用型案件。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主要手段有: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假借保险名义,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为名吸引社会公众投资,或者以“互助计划”、众筹等为噱头,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涉嫌诱导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本内容由 西西作文 WWW.xiandiaOyu.com 整理]

  (三)如何识别保险领域的非法集资。

  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保监会、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四)非法集资涉及的两大主要罪名。

  按照刑法规定,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都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从表面上看有一定的相似性,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集资诈骗的行为人主观上则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资金的目的。

  (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或者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即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集资诈骗罪的法律规定。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下阶段,平安人寿xx分公司将不断完善防范非法集资的合规体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有效抵制非法集资,保护客户远离非法集资侵害。防范非法集资,我们在行动!

  宣传非法集资活动总结 篇二: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文件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现象,根据《关于印发xx市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处非〔20xx〕9号)文件精神,我县于xx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协调

  我县及时转发了《关于印发xx市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给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以及各乡镇,要求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并结合各自工作职责,高度重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做到打防并举、以防为主,切实加强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及早消除各类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和蔓延,维护本行业和区域内良好的金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大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防范意识

  一是报刊书籍方面。在《绿色x县》第60期设立处非宣传专栏;通过多种方式向政府部门、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机构和城乡居民等发放各种处非宣传册页数千份,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基础知识。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避免产生“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道德风险。

  二是机构网点方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利用自身的营业网点和服务窗口电子屏幕的优势循环播放非法集资警示信息;在网点内部醒目位置悬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口号;在柜台的金融宣传册页里,包含有处非宣传相关知识,对员工、客户以及往来人群进行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

  三是网络媒体方面。在县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栏开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专栏和县政府网站、县农商行等部门网站,以微信自媒体、微博宣传等新形式,向广大网民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制作防范打击非法集资PPT课件,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和内容,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危害性等。

  四是横幅展台方面。县农商行、农行等金融机构在人口密集度大的主干道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受到了居民的广泛关注。摆设展台,发放宣传材料,答疑解惑,进行现场宣传,让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意识走入人心。

  五是法制宣传方面。把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其他法制宣传活动有机结合,注意区分对象,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案例说“法”、讲“法”,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法律常识,接受群众的咨询,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三、活动取得的成效

  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全方位、多领域地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共发放非法集资宣传资料8461余份,发送短信2495条,LED宣传68个、累计参与人次10105人次。通过多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群众认清了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自觉提升警觉性和防范意识,提高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警惕性。

  四、存在的困难问题

  各部门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联合宣传开展不够多,长效机制的建立还需完善。相关成员单位参与不够,整体合力不强。规模性的宣传活动较少,发动群众还不够,举报投诉机制运作还需优化。

  五、今后的打算

  非法集资的隐蔽性和危害性较强,当前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形势依然严峻。今后,我县将继续把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强化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或领域的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旦出现非法集资苗头,立即予以严厉打击,增强威慑效果,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通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有力提高了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从源头上遏制了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势头,有效维护了我县金融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宣传非法集资活动总结 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xx市20xx年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xx市处非[20xx]3号)文件精神,提升我园全体教师及家长对金融安全的认识,全面提高教师及家长对非法集资的辨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我园于20xx年xx月xx日至xx日期间全面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现总结如下:

  1、召开防范非法集资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阅读宣传片,加强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高度重视,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做好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认真领会通知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认清参与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2、教职工签订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

  3、在班级微信群内向家长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美篇,并发放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手册对家长进行非法集资的宣传,让家长树立安全的理财意识。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

  4、加强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高度重视,并在会议后组织全体教师进行自查活动。

  通过此次开展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将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让全体教师在思想上长鸣警钟,在行动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也引导了广大家长和社会公众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宣传非法集资活动总结 篇四: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x保监办发[20xx]110号文件)、《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活动的通知》(遵处非办发[20xx]14号文件)要求,我会在市银保监局领导下,紧密配合市、区两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两区会员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上午,圆满完成了主题为“携手筑网同防同治与民同心为您守护—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宣传日活动,我会利用自身优势,为集中宣传日活动顺利实施提供了有效全程保障服务,得到了广大群众积极关注和兄弟单位的好评,为我市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打好化解风险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

  接到上级部门文件通知后,我会抓紧学习工作指示精神,充分认识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坚决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随后,我会本着“高收益隐含高风险,一起普及金融知识”的出发点,及时组织力量统筹宣传日活动安排,指定工作牵头人和日常联系人,层层压实责任分工,结合协会和会员工作实际,及时转发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布置有关集中宣传日活动要求,切实发挥协会桥梁纽带职责,将集中宣传日活动作为每年一度的大事、要事来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狠抓日常堵漏,保障履职。

  为集中营造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声势,我会制定了较为细致的X市银行业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行动总体规划,未雨绸缪,将防风险宣教工作做在日常、落在实处、行在细处,防患于未然。

  一是将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结合起来,将宣传月集中宣教活动与金融知识进万家等金融消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与监测预警工作结合起来,培植群众正确理性的金融产品消费观,从长期和根本上巩固集中宣传实效,提高集中宣传日实效性。协会利用门户网站、移动传媒、公益广告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公众风险防控意识。

  二是切实将宣教工作重心下沉,力争全覆盖基层。协会动员银行业利用网点众多、贴近基层、接近群众的优势,确保每个营业网点能在醒目位置张贴防控非法集资宣传海报,宣传月期间连续滚动播放和悬挂防范非法集资条幅和电子宣传语、口号,确保业内全覆盖地开展警示宣传,形成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声势。

  三是协会加大日常性对外服务宣教力度,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现场免费咨询、答疑和法律援助,长期免费投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协会组织的防范非法集资法律政策或监管制度培训,引导会员单位加强内控建设,加强员工管理,促使会员单位从业人员自觉抵制非法集资,遏制非法集资风险向业内扩散。

  四是配合银保监管部门,通过行业指导、评比竞赛、通报表彰等牵引方式,形成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合力。

  三、狠抓跟踪落实,确保实效。

  20xx年xx月xx日上午9:00—12:00,X市银行业协会与市、区两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步进行集中宣传日活动。当日参加活动的有市值机关,区各政府部门,城区银行单位工作人员200余人,共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册。市政府副秘书长亲在市金融办主任陪同下临现场指导此项工作,确保协会按照责任要求顺利完成片区组织协调任务。

  当日,协会按照实施方案,由协会秘书处领导带队,分组进点城区抓好各项计划任务落实。在Y路段,协会对宣传展台、标语口号、主题展板、参加单位座牌的布展等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抽查,并协助参展单位工作人员做好现场活动宣传手册发放和金融产品推广,帮助参展单位做好海报、展板、传单、宣传纪念品投放,并仔细布置了宣传现场帐篷、桌椅,获得会员单位好评。与往年不同的是,此次活动除了得到会员单位积极响应外,还结合当前形势需要,特制了宣传扫黑除恶宣传横幅,放大集中宣传日活动声势,广大群众在“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和“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等标语口号下驻足并咨询有关理财产品风险。通过协会全程介入X市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对营造防范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诈骗良好宣传舆论氛围,遏制非法集资蔓延,维护X市正常经济金融秩序,起到重要保障作用。

  宣传非法集资活动总结 篇五:

  xx临近,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强化公众抵制和防范非法集资意识,xx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联合党建办、司法所、派出所、城管中队、网格中心、行政审批局、深指办等部门开展“守住钱袋子·过好幸福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系列活动。

  一、用好重要阵地

  在各村(社区)、居民小区的宣传公示栏、楼栋告示栏、主要街口、路口等宣传阵地张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海报。

  二、走进沿街商铺

  走进茶亭老街、天目星城商业广场等商业中心和为民服务中心,利用宣传电子屏加播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向店家和群众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并请他们向顾客、亲友做宣传推广工作。

  三、面向社区群众

  一方面由各村(社区)、小区物业张贴宣传海报,另一方面司法所普法宣传员、社区民警、城管队员、网格员等工作人员向居民发放非法集资的宣传手册,重点针对老年群体,剖析以往典型案例,宣传了有关政策措施,号召大家在自己防范的同时,也要积极帮助身边人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四、深入园区企业

  街道司法所和经发局深入工业园区企业办公室、生产场所向办公人员、一线职工发放防范非法集资海报、宣传手册,讲解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基本知识。

  五、开展法律宣讲

  政法委员马xx同志主持讲座,邀请派出所潘xx警官围绕防范非法集资和经济诈骗进行授课,讲述了经济诈骗、非法集资的犯罪手段、类型,并通过真实案例让大家更深入的了解相关知识。江苏如犀律师事务所汪xx律师进行“守住钱袋子·过好幸福年”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讲课。各局(办)、各村(居)委会普法志愿者40余人参加学习。

  六、扩大影响范围

  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号召和鼓励大家通过朋友圈、微信群向亲朋好友、同事伙伴做好提醒预防,让大家形成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合力,构筑资金安全的“防火墙”。xx街道将继续通过公众号推送等网络传媒方式予以宣传。

  这次宣传活动,使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知识得到了进一步推广和普及,加深了辖区群众对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的理解,为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和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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